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证券法里股民怎样索赔
索赔之前需要知道如何估算索赔金额,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计算,并由律师代理诉讼专索赔。我们属介绍一下索赔金额的计算方式: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需要搞清楚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基准价。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基准价,则是从虚假陈述揭露日到基准日之间,根据每天的收盘价格计算得出。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者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及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及利息。
如果投资人只进行了一笔股票买卖,其投资差额损失就不会存在计算差异。司法实践中,投资人进行股票交易往往很复杂,不同的计算方法就会得出不同的损失金额。
B. 股票如果出了问题,一般的索赔是怎么运行的
如果证券市场能够诚实、透明,披露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正确,那么你投资的股票就遭受了损失,这属于你应该承担的市场风险,你只能“认倒霉”。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仍存在虚假利润、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等涉嫌虚假陈述的欺诈行为。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期间买入相关股票,在虚假陈述披露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蒙受损失。那么,损失不属于正常的投资风险,而是属于欺诈造成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和利息损失。这些都可以依法主张。
最后,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法治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只有中小投资者具备依法维权意识,违法主体才能承担高昂的违法成本,从而积极抵制资本市场上的违法行为。让我们共同努力,挽回损失,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充满活力和弹性的资本市场作出贡献。
C. 炒股损失索赔的计算方法,索赔的步骤是什么
股票索赔步骤就是民事诉讼的程序过程,可以参考我之前的网络知道问答。
股票索赔计算方法比较复杂,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利息、印花税。
D. 请教问下股票索赔的时间是怎么界定的
《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将虚假陈述行为认定为对投资者的侵权行为,故在侵权行为成立时,虚假陈述行为人应对投资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当然,此项侵权行为的表现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侵权行为,尤其是构成要件上的因果关系问题。众所周知,在证券交易行为中,侵权行为人与受害人并非“面对面”地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借助于交易所平台以集中竞价的方式撮合成交,故在形式上,侵权行为人与受害人间的具体关系难以特定化。鉴于此,为缓解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18条吸收了美国法上“欺诈市场理论”,以“推定信赖”原则确定侵权行为(虚假陈述)与损害后果(投资者损失)间是否存有因果关系。换言之,投资者只要证明证券交易满足所规范的条件,法院即推定因果关系成立,当然,侵权行为人亦可依据第19条的规定进行举证以排除因果关系的成立。
第18条投资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 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
(二) 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
(三) 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
第19条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一) 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经卖出证券;
(二) 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进行的投资;
(三) 明知虚假陈述存在而进行的投资;
(四) 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
(五) 属于恶意投资、操纵证券价格的。
据上规定可知,推定因果关系成立与否主要基于实施日、揭露日或更正日等时间之界定。具言之,投资人惟于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并且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更正日及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证券而发生损害的,推定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损害间具因果关系,于此时间段外所进行的证券交易行为并不当然推定因果关系成立。准此以言,在涉及虚假陈述损害赔偿问题中,首先需明确的是实施日、揭露日、更正日等重要时间点,盖其所涉者乃因果关系之始也。
E. 股民在哪儿可以维权索赔
股民维权索赔当然是在法院,鉴于股票索赔诉讼具有高度专业性,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理索赔。
F. 问:证券索赔需要什么条件
股票索赔需要满足索赔条件,我们列举了部分股票的索赔条件,希望有用。
安硕信息(300380)
索赔条件:
2014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14日间买入安硕信息,且在2016年6月15日(含当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2019年12月19日
嘉寓股份(300117)
索赔条件:
2010年8月20日至2015年6月11日间买入嘉寓股份,且在2015年6月12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2020年5月1日
ST岩石(匹凸匹,多伦股份)(600696)
索赔条件:
1、2013年3月2日至2015年4月14日间买入匹凸匹(600696,曾简称多伦股份,现变更为“ST岩石”),且在2015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该段时间的投资者索赔已有两审胜诉判决
2、2015年5月11日至2017年2月22日间买入匹凸匹(600696,曾简称多伦股份,现变更为“ST岩石”),且在2017年2月23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者。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2020年5月18日
宝利国际(300135)
索赔条件:
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11月24日间买入宝利国际,且在2015年11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2020年6月7日
山东墨龙(002490)
索赔条件:
2015年4月25日至2017年3月21日间买入山东墨龙,且在2017年3月22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2020年9月25日
雅百特(002323)
索赔条件:
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7日间买入雅百特,且在2017年4月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者。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2020年12月15日
亿晶光电(600537)
索赔条件:
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4月15日间买入亿晶光电,且在2017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2021年5月2日
祥源文化(万家文化)(600576)
索赔条件:
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间买入万家文化,且在2017年2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2021年8月3日
新力金融(600318)
索赔条件:
2015年2月18日至2017年8月31日间买入新力金融,且在2017年9月1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持有者。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2020年9月18日
三房巷(600370)
索赔条件:
2015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9日间买入三房巷,且在2017年3月10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2021年1月31日
武汉凡谷(002194)
索赔条件:
2016年8月27日至2017年9月12日间买入武汉凡谷,且在2017年9月13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暂定)。(在2017年3月24日晚间,武汉凡谷又发布了一份2016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司认为揭露日为25日。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2021年3月5日
恒顺众升(青岛中程)(300208)
索赔条件:
2014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4日间买入恒顺众升,且在2015年8月5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2021年4月25日
尔康制药(300267)
索赔条件:
2016年4月6日至2017年8月9日间买入尔康制药,且在2017年8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2021年6月13日
澄星股份(600078)
索赔条件:
2012年3月29日至2015年12月23日间买入澄星股份,且在2015年12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2022年2月3日
中安消(600654)
索赔条件:
2014年6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之间买入中安消(600654),且在2018年1月16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康得新(002450)
索赔条件:
1、2018年10月28日前(含当日)买入*ST康得,且在2018年10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19年1月21日前(含当日)买入*ST康得,且在2019年1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雏鹰农牧(002477)
索赔条件:
2019年3月18日前买入,且在2019年3月1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康美药业(600518)
索赔条件:
可能存在两种情况的索赔区间:
(1)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12月28日之前买入康美药业,并在2018年12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2)2018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康美药业(600518),并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索菱股份(002766)
索赔条件:
2019年4月29日前买入索菱股份,且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怡球资源(601388)
索赔条件:
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买入怡球资源,且在2019年5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三维丝(300056 )
索赔条件:
1、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4日间买入三维丝,且在2017年4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2、2017年4月29日起至2018年4月3日前买入三维丝,且在2018年4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聚力文化(002247)
2019年5月27日之前买入该股票,并且在2019年5月27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具体的索赔条件,在证监会正式处罚下达后或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腾信股份(300392)
2019年5月25日之前买入腾信股份,且在2019年5月2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具体的索赔条件,在证监会正式处罚下达后或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科融环境(300152)
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11月30日之间买入科融环境(300152)股票,且在2017年12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最终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长园集团(600525)
2016年6月8日至2018年12月24日间买入长园集团股票,且在2018年12月25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加加食品(002650)
2019年6月5日(含当日)前买入加加食品,且在2019年6月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飞乐音响(600651)
2017年7月13日至2018年4月12日间买入飞乐音响,且在2018年4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ST节能(000820)
可能存在2种情况的索赔区间(最终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
第一种情况:
在2019年3月21日及之前买入*ST节能(000820)股票,并在2019年3月22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第二种情况:
在2019年7月12日及之前买入*ST节能(000820)股票,并在2019年7月12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ST斯太(000760)
2019年6月27日及之前买入*ST斯太(000760)股票,且在2019年6月28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待证监会处罚决定
ST围海(002586)
2019年6月27日及之前买入*ST斯太(000760)股票,且在2019年6月28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等证监会处罚决定书下达后,才可以确定。
G. 股票索赔流程怎么走
一、程序:
证监会(局)立案调查 —— 行政处罚告知 —— 股民准备索赔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 法院立案 ——审判
1、调查时间一般6个月,最短的37天(雅百特),最长二年以上。一旦被立案调查,说明已掌握违法的初步证据,被行政处罚是大概率事件。
2、处罚是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一般在处罚告知书或决定书下达后法院才会正式立案。
3、管辖法院: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中,审判期限一审6个月以上,二审6个月以上。
4、股民索赔准备工作一般从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之日起就开始了,因为立案调查后的交易会对股票索赔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立案调查后应及时与韩友维律师团队联系咨询。
几个争议较大的问题
1、关于揭露日。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自我更正日、证监部门立案调查日、新闻媒体公开报道日、调查结果(处罚)告知日都可以作为揭露日。揭露日以前卖出的股票、揭露日以后买入的股票都无法获赔。
2、系统性风险。法律对之没有具体规定,法院会根据同期大盘指数下跌的幅度,在计算损失时相应的扣除一定比例的系统性风险。各地法院标准不一,大致在50%--80%。
四、退市风险警示及立案调查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立案调查后,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发布暂停上市风险警示公告,主要内容是公司存在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而被退市的可能,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我们认为只是按照规定“例行公事”,从近几年信披违规案件处罚情况来看,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而退市的可能性非常小,一般都是责令改正、罚款、警告、市场禁入等,投资者不必太过在意。
立案调查期间,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不得定向增发。如被行政处罚,主板中小板公司一般不会影响定向增发,创业板公司36个月内不得定向增发。
H. 股票维权索赔可以获赔多少钱
有很大一部分投资者想当然的认为索赔金额就是账面亏损,其实法律有规定了计算方法,今天教大家快速学会如何计算索赔金额。
首先股票损失认定应当知道几个关键概念: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要先确定虚假陈述行为的几个时间点: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
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例如超华科技(002288)因虚增2014年的利润,受理法院认定2014年的年报发布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
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在俞强律师代理的案件中,我们总结了一下,通常以立案调查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但有些案件也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
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
1、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
2、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3、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4、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本条第1项规定确定基准日。
基准价就是指揭露日至基准日收盘价的平均价。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需要搞清楚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基准价。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基准价,则是从虚假陈述揭露日到基准日之间,根据每天的收盘价格计算得出。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者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及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及利息。
如果投资人只进行了一笔股票买卖,其投资差额损失就不会存在计算差异。司法实践中,投资人进行股票交易往往很复杂,不同的计算方法就会得出不同的损失金额。
赔偿的损失由哪些部分组成?
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1、投资差额损失
2、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
3、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印花税
4、前款所涉资金的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这四项里,佣金、印花税、活期利息占索赔比例不到0.5%,所以我们重点来看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
只有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的,并且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才具有索赔资格。
具体算法是(买入均价-卖出均价)*可索赔数量=投资差额损失(仅限于揭露日至基准日卖出的情形),如果是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一直到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没有卖的,投资差额损失=(买入价-基准价)*可索赔数量。
I. 我持有 股票不知道怎样索赔
一、程序
证监会(局)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告知 —— 股民准备索赔材料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法院立案——审判
1、调查时间一般6个月,最短的37天(雅百特),最长二年以上。一旦被立案调查,说明已掌握违法的初步证据,被行政处罚是大概率事件。
2、处罚是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一般在处罚告知书或决定书下达后法院才会正式立案。
3、管辖法院: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中,审判期限一审6个月以上,二审6个月以上。
4、股民索赔准备工作一般从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之日起就开始了,因为立案调查后的交易会对股票索赔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立案调查后应及时与韩友维律师团队联系咨询。
二、需要您做的工作
1、联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韩友维律师团队登记(帮您评估计算索赔金额)
2、完成交易记录的调取、委托材料签字、邮寄
3、收取赔偿款!
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我们律师团队有一套完整的指导材料给您,并帮助您完成所有工作。
三、几个争议较大的问题
1、关于揭露日。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自我更正日、证监部门立案调查日、新闻媒体公开报道日、调查结果(处罚)告知日都可以作为揭露日。揭露日以前卖出的股票、揭露日以后买入的股票都无法获赔。
2、系统性风险。法律对之没有具体规定,法院会根据同期大盘指数下跌的幅度,在计算损失时相应的扣除一定比例的系统性风险。各地法院标准不一,大致在50%--80%。
四、退市风险警示及立案调查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立案调查后,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发布暂停上市风险警示公告,主要内容是公司存在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而被退市的可能,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我们认为只是按照规定“例行公事”,从近几年信披违规案件处罚情况来看,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而退市的可能性非常小,一般都是责令改正、罚款、警告、市场禁入等,投资者不必太过在意。
立案调查期间,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不得定向增发。如被行政处罚,主板中小板公司一般不会影响定向增发,创业板公司36个月内不得定向增发。
五、我们的经典案例
1、ST智慧(601519)索赔全国股民首例胜诉案:在投资者连续败诉、撤诉的情况下,我们第一个胜诉。
2、安硕信息索赔全国股民首例获赔案:我们率先与被告达成和解获得赔偿。且和解中确定的索赔标准在该案判决中被法院采纳。
3、创兴资源索赔案:提出的揭露日被法院认可,团队代理的该案诉讼标的超过2000万元。
4、办理过的部分虚假陈述案件:大连控股、京天利、金亚科技、ST墨龙、神马股价、ST昆机、恒顺众升、雅百特、祥源文化、鞍重股价、宝利国际、保千里、方正证券、北大医药、安泰集团、ST欣泰、五粮液...........等公司。
曾被《证券日报》、江苏卫视、《财经杂志》、《经济观察报》、《野马财经》等媒体多次采访报道。
J. 股票维权索赔的流程
股票维权流程:
1.登记索赔信息
2.短信通知邮寄
3.邮寄后,等待律师通知。
温馨提示:如果上传电子对账单的用户,请按照短信直接与律师进行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