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业类上市公司造假或者舞弊容易吗为什么
@罗璞 已经阐述得很好了,这里补充一下
农业类上市企业舞弊的案例比较多:爆出财务舞弊丑闻的早前的银广夏、蓝田股份、ST金鳗,后来的紫鑫药业、绿大地、新大地,最近的万福生科。
一般来说,农业企业财务舞弊这个问题,具体表现为虚构利润,那么虚构利润的办法无非是从两个方面下手:
1、虚增收入:无非是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通过关联公司制造虚假销售;对于施乐虚构收入是将收入确认的时点和比例提前
2、减少成本和费用:将成本和费用移到账外。
1、得益于农业税收优惠,虚增收入的成本低,这一点@罗璞已经阐述过。事实上,销售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是可以完全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
2、现金结算比例高:农副产品采购和销售都常常使用现金,而非银行转账,这一点造成审计上存在根本的困难。
3、生产性生物资产核查不易:农业里面的林木、养殖的动物在核查价值的时候,有很大的调控空间,也很难核查清楚,比如ST金鳗的鳗鱼,獐子岛的辽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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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以前写的《新大地案例涉及操作手法和核查手段》,可供在分析农业企业时作为参考:
一、 操作手法 虽然每日经济新闻对新大地的报道篇幅很长,但是实际上报道所披露的新大地的操作手法无非是两条:
1、 虚增收入,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以关联自然人或法人为大客户。
2、 隐瞒成本,部分原料采购可能不入账。
二、 引起怀疑之处和核查手段1、行业地位和产能:行业地位通常意味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产能大(与销售匹配)意味着企业可能由于规模效应而获得较高的毛利。
2、 品牌: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需要运作和积淀,就消费品而言,如果品牌不出名而行业地位领先通常是不合逻辑的,比如“胜景山河”。
3、 销售渠道:包括营销网络、销售区域分布和销售模式都是值得关注的点,其中,销售区域过于集中意味两点:一是异地扩张能力弱,二是抗区域市场波动风险能力差;而销售模式决定了市场控制力、账期等内容。
4、 客户:客户的核查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这里牵扯到收入的真实性。客户的集中度和稳定性,客户集中度低,大客户稳定性高,通常来说是一个好的信号。核查客户的手段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可针对披露的地址走访,根据网络搜索的信息、工商信息顺藤摸瓜,扮演客户对店面员工进行访谈等;采用上述手段,若存在异常情况,都能发现。从这个角度看,异常法人客户的注册时间、注册地址、业务范围、投资人、资产规模、新闻、招聘广告等工商信息和遗留在网络上的信息,都将成为破绽。
5、 毛利率:毛利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异常的毛利通常意味着问题。毛利率由两个指标决定,一个是收入,一个是成本,过高的毛利率意味着虚增收入和隐藏成本,其中虚增收入常见于虚增销售单价;隐藏成本的方式大体是不入账,但实际成本可通过对于成本构成的拆解和分析进行估计。高于同行的利润并非不可能,但这需要品牌、技术和生产效率的支撑。对毛利率的核查,一方面对比同行的毛利率,一方面关注毛利率的跨期波动,毛利率不稳通常意味着异常的数据调整。
6、 专卖店:专卖店作为一种特殊的连锁销售终端,通常为核查的重点,店面的销售收入是否与披露一致,可以通过访谈和抽样测算进行估计;直营专卖店非直营化,等同于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操作方式,通过核查大客户的方式一样能够将专卖店的异常情况核查清楚。
7、 其他需要关注的财务指标:报道中没有提到,但是通常核查一个企业需要关注包括存货、应收、应付、预付、其他应收应付等财务指标,厘清资产和业务的对应关系以及匹配性等。
⑵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原因分析_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手段
[摘 要]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成就备受瞩目,然而随之出现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不仅损害上市公司自身的健康发展,破坏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机制,而且使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及由此形成的审计报告丧失应有的风险预警作用。在总结已有研究结论的基础上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机,提出相应的治理建议,以期对我国证劵市场的财务舞弊现象起到遏制作用。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因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07-0126-03
证券投资的效率决定着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发挥,而财务舞弊则是影响证券市场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风险因素,使证券投资效率大大降低。自证券市场开市以来,财务舞弊就如影随形不曾间断,近年来,国内外频频发生影响力巨大的舞弊案件更引发了资本市场的巨大震荡和社会广大公众的强烈不满,这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构成了严重危机。
一、国外相关文献回顾
(一)财务舞弊概念的界定
对于舞弊的定义,美国SAS16解释为:“舞弊指故意变造虚假的财务报告。可能是漏列或错误地反映事项与经济业务的结果;篡改、伪造记录或文件;从记录中或文件中删除重要的信息;记录没有实现的交易;蓄意乱用会计原则以及为管理人员、雇员或第三者的利益随意侵吞资产。” 2006年,我锋袭国财政部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41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该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在新准则中,对舞弊进行了明确的定义:“舞弊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非法利益而使用欺骗手段的一种故意行为。”
借鉴上述定义,本文所研究的财务舞弊具有违法性、蓄意性和危害性三个方面的特点。
(二)财务舞弊成因理论研究回顾
国外对于财务舞弊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早,完善成熟的证券市场为国外财务舞弊的研究提供了丰富资料。下面将国外有代表性的四种主要财务舞弊成因理论阐述如下:
1.冰山理论(二因素论)
著乎银名的“冰山理论”把舞弊比喻为海平面上的一座冰山,露在海平面上的只是冰山的一角,更庞大的危险部分隐藏在海平面以下。从结构和行为方面考察舞弊,银顷兄海平面上的是结构部分,海平面下的是行为部分。舞弊结构的内容实际上是组织内部管理方面的,这是客观存在且容易鉴别的。而舞弊行为的内容则是更主观化、个性化和更容易被刻意掩饰。该理论强调,在舞弊风险因素中,个性化的行为因素更为危险,必须多加注意。
2.三角理论(三因素论)
该理论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是由动机、机会和自我合理化三个因素构成,这三种因素相辅相成,缺少了任何一项要素都不可能构成企业舞弊。其中,舞弊者具有舞弊动机是舞弊发生的首要条件,舞弊者的自我合理化(借口)是指主观上存在的某种态度、性格或价值观念,使得管理层或雇员能够将舞弊行为予以合理化,是舞弊发生的重要条件之一。此外,组织内部控制在设计和运行上的缺陷会给舞弊者提供成功的机会。
3.GONE理论(四因素论)
“GONE”理论是流传最广的反会计舞弊的著名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会计舞弊由G、O、N、E四个因子组成,分别为Greed(贪婪)、Opportunity(机会)、Need(需要)、Exposure(暴露),即舞弊者有贪婪之心且需要钱财时,只要有机会,并不易被发现,他就一定会进行舞弊,带走被欺骗者的权益。四个因子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企业舞弊风险的程度。
4.风险因子理论
在GONE理论基础上,逐渐发展形成风险因子理论。该理论是迄今为止最为完善的舞弊动因理论,它把舞弊风险因子划分为个别风险因子与一般风险因子两大类别。其中,个别风险因子,主要指道德品质与动机,这是因人而异的,并且存在于一个组织的管理控制范围之外;一般风险因子,主要有进行舞弊行为的机会、舞弊被发现的可能性以及舞弊被发现后舞弊者可能受罚的程度,这类因素是由组织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因素。当实施舞弊者认为一般风险因子与个别风险因子结合在一起,舞弊就会发生了。
二、理论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因分析的启示
(一)理论评析
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四个理论各具特征,但实质差异不大,没有孰优孰劣的绝对区分,对会计舞弊成因的诠释也并没有质的差别。一方面,其理论框架均从组织(制度)、个体(行为)两个维度建构;另一方面,虽然各自理论中因素内部的细分有所区别,但所包含的基本因素大同小异。具体而言,在组织(制度)维度,主要包括有无预防舞弊的制度、制度是否有效两方面。在个体(行为)维度,主要从行为人的压力(或动机)、道德两因素来构建。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四个理论观点虽然都基于组织和个体两个维度进行了分析,但是较少涉及对这些舞弊成因进行深层次原因的探究,这是上述观点共同的理论缺陷。本文将针对我国实际情况,进行财务舞弊成因深层次探究分析。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因分析
国内学者娄权(2004)提出了财务报告舞弊四因子假设,认为当文化、动机、机会和权衡四因子皆备时,财务报告舞弊就会发生。根据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诚信教育》课题组(2003)对216家企业总会计师进行的问卷调查,45.24%的被调查者认为作假账的根源在于“政府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44.54%的被调查者认为作假账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领导要“业绩”,另有33.61%的被调查者认为作假账款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一些官员要“政绩”。
1.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问题催生舞弊
股权结构首先决定了股东大会的决策,从而决定了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的人选和效率,进而作用于经理层,最终在企业的经营业绩中得到综合体现。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上市公司是作为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引入的制度安排,而不是古典企业制度发展的自然结果,因此,绝大部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由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剥离改制上市的,当时考虑到国有经济控制地位问题,往往会“刻意安排”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占据绝对控制地位。对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来说,也是因为考虑到控制权的问题,设置控股股东过高的股权比例。因此,在我国目前的股权结构中,无论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还是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大多数企业是一股独大,大股东占据绝对控股地位,中小股东股权比例过低,无法对大股东形成有力的制衡。
⑶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动因及操纵手段分析
【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及资金的不断涌入,繁荣的背后亦存在不容忽视的危机,尤其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阻碍了世界经济发展,其手法及利润操纵数额无一不让世人膛目结舌。其危害表现于虚假的会计报表传递错误的信息以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扰乱经济秩序。有效防范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已成为了一个永恒的追求,本文基于财务舞弊的涵义及特征,重点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主要动因及财务报表操纵手段,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关键词】 财务舞弊 动因 操纵手段
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概述
舞弊是指采用不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所实施的故意行为,主要表现为有目的的欺骗或者故意谎报重大财务事实的不诚实行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舞弊通常表现为舞弊主体和客体特征、目的和手法特征。舞弊案件大都是由董事成员主谋或幕后领导者利用人事和经济的决定权,操纵或暗示相关财务人员编制些虚假的会计信息。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客体就是指其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包括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说明书等,是综合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上市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误导性或严重扭曲的财务报告欺骗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来获取自身利益或顺利渡过经济困境。
二、公司财务舞弊动因
研究财务舞弊问题有必要弄清楚其舞弊动因,根据对许多财务舞弊案例的分析,本文将发生财务舞弊的动因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内部动因和外部动因即压力与机会。
(一)内部动因――压力
压力和动机是任何舞弊行为的直接驱动力,财务舞弊也不例外。财务舞弊并非始于管理层的不诚实,而是发端于某种环境,激进的财务业绩目标与目标未实现将视为不可宽恕。也就是说财务报告舞弊源于某种“压力”:如公司为获取信贷资金、配股、增发新股,就有可能进行财务数据的粉饰。另外,管理层基于业绩考核和利益获取的考虑以及内部控制的缺失和不完善通常会为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提供契机。
(二)外部动因――机会
首先因会计准则的相对滞后性,给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造就了某些舞弊机会,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此外,股东大会行使的“聘请外部审计师”不具备取证权,所以无法通过工商、税务、海关、证管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取证以保证审计原始单据的正确性,并且监管部门投入监管成本不足,监管力度不够,处罚不严,使舞弊者心存侥幸。
三、公司财务报表操纵手段
目前,由于会计核算体系属 “应计制会计”的原因,财报中存在大量的可操纵空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并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实质上财务造假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从美国的安然到日本的奥林巴斯的财务造假丑闻都说明了这一点。
(一)资产负债表的操纵手法
资产负债表记载的是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企业会计报表中的数据从来就没有唯一性,资产负债表中也不排除参有大量“水分”,就是将该费用化的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存续资产少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少计摊销等,其实质就是隐藏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费用。通过评估等方式虚增资产,如直接虚增土地成本和通过评估增值增加资产价值、虚增投入的方式增大自有资金投入比例,同时夸大自身资产数额。
(二)利润表的舞弊手段
上市公司为了利润最大化或平滑利润,通常在产品或资产的风险或报酬未完全转移之前就确认销售业务和其他资产的转让收入。采用了协议定价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的高低取决于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润可以在关联方之间转移。通过并购与出售方串通提高收购价,将虚高的资金转出并用以虚构利润,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过低,尤其是故意不确认或压低确认并购资产中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以通过不摊销或少摊销来虚增利润,并最终形成虚构利润。
(三)操纵现金流量表手法
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比,现金流量表更揭示现金流向所描述的本质特征。然而,现金流量也同样可能被美化、甚至造假。企业对现金流量进行空手道式的凭空捏造,虚构经营业务,虚增经营性现金流入与投资性现金流出。许多企业把投资收益列为经营活动收入,一些公司的财务把闲置的现金投入到有价证券投资中,当需要时再把这些证券卖掉。调整经营活动现金支出一些企业调整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好看,欺骗和误导报表使用者,产生经营良好、经营活动创造现金能力强的假象。
四、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防范对策
(1)完善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范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自身建设、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就成了当务之急。针对重大问题,制定更明确的实施细则,尽快完善有关会计舞弊责任追究的法律条款并切实付诸实施"。
(2)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第一,强化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提高董事会独立性。第二,加强公司治理文化的建设。上市公司内部,尤其要增强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从业诚信度。第三,加强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建设,提高证券监管效率,加大对舞弊公司的处罚力度,增加舞弊公司的舞弊成本。
(3)加大独立审计部门的工作力度,明确注册会计师其审计责任,确保现行的注册会计师社会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约束职业道德约束和行政监管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
五、结语
在资本市场中,会计信息是众多信息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因此,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富分配和资本市场中资源的有效配置。对于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而言,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舞弊动机,从根源上减少企业财务报表舞弊的情况发生。只有深入调研和分析财务报表粉饰的动机才能找到相应地解决办法,通过多方面有效措施才能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和公允保障投资者利益。
⑷ 为什么相比应收账款,上市公司更愿意使用预付款项进行财务舞弊
为什么相比应收账款,上市公司更愿意使用预付款项进行财务舞弊如下: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举芦舞弊的行为频繁发生,不仅伤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的秩序。本文从收入舞弊和费用舞弊两方面分析了财务舞弊的手段,并对其进行了动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以防范财务舞弊的再发生。
3.资产不及时入账,少计摊销费用
除产品价格因森漏素外,费用的摊销与计提是对会计盈余影响最大的一个因素。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的延长或缩短均可使当期费用减少或增加。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实质上是已经发生的费用,应在规定期限内摊入有关科目,计入当期损益,但一些上市公司则为了某种目的少摊、甚至不摊。
非经营性损益一般通过政府补助和固定资产的处置损益来操纵利润。首先,政府补助是可以直接计入损益的,这类补助金额通常金额巨大,收入款项的原因和时间不确定性强,很多企业在面临退正春带市的年度,往往都会通过政府补助资金的流入,操纵提高净利润;
固定资产的处置,通常属于非正常经营的业务活动,企业可以在盈利的年度计提减值,然后在亏损的年度进行资产处置,转回以前年度超额计提的减值准备,从而形成利得,影响了利润,或者在亏损的年度,大量处置固定资产以换取流动资金,也能达到大大改善利润的目的。
⑸ 上市公司财务欺诈的特征
财务舞弊是指财务造假主体在会计信息加工处理和报告过程中,为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采用欺骗性手段故意谎报重要性质和实质性财务事实的违法、违纪行为。中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经历了从公开到隐蔽,从单一到多样,从集中在期末的舞弊到连续、均匀、系统的舞弊,从真账假作到假账真作的过程。
1.利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舞弊。由于同一交易或事项往往有多种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加之中国的具体会计准则还没有涉及到企业核算的方方面面,因此许多上市公司就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选择和变更来操纵利润,粉饰经营业绩。(1)选用不当的借款费用核算方法。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汇兑损益及相关的金融机构手续费,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长期资产购置无关的借款费用,可以予以资本化,计入这些长期资产的成本,待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然而,不少上市公司就通过滥用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来调节利润。(2)选用不当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对长期投资的核算作了详细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满足一定条件时,如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采用权益法;反之则采用成本法。但很多公司在这两种方法上做起了文章,当被投资公司盈利时,不该用权益法的投资也用权益法核算,当被投资公司亏损时,该用权益法核算的又改成成本法核算。(3)选用不当的折旧方法。延长折旧年限,由加速折旧法改为直线法,甚至不提折旧等虚增利润在实际操作中屡见不鲜。(4)选用不当的收入、费用确认方法。上市公司为了利润最大化或平滑利润,通常在产品或资产的风险或报酬未完全转移之前就确认销售业务和其他资产的转让收入。(5)选用不当的合并政策。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相对应的是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所以上市公司还常常通过改变合并范围来调节利润。
2.利用剥离与模拟等“会计创新”舞弊。剥离与模拟是与企业改制上市相伴而生的。在行政审批制下,由于实行“规模控制,限报家数”政策,股票发行额度成为十分稀缺的资源。企业通过激烈竞争拿到的股票发行额度往往与其资产规模不相匹配,只好将一部分经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剥离,或者进行局部改制,将原本不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能力的生产线、车间或若干业务拼凑成一个上市公司,并通过模拟手段编制这些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报表。剥离与模拟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中功不可没,如果不允许剥离与模拟,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是不具备上市资格的,是无法通过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摆脱困境的。另一方面,剥离与模拟犹如“整容术”,通过将劣质资产、负债及相关的成本和潜亏剥离,便可轻而易举的将亏损企业模拟成盈利企业,剥离与模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利用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舞弊。从理论上说,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与财务舞弊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如果资产重组与关联交易确实以公允的价格定价,且在报表及附注中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做了恰当的披露,则不会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但事实上,中国上市公司的很多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都采用了协议定价的原则,定价的高低取决于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润可以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这样资产重组与关联方交易就成为一种十分重要和常见的财务舞弊手段,如广电股份、陕长岭、波导股份等。
4.地方政府“援助”舞弊。目前,利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在上市指标争取难度大、壳资源紧张的情况下,许多地方政府往往不忍目睹上市指标作废,让已上市公司失去宝贵的筹资资格。于是有的地方政府纷纷向上市公司伸出“援助之手”,采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形式帮助上市公司实现一定的盈利目标,这些补贴往往数额巨大且缺乏正当理由。这种地方政府“援助”为不少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开了方便之门。
5.虚构经济业务舞弊。(1)虚构销售。虚构销售业务是性质最为严重也最难以审查的舞弊方法之一。如以银广夏为代表的上市公司为了虚构销售业务往往从原始的销售合同开始就全套造假;黎明股份的虚构行为更是百密无疏,即通过与关联企业或非关联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的形式,虚构购销业务,在回避增值税的情况下虚增收入和利润。(2)虚构资产评估。虚假的资产评估包括未经正规程序立项的资产评估、虚无资产评估和不恰当的评估。琼民源就对未具有完全产权的资产进行评估,确认巨额的资本公积。
⑹ 如何防止虚构对外合作业务,直接侵吞国有资产问题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分析(开题报告)【摘要】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一直是证券市场的“痼疾”,危害极大。本文力求较系统地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产生的动机、报表粉饰行为的手段以及识别、遏制舞弊的方法,旨在对信息使用者有所帮助。财务舞弊是指采用财务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取得利益而导致他人遭受损失的故意行为,可大致分为侵吞资产舞弊及财务报告舞弊两类。侵吞资产舞弊的舞弊者为雇员,受害者为组织。如,雇员为谋取自身利益,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财务手段侵占国家和公司资产而形成贪污;财务报告舞弊的舞弊者为公司管理当局,受害者为投资者和债权人。如,公司管理当局故意错报或漏报报告期收益而严重误导信息使用者。二者相比较而言,财务报告舞弊的隐蔽性更强,危害面更广。尤其是上司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不仅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使他们根据失实的财务信息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而且极大地影响了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近些年来,财务报告舞弊大案要案不断出现,且有新的动向。范文: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动机导致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产生财务报告舞弊动机的因素主要是来自于内、外部的压力。外部的压力主要源自证券市场,内部的压力则主要来自于管理者的经济利益与其工作业绩密切相关。因此,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动机一是筹资与再筹资动机;二是避免被停牌和摘牌动机;三是市场动机;四是报酬契约动机;五是避税及谋私动机等。(一)争取上市、争取配股通过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可获得大量的资金,一些上市公司把股票融资视作无需支付资本成本却可大肆圈钱的最佳方式。然而因《公司法》对企业上市有严格规定:企业必须三年赢利,且经营业绩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审批。为达到这些规定,本不具备条件的公司就会为获取上市资格而进行财务包装,“创造”条件上市。由于上市公司再筹资时,配股是上市公司解决长期大额资金需求的重要渠道,而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近三年中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同时每年不低于6%”,因此,10%的净资产收益率成为上市公司增资配股的门槛。有资料表明,市场上出现了不少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刚达到10%的现象。“黎明股份”和“郑百文”等都是虚构前三年利润包装上市的,这足以证明为取得上市资格和获得配股资格是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告舞弊的首要动机。(二)避免戴帽、避免退市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又一个动机就是避免戴上“ST”的帽子。所谓“ST”帽子,就是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经审计,发现其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在股票名前加“ST”,表示警示有退市风险。上市公司如果三年连续亏损就要退市。公司退市不仅对股东来说是莫大的损失,而且公司将长期失去向社会募集资金的资格,严重威胁到公司的生存。为避免出现连续亏损的状况,保住紧缺的“壳资源”,上市公司需要扭亏为盈。但扭亏为盈又不是一时之间就能轻易做到的,所以一些连续亏损两年的上市公司千方百计地进行财务报告舞弊或粉饰报表,通过非经营损益、关联交易等手法来盈利,以避免退市,保住上市资格。(三)牟取二级市场暴利其动机是:1.改善二级市场形象。在证券市场上,潜在投资者主要是依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来进行决策的,现任大股东和管理层最清楚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发展前景,他们会通过粉饰财务报表,释放业绩良好的信号,以求改善二级市场形象。2.便于二级市场炒作。中国股市仍处于发展的不成熟阶段,上市公司与机构投资者沟通,通过粉饰财务报表,以使股价同步炒高。或者,为使股价达到预期的波动,先使股价暂时下跌,以便操纵者能够廉价购股,取得更大的控制权后再高价出售牟取暴利,利用财务报告舞弊达到目的。“银广厦”舞弊案就是此项典型。3.为并购增加筹码。由于上市资格不易取得,众多非上市公司试图通过购并来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购并谈判中最关键的是购并价格,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的股价无疑可以卖个好价钱,故上市公司有可能为购并增加筹码而粉饰财务报表。(四)满足业绩考核的需要我国的上市公司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其管理层报酬与其业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有关,能否创造良好的业绩直接决定着公司领导人的经济利益(如年薪、奖金等)和仕途发展。而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多种因素影响,难以保证年年增长,经理人员要确保自己任期内的各项指标达标、超标,就会通过粉饰财务报表来呈现良好业绩,满足考核需要。(五)减少纳税、分配股利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而得出的。因此,基于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等目的,有些上市公司以舞弊手段虚减利润,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同时,有些上市公司侵占股东权益,把本应支付给股东的股利,转作生产经营资金,让“钱生钱”或者用于给企业管理者多发奖金,但这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也会以舞弊手段虚减利润来调整报表业绩,达到不向股东分配股利或少分配股利的目的。财务报告舞弊的动机决定了会计报表粉饰的类型:基于以上(一)至(四)项的动机,会计报表一般以利润最大化和利润均衡化的形式出现;基于以上第(五)项的动机,会计报表一般以利润最小化的形式出现。就上市公司而言,危害性最大的会计报表粉饰是利润最大化,即所谓的虚盈实亏、隐瞒负债。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手段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直接表现为会计报表粉饰(本文作同义语通用)。所谓会计报表粉饰是指公司管理层通过舞弊手段,使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达到“预期”状态的故意行为。它是财务舞弊的集中表现形式。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粉饰已成为证券市场的“痼疾”,丑闻频频爆出。随着我国经济、法制环境及证券市场的变化,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报表粉饰手段也不断增多、升级,花样翻新,可谓五花八门,以下分别予以阐述。(一)虚增销售收入,虚增利润1.虚构客户,虚拟销售。有些上市公司通过伪造顾客定单、发运凭证和销售合同,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销售发票等手段来虚拟销售对象及交易;或虽以真实客户为基础,但在原销售业务的基础上人为扩大销售数量,使公司在该客户下确认的收入远远大于实际销售收入;或在报告日前(如年末)做假销售,同时增加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再在报告日后(如次年)以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名义作退货处理,从而虚增当期利润。2.寅吃卯粮,提前确认收入。有些上市公司在销售的相关手续尚待完备时,甚至在销售完成前、货物起运前所售产品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商业折扣有争议、销售款不确定的情况下就确认收入;或在客户还有权取消订货或推迟购货的时候就确认收入,从而虚增当期利润。(二)低估期间费用,虚增利润主要表现为推迟费用入账。1.有些上市公司将一些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等项目入账,而这些项目不是企业真实的资产,只是一种虚拟的资产,为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一个费用和损失的“蓄水池”,上市公司通过递延摊销、少摊销或不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来虚增当期利润。2.有些上市公司通过混淆利息资本化与费用化的界限,将应费用化的利息却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增加固定资产价值,虚增当期利润。(三)变更会计政策,调节利润1.有些上市公司随意变更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从而在报告年度多提折旧减少利润或少提折旧增加利润。2.有些上市公司通过改变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来调节利润。在实施新准则前,原准则和制度规定了发出存货的计价有五种方法可供选择,在存货价格波动期采用不同方法计价会对当期利润产生不同影响。当存货价格处于上涨时期,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当期就会少转营业成本,增加利润;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当期就会多转营业成本,减少利润。若存货价格处于下降时期,则相反。即: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当期就会多转营业成本,减少利润;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当期就会少转营业成本,增加利润。值得庆幸的是,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对上市公司通过变更存货计价方法调节利润的手段有很大程度的抑制作用。即便上市公司仍在会计政策允许使用的三种方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变更,其调节利润的空间较以前已狭窄许多。(四)玩弄减值准备操纵利润典型案例有四川长虹(2003年、2004年)。上市公司滥用会计估计按需操纵利润的主要手段是对大量运用专业判断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销。1.那些连续微盈且(或)近期有再融资目标的上市公司经常计提不足,即使在行业风险和经营风险“双高”的情况下,仍以低比率进行坏账估计和存货跌价估计。2.那些业绩较好但不稳定的上市公司,则在“盈利上升时,多计提减值准备;盈利下滑时,再将减值准备冲回”,用以平滑各年间利润。3.那些亏损、处于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对于资产减值准备平时该提不提或极少计提,“需要”时就一次提个够,采用“休克疗法”和“亏出盈利的空间”,通常是在第一年亏损后,第二年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第二年巨亏,第三年又以各种理由转回大量的资产减值准备,从而造成财务报表在第三年扭亏为盈的假象,以避免退市;或者选择某一年超大额计提,在其后的几年中再缓缓冲回,以此制造业绩小幅稳定攀升的财务报告。值得庆幸的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冲回作了严格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事后即使价值出现回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也不得转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利用这些减值准备项目调节利润的空间已大大缩小。新准则此规定对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但对原八项减值准备中的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项目未做规定,且对资产损失的确认与计量以“作不间断的评估,只要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为标准,仍留给了某些上市公司按需确认减值损失的空间,仍需引起密切关注。(五)利用资产重组“扭亏为盈”典型案例有湘酒鬼(2003年、2004年)。资产重组是企业为了优化资本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完成战略转移等目的而实施的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然而,资产重组已被一些上市公司用于粉饰会计报表。那些陷入PT、ST的上市公司企图通过重组走出亏损状态,精心策划资产重组,精心设计缺乏正当商业理由的资产置换,利用劣质或闲置资产换回优质或盈利强的资产来增加利润。资产重组已成为许多上市公司扭亏为盈的工具和免遭摘牌的保护伞。(六)假借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典型案例有济南轻骑(2003年)和重庆实业(2004年)。我国不少上市公司和关联人扭曲交易条件转移利润,从而滋生非法或不当关联交易来调整其账面利润,粉饰报表。其中,关联方重组更是亏损公司“扭亏”的捷径,其手段多种多样:1.通过交易安排,设计有法律依据、无经济实质的关联交易,虚构经营业务;2.上市公司以高价或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与其关联企业进行购销活动,通过价格差实现利润转移;3.收取关联企业资金占用费,或利用低息或高息发生资金往来,调节财务费用;4.分摊共同费用或将管理费用、广告费用等转嫁给母公司;5.关联交易外部化——控股方通过自己控制的上市公司从银行贷款,再让控制的上市公司互相担保贷款,进行关联交易,编造业绩。(七)滥用差错更正制造盈利如首创股份(2004年)、TCL通讯(2003年)等上市公司。它将补提资产减值准备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二者相辅相成,使会计差错更正产生了巨大的“能量”——制造盈利,躲避亏损,逃脱ST的命运,保住再融资资格。它是将会计舞弊诠释为会计差错,是借会计差错更正之名行会计舞弊之实——需要的时候先“明知故犯”,再“知错不改”,最后选择适当的时机“痛改前非”,不断“变脸”对外报告;或大题小做、大事化小,把大错误以不引人注目的小公告(或补充公告)形式公布,以蒙混了事。(八)少计营业收入,偷逃税款也有一些利润充盈的绩优公司为达到少交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目的,少计收入,藏匿收益。有些在应确认收入的情况下不确认收入,如采用直接收款交货方式销售产品,已收到货款并将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全部交给对方,已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却将货款记入“预收账款”账户,延期反映收入;有些以收入直接冲减成本,即以“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账户与“库存商品”账户对应,不反映销售业务;有些虚构销售退回,以偷梁换柱的假退货方式(通过把款项支付给其他下属服务公司,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截留收入少交税金;有些对视同销售业务不反映增值税销项税额。还需说明的是,在现实中,这些会计报表粉饰的若干手段 ,常被多家上市公司分别运用或组合运用,也同时或相继出现在一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识别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在曝光之前,往往有一些征兆(或称预警信号)出现,即很可能进行财务报告舞弊的上市公司有如下特征和征兆:一是已两年连续亏损,第三年经营业绩没有得到根本改善,面临暂停或退市威胁,或费用的增长速度快于收入的增长速度,持续的经营亏损使企业面临破产或被敌意收购的威胁;二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年为负值,或虽然账面盈利但没有带来充裕的现金流入,入不敷出,现金匮乏;三是存在重大的、不正常的关联交易或极度复杂的交易;四是全行业亏损或行业过度竞争,或当年公司行业不景气;五是公司的董事或管理层的个人财富与公司业绩密切相关;六是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管理层频繁变动;经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鉴于这些特征和征兆,故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识别并预防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一)甄别经营业绩的真假上市公司应密切关注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是否严重闲置、生产车间是否停产、存货数量是否大量增加等现象。如果这些现象单独或同时存在,报告期经营业绩却没有相应下降,则有业绩作假的可能性。应通过检查可疑的账簿记录、记账凭证、发票存根与发运凭证来查明已入账收入是否在同一期间已开具发票并发货;关注资产负债日后有无大额或连续的退货,并查明这些退货是否为年末集中“销售”部分,从而识别公司是否提前确认收入或虚构收入。(二)分析利润构成比重分析上市公司盈利时,要着重分析主营业务占利润的比重,即看利润是否主要依靠主业的业绩,而不是主要来源于非经常损益项目;要深入分析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列示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和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从而判断公司利润的来源是否具有稳定性,是否是依靠粉饰其他利润项目来增加业绩的。(三)慎析资产减值准备分析报表时,尤应慎析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一般而言,连续微盈且(或)近期有再融资目标的上市公司经常计提不足;而处于盈亏临界和处于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有时会巨额计提。因此,对这类业绩指标脆弱的上市公司,首先宜将其计提政策与同行业或者相关行业进行横向对比,判断是否有异常;再分析其财务报告中是否对估计基础和依据进行详细披露,从而识别上市公司是否在玩弄减值准备计提游戏。(四)关注虚拟资产项目上市公司年报中的虚拟资产项目值得密切关注,若虚拟资产与正常资产相比比例较大,或虚拟资产增长速度(或相对变化速度)波动较大,则可能存在通过虚拟资产虚增利润。其特点是虚拟资产多记少摊。应重点检查各类虚拟资产项目的明细账,注意会计报表附注中虚拟资产确认和摊销的会计政策,要特别注意本年度增加较大和未予正常摊销的项目。(五)透视关联交易事项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润基本上都体现在“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财务费用”等具体项目中。其识别方法为:1.计算各项目中关联交易产生的盈利分别占项目总额的百分比和这些项目占企业利润总额的百分比,判断企业盈利能力对关联方企业的依赖程度;2.分析这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正性。比如,交易价格是否以市场的公平交易为基础,交易的市场价格是否存在非公允的方面,控制方对被控制方强制的内部销售价格等。同时,还应向公司的主管工商部门了解上市公司包括验资报告、股权转让备案登记资料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并应特别查询控股股东的工商登记资料,了解公司控制权的归属,以有效识别利用隐性关联交易粉饰报表的行为。(六)借助现金流量进行分析通过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与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利润的质量。一般而言,没有相应的现金净流量的利润,其质量是不可靠的。如果企业的现金净流量长期低于净利润,则意味着与高于现金净流量的净利润对应的那部分资产可能属于不能转化为现金流量的虚拟资产,公司很可能存在报表粉饰情况。此外,还应辨识差错更正,谨防鱼目混珠。相关部门应当对故意混淆会计舞弊和会计差错的行径,对频繁发生重大会计差错的行为加强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不受会计差错和会计舞弊的侵害。四、结束语总而言之,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应从多方面识别、防范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粉饰行为,并需通过会计准则和相关规范的不断完善压缩各种粉饰伎俩的空间。要改革现有关于上市、配股、停牌等的规定,建立一个包括货币指标和实物指标、财务数据和生产经营数据的多参数控制体系,以综合衡量和测定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平、公正、公开地确认其上市资格和配股资格。令世人瞩目的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实施。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该准则的应用指南,有超过700家上市公司的业绩发生重大变化,虽然这些变化是由于会计标准的变化而产生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新旧会计准则衔接的过程中,也有上市公司利用这一过程操纵利润。因此,应实施三大措施,遏制上市公司操纵利润:一是严格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标准;二是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披露其会计原因;三是上市公司应充分说明其所选择的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还需说明的是,正如本文第二大点中提及的,新会计准则在存货计价及资产减值准备等方面降低了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空间,但又必须同时看到,新会计准则全面引入了公允价值属性,并且给予了公司更大的自主权来调整其会计政策,有关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处理和借款费用资本化等准则却扩大了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空间。一些公司仍然可能在新准则下继续或更新手段来操纵利润、粉饰报表,故对财务报告舞弊的识别和预防仍然是任重道远,需要人们继续去关注、分析和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