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股票缩股是什么意思
缩股是股本分割的一种。缩股是指为了实现股份的全流通,根据历史成本原则,按流通股发行价与非流通股折股价的比例关糸,将现有的非流通股进行合并后,使非流通股合并后的每股估值与流通股的价格基本一致,然后在二级市场上减持。
缩股的方法是:选择一个时点,以每只股票的每股净资产与该股的收盘价(或一定时期平均价)进行缩股,缩股后重新进行股权登记,缩股后的非流通股可以进行流通。
(1)上市公司缩股扩展阅读
优缺点
优点:心理上更容易接受,缩股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会减少,市盈率会有所降低。
缺点:与送股方案无质的不同,缩股比例上同送股方案一样存在博弈。
缩股后的原非流通股的流通会受到分期卖出或卖出报告等规范性的限制,不会给市场造成集中性冲击;很多股票的大股东并不需要将全部手中股票卖出,为了加强控制权有些还要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缩股对市场是会有些冲击,但决不是供求引起的,而是心理因素,是短期的。
B. 什么是股票缩股
你好,缩股是为了让上市公司的股份实现全流通而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按照股价的比例进行合并,合并之后,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价格基本上保持一致,这样一来,那些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自由交易了,很大程度上也会造成大小非减持。
那么,缩股是如何进行的呢?其实缩股的方法就是选择一个时间,然后用每股净资产和股票的收盘价或者是在一定时间内的平均价进行缩股,缩股之后会重新进行股权登记,而缩股之后非流通股可以上市流通,所以,缩股的步骤一共有三步:
一、确定时间节点,比如在某年某月某日开始股票休市一个月,在此期间进行缩股;
二、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缩股,这里有几个计算公式:
每股流通股的某个时间点的收盘价或者是一定时期的加权平均价÷每股净资产=缩股率
非流通股的数量÷缩股率=非流通股在缩股之后的数量
缩股前的流通股数量+缩股后的非流通股数量=缩股之后的全部可流通股数量
三、在休市时间之内重新进行工商登记和股权登记;
四、休市期过后,在一定条件范围之内,允许缩股之后的非流通股上市流通。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缩股的优点和缺点:
缩股的优点是让股东心理上更加容易接受,并且经过缩股之后,公司总股本将会减少,同时市盈率也会有一定的降低。而缩股的缺点则是它和送股的方案其实本质上是相同的,因此缩股比例会和送股方案一样存在着一定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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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每个公司上市前都要缩股吗 一般缩股比例是多少
都不一定,因股而异
D. 上市前原始股要缩股吗
目前没有这一说呀。缩股是指把若干股合并成一股,使单股的股价增大若干倍。目前为了让融资的速度有所限制,减小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国家一般会要求上市公司在刚上市的时候先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之后再择机把剩余部分的股票逐步上市发行。也许你把这样一种部分上市的现象理解成缩股了。
E. 有限公司是否可以缩股、配股
只要是股份制公司,都可以进行配股、缩股、送股和转增股。
关于公司运营和治理请详阅《公司法》和《证券法》。
F. 请问股票分割中的“缩股”和“并股”是一个概念吗
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缩股是将非流通股合并是股价和流通价格相一致,并股是将流通股合并,以避免退市风险。
缩股是股本分割的一种。缩股是指为了实现股份的全流通,根据历史成本原则,按流通股发行价与非流通股折股价的比例关糸,将现有的非流通股进行合并后,使非流通股合并后的每股估值与流通股的价格基本一致,然后在二级市场上减持。
缩股的方法是:选择一个时点,以每只股票的每股净资产与该股的收盘价(或一定时期平均价)进行缩股,缩股后重新进行股权登记,缩股后的非流通股可以进行流通。
并股又称合股,指的是把两股或多股合成一股的财务操作手法,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一种躲避退市的方法。
G. “缩股”,“合股”,“回购注销”是指什么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公司股份数量*股票面值。“缩股”是指在面值不变的情况下减少公司的股份数量,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而“合股”是指在公司注册资本不变的情况下减少公司股份数量而使面值增加;“回购注销”是指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缩股”与“回购注销”都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两种不同方式,“缩股”是公司现有股东按同比例减少持股数量,公司没有发生现金流出;“回购注销”是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后注销,上市公司发生实际现金流出。而“合股”即“股份合并”,在减少股份数量时,公司注册资本并不发生变化,相应地提高了股票面值。
H.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缩股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
缩股方式的特点:(1)具有直观性,(2)具有可比性,(3)由于A股数量不变,全流通时无须进行除权处理。(4)不适用于含B股或H股上市公司的全流通;(5)股份数量减少,但资本金额并没有减少。因此缩股方式对方案设计者而言是全流通基准方式,对A股股东而言,是全流通最简洁方式。
缩股是减股,而非减资,也就无须履行复杂的减资程序并申请公司变更登记。同理,扩股是增股,而非增资,也无须履行增资程序并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笔者一再强调股权分置改革不适用《公司法》和《证券法》,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不论缩股、扩股或送股,C股股东持股历史成本不变。在双赢原则下,C股股东实现流通权溢价,持股市价不仅没有减值和流失,反而实现增值。在股改过程中,仅含A股和C股的上市公司应放心使用缩股方式,或者以缩股为主附加派现或送现的方式。
I. 上市公司缩股后,请问我的资产是不是少了
上市公司缩股后,股数减少,股价提高,股东的资产没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