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鲁冠球之子拟捐万向集团公司资产 涉两家上市公司总资产超145亿
近日,万向集团董事长、CEO鲁伟鼎在“万向创业五十周年会议”上表示,万向集团公司将捐出截止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资产,成立一个新的慈善信托——鲁冠球万向事业基金,以支持新技术研发和高端人才教育。
那么,此次万向集团拟成立的鲁冠球万向事业基金规模会有多大?
据公开资料显示,至2018年12月31日,万向集团公司分别持有万向钱潮(000559.SZ)和顺发恒业(000631.SZ)已发行陪橡股份的56.51%和61.33%,后两者截至上述日期的总资产分别为120.48亿元和126.3亿元。即至2018年末,万向集团公司持有的上述两家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就已经超过145.54亿元。
这已经不是万向集团第一次以原董事局主席鲁冠球的名义成立慈善信托。早在去年,万向也曾捐出旗下万向三农的资产设立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涉及旗下万向德农(600371.SH)、承德露露(000848.SZ)、航民股份(600987.SH)3家上市公司,以及9家未上市公司,基金规模达到6亿元,涉及上市公司市值超过45亿元,为国内最大慈善信托。
创建于1969年的万向集团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从一家单纯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发展成为营收超千亿、利润过百亿的现代化跨国企业集团,业务涵盖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现代农业、持牌金融服务及金融科橘渣技等领域。该集团下辖几个主要业务板块:以万向钱潮为核心的汽车零部件业务;以karma汽车和A123系统公司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万向三农以及以万向美国为代表的海外业务;以及万向资源和万向财务。
在2017年万向集团原董事局主席鲁冠球逝世后,整个万向集团公司控制的A股公司有4家,分别为为万向钱潮、承德露露、万向德农、顺发恒业;参股A股公司8家,持股参考市值约为362亿元,涉及公司合计市值超过3000亿元。上述绝大部分持股由万向三农集团、万向集团公司及其控制公司万向资源、万向创投持有。
抛开去年捐出去的万向三农旗下资产,万圆乱悄向集团公司旗下资产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万向钱潮55.52%的股权;2、通过全资子公司万向资源公司持有另一家上市公司顺发恒业61.33%的股权;3、旗下万向资源公司持有中色股份7.14%的股权;4、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3.33%)万向创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向创投”)持有的方正电机(002196.SZ)0.38%股权、海利得(002206.SZ)11.23%股权、北斗星通(002151.SZ)0.52%股权及天赐材料(002709.SZ)5.87%股权。
在所有万向系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中,仅有对华谊兄弟(300027.SZ)和广汽集团(601238.SH)的投资在鲁冠球之子鲁伟鼎名下。
不过,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后发现,在鲁冠球逝世后,此前万向集团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万向创投,股东已经发生了变化。据启信宝数据,目前万向创投的控股股东已经变更为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3.33%),后者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栋和陈堃,两人分别持有96%和4%的股份。资料显示,陈堃1996年进入万向,为万向老员工之一。通联资本虽然在股权上与鲁伟鼎并无直接关系,但据媒体报道称,这家公司仍然被其牢牢掌控。而万向集团公司已经不在万向创投的股东之列。这也就意味着上述包括方正电机在内的四家公司的股权和资产,已经不再属于万向集团公司。
在经历各种股权变化后,启信宝的数据显示,目前万向集团公司旗下持有包括万向钱潮、万向资源、万向电动车、万向新能源客车、万向一二三、上海捷新动力在内的22家子公司股份,其中包含万向钱潮和顺发恒业两家上市公司。
按照鲁伟鼎所言,上述隶属于万向集团公司的22家公司,其截止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资产都将被捐出,以成立一个新的慈善信托——鲁冠球万向事业基金。同时其还表示,该公益基金将作为发起人,设立组建万向股份公司。在规划中,万向股份公司的出资股东将包括万向集团的内部员工。
由于目前该公益基金尚未设立完成,未知该基金下一步的运作情况,以及此次万向捐出万向集团公司资产,是否会引发其控股的两家上市公司股东变更。不过,如果参照去年成立的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成立后的控制关系,此次鲁冠球万向事业基金的成立,可能并不会影响旗下公司的内部运作以及控制人变化。以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为例,该基金设立后,其受托人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对外承担法律责任。据公开资料显示,万向信托的控股股东为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后者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鲁伟鼎。与此同时,该基金成立后的董事长和首任监察人分别为鲁伟鼎以及其子鲁泽普担任。
与此同时,即便是捐出了万向集团公司资产,鲁伟鼎旗下仍有一个庞大的资本平台——万向控股。披露的工商信息显示,万向控股完全独立在万向集团之外,由鲁伟鼎独立打造,是其在父亲鲁冠球的实业之外,谋划的金融帝国。据了解,以万向控股为主体,眼下鲁伟鼎已拿下银、保、基、信、租赁和期货等6张金融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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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贵州茅台终止8.2亿元捐赠,这背后到底有何原因
在市值3万亿的当天,贵州茅台在三个多月前就决定终止4笔捐赠。这一捐赠一度被中小股东质疑为“未经股东会审议,程序不符合规定”,如今被市场解读为中小股东的“历史性胜利”。
贵州茅台的股价创下新高,收盘上涨3.7%,至2456.43元/股。总市值突破3万亿,单日市值增长1100亿,从2万亿到3万亿,只用了7个月。
作为上市公司,贵州茅台也必然面临相关制度法规的制约,企业在经营等方面处于绝对强烈的地位,但必须考虑很多股东的利益。从这个角度来看,贵州茅台的这次操作对上市公司的各种经营行为都有一定的警告。贵州茅台决定终止捐款后,《,这一决定表明积极的股东主义在a股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少数股东的努力推动了上市公司在公司管理方面的完善。
Ⅲ 财务报表对外捐赠本年发生数什么意思
财务报表对外捐赠本年发生数,就是报告年度内,对外捐赠了多少钱。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包括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正常会计处理要求核算,待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按计算的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要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分为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两种情况。不论企业对外捐赠何种形式的资产,一律作为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捐赠货币性资产
企业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捐赠,直接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不论企业是直接捐赠给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非盈利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还是捐赠给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其会计处理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对于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捐赠资产扣除规定部分,即规定所进行的捐赠额在年度利润的12%以内的,可 以税前列支,在纳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否则,不予纳税调整。
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捐赠库存商品企业以自产产品捐赠活动不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现金流入条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不应作为收入处理;税法则要求视同销售处理,因而应在年末进行纳税调整。企业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时,一般纳税人按商品的公允价值计算应交纳的销项税额,按商品实际成本,贷记“库存商品”账户,按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按库存商品成本与销项税额之和,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
Ⅳ 贵州茅台终止8.2亿元捐赠,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他们充值的原因是说茅台公司在决定做捐款的时候,并没有经过其他小股东的同意,而没有经过小股东同意就进行这么巨额的捐款,是既没有授权又没有相关的规定,而这种做法是侵犯茅台公司的股东合法权益,所以就要求终止捐款。另外他们还提出两点详细情况,第1点是根据贵州茅台的公司章程,在董事会的职权里面是没有捐款这件事项的,所以董事会职权里面不能抛开小股东的意见要进行,自己决定捐款。第二,2015年9月,贵州茅台董事长会议上有相关规定,每年董事会可用资金不得超过1.5亿元。意思就是说,这次的章程里面并没有授权,所以。可以通用的,金额是有限的,而根据当时的规定是不能超过1.5亿,现在却要捐赠8个多亿是超过董事会议会的相关规定的。根据上述两个原因,茅台公司就开始申请撤销捐赠。
其实对上市公司的捐款制度的话,现在并不是很完善,从2016年到2020年,一共超过了150家上市公司,是有对外捐赠的管理制度的。而且上市公司在对外捐赠的时候也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是需要避免公司和股东或者债权人上面产生利益冲突,因为如果产生利益冲突的话,是会损害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至于目前有没有撤销成功,该事情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而政府部门也并没有明确表态终止成功。
Ⅳ 中小板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7.4.3条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如有)应当对该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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