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监会是如何回应黄晓明账户卷入股票操控案的
8月17日消息,谈及市场关注的黄晓明账户被牵扯“18亿操纵股价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7日表示,高勇操纵案件情况已经对外进行发布,黄晓明未被列入违法行为当事人,按照相关法律,证监会调查证券期货案件时,会依法对当事人、与被调查事件相关的个人和机构采取措施,被调查方需进行配合,如果发现还有他人涉嫌操纵本案行为,必将严惩不贷。
15日,黄晓明通过微博对“账户卷入操控18亿股票案”、“组团操控长生制药”等作出回应。黄晓明称,他本人从未参与过长生生物股票投资,2014年第三季度他委托路某进行理财的账户曾投资过黄海机械并在当季度退出。而黄海机械2015年才被借壳,2016年才更名为长生生物。故他本人与长生生物毫无关系,有关“黄晓明组团操控长生制药”等消息是谣言。同时,黄晓明为自己“理财不慎”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道歉。
来源:观察者网
2. 黄晓明股票操纵谁传的
8月15日凌晨,黄晓明在微博发布声明称,其本人从未参与任何股票操控,并与“长生生物”毫无关系,此次事件是由理财不谨慎所导致。
截至上午10时,该条微博下,点赞数最高的三条评论依次为“黄家到后给高勇分了多少钱”(点赞数7万);“选择相信黄晓明”(点赞数3万);调侃黄“明明很委屈、明明不知道、和明明没关系”(点赞数4万)。还有网友认为“以后谁再说晓明没演技我和谁急”。“你可以演一个男主角:甩锅侠”。网友站队中,一部分认为黄晓明不可能把账户无缘无故借给别人使用;也有部分网友认为,黄晓明可能真的并不知情,毕竟现在明星涉及投资股票公司的情况很常见。而他会不会为此承担责任,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18亿股票操纵案消息曝出后,黄晓明工作室也发过声明,此番用个人微博深夜发声,也是为情势所迫。但是网友们选择不听不信不传谣的态度 ,更多因为情绪使然,正如今天《证券日报》一篇文章的标题:“赵薇到黄晓明明星资本游戏:进可收韭菜 退则罚三杯”。
来源新浪微博
3. 黄晓明卷入18亿股票操纵大案,黄教主会不会就此凉凉
中国娱乐圈对有污点的明星太宽容,以至于很多明星名不副实,拿着高片酬,拍着大烂片。这次黄晓明卷入18亿股票操纵大案,是不是很眼熟?没错,此前赵薇夫妇就因为“空手套白狼”遭股市封杀,可是赵薇并没有因此消失在荧幕,拍电视剧,录制《中餐厅》,机场瘦身照等等,时不时的出现在荧幕上,哪有什么凉凉?
近年来,黄晓明的演技备受诟病,黄晓明是一个演员,同时他也是一个商人,他的身家高达百亿,抛开作为演员和明星的收入,黄晓明在商业领域也赚得满盆彩,假如在娱乐圈荧幕前得不到观众缘。那么在娱乐圈背后,其他领域,黄晓明依然可以赚钱。况且此次卷入此案的黄晓明账号,实际是有其母亲在操作,有相关人士称黄晓明和他的母亲张某霞很有可能不会被追责,罚没金额对身家百亿的黄晓明来说,也算是凤毛麟角。不管怎样,我们作为消费者,作为观众还是希望演员能够精进自己的演技,做出对社会有利的事情。
4. "黄晓明"账户为何出入长生生物
雁过留痕,风过留声,炒过股票,一定会留下你的名字。
“民间股神”高勇收到的18亿元天价罚单,把一线明星黄晓明卷了进来。虽然黄晓明工作室否认,并不认识高勇,没有因任何股票问题被调查或处罚。但8月13日晚,媒体报道,“高勇股票操纵案中的自然人账户之一确实为影视明星黄晓明名下账户”,再次点燃了舆论之火。
只不过,和娱乐圈被称为“黄教主”的黄晓明不同,在A股市场出现的“黄晓明”只不过是高勇手里的棋子。
和精华制药股东名单中“黄晓明”账户已经确认为影视明星黄晓明不同,虽然涉及高勇案的多个账户曾和“黄晓明”账户一起出入长生生物、中路股份、汇金股份,但此“黄晓明”是否为影视明星黄晓明?还是纯属巧合另有人同名?截至目前尚不能完全确认。
5. 长生生物股票退市,股民怎么办
股民可以先联系律师,再就相关诉讼材料的准备进行沟通,然后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进行索赔。
股民可以直接找当地有名的律师事务所,然后直接到律师所办理相关诉讼委托手续,并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如不便前往律所,可通过邮寄办理相关诉讼委托手续;像此事件中,受害股民较多,股民可以先集合起来,一同邀请名律师前往股民所在地办理委托手续;此外,专业网站也开设了咨询及申报渠道,股民可在线咨询及委托律师(如虚假陈述维权网)。
(5)长生生物今天涨停什么人在操控扩展阅读
根据《证券法》第69条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陈述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股民对虚假陈述索赔的法律依据。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发行人是第一赔偿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包括董监高、审计机构、保荐机构是第二责任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在此退市事件中,股民不止可以起诉长生生物公司,也可以一同起诉董监高、审计机构、保荐机构这些第二责任人。
此外,并非股民想要索赔就能索赔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之后买入该股票;
2、在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或上市公司自行更正之前,未全部抛售;
3、投资者在上述时间段内因投资相应股票而存在亏损,盈利的投资者不能索赔。
4、投资者是在“一级市场”、“二级市场”或“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市场”完成的买入或卖出交易,不包括协议转让而形成的交易;
5、投资者在上述交易中,受虚假陈述行为影响而产生亏损,系统性风险造成的亏损除外。
6. 疫苗造假案背后有什么故事
涉嫌“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是如何跃上国内狂犬病疫苗市场份额的第二位?
“狂苗”事件引爆后,上市公司长生生物64岁女掌门人高俊芳从国企高管转型为上市公司掌门人、家族资产积累达51亿元的经历,不断被人提起。
,2009年至2010年的一次“狂苗”行业大洗牌,给长春长生“狂苗”带来了崛起机会。因中检院检测标准的提高,当时能通过的企业仅有辽宁成大一家,外资赛诺菲巴斯德也退出国内狂犬病疫苗市场,“狂苗”持续紧缺。其后长春长生及时升级工艺,迅速进入市场。
2012年,重新拿到GMP证书的长春长生,在市场需求和产能增加的作用下,一跃成为业内第三。
2016年“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后,长春长生继续主动抢占市场,2017狂苗批签发量市场份额跃至第二。
通报时间是在飞检一周后
7月15日(周日)下午,国家药监局通报称:根据线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据悉,国家药监局在接到线索后,早在7月6日-8日已前往该公司“飞检”,实际通报时间则是一周后。
国家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相关人士曾对澎湃新闻透露,“有因飞行检查”的情况大多来自于内部人士举报,在收到线索后中心将会对线索进行初步分析,待确认举报合理性之后会以双随机的形式抽调检查组组长和检查员,组成3-4人的检查小组。
“考虑到廉政问题,一般检查小组成员事先并不知道要检查哪家药厂,而是在到达当地后才能打开密封信封,拿到线索。”相关人士透露。
中国证券报7月17日的报道称,长春长生的“飞检”源于内部员工举报。
曾是长春长生一线员工的于飞(化名)告诉澎湃新闻,由于疫苗行业专业性高,如果不是内部人士举报,外界很难发现,“算是行业潜规则吧,有的数据记录本身就是为了应对检查的。”
另一名在某疫苗公司担任多年高管的资深人士许利(化名)则告诉澎湃新闻,疫苗的生产环节是没有十全十美的,每次检查也总会被查出大大小小的瑕疵,“相当于从80分到100分的区别,也是允许企业不断完善整改的。”
但许利也表示,长春长生此次被发现的可能并非“小瑕疵”,“监管部门轻易不会闹到公众面前”。
长春长生否认50升“大罐”违规
关于事件中造假环节的细节,至今仍无权威披露。
中国证券报7月17日的报道中援引一名长春长生供销商的说法,称生产记录造假或涉及企业在病毒发酵过程中以“大罐”替代“小罐”所致。
按照上海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主管医师、疫苗科普作者陶黎纳的说法,如果将疫苗的生产环节简化,大致为:将狂犬病病毒导入细胞中,让其在细胞中增值,同时需要培养这些细胞,让细胞大量增值,最后收集病毒进行灭活后,添加各种佐剂后做成疫苗。
陶黎纳认为,如果基于上述报道的猜测进行分析,长春长生“作假”的环节便应该是指向“细胞培养”,即药厂通过GMP认证的方案中是使用的是小罐培养,但实际生产中却用的大罐,目的是为了提高产量。
“从普通人理解上来看,大罐小罐的区别似乎并不大,差不多类似于大碗和小碗蒸蛋的区别,但在制药领域中,一个工艺的不经意变更有可能会带来‘蝴蝶效应’。”陶黎纳告诉澎湃新闻。
但上述说法并未得到药监部门和长春长生方面的证实。
前述疫苗行业资深人士许利则认为,“如果仅仅是小罐变大罐,药监局不会闹到人民群众面前”。
“前些年,广州诺诚出现过类似问题,但药监局后来评估认为对质量影响并不大,只是让企业先停产,等提交了补充资料之后又恢复了生产,恢复生产后也获得批签发量。”许利说。
7月20日,上市公司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在短信中回复了澎湃新闻有关生物反应器问题,强调公司于2017年拿到50升罐(生产)批件。
2010年的“狂苗大洗牌”给长春长生带来机会
长春长生“狂苗事件”的舆论影响和得以预见的对疫苗行业的冲击,让许利颇为感慨,“不应该啊,国家这几年质控、监管真的做得不错,也得到了WHO的认可,我认为国产疫苗质量还是很好的”。
回顾近年来我国生物制品质控规范、批签发检测项目的改革,不得不提到的便是2009到2010年期间的“狂苗大洗牌”。
陶黎纳清晰地记得,2010年国家提高了生物制品检测标准后,“当时的(狂犬病疫苗)生产企业中,只有辽宁成大一家通过了新检测标准,其他的都不合格”。
资料显示,2009年4月2日,中检院发布《关于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批签发检验增加项目的通知》,决定“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将对此后申请批签发的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在成品疫苗中实施DNA残留量检测,达不到规程标准要求的将不予签发”。
此次标准改变,将原先要求冻干人用狂犬疫苗DNA残余量的标准不高于10ng/剂提高到不高于100pg/剂。
该通知下达后,曾有多家企业认为当局并未提前给予过渡期,导致2009年之后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国内市场只有一家狂犬疫苗企业(辽宁成大)能供应“狂苗”。
这项改革,还直接导致了狂犬病疫苗的发明公司——赛诺菲巴斯德退出了中国狂犬病疫苗市场。
陶黎纳说,巴斯德疫苗当时也未能通过DNA残余量的关,“虽然直到今天,还没有实验能证明巴斯德疫苗的DNA残余量有直接的不良反应”。
检验标准的提高、巴斯德的退出让“狂苗”市场进行了一次大洗牌。
前述疫苗行业资深人士许利说,2010年检验标准升级之后,长春长生连同多项检测标准一起,将工艺从原先的转瓶升级到生物反应器,并顺利拿到了GMP证书。
升级后的狂苗生产线产能效果明显,据上市公司长生生物年报信息,2012年当年因更新生产线,产量下降,加上固定费用分摊使得单位成本上升,导致2013年该“狂苗”产品毛利率下降至21.90%。但随着工艺成熟,2014年“狂苗”产品毛利率达到78.75%,市场占有率跃居行业第三位。2015年1-3月,进入稳定生产后,该产品单位成本大幅下降33.71%,毛利率也相应提高至83.55%。
从整个疫苗行业来看,超过50%的利润率并不少见。许利对此表示,疫苗受种人群相对固定,市场规模平稳,“利润率不高一些的话没有企业愿意做”。
一名就职于某肝炎疫苗生产企业的员工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公司曾研发过狂犬疫苗,但中途停止了,原因便是市场稳定的前提下,生产厂家已经饱和。
安信证券行业报告中曾评价:总体而言,疫苗是医药生物子行业中一门相对不错的好生意。疫苗研发周期长且技术壁垒较高,预防属性决定了疫苗上市后放量的节奏较快,3-5年就有望达到销售峰值。
上市公司长生生物2017年年报显示,按照中检院同品种批签发量计算,长春长生年签批发量达到355万人份,已经跃至国内第二,市场份额仅次于辽宁成大,排名前列的还有宁波荣安和广州诺诚。
“山东疫苗案”后长春长生继续增长
长春长生“狂苗”从市场第三上升到第二的过程,不得不提的就是2016年的“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直接导致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修改。
2016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要求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
这对所有疫苗生产企业而言都是新的挑战。
长生生物年报中称,“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后适龄人群主动接种疫苗的意愿出现下降的情况,同时国家修订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受新政的衔接、实施等因素影响,对公司产品销售短期内也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不过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2016年,长春长生疫苗销售达到10.15亿元,同比增长28.52%。
对此,长生生物的解释是:由于产品的刚性需求较强,在疫苗行业整体受到影响的背景下,公司仍然取得了较为乐观的经营业绩。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了2017年陕西、福建、广东等省的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入围名单发现,在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品种中,有辽宁成大、长生生物、广州诺诚、宁波荣安、吉林迈丰、河南远大等主流狂苗生产企业。
上述厂家的疫苗,从价格和针剂次数上来说,每一单支针剂的价格均在40-60元;接种方法上来讲,除辽宁成大为独有的2-1-1(四针法、三次接种)外,其余均为5针法(五次接种)。
陶黎纳多次在科普文章中提及,辽宁成大有接种次数少的优势,而且从完成全部针剂的花费总价上来看也最便宜。
“但实际接种时选择的品牌,决定权在市县疾控中心的采购选择上。”陶黎纳表示,“包括辽宁成大、长春长生在内的几家疫苗厂家,一般都能进省级疾控中心的白名单(招标采购入围名单),在这之后就看县区级疾控中心如何选择了。”
接近长春长生的人士透露,长春长生在此之后自建销售渠道,“原先的代理商成了供销商,实际上就是签个合同,成为公司的销售员”。
陶黎纳分析,对于原先在市场上不占优势的品牌来说,此时更有机会提高品牌知名度。
上市公司长生生物年报中这样描述:2017年,长春长生积极适应新的疫苗管理政策相关规范要求,加强销售管理,积极推动新的推广服务团队的整合和销售渠道的搭建,同时通过加强学术推广会议和公司调研,强化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联系,提高公司疫苗产品的品牌影响力,有效地推进了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从财务上来看,该公司当年销售的费用达到5.83亿,同比增长152%,增长的原因其解释为“营销模式受疫苗流通条例影响的推广费、市场服务费、会议费和运输费增加所致”。
同年(2017年),长春长生疫苗销售达到15.39亿元,同比增长51.67%。从批签发量上来看,长春长生已跃居国内第二,占25%市场份额。
除了在工艺和销售上的发展,长春长生投资7.5亿元的狂苗和水痘技改车间原定于2018年底完工,资料显示,技改完成后,该公司狂苗年产量将达到1000万人份。
高俊芳:从国企高管到民营疫苗公司掌门人
7.5亿元的技改车间投资额,来源于2015年长春长生借壳上市后的募资所得。
资料显示,2015年长春长生借壳黄海机械上市后,高俊芳与其配偶张永奎、其子张洺豪一起持有长生生物33.7%的股份,成为实际控制人。
2017年胡润中国富豪排行榜中,高俊芳家族以51亿资产位列820位。
此次“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事件后,高俊芳等人在长春长生在上市之前,如何通过资本运作手段,将一家由长春高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长生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联合发起成立的国企变成家族企业的往事,被人不断提起。
据看看新闻报道,在2003年长春高新董事会决议将全部转让公司持有的长春长生股权时,在有包括云大科技、福尔生物等多家第三方报价3元/股的价格下,高俊芳得以2.7元/股的低价受让得到34.6%的公司股权,转让金额4161.6万元。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长春长生从国企到民营,经历了十多年时间,期间经历19次股权转让以及2次增资。在此期间,高俊芳配偶张友奎、其子张洺豪等家族成员陆续浮出水面。
不仅如此,在股权的频繁交易中,现任康泰生物(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杜伟民及其合作伙伴韩刚君也确曾以个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交易,并在完成对高俊芳家族的股权转让后,又悄然退场。
2001年,韩刚君以1932万的价格,从长生所处拿到了长春长生30%的股权,6年之后,韩刚君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深圳豪言(深圳市豪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同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杜伟民的广州盟源(广州市盟源生物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杜伟民、韩刚君各持股50%)以43.70万元从长生所拿下了长春长生0.68%的股权。
在参与受让长春长生股权6年后,2007年,杜伟民又和韩刚君一同离场:广州盟源以54.74万元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了于广谦。而韩刚君则将长春长生30%股权转让给了深圳豪言,具体金额未透露。2010年,于广谦将全部股权又转让给了高俊芳配偶张友奎。
深圳豪言的背后,是高俊芳家族。据天眼查APP,高俊芳持有深圳豪言51%的股份,深圳豪言持有的长春长生股权,到了2010年,被无偿转让给了高俊芳和张洺豪。随后,深圳豪言被清算注销。
从2001年入场,到2007年离场,杜伟民和韩刚君所扮演的角色,隐于高俊芳家族之后,又在高俊芳资本操控掌握长春长生股权环节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高俊芳曾任职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财务处处长,1992年长春长生成立,高俊芳即出任该公司副总经理,次年出任董事长并兼任总经理。1996年,母公司长春高新上市,高俊芳又晋级为长春高新副董事长。长春高新2001年和2002年年报显示,作为国企高管,高俊芳年薪先后为5.98万元、8.4万元(含税),而收购长春长生1734万股股权需支付4161.6万元。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7. 黄晓明否认操控股票,盘点:明星投资都有哪些套路
最近,黄教主估计是很不开心,本来拍戏拍的好好的无缘无故被卷入了一场巨大的股票操作大案,不仅涉及十几亿资金的操作,甚至连最近出事的长生生物事件也受到了较大的波及,大家在关注黄教主的时候,也在问明星投资到底都有哪些套路呢?
四是自己成立投资公司。明星自己也经常选择成立投资公司,来投资一些影视业的经纪企业,甚至其他非影视业和文娱类的产业。
明星作为最有钱的人之一,投资也是其必修课之一。
8. 长生生物股票行情怎么样
*ST长生(002680)开始退市倒计时。
1月16日,经过近两个月的停牌后,*ST长生复牌,开盘即遭百万手卖单,收盘毫无悬念跌停。目前,*ST长生进入退市风险警示期,在最终退市前,A股留给*ST长生的时间不多了。
因对其重新上市抱有预期,停牌前*ST长生曾一度遭遇资金热炒,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但分析人士认为,重新上市的可能性极其渺茫。无眠的不仅是股民,还有多家计提“坏账”的踩雷券商。法律人士建议,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诉诸司法途径寻求合理的赔偿。
进入退市风险警示期
2018年11月16日晚间,深交所正式启动对长生生物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机制。经过两个月的停牌,*ST长生于1月16日复牌,开盘即遭百万手封单跌停。
截至1月16日收盘,*ST长生跌停,报收3.74元,成交额684万元,换手率0.31%。
(来源:Wind)
“自2018年7月15日开始,我们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各地有上百位股民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准备起诉材料,拟在近期分批代理投资者向法院起诉索赔。”
哪些类型的股民可以依法追偿呢?厉健称,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为:一是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8年7月15日期间买入长生生物股票,并在2018年7月16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二是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8年7月23日期间买入长生生物股票,并在2018年7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不过,厉健进一步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预计长生生物案索赔人数众多,索赔金额巨大,索赔周期很漫长,上市公司面临退市、可能破产,最终赔付、执行情况不太乐观,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诉讼、执行风险,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为尽量减低索赔执行风险,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和处罚决定,我们除了起诉上市公司,还将考虑追加相关责任人为被告,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的董监高,可以列为共同被告,投资者可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厉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