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集团副书记能兼职子公司执行董事吗
不可以。
有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或者经济组织兼职。上市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处领取薪酬。
Ⅱ 美国上市公司董事长可以兼任其他公司高管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不可以的。这样就会出掏空一家公司技术或资源的。是不可以的。
Ⅲ 上市公司对于高管利益输送的法律
一、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法》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三条:上市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上市公司的工作。
Ⅳ 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是否可以是兼职的
高管是可以兼职的,但要求主要在上市公司任职,而事业单位人员能否兼任高管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是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如果他这个事业单位是具有公共管理职能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那是不能任上市公司高管的。如果是在学校这种事业单位,根据教育部发的发展高校产业的指导意见,是允许保留事业编制的,但目前已经上市的案例中,一般都是在原学校做了停薪留职,专门在上市公司任职。至于非参公也非学校的事业单位人员是不是能兼任高管,这个没有明确规定,但也没有先例,最好从严要求……如果实在要保留编制,最起码也要在原单位做停薪留职,还要有明确理由解释为什么不能从原单位辞职。
Ⅳ 母公司副总兼子公司总经理利弊
利:可以锻炼自己,更好的管理公司的员工,董事和经理的岗位分工、权责体系不同。董事长负责决策,总经理负责执行,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决策和执行两者之间属于强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
弊端:容易被发审委关注,引起其他的问题!向下兼职是可以的即上市公司的高管担任子公司的高管是没问题的向上兼职就有一些问题也就是说尽量不要担任上市公司的母公司的高管。
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集团等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Ⅵ 公司高管兼职的法律规定
公司高管兼职有以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就兼职行为本身来说并不违法,但是如果因为兼职实施了其他的违法行为,
比如泄露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虚假出资、职务侵占等那就构成违法甚至可能是犯罪。
(6)上市公司高管是否可以兼职扩展阅读
公司法高管任职法条的规定
《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经济犯罪或剥夺政治权利5年
第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