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金公司和汇金公司等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
中金是投资银行,即证券公司,该公司是国有控股公司,汇金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准政府机构回。
接受国答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汇金控股上市公司扩展阅读
中央汇金公司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
2. 中央汇金公司是干什么的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汇金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六家商业银行、四家证券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和四家其他机构。
主要职能是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2007年9月29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汇金变为后者的全资子公司。
(2)汇金控股上市公司扩展阅读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投资控股公司,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对重点金融企业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支持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国家注资的安全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就汇金控股的金融机构而言,其面临的是一个多部门监管的格局:央行行使金融稳定监管职能,银监会行使行政和资本监管职能,财政部行使财务监管职能,而汇金行使股东监管职能。
由易纲和谢平等人筹划,中央汇金公司成立伊始便被中央银行赋予了金融稳定政策执行平台的角色。央行每每召开金融稳定工作会议,汇金及其全资子公司建银投资都会有代表参加,更不必说指导汇金工作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改办便设在金融稳定局。
与此同时,汇金的全部5000万元注册资金来自财政部,而运营的却是央行资金,成立之时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对中行、建行注资,2004年6月动用催收央行再贷款的30亿元人民币注资交行。
3. 芯片概念的新锐公司,汇金公司持有336.12万股是哪家上市公司
汇金公司
持有336.1
20,000股,是属于房地产自己家公司上市公司。
4. 证金汇金概念股有哪些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8月20日,已经有80余家上市公司披露汇金证金内持股情况。
其中,容证金汇金位列第一大股东的上市公司有两家,梅雁吉祥和浙富控股。位列第二大股东的上市公司有白云山、天成控股、冠城大通、亿阳信通、三聚环保等十余家。
5. 中央汇金投资公司是什么公司啊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Ltd.) ,简称汇金公司,法人代表:楼继伟。 [编辑本段]公司简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投资控股公司,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对重点金融企业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支持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国家注资的安全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就目前汇金控股的金融机构而言,其面临的是一个多部门监管的格局:央行行使金融稳定监管职能,银监会行使行政和资本监管职能,财政部行使财务监管职能,而汇金行使股东监管职能。 由易纲和谢平等人筹划,中央汇金公司成立伊始便被中央银行赋予了金融稳定政策执行平台的角色。央行每每召开金融稳定工作会议,汇金及其全资子公司建银投资都会有代表参加,更不必说指导汇金工作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改办便设在金融稳定局。 与此同时,汇金的全部5000万元注册资金来自财政部,而运营的却是央行资金,成立之时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对中行、建行注资,2004年6月动用催收央行再贷款的30亿元人民币注资交行。2004年9 月,谢平身兼金融稳定局局长和汇金总经理两职,策划者与执行者兼备的4个月为2005年系列动作打下了战略基础。自2005年开始,建银投资也被央行当作了金融企业重组平台,先后对银河证券、申银万国、国泰君安等8家证券公司实施了重组。 局面在2005年4月有了些变化,汇金只注资工行150亿美元,与财政部各持50%股份。来自财政部门的看法是,以前是“弱财政”下的安排,现在可能开始有所改变。 [编辑本段]公司管理层 中央汇金公司是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代表国家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汇金公司原由国务院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领导小组指挥运作,现并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中国金融稳定局的窗口。有关金融稳定的行政性措施是由金融稳定局制定并执行的,而市场化的措施则是由中央汇金公司来操作。因此,汇金公司是国务院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 “工具性”公司。对于汇金公司的定位,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公司成立之初,国家 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对它的职责是这样阐述的:用外汇储备向试银行注资不是财政拨款,而是一种资本金投入。中央汇金投资公司作 为出资人,将督促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力争使股权资产获得有竞争力的投资回报和分红收益。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分别由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委派。公司成立时董事长为外管局局长郭树清,副董事长为外管局副局长马德伦(2004年10月证监会主席助理汪建熙接任),总经理为外管局副局长胡晓炼(2004年9月调任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总经理由谢平接任)。董事会成员包括:外管局副局长李东荣,外管局储备管理司司长黄国波,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因经济问题已被拘),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孙晓霞,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卫星,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谢平(2004年9月接替胡晓炼担任总经理),央行货币金银局局长叶英男。监事会成员包括:财政部财政监督司司长耿虹、央行会计司司长胡正衡和经济学家邓先宏。 [编辑本段]公司主要控股参股金融机构 汇金公司主要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 1、 国家开发银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2、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汇金公司直接控股哪六家商业银行,哪四家证券公司哪两家保险公司
共控股7家银行:
1、 国家开发银行;
2、中国进出口银行;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1、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公司:
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汇金控股上市公司扩展阅读
相关争议
汇金公司虽然名为公司,但有观点认为它仍是政府机构,由于国资委不负责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所以汇金公司被认为是“金融国资委”。此外,动用国家外汇储备用于国有企业因制度和机制的原因产生的亏损,也遭到部分学者专家的质疑,在程序上也有如吴敬琏等人认为汇金公司应取得人大财经委的授权。
汇金公司本身充当国家外汇管理功能,国内企业创汇后,都要结汇换取RMB,最后都汇合到汇金公司。所以由汇金公司在国内用外汇投资、注资金融企业,这些企业又必须再换汇,这些外汇又会回到汇金公司手里。
外汇每转一个圈子,就多印刷等量的RMB,形成货币贬值,损害每个人民币的持有人。2003年底结束了几年的通货紧缩,膨胀开始了。
7.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控股哪些企业
汇金公司主要控股来参股金融机构源包括:
1、 国家开发银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的国有独资公司。直接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六家大型商业银行、两家证券公司、两家综合性机构和一家再保险公司。
8. 中投公司与汇金公司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China Investment Corporation,简称中投公司)于2007年9月29日在北京成立。
中投公司2007年9月29日成立
立,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从事外汇资金投资管理业务的国有独资公司。
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2000亿美元,来源于中国财政部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筹集的15500亿元人民币,是全球最大主权财富基金之一。公司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商业化运作的模式;业务以境外金融组合产品的投资为主,并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争取长期投资收益最大化。
中投公司拥有员工1200人,其中董事会成员共10人,包括2名执行董事、5名非执行董事、1名职工董事以及2名独立董事。2名执行董事分别为丁学东和李克平。5名非执行董事分别来自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5个部委,包括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商务部副部长陈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方上浦。2名独立董事分别为原财政部副部长刘仲藜、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王春正。职工董事为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李炘。
中投公司成立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并入,该公司自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投资并持有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股权,并代表国务院行使股东权利,不开展其它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汇金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六家商业银行、四家证券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和四家其他机构。
主要职能是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2007年9月29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汇金变为后者的全资子公司。
9. 中央汇金公司与中金公司
中金公司就是著名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由于该公司近年来承销了许多有名的上市公司的发行工作而声明大振,一举成为一级市场执牛耳的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是由国内外著名金融机构和大型公司共同投资,具有战略伙伴关系的国际投资银行。中金公司的股东分别是牶中国建设银行(占42.5%),摩根士丹利国际公司(35%),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占7.5%),香港名士集团(占7.5%)。股东总资产逾5800亿美元。业务范围广阔,包括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项目融资顾问,人民币普通股、人民币特种股,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的承销,自营买卖,甚至取得A股经纪业务资格。中金公司成功承销中国电信(香港)在纽约和香港的成功上市。共筹集资金42.2亿美元,境内外运作也是大手笔,堪称中国第一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是中国目前最大的金融投资公司,2003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3724.65亿元人民币,性质为国有独资,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七楼。
公司管理层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分别由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委派。公司成立时董事长为外管局局长郭树清,副董事长为外管局副局长马德伦(2004年10月证监会主席助理汪建熙接任),总经理为外管局副局长胡晓炼(2004年9月调任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总经理由谢平接任)。董事会成员包括:外管局副局长李东荣,外管局储备管理司司长黄国波,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因经济问题已被拘),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孙晓霞,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卫星,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谢平(2004年9月接替胡晓炼担任总经理),央行货币金银局局长叶英男。监事会成员包括:财政部财政监督司司长耿虹、央行会计司司长胡正衡和经济学家邓先宏。
公司定位
代表国家对国有大型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高效运用外汇储备、对外汇储备保值增值负责。
投资记录
2003年12月注资中国银行225亿美元;
2003年12月注资中国建设银行200亿美元;
2003年12月注资建银投资公司25亿美元;
2004年6月注资交通银行30亿人民币;
2005年4月注资中国工商银行150亿美元;
2005年6月注资银河证券公司100亿元人民币;
2005年7月注资中国进出口银行50亿美元;
2005年8月注资申银万国证券公司25亿人民币另提供贷款15亿人民币;
2005年8月注资国泰君安证券公司10亿人民币另提供贷款15亿人民币;
2005年8月注资银河金融控股公司55亿元人民币;
2005年9月注资光大银行100亿元人民币;
相关争议
汇金公司虽然名为公司,但有观点认为它仍是政府机构,由于国资委不负责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所以汇金公司被认为是“金融国资委”。此外,动用国家外汇储备用于国有企业因制度和机制的原因产生的亏损,也遭到部分学者专家的质疑,在程序上也有如吴敬琏等人认为汇金公司应取得人大财经委的授权
10. 中央汇金公司是什么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汇金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六家商业银行、四家证券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和四家其他机构。
主要职能是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中央汇金公司是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代表国家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汇金公司原由国务院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领导小组指挥运作,现并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它是中国金融稳定局的窗口。有关金融稳定的行政性措施是由金融稳定局制定并执行的,而市场化的措施则是由中央汇金公司来操作。因此,汇金公司是国务院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 “工具性”公司。
对于汇金公司的定位,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公司成立之初,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对它的职责是这样阐述的:用外汇储备向商业银行注资不是财政拨款,而是一种资本金投入。中央汇金投资公司作为出资人,将督促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力争使股权资产获得有竞争力的投资回报和分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