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怎么办
法律分析: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需支付员工工资定费用。对于员工的工资,无论是公司已破产还是继续发展,都是受到我国相关规定保护的。所以,员工不必担心企业因破产而无法支付自己相应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Ⅱ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怎么样补偿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金以应发工资为计算基数,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Ⅲ 上市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上市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如下:
1、清偿优先权债权人的债务。包括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2、清偿国家机关、公共机构的债务。包括税款、罚款等;
3、清偿普通债权人的债务。包括各类合同债务、借款本息等;
4、清偿股东的股权投资损失。在清偿上述债务后,如剩余清算资产,可按照股权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但是,如果公司破产清算后仍无法清偿所有债务,股东的股权投资损失只能按照上述顺序进行清偿,股东无法优先得到清算资产。
上市公司破产清算赔偿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破产申请:当上市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或满足债权人的要求时,可以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对上市公司的债务和财产进行调查和管理;
2、财产清算:破产管理人会对上市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包括出售资产、清偿债务等;
3、债权调查:破产管理李戚基人会对上市公司的债权进行调查,并确认债权人的证明文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债权;
4、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会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清偿方案和分配方案。债权人可以就清偿方案和分配方案提出异议;
5、赔偿程序:如果有债权人提出赔偿请求,破产管理人会对赔偿请求进行调查,并确认赔偿范围和金额;
6、诉讼:如果债权人对清哪谨偿方案、分配方案或赔偿程序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7、清偿和分配:破产管理人会按照债权人会议的决定,对清偿和分配方案进行执行。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的过程比较复杂,具体的清偿顺序可能因各种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仔信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按照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Ⅳ 上市公司宣布旗下子公司破产需不需对员工作出工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44条和45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破产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Ⅳ 上市公司破产了,要怎么安置员工
作为上市公司来讲,如果要破产了,对于员工安置一般肯定会经过一些摸底排查或者说有一些初步方案的吧。
大体上可能会这样安排,第一上市公司是否有其他的关联公司,然后征求员工意见,看是否可以把员工安置到新新的关联公司,相关的薪资的福利待遇可以与原来保持一致,这样平移过去,但是这些如果是涉及到关联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在一起,一个城市的可能涉及到合同的主体变更,也是要征得员工同意的,如果员工不同意可能只能走其他的途径。
那第2个就是员工自谋出路,如果有些员工可能有比较有能力的可以自己去找工作,那作为上市公司来讲,也就是与员工去协商解除合同了。其实在破产的时候员工主动不主动,其实并没有多大的一个关系了,就是后到后来如果所有的职工都没法安置的话,也只能与员工写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这里边涉及到一个劳动经济补偿,基本上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吧,然后这个工资的标准是员工上一年度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然后也要看公司的一个整体的破产清算的情况,如果可能清算还比较宽松的话,说不定还有一些人性化的操作。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如果上市公司是国有企业或者是一些集体股份的企业里边的话,可能员工还可以选择协议保留劳动合同,也就是员工每月领取生活费,然后帮员工找到缴纳社保,直到员工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