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管理费用拜托了各位 谢谢
管理费用 企业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包括的内容较多,以工业企业为例具体包括:公司经费,即企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即企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和其他经费;工会经费,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用于职工培训学习以提高文化技术水平的费用;劳动保险费,即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或按规定交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或医疗保险费、退职金、6个月以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及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离休人员的其他经费;待业保险费,即企业董事会或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等;咨询费,即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审计费,即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等发生的费用;诉讼费,即企业因起诉或应诉而支付的各项费用;税金,即企业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土地使用费,即企业使用土地或海域而支付的费用;土地损失补偿费,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土地而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即企业购买或使用专有技术而支付的技术转让费用;技术开发费,即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获得专项经费的中间试验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即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递延资产摊销,即开办费和其他资产的摊销;坏账损失,即企业按年末应收账款损失;业务招待费,即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在年销售净额一定比例之内支付的费用;其他费用,即不包括在上述项目中的其他管理费用,其他费用,即不包括在上述项目中的其他管理费用,如绿化费、排污费等。
2. 新准则还需要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吗
1、新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2、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3、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内容中已经没有了应付福利费及其计提的踪迹。
(2)上市公司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扩展阅读:
为了使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更加切合实际,我们经过了4年时间的调研、论证、协调、完善,基本上遵循了以下思路:
一是转换财务管理观念,将由国家直接管理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转变为指导与监督相结合,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指引,企业根据《通则》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还原财务管理的本质,企业财务制度不再对税收扣除标准和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做出规定,而是围绕与企业设立、经营、分配、重组过程伴生的财务活动,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等财务行为进行组织、协调、控制、评价和监督。
三是顺应产权制度改革,清楚界定国家、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财务管理职权与责任,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四是拓宽财务管理领域,在继承现行有效规定的基础上,将企业重组、财务风险、财务信息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以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增强企业财务管理的前瞻性。
总的来讲,修订《通则》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推进企业财务制度创新,主要有以下三个改革目标:
一是建立具有开放性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修订的《通则》颁发后,将以《通则》为主体,以企业财务行为规范、财政资金监管办法为配套,以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办法为补充,以此建立新型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
二是建立权责分明的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修订的《通则》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构建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围绕企业的财务管理要素,对企业财务行为进行规范。
三是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按照建立企业“激励规范、约束有效”的财务运行机制的要求,修订的《通则》从企业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财务激励和财务监督四个方面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运行机制,以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3. 会计中的计提是什么意思
计提就是计算和提取。按规定的比率与规定的基数相乘计算提取,列入某科目。
有时候,费用已经发生,但还没有支付,这种情况下就要计提。例如企业的员工工资不是当月发,是下个月发,这种情况下,为了使财务报表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就要计提。否则就虚增了利润。
计提时机发生在:
1、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2、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
3、预计某些应付账款。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3)上市公司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扩展阅读:
2001年初,在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企业要计提的会计准备从四项扩大到了八项。因此,过去的"四项计提"就将会被"八项计提"所取代。(这"八项计提"也将在上市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中反映出来。)
新增的四项计提包括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来讲包括如下,
1.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就是,企业在期末应按照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於本金的差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上,委托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并入短期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项目。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就是,企业应在期末对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於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应当在期末因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於其账面价值的无形资产,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是指,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也根据上述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可见,新增的四项计提,同样是遵循了谨慎性原则所做的会计处理,而且准备的计提也能较为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