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万科股权之争最应关注什么
万科股权之争延宕一年多,尚未尘埃落定。这一场股权争夺大战紧张激烈,吸引了无数眼球,“信用高低”、“万能险之辩”、“内部人控制”、“高杠杆收购”等话题在舆论界引发一波波激烈争论,也把社会对险资崛起的关注推向高潮。
在笔者看来,站在宏观角度,万科股权之争最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是:怎样在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设好防火墙?
关于“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要不要设立防火墙”,是一个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少有争论的问题,但是笔者认为,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必须设立防火墙。
从理论上来说,一则由于金融企业高杠杆、高风险,出于对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考虑,必须要对金融企业投资非金融企业加以限制;二则更重要的是由于金融企业位于经济生态链的顶端,在产业并购扩张方面有着天然优势,如不加以限制,极易形成垄断巨头,从而影响竞争,削弱市场经济的活力。
实践中,在银行业,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2008年放开了对投资保险公司的限制)。
在证券业,基金是投资的主力,《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因此,公募基金举牌事件少之又少。
目前,金融企业投资控股非金融企业的主力军,是保险公司。保监会对于保险机构投资股票等权益资产的比例是逐步放开的,从2005年总资产5%的投资比例上限,经过10年的时间,逐步放宽到40%,对持有单一公司股票的比例上限要求相对宽松。这种放宽的背景是,一方面,在保险业资产规模大幅增长的情况下,险资正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资产配置荒;另一方面,证券市场投机气氛较浓,大盘蓝筹股价值低估,需要充实稳健的机构投资者力量。险资入市,如果安心作大盘蓝筹股的财务投资者,可以说是多赢的选择。但如果倾向更激进的投资策略,大肆并购扩张,则似乎违背了险资入市的本意。
在放宽保险机构投资权益资产比例上限的同时,保监会也出台多个文件,对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行为加以限制。《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有权参与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或能够对上市公司实施控制的,纳入股权投资管理,遵循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有关规定。《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要求,保险公司进行重大股权投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并提交多项书面材料。
从这些规章来看,应该说监管部门在保险公司与非金融企业之间也设立了一道防火墙,相关规定在引导保险公司将资金投向大盘蓝筹股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目前,保险机构所持有的A股市场股票市值占比最大的5个行业分别为银行、非银金融、房地产、医药生物、交通运输。
但是,由于相关规定和定义不够明确,缺乏具体标准,这个防火墙的效果好不好,目前似乎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自律。四大保险集团和银行系保险公司投资风格相对稳健,而民营系保险公司则投资风格激进,容易引发是否合规的争议。例如,前海人寿购买了南玻A(8.360, 0.01, 0.12%)高达21.78%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并取得对南玻A的控制,这算不算重大股权投资、要不要申请核准?南玻A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产品是平板玻璃、工程玻璃等,算不算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
在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设好防火墙,笔者认为,需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今年3月,保监会拟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意在进一步加强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的重大股权投资行为的监管,这是完善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防火墙的重要举措。除了重大股权投资核准,在制度上还应对保险公司能取得哪些非金融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持有单一不宜控股的非金融企业股权比例上限等做出明确规定。
不过,在综合经营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发展趋势的背景下,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合作,提升跨市场监管能力。此次万科股权之争,核心力量虽然是前海人寿,但主角却是前海人寿的母公司钜盛华这一金控平台,通过钜盛华持有万科股权,可以规避保险业的监管。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目前仍在探索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
『贰』 谁知道那个股票,宗申动力,怎么样啊拜托各位大神
宗申动力,还是不错的。 01-10大成基金公司举牌宗申动力(001696) 公告当天浮盈过亿元 久违的基金举牌事件在2008年初再次发生。 1月9日,宗申动力(001696.SZ)公告称,截至去年12月28日,大成基金旗下基金景宏持有公司2355.61万股,占总股本的5.1%。 每次基金举牌都会引起市场关注。去年4月5日,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基金举牌国投中鲁(600962.SH)后在短时间内减持甚至引发了国投中鲁索要基金收益的事情。 这次大成旗下基金景宏举牌宗申动力意欲何为? 公告当天浮盈过亿 去年发生了两起基金举牌事件,除了东吴双动力举牌国投中鲁,2007年5月14日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基金持有宜华木业(600978.SH)2315.99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01%。 东吴基金举牌国投中鲁之后闪电出货,被许多投资者以及国投中鲁认为是违反<证券法>。 中海基金举牌宜华木业之后,媒体提出会否是基金公司拉高出货的一个噱头。国投中鲁、宜华木业被举牌之后,股价都大涨。
『叁』 基金举牌是利好吗 举牌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般而言,举牌属于利好消息,说白了就是看好这家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大举买入的行为!要是有用,望采纳!
『肆』 近半年持续被公募基金举牌,而且未来一年内还会继续增持
意思是:经历去年的股改洗礼,越来越多的“大非”“小非”已经或即将解禁流通,这些大股东们增持还是减持公司股票,能相当程度地反映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增持:证券业中的一句行话,顾名思义就是增加持有,也可以叫加仓。无论是对股票、期货、基金、其它可以上市交易的证券、商品等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添加买入都可以叫增持。也就是说你原有了一定的仓位,再添加买入就是增持——加仓。
例如:
我原持有的股票今天又买了100股,也可以说加仓100股,或增持100股。
减持,股市与期货市场专用术语。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后,他们就会抛出来套现,叫减持。
『伍』 股票举牌是利好还是利空
你好,股票被举牌按照投资者举牌目的不同,会造成不同的影响。
如果投资者是因为看好股票后续的上涨而举牌大规模买入持仓。那么,大概率会带动股票价格短期上涨,也有可能会引发大股东争夺上市公司股份控制权,从而引发一波更大的涨幅。
如果投资者是因为恶意举牌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那么很有可能会使短期股票价格出现不稳定,甚至有可能会影响股票价格持续下跌。而且股票价格也会受到上市公司基本面、市场环境、技术走势等因素,来影响股票价格的涨跌,不一定会完全受到股票消息面的影响。
举牌指的是投资人在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上收购的流通股份超过该股票总股本的
5%以上(包括5%)。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必须马上通知该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且投资者举牌之后,所持股份将至少锁定6个月。
风险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据网络整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陆』 并购基金的发展
在中央保增长的宏观政策号召下,政府相关部门开始寻求通过推进并购重组来实现上市公司的外生增长力量。
1、2009年1月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把“积极推动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作为09年重点工作。
2、2008年12月,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强调,2009年中央企业要抓住当前境内外资本市场调整机遇,加快控股
上市公司资源整合,已实现部分资产上市的企业,要加快把优良主业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现主业板块或集团整体上市。
3、2008年1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风险管理指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
4、2008年证监会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改革并购重组委工作制度,全年171家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良资产3,272亿元。
相应而言,并购基金在熊市或者市场不明朗的状况下投资收益的表现可能比大盘更有优势。并购基金属于主题投资范畴,投资策略以事件驱动策略为主。事件驱动策略是寻找公司重大行为或促发性因素发生是的投资机会,比如收购兼并、重组重整、资产处置、分拆上市、清算破产等。全球著名的对冲基金PLENUM统计旗下的事件驱动型基金、长短仓股票基金和相关指数的绩效比较,事件驱动型基金的年平均复合收益率和回报与风险比率均高于其他基金和指数表现。
5.2012年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欧阳泽华在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下一步将大力发展并购基金。他表示,并购基金在中国依然还是新兴事物,但将为解决融资缺口发挥重大作用。他还透露,证监会在鼓励券商来申请并购基金试点,在行业评估之后确定试点券商,已经有多家券商递交了试点方案。 对于并购主题,2009年应把握以下五个主题:
1、央企整体上市事件的上市公司
2、定向增发注入优质资产的上市公司
3、控制权转移的ST上市公司
4、二级市场举牌的上市公司
5、作为并购方的战略合作伙伴进行投资
『柒』 如何正确设计上市公司PE并购基金合同
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的方式目前主要有:与PE合作设立并购基金、与券商联手设并购基金、与关联方合作再联手PE设立并购基金、与基金子公司合作设立并购基金等各种方式。
1、共同搭建并购平台
模式: PE机构和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通过成立并购基金或设立公司等方式搭建并购平台。
出资:(1)PE机构和上市公司各出资一部分资金,剩余的由PE机构进行募资;(2)PE机构和上市公司出资全部金额,成立产业基金,一般来说,一般情况下PE作为并购基金GP,其出资范围不会超过10%。
期限:4-5年。
双方职责:一般PE机构负责项目挑选、交易架构设计等资本层面,上市公司负责标的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结构:通常采取有限合伙的法律形式。PE机构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并兼任基金管理人;上市公司可担任有限合伙人(LP),也可与PE机构共同担任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可参与出资,成为基金普通合伙人;剩余资金由PE机构负责对外募集。
盈利:PE机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待标的成熟以后被上市公司收购,获取超额收益;享受市值增长带来的溢价(在成立并购基金前,PE机构战略入股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传统并购实现转型升级,新兴行业则希望通过并购掌握最新的技术、产业动态,实现产业链的完整布局;享受市值增长。
2、PE机构战略入股,作为并购顾问
模式:PE机构担任上市公司的并购顾问,提供并购方案设计、财务与法律尽职调查、资本市场日常事务咨询等。
盈利:PE机构一方面收取财务顾问费,另一方面作为股东,享受市值增值带来的溢价。
3、PE机构作为并购顾问
只作为并购顾问,该种模式没有以上两种方式那么的利益捆绑明显,可能PE机构的能动性要差些。
二、监管层对该种新创模式的态度
该种模式可能存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隐患,相关监管部门对该种模式也是比较谨慎,这从硅谷天堂报股转系统材料时监管层反馈意见中多次对该种模式提出问题可以看出来。
证监会对该种模式监管的官方回答:“我会对于“PE+上市公司”投资模式的监管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尽可能的让市场主体自主决定。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其在上市公司产业转型和升级中发挥正面作用。同时,为防范该种投资模式可能出现的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现象,我会将加强监管力度,依据《上市公司收购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PE+上市公司”投资模式下权益变动、签订市值管理协议、关联交易等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严厉打击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任何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好市场秩序和市场稳定。”
三、该种模式实际操作的关键点
结合公开资料,此次硅谷天堂起诉大康牧业的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更迭、战略调整,上市公司新实际控制人未履约造成的。
该种模式一般是PE先通过直接举牌、大宗交易、参与定增等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者,PE机构与上市公司的控制层在战略合作等合作方面达成一致,并能在PE退出前保持一致,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对行业的发展趋势有着一定的把握(收购标的都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育期)。
兹认为该种模式要顺利的几个因素:
1、能与上市公司的控制层在公司经营战略上长期保持一致(特别是出于产业整合考虑)有效收购标的,达成一致。
2、项目资源符合需要。
3、监管层的意见很重要,鉴于该模式目前监管层没有详细的规章,可能会处于“一事一议”的状态。
4、出于市值管理层面,二级市场的把握准确。
作为PE机构,盈利的模式主要来源:
1、并购基金管理费用
2、并购顾问费用
3、股权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