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证券交易手续费及印花税怎么计算的
⑵ 企业协议转让持有的托管的股票,印花税是按证券交易缴纳印花税还是按产权转移数据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7〕129号)第一条规定,凡是在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集中托管的股票,在办理法人协议转让和个人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转让时,其证券交易印花税统一由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代扣代缴。
根据上述规定,企企业协议转让持有的托管的股票,按证券交易缴纳印花税。
⑶ 股权转让协议如何计算印花税
目前,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
1、 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
2007年5月30日,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
2、 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即除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以外的股权转让合同。
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
不便按规定贴花时,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并且外商投资者境外交易股权只是在境外付款。
所以该股权转让协议应该在带入境内时按规定的税率贴花。
(3)证券转让合同印花税扩展阅读: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实际是一份标的为股权的特殊合同。
协议首先应符合一般合同的生效的要件,即具备:协议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故股权转让合同也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各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而股权转让行为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
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⑷ 广东证券(股票)交易合同、书据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问题的通知》(财税明电〔2008〕2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⑸ 股权转让协议怎样交印花税
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价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5)证券转让合同印花税扩展阅读:
印花税的相关要求规定:
1、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各地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局制定的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另定。第三十一条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金额5%的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2、凡代售印花税票者,应先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代售申请,必要时须提供保证人。税务机关调查核准后,应与代售户签订代售合同,发给代售许可证。
3、代售户所售印花税票取得税款,须专户存储,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结报,或者填开专用缴款书直接向银行缴纳。不得逾期不缴或者挪作他用。
⑹ 证券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证券印花税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税率为千分之一。
⑺ 股权转让合同要缴印花税吗
股权转让协议要交印花税。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
订立、领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⑻ 证券交易费用的印花税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1‰进行单项收取,基金、债券等均无此项费用。
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变动
作为交易费用重要一部分的印花税是调节交易成本的一个常被用到的途径。
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率变动大事记:
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颁布《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暂行规定》,首先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0.6%缴纳。
1990年11月23日深圳市对股票的买方也开征0.6%的印花税。1991年10月为了刺激低迷的股市,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0.3%。1991年10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买方、卖方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0.3%。
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交易双方分别按0.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1997年5月针对当时证券市场过度投机的倾向,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0.3%提高到0.5%。
1998年6月12日为了使证券市场能持续稳定向前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又将税率由0.5%调低至0.4%。
1999年6月1日为了活跃B股市场,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将B股交易税率降低为0.3%。
2001年11月16日起,财政部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0.2%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8年4月24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改为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授让方不再征收。(截止2010年6月末,该政策已持续近2年未变化)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在2001年市场顶峰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又在2005年熊市谷底前下调印花税,再次上调则到了2007年牛市顶峰阶段;随后在2008年大熊市中两度调低印花税,先从双边千分之三调低到双边千分之一,随后从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千分之一。
2012年4月证监会这一主动表态激发了市场想象,学者认为这可能涉及减免部分费用以及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
2012年5月,国内4家期货交易所宣布降低所有期货交易品种的手续费标准,各品种降费比例从12.5%到50%不等,期货交易所手续费水平整体下降30%左右,调整后的手续费标准将从6月1日起执行。
2012年6月印花税改革已纳入相关部委调研范围。
2012年8月2日证监会宣布沪深交易所、中登公司、四家期货交易所再次大幅降低A股交易经手费、过户费、期货交易手续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将从9月1日起施行。
按照监管部门不断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减轻投资者交易负担的要求,沪深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经手费将按照交易金额的千分之0.069双向收取,降幅为20%。
⑼ 证券交易上那个印花税和过户费到底怎么算
印花税是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一,单向收
上海过户费是成交股数的千分之一,不足1元收1元,深圳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