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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

发布时间:2021-03-08 03:04:56

1. 会计如何成为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①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并取得深圳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②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即独立董事必须在人格、经济利益、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
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④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④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⑤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满足上述条件,你就具备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至于能不能任职,就和你有了会计证能不能找到会计工作一样了,要看机会和人脉等等!

2. 独立董事资格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吗

第一条为做好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所根据《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
第三条除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外,本所还重点关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以下情形:
(一)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二)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四)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
(五)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重要职务的;
(六)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
(七)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应当就独立董事侯选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形进行核实,并做出说明。
第四条上市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以传真的形式报送本所,同时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上述材料原件报送本所。
在向本所报送上述材料前,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对照前款的要求,检查报送材料内容的完备性。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向本所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第五条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应当保证向本所报送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六条为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在上市公司披露独立董事侯选人资料后五个交易日内,本所将在网站上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本所反映。
第七条本所在收到本办法第四条所列的材料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
在本所备案期内,相关材料原件未报送本所的,本所将根据材料传真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如出现材料传真件与原件不一致性的,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负责。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回答本所的问询,并按要求及时向本所补充有关材料。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人未在本所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补充有关材料,本所将根据现有材料出具审核意见。
第八条本所未对独立董事侯选人提出异议的,公司可按计划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
本所认为独立董事侯选人存在违反《指导意见》或本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的,本所可以向上市公司发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关注函,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披露本所关注意见。
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本所提请关注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九条独立董事侯选人存在违反《指导意见》或本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且情节严重的,本所可以对独立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对于本所提出异议的人员,董事会不得将其作为独立董事侯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第十条上市公司或者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的,本所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惩戒措施。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介绍

董秘属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董秘一般以公司高管的身份参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关版董秘权资格考试的最新规定 2009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相关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实行资格管理和淘汰制度。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上证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和深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均要求,上市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都应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4. 深圳比较好的MBA培训机构有哪些呀谢谢

太奇、泰祺、华章、华杰都不错

5.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团队

杨海先生,本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1961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毕业于重庆大学(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道桥系。杨先生于1997年至2000年期间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3月加入深圳国际(香港上市公司),2000年至2005年期间任深圳国际子公司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06年7月期间任深圳国际副总裁,2007年8月起任深圳国际执行董事。杨先生自2005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亦担任本公司所投资企业美华公司之董事长。杨先生亦为深圳国际子公司新通产公司、深科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之董事以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之监事会主席。
吴亚德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战略委员会委员。1964年出生,毕业于广东行政学院,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历。吴先生自1997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2002年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代总经理、总经理/总裁,现亦担任本公司所投资企业清连公司之董事长以及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景奇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1956年出生,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李先生于2000年3月至2006年8月期间任深圳国际(香港上市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2006年8月起任深圳国际执行董事兼总裁。李先生自2005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亦担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深圳国际之主要股东)和包括新通产公司在内的深圳国际多家子公司之董事以及深圳国际子公司深广惠公司之董事长。
赵俊荣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964年出生,经济师、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赵先生于2001年10月加入深圳国际(香港上市公司),历任法律顾问、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部经理、首席法律顾问等职,自2007年6月起任深圳国际副总裁。赵先生现亦为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国际子公司深圳市深国际西部物流有限公司、新通产公司、深广惠公司及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之董事,并曾担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之独立董事。
谢日康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969年出生,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澳洲会计师公会澳洲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澳大利亚Monash大学,主修会计及计算机科学。谢先生于2000年6月加入深圳国际(香港上市公司)任财务总监,并曾于2000年8月至2008年3月期间兼任深圳国际之公司秘书,以及于2004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谢先生曾担任深圳国际子公司新通产公司董事,现亦为深圳国际子公司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限公司及南京西坝码头有限公司之董事。
林向科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1956年出生,高级政工师、高级会计师,广东工业大学交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林先生于1999年至2009年期间任深广惠公司董事长,2004年4月起任深广惠公司总经理。林先生自1998年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亦担任深圳国际子公司深圳市深国际华通源物流有限公司之董事长。
张杨女士,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1964年出生,政工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张女士1994年加入华建中心,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自2007年4月起任该公司副总经理。张女士自2001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现亦担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中国上市公司)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之副董事长,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和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中国上市公司)之董事,并曾担任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之董事。
赵志锠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1954年出生,美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美国南加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赵先生自1994年1月起任(香港)丰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亦曾担任香港证监会收购及合并委员会副主席、香港交易所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副主席,并于2008年期间曾担任三丸东杰(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之独立董事。赵先生于1996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自2003年起担任本公司董事,现亦担任香港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委员。 林怀汉先生,本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1953年出生,英格兰及韦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会员,持有英格兰纽卡素大学荣誉文学士学位。林先生于2000年与其他联合创办人创办了卓怡融资有限公司,现为该公司董事。林先生亦为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之独立董事。
丁福祥先生,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1947年出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文学士学位。丁先生自1971年起任香港政府政务官,曾于多个不同政府部门服务,担任首长级职位超过25年,2000年至2007年期间担任香港政府劳工处副处长。丁先生已于2007年10月退休。
王海涛先生,本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1945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原河北北京师院)中文系本科,并曾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和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研究生班学习。王先生1994年4月起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中国上市公司),历任总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培训中心主任、行政部总经理等职。王先生已于2006年2月退休。
张立民先生,本公司独立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委员。1955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张先生于1999年至2009年期间担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教授、中山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兼任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等职。张先生现亦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及天津百利特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之独立董事,并曾担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及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市公司)之独立董事。 钟珊群先生,本公司监事会主席。1964年出生,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获公路工程系学士学位及交通运输管理系学士学位,并获湖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钟先生于1994年1月加入新通产公司,历任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自2003年3月起担任该公司总经理,自2005年9月起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并于2004年6月至2006年7月期间任深圳国际(香港上市公司)副总裁。钟先生于1997年1月至2005年4月期间曾任本公司董事,于2006年1月至2007年9月期间曾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于2009年8月10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并获推选为监事会主席。钟先生自2007年6月起任深圳国际副总裁,现亦担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董事以及深圳国际子公司新通产公司、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限公司和南京西坝码头有限公司之董事长及深圳市深国际华通源物流有限公司之董事。
何森先生,本公司监事。1973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财经系财务会计专业。何先生2001年3月加入广东路桥,先后在其投资的顺德市顺大公路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广东广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及广东路桥财务部副经理,2009年11月起任广东路桥财务部经理。何先生现亦担任广东路桥投资企业广东路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以及广东路桥投资企业湛江海湾大桥有限公司、英德市粤英公路经营有限公司、罗定市罗冲一级公路有限公司、广东利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何先生自2010年1月8日起担任本公司监事。
方杰先生,本公司监事,1960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毕业于重庆大学(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桥梁与隧道专业。方先生2001年1月至2007年3月期间任职于新通产公司,曾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等职,2007年4月起任本公司项目开发部总经理。方先生自2008年8月起任本公司监事,现亦为四川新路桥机械有限公司之董事以及本公司所投资企业广告公司之董事。 李健先生,本公司副总裁。1958年出生,讲师,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李先生1996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营运部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并曾担任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先生于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任本公司营运总监,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主要负责本公司战略规划、权益性融资以及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李先生现任本公司所投资企业江中公司、西二环公司以及南京三桥公司之副董事长。
周庆明先生,本公司副总裁,体系建设管理者代表。1956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主任。周先生1998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于2004年10月至2007年8月期间担任本公司行政总监,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主要负责本公司收费公路营运的业务管理以及公司质量体系管理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周先生现任本公司所投资企业梅观公司、机荷东段公司之执行董事、顾问公司之董事,以及本公司受托管理的龙大公司之董事长。
革非先生,本公司副总裁。1968年出生,工程师,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革先生1998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机荷项目管理处副总经理、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盐坝高速项目管理处总经理,并曾任顾问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革先生于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任本公司工程总监,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主要负责本公司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和建造委托管理业务方面的管理工作。革先生亦为本公司所投资企业清龙公司、华昱公司、深圳高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之董事,以及本公司受托管理的沿江公司之执行董事。
廖湘文先生,本公司副总裁。1968年出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廖先生200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共关系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处主任等职,自2005年11月起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自2009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主要负责本公司的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公共关系和危机处理、文化建设以及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
龚涛涛女士,本公司财务总监。1973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龚女士1999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2002年11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主要负责本公司的整体财务运作,包括财务战略和计划制订、预算和决算编制、非权益性融资和资金管理、财务和经营计划执行监控等方面的工作。龚女士亦为本公司所投资企业广告公司之董事长及清连公司之董事。
吴羡先生,本公司总工程师。1958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桥隧专业。吴先生1996年本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机荷项目管理处总经理、本公司技术总监等职务,并曾任顾问公司总工程师,并于2005年至2009年期间担任本公司所投资企业清连公司之董事总经理。吴先生自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总工程师,现负责本公司建造、养护等技术工作的统筹管理,现亦为清连公司之董事。
吴倩女士,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1971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经济师,毕业于深圳大学。吴女士2003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审计部经理,自2004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亦担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主要负责本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企业管治方面的工作以及协调董事会的工作等。

6. 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深交所董秘培训

“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点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的各期参训学员均从数据库中进行选取。数据库学员参加培训,必须符合如下报名条件:
1. 学员在数据库中所填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果报名信息为虚假信息,本所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资格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的要求取消董秘资格证书,并根据二十一条的要求公布上述取消资格名单。)
2. 学员是重点拟上市公司的现任或拟任董事会秘书,每公司限报1人。(重点拟上市公司是指各项财务指标已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公司)
3. 公司必须在具体培训举办日前1个月完成股份制改造。
4. 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的拟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均应参加我所各相关板块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不纳入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培训体系。
如果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系统”中报名的有效人数超过具体培训场所的人员数量限制,本所将根据如下原则进行优先选取(以下简称“筛选原则”):
1、本身的培训意愿。学员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表”的“备注”栏中,可根据我所年度的规划,选择意愿培训地点。本所在填报时间接近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培训意愿在本区域的学员参加培训。
2、企业的注册地点。本所各年度的培训基本分布在拟上市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为了方便企业参加培训,也为了降低企业参训的成本,本所优先选择培训举办区域附近的企业参加培训。
3、企业首次完整填报时间。在综合其他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培训意向第一次完整填报的时间顺序,本所优先选择第一次完整填报时间较早的学员参加培训。
注:如学员未能入选当期培训,其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表”中填报的数据依然有效。学员所有信息自动顺延到下期,本所将重新根据上述原则进行筛选。 确定具体的培训日期及培训场所后,会务组将根据培训场所的接待能力,从意向报名表中按既定的原则选择相应的备选对象。
1、通知方式。会务组至少在开班前两周,通过向备选对象发送电子邮件(参训学员的电子邮件信箱)发送具体的培训通知,并通过手机短信提醒。
2、学员按通知的要求,填写回执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董事会推荐函。并在规定的时间传真到会务组。
3、会务组将至少在开班前一周公布经确认的参加培训名单(各期参训学员以此名单为准)。经确认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必须提前3 个工作日告知会务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获取董事会秘书资格将采取考试的方式。
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内容,考试主要范围包括:
(一)《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 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
(三)本所《上市规则》、《股票交易规则》;
( 四) 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细则;
(五)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证券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查阅上述相关文件电子版,可登陆深交所拟上市服务专区。 1、请假及换人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当期培训,必须在报到日前三个工作日向会务组请假(请假学员将顺延至下期培训),否则视同放弃培训。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授权委托,证券事务代表可代替董秘参加培训。但必须在报到日前三个工作日向会务组提出申请,否则视同放弃培训。
注:本培训班每个公司限培训1人。
2、补考安排
补考学员必须在公布名单截止日前与会务组取得联系,并得到会务组确认。否则无法直接参加考试。
3、由于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培训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举办的,其中第七条要求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应由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董事会推荐。因此各类风险投资、社会中介机构等非拟上市公司并不包含在此类培训考试范围内。同时由于培训并未对社会开放,因此也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
4、根据现行发行审核的规则要求,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未要求在上市前持证上岗,因此是否取得资格证对于企业上报材料不会有任何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2.5条的规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企业的董事会秘书可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参加我所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与考试,并非一定要参加上市前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对于企业聘任的证券事务代表何时取得资格证并未在时间上有具体要求,因此也可在企业上市后参加相应的培训。
5、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与上市后的董事会秘书培训有什么差别?
尽管两类培训都是由交易所相同监管部门的专家授课、出题、判卷与发证,但由于拟上市公司的特殊性,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增加了企业在审核与发行阶段的相关内容,同时相应减少了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更多细节性内容。因此希望拟上市公司董秘在上市后要积极参加各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对于拟上市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与通过发审会审核企业的董事会秘书则建议更多地参加有更多细节要求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

7. 参加董秘资格考试需要什么条件吗

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人员,事前参加资格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6课时。参考人员通过考试后,上证所给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依据资格培训出勤率和上市公司诚信档案等情况综合评定,颁发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参加培训资格

“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点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的各期参训学员均从数据库中进行选取。数据库学员参加培训,必须符合如下报名条件:

1、学员在数据库中所填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果报名信息为虚假信息,本所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资格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的要求取消董秘资格证书,并根据二十一条的要求公布上述取消资格名单。)

2、学员是重点拟上市公司的现任或拟任董事会秘书,每公司限报1人。(重点拟上市公司是指各项财务指标已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公司)

3、公司必须在具体培训举办日前1个月完成股份制改造。

4、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的拟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均应参加我所各相关板块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不纳入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培训体系。

如果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系统”中报名的有效人数超过具体培训场所的人员数量限制,本所将根据如下原则进行优先选取(以下简称“筛选原则”):

1、本身的培训意愿。学员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表”的“备注”栏中,可根据我所年度的规划,选择意愿培训地点。本所在填报时间接近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培训意愿在本区域的学员参加培训。

2、企业的注册地点。本所各年度的培训基本分布在拟上市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为了方便企业参加培训,也为了降低企业参训的成本,本所优先选择培训举办区域附近的企业参加培训。

3、企业首次完整填报时间。在综合其他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培训意向第一次完整填报的时间顺序,本所优先选择第一次完整填报时间较早的学员参加培训。

注:如学员未能入选当期培训,其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表”中填报的数据依然有效。学员所有信息自动顺延到下期,本所将重新根据上述原则进行筛选。

(7)深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扩展阅读:

考试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获取董事会秘书资格将采取考试的方式。

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内容,考试主要范围包括:

1、《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

3、本所《上市规则》、《股票交易规则》;

4、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细则;

5、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

6、其他证券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8. 跪求高手:09和10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学历在哪能查到啊,年报里不全,高手们,告诉一下啊,谢谢啦!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点击信息披露,点左侧的独立董事信息查询

9. 公司要聘请独立董事,如何才能让独董认为公司的管理的规范的,担任独董的风险是小的

独董制度渐成监管利器

花瓶,橡皮图章,还是来自上市公司经营层的真实声音?

在独立董事制度推行一年多后,曾被市场普遍质疑的独立董事正努力改变在董事会中的“花瓶”角色,独立董事的意见开始更多地出现在上市公司公告中,并逐渐成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重要力量。

尽管还有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但证监会的一位官员仍然乐观评价,执行结果达到了预期。短短一年多时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展到3000人左右的队伍,由不接受到被动接受到主动聘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独立董事的定位也由最初的“名人秀”向监管者本位回归,具有专业背景和责任心的高素质人士普遍受到上市公司的欢迎。

今年的6月30日,按照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专业会计人员。据悉,达不到这一要求的上市公司将成为巡查的重点,独立董事制度将成为上市公司治理、监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独董开始说“不”

在去年2000多位独立董事中,张海波可谓大名鼎鼎,这位前中农资源的独立董事,因为公开向董事会发表不同意见并且表现激烈,颇受关注。

2002年6月28日中农资源公告,针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大股东中国农垦,独立董事张海波发表长达1200多字的独立董事意见,对中农资源在自查报告中披露的相关问题发表了三点独立声明,对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大股东占有资金、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谴责;并对公司董事会明确提出五点意见,其中包括及时公开披露有关信息、聘请会计和法律机构,就有关事项做进一步审核并提出下一步解决意见等。另外,他还特别要求董事会制定明确可行的措施,及早解决问题,给广大投资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并以董事会的名义向广大投资者公开致歉。如果不是张海波的提醒,一般投资者根本不可能发现中农资源背后如此严重的问题。随后不久,张海波辞去了独立董事的职务。

针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表如此态度鲜明的意见、不计较个人得失的独立董事,张海波是第一人。

天大天财独立董事梁执礼和张晓峒同样在去年7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公开指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学存在违反承诺、损害公司利益、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的行为。现任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的张晓峒表示,其行为是基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样向上市公司说“不”的还有南华西独立董事,2002年8月28日,3名于去年6月刚当选的独立董事对南华西中期报告投了弃权票。南华西的这3名独立董事分别是广州珠江资产管理公司的董事长陆景奎、暨南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隋广军和广东证券投资银行二部主管凌文昌。据报道,他们弃权的主要原因与大股东的资金占用有关。

去年6月27日,中视传媒的两位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两项议案也发表了独董意见,两位独立董事提出公司要对两项议案补充正式的律师鉴证意见;对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的南海影视城资产租赁经营协议,两独董建议将双方投资折为股权组成一个公司,进行规划和开发,以提高双方的收益;对中央电视台停止与公司进行《人物》栏目合作的通报,两独董提出要对转为租赁的设备,在协议中注明“租赁设备协议正在洽商”中,并在必要时以某种形式披露等。

中发展的独立董事也对公司去年年初发生的一笔涉及8100万元的关联交易作出补充审计意见。来自厦门大学会计学院的黄世忠教授在担任厦门汽车的独立董事期间,时逢几大股东为争夺控制权进行的持久战,两大股东的矛盾严重妨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董事会无法做出有效的决策,黄世忠教授不愿意卷入两大股东的矛盾,毅然辞职。针对3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告中财务数据真伪、对董事任免和会计师聘用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的行为,独立董事纷纷打破以往的沉默,发表自己的意见。不少独立董事更利用自己专业知识,为上市公司提供更科学的抉择建议。

证监会的一位官员评价,除代表中小股东监督董事会经营外,独立董事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增加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透明性。

独董动向成另类指标

在独立董事制度纷纷开始发言的同时,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辞去大唐电信独立董事,被视为独立董事制度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2002年10月23日大唐电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萧灼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当时提出的理由是工作繁忙。而此之前,公司发布半年报更正公告称,因公司2002年6月30日在未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对债权转让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账务处理,经过更正,公司今年上半年业绩由盈利478万元转为亏损1588.10万元。同时,公司预测第三季度将继续亏损。此消息一出,大唐电信股价暴跌。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江西铜业。江西铜业在刚上市时就有业绩造假的嫌疑,上市一个月,该公司独立董事龙涛就提出辞职。更早时候,兰州黄河独立董事、著名经济学家王珏,因不满该公司多次为母公司进行不合理担保而辞职。

一批经济学家或社会名人辞职的公司,大都是遭受质疑的问题公司。除任届期满和大股东变换的原因外,这部分独立董事的辞职开始成为预测公司业绩的反向指标,而部分具有深厚财会、法律专业背景的技术权威选择担当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则被市场看好。

据一位现担任天津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大学教授透露,尽管受到大股东制约不能完全掌握公司真实经营业绩,或者受限于人情等因素,独立董事不便对上市公司进行深入的监督和公开质疑,选择辞职是最好的自我保护,谁也不会用自己社会声誉作赌注,尤其在《司法解释》出台后独立董事更面临刑事、行政责任风险。该教授本人曾先后主动辞去两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事实上他辞职的原因是公司的一些做法超出正常范畴。

厦门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黄世忠教授称,他更愿到路桥类的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这类公司经营内容比较简单,各种财务报表比较容易分析。

“陆家豪事件”和去年出台的《司法解释》正影响着独立董事队伍,独董制度开始落到实处。独立董事的职业风险也成为促使在任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动力。据统计,去年辞职的独立董事多达40多位,涉及的上市公司达到30多家,独立董事的辞职潮并不是偶然现象。

独立董事队伍曾一度被视为证券市场“名利场”,根据去年8月本报对独立董事的一项统计,在当时独立董事队伍中,经济学家、社会名人、大学教授和政府退休官员占据了独董队伍的绝大多数,并且大多数来自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之地。甚至部分人担当的独立董事职务多达四五家,上市公司也并没有真正在意独立董事的作用,像去年一家湖南上市公司居然一度传出要聘请毫无财会和上市公司从业经验的文化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辞职潮中,许多学者和社会名人纷纷退出减少担当独董的公司数量。在“名人秀”退潮的同时,据证监会统计,具有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却上升到60%以上,而在最近的独立董事培训班上,会计师、律师和投资公司老总在学员中占大多数。近日深圳市政府传出在国有资本改制中将全面推行独立董事制度。

尽管独立董事队伍的繁荣并不能掩盖制度本身的缺陷,但独董制度开始发挥应有的作用,独董队伍开始回归理性。(李东平)

地方证管办推动独董制度

部分地方证管办正在加大对独立董事队伍的管理和约束。

今年2月份,武汉证管办针对部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开始实施《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制度》,督促上市公司逐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

按照武汉证管办的要求,对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进行履职考评。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未达到60%或连续3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未发表是否认可意见的;公司发生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独立董事未发表意见或发表的意见明显缺乏独立性的,评价等级均为“不合格”。

按照上述标准考评的结果,只要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该名独立董事在该会计年度的整体评价即为“不合格”。

履职评价结果将通过《监管动态通报》公告辖区内所有上市公司,并要求有关上市公司对所有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以约束独立董事的行为。

武汉证管办要求辖区内各上市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出勤及履职情况进行相应评价,制定完善有关独立董事的内部配套制度,建立与独立董事之间的双向沟通制度,支持、协助独立董事发挥相应作用,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木子)

独立董事呼吁成立独董组织

如何才能让独董制度在上市公司监管环节中发挥最大威力?如何规避现实弊端?组建独立董事自己的组织是最好的途径,这几乎是目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队伍一致的呼声。

“独立董事都想有一个自己的家。”在深交所三期独立董事培训班上,独立董事反馈信息反映,成立相应协会组织成为独立董事队伍最大期待。

综合各方面意见可以看出,成立“独立董事协会”,通过协会加强独立董事制度建设,规范独立董事执业行为正迫在眉睫。“独立董事协会”是由独立董事组成的社会团体,主要任务是建立公认的独立董事执业具体准则和独立董事评价体系,促使独立董事遵守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原则;明确独立董事执业责任,提高独立董事执业水平,促使职业经理层的建立 。中国证监会和各地证管办依法对独立董事进行监督、指导。

深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一位官员称,成立类似证券业协会组织或会计师事务所的独董组织,可以避免独立董事提名制独立性不强的弊端,可以考虑实行“独立董事报备制”,上市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可以向协会申请,协会根据地区就近原则委派有任职资格专业人士出任,回避大股东利益关系。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首席证券律师曹平生认为,成立协会组织可以加强独立董事队伍的行业自律,协会可以建立独立董事队伍的培训、考评机制,避免在独立董事队伍中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和“名人秀”现象。一些连报表都看不懂、没有精力完成独董职责以及纯粹的社会名人都可以被排斥在独董队伍之外,协会还可以建立“独董黑名单”制度,将违规违法、不能尽职的独董淘汰出市场。

担任天津一汽独立董事、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教授高凤龙先生认为,协会组织可以解决独立董事薪酬问题,为有效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其报酬发放可由独立董事协会完成,而报酬来源可从两个部分取得:一部分由上市公司提取独立董事经费上交;另一部分由交易所从印花税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由独立董事协会统筹安排,中国证监会监督发放。或成立独立董事基金,从基金中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甚至可以成立执业风险基金。

刘俊海认为,随着独立董事队伍的壮大,应该探讨如何让这个社会群体有效发展的问题,可以尝试独董职业化等方向。独立董事既要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发挥监督职能,同时又不能一味唱反调,作为公司董事也要考虑全体股东利益。协会可发挥独立董事整体优势,协会内的各行业专家可以相互借鉴、请教,发挥整体监督功效。(东平)

独董培训的必要

“做不做独立董事得慎重考虑。”近日,在参加完深交所独立董事培训后,参加培训的大多数学员竟然得出这样的结论。

“没想到独立董事被赋予这么重的权利和责任。”一位学员道出了个中秘密,原以为做独立董事可以名利双收,参加培训才知道,独立董事不仅监督权利重大,而且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且担任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

已经组织3000多位学员培训的深交所创业培训中心主任陈鸿桥对此并不觉得意外,他称,证券市场发展很快,随着各项法规的完善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对独立董事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独立董事制度推行还不到两年,独立董事的素质参差不齐,相应的培训是必要的。

据陈主任介绍,独立董事培训每一期的情况都不同,第一期的学员来自祖国各地,想法较多;第二期的财务专业人士比较多;第三期的法律专业人士比较多。从新一期报名情况看,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是轮流参加培训,有的连董事长、总经理都参加培训。

“培训是要增强学员担任独立董事的专业技能。”陈主任介绍,目前深交所创业培训中心推出的培训课程针对性很强,公司治理框架与董事会、董事制度建设、证券市场法律框架及相关法律责任、主要法律问题、财务分析与判断等都有涉及。

陈主任称,希望通过培训,让学员理解“诚实信用、勤勉尽责”背后的权利责任,掌握基本内容,以及独立董事如何利用知情权、免责权等制度进行自我保护。做到明明白白当董事,不吃冤枉亏。

通过参加培训讨论和交流,学员对独立董事制度提出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南开大学的高凤龙老师介绍,他曾经辞退了两家公司的独立董事,因为对那两家公司的发展趋势有自己的认识,还请了别的会计专家帮着出主意。他认为独董一定独立思考,有高度的专业知识。深圳今日投资的于剑波副总裁的体会是,做独董要有三个原则:要像挑股票一样挑选上市公司;要从专业角度判断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一个公司的所有独立董事要团结,他认为独立董事千万不能独而不立(什么都反对)、不独而立(什么都同意)、不独不立(什么都是保留意见)。

在美国,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相当苛刻,独董素质必须具有相当的企业和商业阅历,具有一定程度的教育背景,能够做出有价值的商业判断,同时其地位的特殊性也要求独立董事具有独立的人格及人文修养。其中成功的商业界人士最受欢迎,而我国独董队伍中大学教授、学者偏多。(木子)

独董队伍急速扩容

根据2001年8月16日,证监会出台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如果加上基金,有近1400余家上市公司和基金需要聘请独立董事,按照平均每家7-9位董事会成员算,独立董事队伍将达到5000人左右,则会计专业人才需求也达到1000人以上。

改制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也纷纷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中国资本市场以上市公司为主体的“独立董事”市场和群体正在形成。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截止2002年6月30日,在1187家上市公司中,已经有1124家上市公司选聘2414名独立董事,其中80%的公司聘请了两名独立董事,20%的公司聘请了两名以上的独立董事,70%的公司至少聘请了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担当独立董事。如果按照《指导意见》,在今年6月30日前,至少还需要增加2500名独立董事。

在已经选聘的2414名独立董事中,大学教授和技术专家是最大独立董事人选来源,占据了50%;会计师、律师和投资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达到30%;企业管理人员占据10%;其他人员(含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占据5%;具有经济、法律、会计等背景的专业人士最受上市公司欢迎,在已经选聘的2414名独立董事队伍中,达到65%。

而深交所在2001年的一份统计显示,在独立董事队伍中,担任5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共有8人,大量的独立董事只在1家和2家上市公司中担任独立董事,分别为212人和95人;而独立董事的薪酬主要集中在2-5万元区间。

证监会在对截止2002年6月30日上市公司2414名独立董事的调查中发现,独立董事的提名缺乏独立性,而大学教授、技术专家和退休官员仍然偏多,占据整个独立董事队伍的60%。同时独立董事薪酬差别很大,缺乏统一的标准,独立董事队伍缺乏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

尽管独立董事制度尚待完善,但证监会坚定不移地在上市公司和基金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据悉在今年6月30日后,凡不能达到《指导意见》所规定的独立董事要求的上市公司,将成为证监会巡查中重点检查对象。(也夫)

10. 有考独立董事的证吗哪个机构举行什么时候举行考试

至2020年月份,尚无个人考取独立董事资格的考试。

所谓独立董事(independentdirector),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董事任职资格证书需找个上市公司选当独立董事,然后报证监会,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证监会批准以后参加一个独立董事培训班,就可以拿到了。

目前规则规定独董资格由上市公司申请备案,而后参加培训,对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独董资格尚无规定,具体情况参见两交易所的独董备案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深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扩展阅读:

独立董事的任职程序

1.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2.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该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3.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上市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中国证监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对于在证监会的《指导意见》发布前已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上市公司应将前述材料在该证监会的《指导意见》发布实施起一个月内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4.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5.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

提前免职的,上市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6.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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