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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连收四上市公司

发布时间:2023-08-13 16:24:43

Ⅰ 周正毅被通缉!上海前首富如何控制四家上市公司 背后有神秘力量

作者:周远征


18年前的5月25日下午,上海逸和龙柏酒店,上海滩首富周正毅与一位来自北京的神秘人相谈甚欢,他夸下海口说要投资数十亿给这人所在的集团。

这是他失联前的最后一次商务会谈。不久,周正毅被有关部门控制。

消息不胫而走,周正毅实际控制的内港两地四家上市公司遭遇了持续多日的暴跌。

2003年5月29日,周正毅控制的港股公司上海地产(00076.HK,已退市)却声称,并不知悉扣留事宜。

然而,纸包不住火。几天后,上海市有关方面证实了农凯集团掌门人周正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2006年5月26日,仅仅服刑三年就被提前释放的周正毅从“提篮桥监狱”出来。不久,他再次东窗事发,被判刑16年,二进宫。

祖籍江苏无锡、成长于杨浦棚户区的上海滩首富,他的人生跌宕起伏。

至今,中国香港廉政公署依然将其列为被通缉人士,理由是:串谋诈骗和公司董事作出虚假陈述。

当年他如何成为内港两地四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成为了资本市场至今难解的谜题。

征探君十余年来在沪港两地,对一些尘封已久的资本事件展开调研,将推出系列调研报告。



上海一中院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周正毅出生于1961年4月23日,江苏无锡人,高中文化。中国香港廉政公署已经挂了十多年的公开通缉令中,周正毅持有中国香港身份证,皮肤白皙。

从小在上海杨浦区长大的周正毅素来胆大,在街坊眼里他是一个不省心的孩子。周正毅早期发家的 历史 扑朔迷离。各种发家版本以周正毅和“准太太”毛玉萍接受专访的方式呈现。其中,比较多的说法是周正毅曾经前往东瀛,售卖101洗发水。

101洗发水对于东瀛脱发者是福音。日本脱发率高达27%以上,高居亚洲第一。据说前北京首富李晓华也是通过在日本售卖这种洗发水,赚取了人生第一桶金。

北京、上海两大前首富除了卖洗发水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点:喜欢豪车。

1997年,上海花园酒店里举行了一场特殊的交车仪式。时年36岁的周正毅,成为了上海第一辆法拉利车主。从此,耀眼的红色法拉利经常停在黄河路上的阿毛炖品大酒楼门前。



那个时候的周正毅,已经在上海、中国香港拥有多家公司,资本市场玩得风生水起。喜欢被人叫周公子的他自述, “当时大概是1995、1996年,很多国企排队上市,我们就用个体户名义开始收职工股,应该有五六十家(上市公司),那时国企员工通常要现金不要股票,他们将股票全部卖给我们,等到一上市,就由几元升到几十元,当时炒买上市国企的人,个个都赚大钱的。”他提到的这些国有股中, 还包括了时下依然红火的格力(000651 SZ)。不得不佩服,周正毅卓越的投资能力。

买了法拉利,强广告效应下阿毛炖品生意越来越好。周正毅与同在附近开设海鲜大酒楼的一位陈姓人士也越走越近。周正毅在上海滩的生意也即将迎来一个更辉煌的农凯系时代。

1997年11月,一家名叫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凯集团”)的企业成立。股东名单中,有一家名叫上海正艺的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周正毅;股东上海申花茂盛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是刘根书。刘根书是谁?很少有人知道,他其实是昔日的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的弟弟。

刘根山与周正毅很早就认识,算是街坊邻居。1957年出生的刘根山,有上海公路大王之称,2004年刘根山在胡润中国百富榜上排名36位,曾经担任上海茂盛集团、H股上市公司茂盛控股董事局主席,并投资了多条高速公路。他与周正毅,将会在地产、高速路等领域交集。那时候,朋友圈或许是某些富豪发家的第一生产力。

设立农凯集团后,周正毅出任了这家公司董事长。这家公司最初由上海农业投资总公司、上海正艺等七家公司投资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不久,这家公司将成为周正毅在房地产和资本乾坤大挪移的旗舰。

周正毅投资上海地产,眼光独到,他收购了一系列烂尾楼,大赚特赚。在“伦敦伯爵豪园”项目上,周正毅自言大赚了5个亿。

他想成为上海地产之王。

在资本市场屡有斩获的周正毅,也有失手的时候。遭遇97年亚洲金融危机洗劫后,周正毅耐心等待重新出击时刻。



农凯集团之后,他又陆续成立一系列公司,庞大的农凯系初露端倪。

一系列隐秘的资本布局很快展开。

徐工 科技 (000425.SZ)被他纳入了狩猎名单。1999年8月18日,徐工 科技 内部职工股开始上市流通,周正毅立即出击。

经过一番巧妙的收购后,周正毅一度控制了徐工 科技 八成流通股。他坐庄徐工 科技 的“总部”是西南证券上海定西路营业部,只是,意图成为徐工 科技 实控人的图谋,并未成功。那个时代,一些国企控制权被所谓民企巧取豪夺。但是,依然有一些负责任的国企人坚守和抵抗,并且带领公司走出了困境。

周正毅事发后,上海农商行通过诉讼,直到2011年初才将农凯系各类公司持有的徐工 科技 流通股全部接盘。接盘之后的上海农商行,跃居徐工 科技 第二大股东,持股4.89%。

发现搞流通股难以控制上市公司后,他改弦易辙锁定了两只上海本地股:海鸟发展(600634.SH,已退市)、英雄股份(600844.SH,现更名为丹化 科技 )。

2000年9月7日,注册资金5000万元的 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注册成立。

成立的第二天,这家公司就把1992年上市的海鸟发展吞并了 。故事怎么发生的?

在97年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下,海鸟发展依然保持了强劲势头。1999年该公司被评为上海市区、县工业百强企业,位列第46位,主营业务收入2.58亿元,主营业务利润632万元。

这家公司正在投入巨资建设商住项目海鸟大厦,未来可期。无论从什么角度讲,这是一家优质上市公司,实控人为国资。

“海鸟”被猎人瞄准了。熟悉周正毅的人都清楚,他想做的事情会千方百计去做到。

2000年9月8日,海鸟发展第一大股东上海华成无线电厂与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1.57亿元将海鸟发展26%的股份转让给了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这次重组,异常迅速。2000年10月,相关股权转让就完成,随后,上海东宏相关人士进入海鸟发展董事会,成功掌控了该公司。

蹊跷的是,彼时海鸟发展的公告里面,并未披露上海东宏由周正毅实际控制。直到周正毅被有关部门带走后,海鸟发展还义正言辞地否认周正毅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然而,随着周正毅相关涉案信息披露,海鸟发展被狠狠打了脸。

周正毅隐藏了实控人身份进而控制海鸟发展后,不但采取关联交易将上海农凯旗下房地产公司注入海鸟发展,还不断通过海鸟发展买入房地产项目。

这家电子企业变身成了房地产企业。

简单粗暴的违规担保也发生在周正毅入主后。只是,直到2004年8月,这些事情才被披露。闻知细节的股民感到震惊,上市公司还能这么胡来么?

征探君简单说下这个违规担保的情况。2002年底,上海农凯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约5.5亿的信用贷款,其中,有约2.7亿的商票贴现和借款,由上海农凯的关联企业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担保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还要求上海农凯安排其所控制的海鸟发展追加担保。

这一担保情况,最初海鸟发展是知晓的。在内部强烈反对下,担保事项并未能够提交给董事会讨论。毕竟,那时候海鸟发展还不承认农凯系是公司实控人,为什么要上市公司帮一个外人去承担几个亿的担保责任呢?

然而,在上海农凯施压下,2002年底至2003年初期间,海鸟发展还是在相关担保合同及票据上加盖了公章。加盖公章一事,时任公司董事长、周正毅干将唐海根是知晓的。海鸟发展无疑在这个事情上层层失守,最终酿成了大错。

周正毅把上市公司当成自家的菜地割得溜溜转,用上市公司担保换来的钱去解决农凯系资金问题。

欲望不断膨胀的周正毅这时还瞄准了另外几个猎物。被视为早期上海工业骄傲的英雄股份(600844,SH,后数度易手,现名丹化 科技 ),即将被他攫在手中。

2001年6月13日,英雄股份否认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轻工”)将转让持有的国有股一事。

生产英雄钢笔的英雄股份难道是遇到了经营困境,被迫找下家?事实并非如此。2000年英雄股份收入4个多亿,利润也有一千多万,银行账户上还趴着大几千万现金。

听闻有重组,二级市场的炒作,自然是热闹非凡。那时候,炒家都喜欢把上市公司否认的消息反过来想。英雄股份一时被炒家们弄得风生水起。

几个月后,英雄股份的控股股东上海轻工与上海市农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投”,国有独资),于2001年11月21日签署了《关于英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份转让协议》。

征探君发现,这一次跟周正毅进入海鸟发展一样,一开始看不到周正毅的身影。

秘密是藏不住的。

很快,英雄股份就与周正毅实际控制的海鸟发展签订了《互为担保协议》,签订时间是2002年1月24日。

这并不奇怪,上海农业投资总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只是它与周正毅的农凯系渊源很深。毕竟,上海农凯成立之时,上海农业投资总公司就是其发起人。

只是说好的国资来入主,后面怎么就能这么轻易变样呢?

2002年9月开始,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变更。最终,周正毅控制的上海农业产业化集团和华信投资分别成为了英雄股份的第一大和第二大股东。上海农业投资总公司则成为第三大股东。英雄股份就这么顺利地被周正毅收编。

其间,英雄股份还顺利收购了上海农业投资总公司和周正毅控制的上海农业产业化集团持有的上海大盈肉禽联合总公司100%股权。



最终,英雄股份也更名为大盈股份。

周正毅煞费苦心的入主带给了英雄股份什么呢?许多事,潮退了才知道。

周正毅被控制后,大盈股份在2004年报中发布了又一个让股民愕然的信息: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直接和间接占用公司资金 7.13 亿元,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直 接和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3.12 亿元;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下属的关联企业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3.92 亿元;公司第三大股东上海市农业投资总公司下属的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0.09 亿元。

周正毅入主的原因揭晓:套取上市公司资金、用上市公司担保套取大量贷款!

一路绿灯下,英雄股份引入的是一群虎狼!

那些年,一些人在围猎下,纷纷沦陷。一些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神奇转换,其实往往背后有神秘力量左右。多年来,征探君也在持续追踪研究。



上海滩的资本舞蹈,让周正毅欣喜欲狂。

2002年,他和毛玉萍开始重点进攻中国香港资本市场。那些年,周正毅与中国香港女明星的故事不时流传。

风流倜傥的周公子,成为了香江名人。

“竟花光这运气,到这日才发现,曾呼吸过空气“(2002年中国香港十大金曲 陈奕迅《明年今日》)



人逢喜事精神爽,周正毅从2002年1月开始,不到半年时间就相继拿下了中国香港两家上市公司:盈荣集团(01104.HK,现为亚太资源)和建联通(即上海地产,00067.HK,已退市)。

2002年1月,周正毅透过一家全资拥有的BVI注册公司Angel Field Limited,以6180万港币收购港股上市公司盈荣集团(后改名“上海商贸”)74%的股权。这是一家高度控盘的公司。收购之前,该公司已发行股本中98.9%控制在10名投资者手里,其余由公众股东持有。

周正毅收购时,这家公司的业绩下滑,并持续亏损。2001年亏损高达4000多万港元。

缘何要当接盘侠呢?周正毅自然有他的企图。

这得从周正毅擅长的电解铜交易讲起。2007年11月到2008年1月,经过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和终审判决,周正毅的许多秘密才得以公开。

检方指控,周正毅为了获取银行贴现资金,采取了虚构交易的方法。从1999年1月到2003年5月,周正毅安排农凯集团旗下各关联企业虚构购销合同,进行电解铜(注:由硫酸电解、阳极吸附而提炼出来的纯铜,工业价值很高,是金属期货交易中的重要品种)的循环交易。

审计报告显示,农凯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实际购销电解铜14.86万吨,最后形成账面购销的电解铜则达到199.7万余吨。其间,农凯集团旗下的16家企业之间,以及与利源公司之间,共计虚开增值税发票4.02万份,形成245个循环!其中直接用于申请贴现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增值税发票8400余份。

通过这种方式,农凯集团向银行贴现84.22亿余元,扣除利息后实得82.3亿余元。这些资金中,有19.58亿元被投入证券公司账户炒股,有9.98亿元用于归还贷款,企业内部使用22.1亿元,其他款项则被用于归还到期票据款等。

意图跻身国际贸易集团的上海商贸在2002年,也恰恰进行的是金属交易。周正毅入主后,由于金属交易的开设,该公司营业额从2001年的3810万港币陡增到4.037亿港币。基本金属贸易带来了450万港币的盈利。基本金属的主要品种铜、铝等,国际市场基本金属交易以期货交易为主。

周正毅早在90年代就成立了一系列贸易公司进行包括基本金属在内的期货交易。他也被视为“327”国债事件中的受益者。那些年,不少神秘起家的富豪均把“327”当个筐,发达好像都与此有关。只是“327”事件的部分受益者,后来死于非命。



周正毅规划的五大产业就是进出口贸易(包含期货)、现代农业、房地产、基础设施、高 科技 产业。他一度还想收购期货经纪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上海商贸在周正毅掌控下,也试图不断拓展以电解铜为主的基本金属交易。可惜,好景不常在。周正毅和毛玉萍分别被内港有关部门带走后,上海商贸也被重组。

周正毅收购盈荣集团之后,瞄准了新的目标——建联通。

那时候,一位著名的中国香港壳王也发现了这个现金充裕的上市公司。建联通的股东背景显赫,穿透后是爱立信、和记黄埔等巨头的身影。

这位壳王对征探君回忆当年的收购细节时说:“我跟公司董事认识,这个壳也是我介绍给周正毅的,可是他最后没有付我中介费。”近二十年过去了,他依然记得当年交易前后的许多细节,对周唾骂不已。

2001年底,建联通持有的现金上升到22.3亿港币。正在加速拓展的周正毅,对这个现金充足的公司异常兴奋。经过各方打探摸底后,周正毅下定决心要收购这家公司。然而,收购资金从哪里来呢?

2002年5月3日,建联通的主要股东与周正毅签订了相关协议,以超过15亿港币的价格同意出售建联通已发行股份的59.958%。周正毅实施收购的主体则是新农凯(离岸群岛设立的新农凯公司,由周正毅全资拥有,前称Global Town Limited) 。

周正毅还有钱支付15亿港币吗?

他被抓之后,关于这笔钱从何处来的谜底陆续被揭开。2003年5月28日,上海地产在澄清公司并无财政困难时,附带提及:“本公司主席兼控股股东周正毅已向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彼于2002年5月向一间财务机构取得银行贷款融资,以收购本公司控股股权,而所取得的股权全部抵押于财务机构。”

这个财务机构正是中银香港。 中银香港向周正毅旗下的新农凯提供了一项额度为21.07亿港元、为期一年(可续期半年)的过渡性贷款,作为新农凯收购建联通(上海地产)股权的资金。新农凯最终实际提取贷款金额17.7亿港元。

完成对建联通的收购之后,周正毅将建联通改名为上海地产,同时又装入了一系列上海的地产项目。他雄心勃勃地宣称,要让公司成为上海首屈一指的物业发展商!

随着一些事情的发生,踏马扬鞭的周正毅突然折戟。

周正毅被抓后,上海地产一系列问题爆发。上海地产也由中国香港高等法院指派了接管人维持公司正常运营和进行各项处置。

接管人进入后发现,已经装入上海地产的上海龙柏酒店被抵押给农信社,用于贷款3.3亿。然而,董事会却并未对这一贷款进行授权和批准。

接管人派人前往上海进行管理,却遭遇了暴力阻碍。类似的接管故事,征探君看得多了。要想文明而优雅,需要时间来洗涤。

最终,上海地产在2005年选择了退 市。这只是周正毅控制的一系列上市公司中惊心动魄的一幕。各种狗血剧,在那几年频频发生。

海鸟发展或许是周正毅旗下上市公司最惨的一个,继周正毅之后的两任接盘者都遭遇证监会谴责和处罚。海鸟发展而今已经成为了退市富控,即将结束坎坷的资本30年。

周正毅在今年4月的一次高调亮相后,突然安静了。那些年,资本市场发生的许多奇葩事,能够经得起倒查吗?

中国香港廉政公署对于周正毅的通缉,至今挂在官网:怀疑周与他人串谋诈骗两家公众上市公司的股东、香港联合交易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像记忆的照片,绽放着欢笑;有你在的时光, 是如此美好。”(杨恭如 《如此美好》)周正毅,怕是再也回不了曾让他欢愉无比的中国香港!

Ⅱ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公司,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适用本细则: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除前两款规定以外情形回购股份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意见》《通知》、本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经法定或者章程规定的程序授权或者审议,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对外发布回购股份的有关信息。

第四条 上市公司有回购股份意愿的,应当全面梳理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中与回购股份相关的内容,明确规定可以由董事会决定实施的回购情形,完善回购股份的持有、转让和注销等有关机制,健全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管理等制度。

第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关注公司的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等应当与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相匹配。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合理发出回购股份的申报指令,防范发生内幕交易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不得利用回购股份操纵本公司股价,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条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在回购股份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全体董事应当承诺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第七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完善回购股份机制、依法实施回购股份,加强投资者回报;不得滥用权利,利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所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依法提供资金支持。

第八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第九条 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提供服务、出具意见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二章 回购实施的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的要求。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依法采用下列方式之一回购股份:

(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上市公司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可以使用下列资金回购股份:

(一)自有资金;

(二)发行优先股、债券募集的资金;

(三)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金融机构借款;

(五)其他合法资金。

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并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拟用于多种用途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披露各用途具体对应的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出售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在回购股份方案中予以明确并披露。未在方案中明确披露用于出售的,已回购股份不得出售。

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确定合理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的,应当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充分说明其合理性。

前款规定的交易均价按照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回购的具体实施期限。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实施股份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合理安排每日回购股份的数量,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回购股份的,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25%,但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100万股的除外。

上市公司回购B股原则上按前款规定执行,未按前款规定执行的,应当充分披露理由及其合理性。

第二十条 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申报;

(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但依照有关规定发行优先股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回购专用账户进行回购。回购专用账户仅限于存放所回购的股份。

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第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拟予以注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注销回购股份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

上市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的,还应当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相关股东、董监高在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减持股份的,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六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的同时,一并披露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其未来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等,并披露相关股东的回复。

相关股东未回复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提示可能存在的减持风险。

第二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有关业务规则,办理与股份回购相关的申领股东名册、开立回购专用账户、查询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买卖股票情况、注销回购股份等手续。

第二十八条 回购股份情况复杂、涉及重大问题专业判断的,上市公司可以聘请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相关问题出具专业意见,并与回购股份方案一并披露。

第三章 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二十九条 上市公司出现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董事会应当及时了解是否存在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和其他事项,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关于公司是否应实施股份回购等措施的意见和诉求。

第三十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享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提案权的提议人可以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提议人的提议应当明确具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并至少包括本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内容。

提议人拟提议上市公司进行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股份回购的,应当在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

第三十一条 上市公司收到符合前条规定的回购股份提议后,应当立即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将回购股份提议与董事会决议同时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三)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方式、价格区间、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资金总额至少有一项明确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的承诺(如适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七)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评估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现金流以及股价等情况,审慎论证、判断和决策回购股份事项。

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就公司的财务和资金等情况是否适合回购、回购规模及回购会计处理等相关事项与公司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在听取会计师意见后,审慎确定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价格区间和实施方式等关键事项。

第三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作出授权的,应当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议案及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授权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或者收到该情形回购股份提议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

第三十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应当及时对外披露,并同时披露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其他相关材料。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及时发布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将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价格区间;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五)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六)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七)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八)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如适用);

(九)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十)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如适用);

(十二)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回购股份是否符合《公司法》《意见》《通知》等相关规定;

(二)结合回购股份的目的、股价表现、公司价值分析等因素,说明回购的必要性;

(三)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及回购股份所需资金和来源等因素,说明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

(四)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披露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报告书。

第四十条 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以下时间及时发布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

(一)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二)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

(三)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前款规定的公告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公告前已回购股份数量、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已支付的总金额。

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回购行为。

第四十一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披露后,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得变更或者终止。

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及时披露拟变更或者终止的原因、变更的事项内容,说明变更或者终止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可能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并应当按照公司制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程序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为其他用途。

第四十二条 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中,将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与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最终回购股份方案相应内容进行对照,就回购股份执行情况与方案的差异作出解释,并就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作出说明。

第四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买卖情况及理由,由公司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中披露。

第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拟注销所回购的股份的,应当向本所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和公告,以及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回购股份注销公告确定的注销日期,及时办理注销和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应当根据披露的回购用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相关规定办理转让或者注销事宜。

第四十六条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所回购的股份,可以按照本章规定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但下列期间除外: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章所称的减持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前款规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应当经董事会通过,并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进行减持预披露。

前款规定的减持预披露应当至少公告以下内容:

(一)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董事会决议;

(二)减持的原因、目的和方式;

(三)拟减持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四)减持的价格区间;

(五)减持的实施期限(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六)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

(七)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

(九)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十)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九条 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减持申报;

(三)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四)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五)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五十条 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以下时间及时发布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减持进展情况:

(一)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二)减持已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

(三)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

前款规定的公告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已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最高价和最低价、减持均价、减持所得资金总额。

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减持行为。

第五十一条 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或者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减持行为,并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上市公司应当在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中,将实际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与减持计划相应内容进行对照,就减持执行情况与减持计划的差异作出解释,并就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作出说明。

第五十二条 上市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拟按有关规定在3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注销回购股份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并按照本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股份回购的日常监管

第五十三条 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在回购股份等信息依法披露前,必须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不得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的同时,向本所报送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知情人信息。

前款规定的相关知情人,包括下列人员: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

(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含主要负责人);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及其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含主要负责人)(如适用);

(四)为本次回购股份提供服务以及参与本次回购股份的咨询、制定、论证等各环节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如适用);

(五)前述(一)至(四)项规定的自然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六)其他在公司回购股份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回购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第五十四条 本所将对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进行回购股份的交易行为,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等交易行为进行监察。

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未按照本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披露回购股份信息的,本所可以要求其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暂停或者终止回购股份活动。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本所将视情节轻

Ⅲ 如何看待雷军坐拥四家上市公司,身家 1 天增百亿,成中国第九富豪

雷军是这个大环境中普通人靠勤勉努力能达到的上限。

雷军大学时期两年修完所有学分,28岁任金山总经理,带领金山对抗微软,让wps成为国民软件,在金山上市后功成身退。

雷军40岁创办小米,掀起移动互联网潮流。这些普通人难以实现其一的光辉事迹,都集中在了一个人身上,更何况这个人出身普通、没有背景。

雷总靠自己的努力改变了自己的人生,颠覆了大大小小数百个行业,影响着数亿人的生活。作为个人而言,雷总是难以用小米创始人这样一个身份来概括的,也不应该仅仅与小米绑定在一起。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他是一个成功的典范,告诉人们即使是在这个内卷程度和马太效应不断加深的社会环境下,保持奋斗永远是改变命运的唯一可行途径。

(3)一年内连收四上市公司扩展阅读

雷军的投资法则:

雷军做天使投资有三条原则,第一是不熟不投,第二是只投人不投项目,第三是帮忙不添乱。

雷军在选择投资项目时,通常考虑四个必备条件:大方向很好,小方向被验证,团队出色,投资回报率高。

只投熟人是雷军投资的最大特点,他的投资只限于“朋友”和“朋友的朋友”——最多不超过两层关系。

Ⅳ 4家A股公司同日被终止上市,透露出了哪些信息

4家A股公司同日被终止上市

2020年是实施新退市规定的第一个财政年度。从实际情况来看,新的退市规定是严格执行的。随着新退市规定的不断推进,未来可以期待规范的退市机制。

昨日,沪深两市4家上市公司同一天终止上市。

*ST欧浦,原名欧浦股份,是福建一家专营高档棉休闲服装面料的纺织企业,2015年在锂电池网点发布重组方案,拟收购四川国力和四川盛兴,进军锂电池行业,因锂电池概念光环而被二级市场炮轰。

然而,收购失败后,该公司还遭受了资金流动紧张、违反信托、拍卖子公司采矿权、冻结银行账户等问题。公司2015-2018年业绩亏损-1.47亿元,-1.99亿元,-10.40亿元,-5.73亿元,连续四年退市。根据今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3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达到61477人。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所要分享的内容了。对此,你怎么看?

Ⅳ 上市公司的业绩和股票市值的关系

上市公司的业绩和股票市值有什么关系?
上市公司的业绩和股票市值的关系:
1. 短期看要关联性小,主要与资金推动有关
2. 长期看关联大,和持继看好与资金推动有关。
3. 国内涨跌与看好该股的场外资金与场内资金的博弈有关。

影响股票的因素有哪些?
股票运作的本质是供求关系。股票价格的涨跌,长期来说是由上市公司为股东创造的利润决定的,而短期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则包括人们对该公司的盈利预期、大户的人为炒作、市场资金的多少、政策性因素等。价值投资取决于投资者认为一只股票是被低估或高估,或者整个市场是被低估或高估。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将一家公司的P/E比率、分红和收益率指标与同行业竞争者以及整个市场的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如果买的人大于卖的人,也就是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股票上涨,反之下跌股票涨跌。

原理:股票流通股是一定的,如果主力大量收集筹码,可参与买卖的筹码减少,那么物以稀为贵,买不到股票,只能抬高股价买。主力建仓完毕就会洗盘,挤出一些意志不坚定者。到合适机会边拉升边出货,如果主力出货完毕往往还能缩量上涨一段空间。这时候风险极大,获利机会也极大。主力出货完毕,散户的热情也告一段落,那么股价就会自然降下来或者被主力砸下来。再走一波下跌建仓影响股票涨跌的因素有很多,大致分为两种,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宏观的主要包括国家政策、战争霍乱、宏观经济等;微观的主要是市场因素,公司内部、行业结构、投资者的心理等。

影响股票涨跌的因素有很多,例如:政策的利空利多、大盘环境的好坏、主力资金的进出、个股基本面的重大变化、个股的历史走势的涨跌情况、个股所属板块整体的涨跌情况等,都是一般原因(间接原因),都要通过价值和供求关系这两个根本的法则来起作用。

Ⅵ 一年内涨停板次数达到四次的个股怎么选出

1.怎么选取连续涨停的股票

第一部分 龙头股具备五个条件 个股要成为龙头,必须具备五个基本条件:
第一,龙头个股必须从涨停板开始。不能涨停的股票不可能做龙头。事实上,涨停板是多空双方最准确的攻击信号,是所有黑马的摇篮,是龙头的发源地。
第二,龙头个股一定是低价的,一般不超过10元,2002年两只龙头000029深深房和600026中海发展都只有4元,惊人相似。因为高价股不具备炒作空间,不可能做龙头,只有低价股才能得到股民追捧,成为大众情人――龙头。
第三,龙头个股流通市值要适中,适合大资金运作,大市值股票和小盘股都不可能充当龙头。
第四,龙头个股必须同时满足日线KDJ、周线KDJ、月线KDJ同时低价金叉。
第五,龙头个股通常在大盘下跌末端,市场恐慌时,逆市涨停,提前见底,或者先于大盘启动,并且经受大盘一轮下跌考验。
第二部分 龙头股识别特征 龙头个股的识别,要求具备丰富的实盘经验,实践中我们总结出用两个特征识别龙头个股。
第一,从热点切换中变别龙头个股。通常大盘经过一轮急跌,会切换出新的热点,如2002年3月深圳本地股,龙头000029深深房,2002年6月金融证券板块,龙头000562宏源证券。
第二,用放量性质识别龙头个股。个股的放量有攻击性放量和补仓性放量两种,如果个股出现连续三日以上放量,称为攻击性放量,如果个股只有单日放量,称为补仓性放量,龙头个股必须具备攻击性放量特征。
第三部分 龙头股买卖要点及技巧 买入技巧:实盘中,要学会只做龙头,只要热点,只做涨停,选择的操作标的,要求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周KDJ在20以下金叉;2、日线SAR指标第一次发出买进信号;3、底部第一次放量,第一个涨停板。买入要点:龙头个股涨停开闸放水时买入,未开板的个股,第二天该股若高开,即可在涨幅1.5~3.5%之间介入。卖出要点和技巧:
1、连续涨停的龙头个股,要耐心持股,一直到不再涨停,收盘前10分钟卖出。
2、不连续涨停的龙头个股,用日线SAR指标判断,SAR指标是中线指标,中线持有该股,直到SAR指标第一次转为卖出信号。
第四部分 龙头股操作风险控制 龙头个股操作要遵循严格纪律:
(1) 实战操作的根本要求是客观化、定量化、保护化。实战中绝对不允许有模棱两可的操作情况出现,市场信号是实战操作的唯一,也是最高原则。
(2) 给出精确严格的止损点并誓死执行,则什么股票我们都敢做,因为风险已经被我们锁定,这是实战操盘手的最高实战行为圣经。 注意:实盘中,龙头个股止损点设立,强势市场以该股的第一个涨停板为止损点,弱势市场以3%为止损点,绝对不允许个股跌幅超过10%,如果跌幅超过10%,不应找任何理由,不要做主观幻想,立即止损;破止损的个股,不要做补仓动作,补仓是实盘操作中最蠢的。
新比利金融(BLEINDEX)是股票T+0还不错的平台,您可以去看一下。
2.用同花顺,如何选出曾有过连续涨停2次以上的所有股票?
这很简单。首先编写条件式,然后根据条件式找出2天涨幅大于19%的。因为涨停是10%,但是根据股价价格数字的不同,往往9.80%到10.10%都有显示涨停。那么取个平均值9.5%,2个9.5%=19% 条件式这样写: 条件:(close-open)/close; 要求结果: 涨停区间:sum(条件,l1)
l1是一个取值区间函数,因为涨停是0.10吧那就是10% 所以在函数四个框中,第一个框输入l1,横向第二个框输入0.1,横向第三个框输入1,第四个框也输入0.1。 然后设置曲线属性将涨停区间的显示数字选择“涨跌幅”。然后确定,最后还要点一次编辑框中的确定。然后就保存在自定义指标里面。 进入平台选股,找到这个指标,点一下,将指标选定为涨停区间,条件选到上穿对象是条件,如下图 点执行选股就会选出股票。
说明一下,这个指标是看盘中日线有哪些交易日均在涨停条件,或者符合涨停条件在有20%涨幅的股票,而不是特指当天涨停。 如果你需要使用这个指标来看盘,请将函数四个框中,
第一个框输入l1,横向第二个框输入-360,横向第三个框输入360,第四个框也输入30。 然后设置如下图内容 全部保存后,在日线k中调出来,这样你可以看股价在高位待了多久。
3.请问如何能买到连续涨板的股票?
楼主说的买涨停板的方法,我研究过,有一些心得,在这里和您稍作探讨。
一字涨停一般来说,刚开始的时候,普通散户是买不到的,哪怕是用楼上朋友说的方法也不行。如果您每天都排队,终于有一天买到了,那说明它要开板了。
连续一字涨停的股票开板后还能买吗?我认为是可以考虑的,我作过小统计,一般追买后第二天再次涨停板的可能是40%多一点,概率远高于用其它方法捉涨停,而且剩下的也不是一定大跌,也有盘两天再涨停的,但这时一定要走了,如2月12日的ST三联就是这样。我实盘操作了很多次,收益是大于亏损的,大概赢率是65%比35%,但收益和亏损金额比是70%多比20%多,净利润为正,赚得还是蛮爽的。
其中一个窍门是:
一字停板天数多的股票打开后再涨停的机率反而要比只有一天一字涨停的股票可能性大,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您可以自己看一下K线图验证一下。
当然要买到后面还能连续涨停的股票,这里面还有其他窍门的,这就不为外人道了。楼主如想知道,200分先拿来,也算是一种缘分吧,可以考虑告诉你。
其他朋友也可以谨慎地尝试操作一下,还是挺好玩的,不过这里面风险还是很大的,在没有大的把握的情况下,千万别下重注!
呵呵,楼上也有同好了,打个招呼,握一下手。
4.有什么技巧买入不断涨停的股票
1. 时机要选好。在时机的选择上,务必要第一时间(第一只涨停板)买入,启动初期(尽量不要在涨停价上买)买入,开盘或急跌时(不要在急冲过程中)买入。
2. 计划要缜密。
一是要控制总量,不要有孤注一掷、赌一把的心态,要在确保主体仓位“安全”的基础上,动用少量资金去追逐涨停板;二是要分批买入,一般首次追逐时可买入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不要一次性全部买入,以免跌起来无资金可补,造成被动;三是要越跌越买。既然冲高时敢于追涨,那么回调时更应大胆补仓。许多人涨时敢追,跌时不敢买、也不会买,主要在于心态不稳、计划不周。
不敢补仓是因为跌起来害怕、恐惧,不会补仓是因为补起来缺乏计划,无所适从。
3. 目标要明确。追逐的涨停板,往往充满变数。但不管怎么变,目标不能变。计划“一个板走”,就得“一个板走”,“两个板走”就得“两个板走”,切忌患得患失,错失良机。在明确盈利目标的同时,还要设立“止损”。
4. 对追逐涨停板后可能出现的风险、能够承受的损失事先要想清楚,给追逐的涨停板股票划一道 “底线”,只要一冲破这道“底线”,就要坚决离场,把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
5.怎么在牛市中找到连续涨停股
这个可真是所有人的梦想啊!可是,不妨从以下途径挖掘 ---
【后市将会有升值空间更大的潜力股的预测办法】:
一是属于短期的强势股,有短期的热点题材更好;
二是落后的大盘、超跌后有着强烈补涨要求的、底部缩量的个股;
三是成交量前日并没有放大,股价在其底部蛰伏长期低迷的个股,这表明有投资机构在其底部默默吸筹,这意味着该股将会在其成交量放大的情况下,从而出现大涨;
四是关注当下买入意愿踊跃,成交量将会大幅放大的个股;
五是该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尚好,而又是流通盘小、收益率高、动态市盈率低的个股;
六是在一般情况下,当KDJ、MACD、RSI等技术指标处在高位时,股价一般是同步处在反弹走高的高位,为卖出的时机;当这些技术指标处在低位时,股价一般是处在回调的低位,为买入的时机(这就为我们研判分析和预测推算,提供了可能)。
七是如果有可能和有机会,还可以扑捉白马股和黑马股的牛股,就会有很大的升幅和很不错的收益。
八是由于要在股市中赚到钱,就必须扑捉市场中处在上升通道的强势股,或者在股票回调到低位时,再做逢低的介入,然后在其后市的上涨和回升后,才能够有所斩获和获利。
除此之外,如果股价处在反弹高位时,KDJ
指标一般来说也会同时处在高位,但是,在高位之下再经过整理蓄势之后,在成交量放大的情况下,不排除还会有更高的反弹高点;如果股价处在回调的低位,一般来说,这时的KDJ指标也将会处在低位,但是,在抛压沉重的情况下,并不能排除还会有更低的低点。因此来说,研判股市走势和个股走向,就必须结合基本面、消息面、技术面、资金面这些相关因素,以及均线系统、成交量,以及日K线这些技术形态一起来看,才会有更大的可靠性。
6.怎么样选择涨停股票?有什么技巧?
根据个人的经验可以通过以下的方法来选择涨停股票。
目标范围缩小。两市超3500只个股,如果研究对象是这3500只,那么抓涨停板就困难了。缩小范围,情况就完全不一样:涨停有这样的特点~涨停后,更容易涨停。所以,多看近期市场热门股(多是涨停或连板)。看多了,你就知道切入方式了。注意!是多看,不是一来就操作!参与短线热门股,需要丰富的经验!否则,风险很高。
1首板法
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有涨停回调,或热门股(有连板)回调,某日正常低开-6至-1.5点。开盘极速拉升,涨速很大,当日很可能涨停。
2 连板法
必须是题材股,且是题材核心龙。形态是低位涨停有换手,中间极致一字加速,然后首次分歧,分歧当日有较大概率冲击涨停。如果分歧当日处在短线情绪上升周期,加分项!
另外,我告诉你肯定的是,无论是什么级别的投资者,都不可能依靠分析判断精准抓到涨停板
;利用特殊渠道能够精准抓到涨停板的人,一般只有两种:
一是提前获知上市公司的利好消息,在公告前已经大笔买入;二是利用大量资金优势吸引中小投资者跟进,制造交易人气,自然就可以形成涨停板。
涨停板的收益是10%,看起来这个收益率还行,但如果换算成年化收益率那就是3650%,按复利计算收益更是一个天文数字

一般投资者不可能达到这种水平。如果你只是一名普通的小投资者,想通过涨停板获利,方法大概率也只有一个,就是每天收集热点股和连日涨停股,选择合适时机买入,这种方法不能让你百分百拿到涨停板,但可以让你增加拿到涨停股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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