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为了保证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顺利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事宜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5号)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等文件。根据近期市场的变化情况和基金管理公司执行新准则中存在的有关公允价值认定和计量方面的问题,现对基金估值业务,特别是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等问题作进一步规范,并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新准则、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二)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三)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二、在基金估值过程中,特别是按上述第一条第(二)款或第(三)款的规定进行估值时,基金管理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公司应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特别是应当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二)基金管理公司应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应当明确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并明确所有基金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特别是要对按照第一条第(二)款或第(三)款的规定进行估值时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及其验证机制做出规定。
(三)基金管理公司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应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在考虑投资策略的情况下,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的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的方法应当一致。除非产生需要更新估值政策或程序的情形,已确定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应当持续适用。为了确保一贯性原则的执行,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相关内控机制。
(四)基金管理公司应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应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建议须经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方可实施。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五)基金管理公司在采用估值政策和程序时,应当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通过建立估值委员会、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
三、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法规履行与基金估值相关的披露义务,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以下方面信息:估值政策及重大变化,按上述第一条第(二)款或第(三)款规定原则进行估值的,应涉及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等信息。
基金管理公司由上述第一条第(一)款改用第(二)款或第(三)款规定原则进行估值的,应本着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及时进行临时公告。
四、托管银行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管理公司由上述第一条第(一)款改用第(二)或第(三)款规定原则进行估值的,要及时通知托管银行。托管银行要认真核查基金管理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
五、基金管理公司由上述第一条第(一)款改用第(二)或第(三)款规定原则进行估值时,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基金管理公司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基金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充分考虑报告期间基金的估值政策及其重大变化,特别是运用上述第一条第(二)款或第(三)款规定原则进行估值的适当性,采用外部信息进行估值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程度,以及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及时性。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应组织业界积极研究适用于上述第一条第(二)款或第(三)款规定的估值方法,供基金管理公司参考使用,但基金管理公司不能因此免除其相关估值责任。基金管理公司采用其他估值方法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采用理由和该方法与行业普遍采用的估值方法的差异。
七、会计准则如对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另有新的具体规定时,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应及时指导基金管理公司修订估值方法。
⑵ 基金实时估值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基金的实时估值的计算方法:实时估值根据基金上个季度股票持仓情况,结合基内金持仓股票所在容版块指数,按照模型计算得出,如果基金经理对基金持仓股票进行调整,估值数据就会与实际净值数据差异较大,所以实时估值数据仅供参考。
⑶ 什么是基金业估值指数
基金业估值指数是09年提出的一个概念。是为了基金管理公司对于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时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保证各家基金管理公司每天计算的基金单位净值更合理、更准确的反映每份基金资产价值,因而由证券业协会提出,并和中证指数公司合作而编制的一个行业指数。专门用于基金公司对于长期停牌股票进行指数收益法估值。
编制这个指数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基金估值工作,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维护基金市场公平。
如果不明白可以再参考一下证监会08年发的一个关于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文件。
怕你不明白,给补充一下:
08年中秋节当天,证监局出台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案,当时大概有3到4套方案供基金公司选择。基金业内经过讨论研究并征询各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后,大部分都选择了用指数收益法对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所谓指数收益法其实就是,当基金持有的某股票停牌,并且经过查询该公司公告确认该股票为长期停牌。在该股票停牌起始日到复牌日之间,基金公司每天就必须用该股票所在的行业板块的指数值与停牌前一日该股票行业板块指数值相比较的增长率来计算该股票在停牌期间每天的价格。(在出台这个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案之前,长期停牌股票是按停牌前一日该股票收市价格进行估值的,这两种方法的区别你应该能明白了。用以前的方法按该股票停牌前一日价格估值的话,停牌期间该股票的市值不会变化,如果碰到停牌期间经济形势发生大的变化,股指大幅波动,那么该股票的估值价格其实是不能准确反应市场情况的。)
在协会的基金业估值指数推出之前,各家基金公司是根据自己的判断来选择该停牌股票采用哪种行业板块分类的。比如有的选择申万行业分类指数,有的选择中证行业分类指数,有的选择证监会行业分类指数。这样就存在基金公司为了眼前利益而在估值时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行业分类指数,影响基金估值结果公平性、公允性的可能。于是协会推出了这套基金业通用的行业估值指数,规定所有基金公司必须按照这套行业分类指数进行停牌股票估值工作,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可以证明用该行业估值指数估值不能正确反应该股票价值的,基金公司必须刊登公告解释用该通用的行业估值指数不能正确反应股票价值的原因,以及他们会采取另外哪套行业指数和采用这套指数的原因分析。
这样解释,希望你能明白。
⑷ 基金中所持有的股票停盘,公告称保险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那么这个指数是大盘的指数吗
说实话,你这个问题的含金量真挺高的。
⑸ SAC行业指数是什么
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 简称SAC行业指数
⑹ 股票指数基金通过投资和指数相关的标的公司可以完全复制指数的走势是什么意思
比方说你要投资科创板,但是你又不知道选择哪个具体股票,那你就可以投资科创板50指数,这个指数囊括50只公司,这个基金就按这个指数的成分股买,那么这个基金的走势就跟这个指数同步了(就是你所说的复制指数走势),这样就解决了选股的问题,还避开了单只股票的风险。。。
⑺ 基金估值中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是什么意思
指数收益法,即参考两交易所的行业指数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也就是把停牌期间行业指数的涨跌幅视为停牌股的涨跌幅以确定当前公允价值。这一方法容易操作,也比较透明。
⑻ 指数基金的常用估值有哪些
指数基金常用的估值主要根据沪深指数的一些基本指标来决
⑼ 基金公司下调估值有什么影响
基金公司调整估值是怎么回事?
所谓基金公司调整估值,就是说在基金进行净值估算的时候,会对估值当天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对其价格进行技术调整,比如一些停牌的股票。
以ST长生为例,自2018年7月26日开始,公司股票简称即变更为“ST长生”,以做警示风险,且在24日的公告中表示,25日开市后将停牌一天。与此同时就有多家基金公司发布公告,大幅下调了长生公司的股票估值。
这就是基金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价格调整。
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估值方法
简单来讲,如果公司的基本面并没有太大变化,基金公司则会根据指数来对股票进行估值,反映的主要是大盘的系统性风险。
而如果公司基本面发生大变化,则需要根据其他方法对股票进行估值,而ST长生,就属于公司基本面出现变化。
何种情况才会进行估值调整
并不是上市公司出现一些风吹草动,就一定会进行估值调整,而是有法可依,我国证监会规定:“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影响在0.25% 以上,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也就是说,当持有停牌股的某只基金,但影响可以控制在0.25%之内,就无需调整该只股票估值。也就是说,一旦调整了估值,即说明停牌股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是较大的。
到底对投资人有什么影响?
说了这么多基金公司调整估值的原理,对于投资人来说,最重要的应该就是,调整估值对投资基金到底有什么影响。
我们已经知道调整估值是因为停牌股票会对基金资产的净值的影响不小,由于股票在停牌期间并不参与交易,市场上也并没有价格,所以会造成就重仓持有该股票的基金净值虚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对股票估值进行合理调整,基民提前赎回基金,则会以较高的价格赎回基金份额,而复牌之后的基金持有人损失则会较大,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基金公司才会调整停牌股票的估值。
所以,基金公司调整股票估值,对投资人的利益是一种保护,不会因为对基金净值造成瞬间冲击。
我国对公募基金的监管严格,具有很强的信息披露要求,而基金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调整,是一种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对于投资者而言,需要时刻关注基金公司的公告,才能对自己的投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适时进行策略调整。
⑽ 基金实时估值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实时估值根据基金上个季度股票持仓情况,结合基金持仓股票所在版块指数,按照模型计算得出,如果基金经理对基金持仓股票进行调整,估值数据就会与实际净值数据差异较大,所以实时估值数据仅供参考。
由于基金净值一般要等在股市收盘后由基金公司及托管银行进行核算校对,快的晚上8点左右公布。而盘中估值,跟股票一样,是在每个交易日9:00-15:00盘中实时更新的。因此尽管盘中估值偏差不可避免,但还是受到多数投资者所关注。
(10)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位发生重大变化,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