上市公司或子公司+PE、上市公司+关联方+PE等
㈡ 上市公司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模式有哪些
一、根据基金运作方式的不同分类——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
二、根据专基金法律形式的不属同分类——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
三、根据基金投资对象的不同分类——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四、根据基金投资目标的不同分类——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平衡型基金
五、依据基金投资理念的不同分类——主动型基金、被动型基金
六、根据基金募集方式的不同分类——公募基金、私募基金
㈢ 在我国,上市公司参与股票并购基金有几种模式
并购基金的三种模式
1、是与券商联合设立并购基金。
2、是联手PE设立并购基金。
3、是联合银行业成立并购基金。
㈣ 并购基金如何赚钱 六大盈利模式总结
一般国际上认为,并购基金是靠进行行业整合、产业整合进行跨国并购或者混合并购,包括一些杠杆或者一些并购工具来实现以小博大,不断整合资源的一个运作模式的基金,它是靠绝对收益来取得自己的收益。
关于并购基金的盈利模式,洪涛总结:第一种,可以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打包收购一些目标标地资产,通过债务重组、破产重整以及管理升级,再整合其他的资产进行产业重新提升,然后通过并购进行转让,以这种方式来实现收益。比如美国通用汽车,当时已经申请破产保护,并购基金进去,通过各种方式打包重新再IPO。并购基金不一定是不参与IPO,可以整合私有化再IPO。
第二种,弘毅模式。比如收购江苏的一家玻璃企业,再整合其他的六、七家玻璃企业,然后打包为中国玻璃在海外上市,其整体收益量大概增长了7-10倍左右,因为是控股的原因,弘毅投入了较大规模的资金,赚的钱也非常多。
第三种,像三一重工联手中信产业基金收购德国混凝土泵生产商普茨迈斯特的全部股权。它实际上就是做杠杆收购,过程中配套有并购基金参与、协助它,可能还提供给三一重工下面的过桥融资,再撮合一些并购贷款去收购,收购完了之后占了一定的股权,但是这个股权拥有的总资产是比较大的,因为高负债收购,未来通过整合发债过桥等一些组合的方式,通过未来的经营和股权的管理,以后不排除还可以把它再吸收合并到三一重工上市公司名下。中信产业基金等于实现了一个完整的进入,然后退出的过程,这是中信产业基金的模式。
第四种,像建银国际所做的并购借壳,借壳前在资产方先进行投资,再往上市公司里注入,因为借壳的资产规模往往比较大,一投好几亿,赚的是相对收益,靠股票二级市场的差价来赚钱。如果股份比较大,未来还可以协助上市公司进行整合,不断往里装资产实现收益,这种方式也可以归类为并购基金的投资方式,但是又介于PE-IPO基金和并购基金的中间状态。
第五种,并购基金可以去收购一些资产,通过自己的整合,不一定在IPO上市,未来可以转让给上市公司,或者是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再变成上市公司的小股东,也就是参谋股东,等于换股之后资产进行转让,换股,但是不一定构成反向并购成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未来这种方式在并购基金中会很常见,会很多。
第六种,并购狙击模式,像被号称为华尔街狙击手的卡尔伊坎,他当年的经典案例,比如美国在线和时代华纳,他收购上市公司股份,通过不断的二级市场收购持有了3%以上的股份,就有可能争取成为上市公司的董事,在这种情况下,他不断的游说进行分立或者公司重组,以期股价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以期公司的价值能够不断的释放或者是管理上能够得到提升,未来的股价能够走高,这样他持有很多年之后也可以退出,这也是并购基金的一种方式。卡尔伊坎还做过相关的事,比如微软曾经去收购雅虎,他曾经希望先收购雅虎公司的股份,然后进入雅虎董事会,再撮合微软对雅虎发起要约收购。在国际市场上,一般的股票价格都是比较低的,估值大都处于合理水平,有的甚至只有几倍至十几倍市盈率,要约收购的时候比市场价格甚至高出100%都有可能,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狙击手基金进行了接受要约或者是在较高价格基础上进行转让套现都可以存在一个比较大的套利空间,在国外这种方式也比较多。
㈤ 并购基金有几种模式,具体的是哪几种
并购基金有几种常见的模式:
1、上市公司或子公司+PE(案例:东阳光科联合九派资本设立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
2、上市公司+关联方+PE(案例:中恒集团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
3、上市公司+券商/券商系基金(案例:昆明制药联合平安证券旗下基金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
发展趋势:
上市公司与PE或券商合作设立并购基金进行协同并购的模式仍是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的发展趋势,投资并购的领域将进一步拓宽加深;热点行业主要集中在工业4.0、医疗、文化、环保、新能源等。
㈥ “上市公司+PE”产业并购基金都有哪些模式
您好,并购基金存三种模式
目前A股上市公司参与的产业并购基金,可以内归纳为三种模式容。
第一种模式是与券商联合设立并购基金,2014年下半年,券商设立并购基金成为热潮,比如华泰证券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华泰紫金设立了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后华泰瑞联发起设立了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中心,吸引到了如爱尔眼科、蓝色光标和掌趣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参与。海澜之家与华泰证券设立的华泰瑞麟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并使用1亿元参与设立华泰新产业基金,紧盯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投资机会。
第二种模式是联手PE设立并购基金,比如2014年12月,康得新与控股股东康得投资以及森煜投资等合作设立面向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化等新材料的产业投资基金。其他例子还有中恒集团、昆药集团、健民集团等。
第三种模式是联合银行业成立并购基金,比如2015年1月,东方园林与民生银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协助公司制定产业链并购整合发展的金融方案。双方将设立并购基金,对东方园林选取的上下游产业链并购目标进行收购和培育。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
㈦ 并购基金的操作流程有几种模式
法律分析:并购基金的操作流程主要有以下五种模式
1、PE机构出资1-10%,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出资10%-30%,其余资金由PE机构负责募集。
2、PE机构出资1-2%,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作为单一LP出资其余部分。
3、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一并)与PE机构共同发起成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该公司作为GP成立并购基金,上市公司出资20-30%,上市公司与PE机构共同负责募集其余部分。
4、上市公司出资10-20%,结构化投资者出资30%或以上作为优先级,PE机构出资10%以下,剩余部分由PE机构负责募集。
5、上市公司出资10%以下,PE机构出资30%,剩余部分由PE机构负责募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四十四条基金合同应当约定基金的运作方式。
第四十五条基金的运作方式可以采用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
采用封闭式运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简称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采用其他运作方式的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行规定。
㈧ 并购基金要素的内容有哪些
一、并购基金的定义
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重组、改善、提升等方式,实现企业上市或者出售股权,从而获得丰厚的收益。
二、并购基金要素
1、并购基金投资方向
并购基金投资标的选择需符合上市构思长远战略需求、提升上市公司主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其他高成长性的项目。通过控股权收购、运营托管及其他方式运作行业整合。根据上市公司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有层次地进行并购标的的投控、资产的装入,单独进行IPO或对外出售。
2、并购基金投资管理
PE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包括项目筛选、立项、行业分析、尽职调查、谈判、交易结构设计、投建书撰写及投决会项目陈述等。
上市公司协助PE机构进行项目筛选、立项、组织实施等,有的上市公司会利用行业优势甚至主导项目源的提供和筛选。
3、并购基金投资决策机制
并购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上市公司委派2人、PE机构委派2人组成。并购项目的开发、尽调、评审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3票以上(含3票)通过方可实施投资。上市公司对欲投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
控股类项目优先投资权。鉴于上市公司通常仅与单一PE机构合作设立并购基金,该PE机构获取的并购基金投资方向的控股项目经过尽调并通过评审后,优先由并购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并购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否决或在约定时间内未给予答复的项目,PE机构方可推荐给管理的其他基金。
4、并购基金投后管理
并购基金存续期内,上市公司及PE机构均派人参与并购标的的经营管理决策,重大经营决策由合伙人大会共同决定。PE机构负责并购后企业的战略规划、行业研究分析、资源整合优化等工作。
上市公司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分两种情况:
(1)控股收购。继续聘用大部分原管理团队。为了避免原团队故意隐瞒问题造成的信用风险,保留10%-20%股权给被收购企业团队。上市公司派出骨干监督和协助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2)全资并购。上市公司全面负责企业的经营方案制定、日常经营和管理,并负责内控体系和制度的健全与执行。
5、退出策略
(1)如项目运行正常,退出方式如下:
由上市公司并购退出。并购基金存续期限通常为三年。标的项目被专项基金收购且完成规范培育、符合上市公司要求后(规范培育周期暂定半年至两年,相关规范后条件需在投资协议中有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可提出对标的进行收购。该项收购可以采取现金(或现金加股权)的方式,标的收购价格需以届时市场价格或有限合伙人投资年复合净收益率(通常为10-15%)两者孰高为准(即上市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进行兜底,降低出资人风险)。如有外部机构受让,则上市公司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收购三年后,并购基金有自由处置权: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进行IPO;将所投资项目转让给其他产业基金;由所投资项目公司管理层进行收购。
(2)如项目出现意外,由上市公司大股东兜底;
如项目出现亏损,对于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外的其他LP而言,上市公司通常将给予一定的兜底,主要有两种情况:
“投资型”基金。上市公司与其他LP分别按规定比例进行出资,上市公司出资相当于劣后模式;一旦投资的项目亏损,上市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项目亏损;若亏损超出上市公司出资,则超出部分由其他LP按出资比例承担。
“融资型”基金。上市公司成立该类型基金的主要目的为融资。上市公司与其他LP分别按规定比例进行出资,上市公司在认缴一定出资外,需要对其他LP的出资承担保本付息的责任。
6、收益分配
(1)管理费
基金存续期内,并购基金管理人每年收取专项基金设立规模的2%或一次性收取5%作为基金管理费,覆盖基金日常运营成本;基金存续期超过5年,则之后时间里基金管理人不收取基金管理费。
(2)基金收益分配
在项目退出后一次性分配收益,中间不进行分配。
项目退出所得的可供分配现金,按照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后,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下列方式分配:
有限合伙人出资额;剩余浮动收益按比例分配,即20%支付给管理人作为管理业绩报酬(具体分配比例需先确定以何种模式设立并金);80%支付给有限合伙人。
㈨ 并购基金对上市公司有哪些利弊
并购基金对上市公司具有如益处:利避免并购前风险、有效节约资金、提高并购效率等。并购基金对上市公司有如下弊端:监管力度大、流动性过强、内幕交易风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