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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工资是如何确定的

发布时间:2023-03-21 22:37:49

上市公司对员工工资有要求吗

法律分析:没有额外要求。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必须依照劳动法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⑵ 上市公司福利待遇标准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员工福利待遇公司法并无规定,具体看公司的规章,大致如下:基本月薪和提成就是你的基本工资,这个每个公司都会和所招聘的员工讲遇到劳动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⑶ 上市公司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没有统一的标准。

法律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⑷ 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标准

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没有具体标准,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来讲,工资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⑸ 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标准

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没有统一的标准。薪资对比可以通过不同公司员工薪资进行对比。国家有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⑹ 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标准

上市公司对员工的工资没有要求,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至于上市公司比一般公司工资高,明确的说法没有,事实上也不一定就比一般公司高。
但是,由于上市公司一般规模比较大,又有盈利要求,同时出于宣传等方面的需求,很多上市公司采取了高工资策略,但这不是绝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⑺ 29位上市公司董事长年薪超千万,董事长的薪资是根据什么发放的

董事长的薪资是根据股东的决议进行发放的,董事长的薪资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会根据公司的年利润和分成比例而定,如果董事长在执行公司职位的时候,违反了相关的法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造成公司的损失将会承担赔偿责任。这些内容在《公司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董事长的薪资。董事长的薪资只有象征性的意义,薪资比较高证明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比较好,有很多的大公司,董事长的薪资只有一美元或者几千元钱。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公司的股票和持有股份获得的分红金额。根据相关的统一,我国的行业不同董事长的薪资差异非常大,包括医药生物类公司,电子类公司,机械设备类公司,年薪都超过了100万元,而且传统的石油石化和银行等,年薪却不足30万。

⑻ 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标准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工资主要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⑼ 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标准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为谋求公司的持续、高速、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公司凝聚力,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规范薪酬管理,体现人性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成员以外的全体职员工。
第三章 引用文件
第三条:当地级市级政府公布的最低基本工资标准。
第四章 具体内容
第四条:薪酬分配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员工的薪酬严格按照每个员工为公司提供的劳动量和成果进行分配,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
2、投入产出原则: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与每个员工的劳动效率和成果,与公司经济效益紧密挂钩,随之浮动和调整;
3、市场调节原则:公司在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时,要以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市场工资为主要参照,并根据市场工资变动适时进行调整,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4、遵守法律法规原则: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和政府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有关员工社会保险福利的规定。
第五条:薪酬结构
1、基本工资,即每月发给员工的基本工资,参照地方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
2、绩效工资,绩效考核金是指通过岗位关健业绩考核给发放的一种工资。绩效考核金原则上占总工资金额的5%一25%,具体的分配与发放办法参照《薪等薪级核算对照表》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3、员工绩效奖,是对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表进行综合考核,按考核成绩发放的一种奖励,并在当月考核结束时由部门向公司申请,经批准后财务中心发放当月工资时一并发放。绩效奖金额和考核办法参照《员工绩效奖等级表》和部门的《部门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4、奖金:如全勤奖、年终奖、改善提案奖、绩效奖等;
5、岗位工资:是指关健性岗位和岗位不同特性设定的一种工资形式,各职等薪级的岗位工资标准参照《薪等薪级核算对照表》,或岗位补贴发放规定进行发放。
6、福利-住宿补贴、伙食补贴、社会保险等
7、职务津贴:是对在公司各层级担任管理职位的员工发放的一种津贴,各职等薪级的岗位工资标准参照《薪等薪级核算对照表》进行发放;(注:在同一职等的员工,但没有担任管理职位时,不享受有职务津贴,职务津贴的工资直接归属到岗位工资内。)
8、全勤奖,为激励员工全勤而设置的奖励,具体标准参照《薪等薪级核算对照表》;
9、加班工资,按公司制度执行。
第六条:薪酬水平以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按照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各个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以员工的岗位测评和业绩考核为依据,参照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合理确定。
第七条:员工的正常出勤标准工时规定为天,每天正常出勤工时8小时,月的正常出勤工时为174小时(天×8H),每小时的基本工资计算公式为基本工资÷174,正常出勤工时满(174小时),基本工资全额支付。
第八条:员工在正常出勤时间内,由于请假、旷工、迟到等出勤未满174小时,缺勤工时不能发放工资,基本工资计算按实际出勤工时计算,计算公式为每小时正常出勤工资×实际出勤工时。但由于工作的需要安排在假日出勤时,假日的出勤可以与请假工时进行调休,具体作业按《出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假日出勤与正常班出勤调休后,请假取消,具体作业按《出勤管理制度》执行,并不影响到员工全勤奖的计算,计算方法按全勤奖核算细则执行。
第十条:旷工不得进行调休,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缺勤,基本工资的扣除计算;缺勤时间扣除标准:
第十二条:法定假公休和因公司订单不足造成员工休假按正常出勤工时计算基本工资。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工资核算细则
1、绩效考核工资核算的正常出勤标准工时为天(×8H/D=174小时):
2、绩效考核工资的支付金额按《薪等薪级核算对照表》中薪等薪级对应金额;
3、正常出勤工时满(174小时),绩效考核工资支付公式:考核工资=绩效考核工资金额(代号K)×绩效成绩正负激励的百分比;
4、绩效成绩正负激励的百分比如下表:
绩效考核成绩和提交时间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缺勤时绩效考核工资的计算按出勤天数比例递减,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岗位工资核算的正常出勤工时标准工时为208小时(即周一至周六的正常出勤工时,26天×8小时/天)。
第十五条:岗位工资的支付金额按《薪酬等级核算对照表》中薪酬等级发放。
1、岗位工资的核算,无请假、旷工,出勤满174小时,岗位工资全额计算支付。每小时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金额÷174小时
2、缺勤,岗位工资的扣除计算:
缺勤时间扣除标准缺勤1小时扣1/174岗位工资缺勤1天(8小时)扣1/6岗位工资缺勤一个月(当月无一天出勤)不计算工资。
3、职务津贴核算细则
1行政系管理人员(即五职等(含)以上,且担任有管理职位的人员)享有职务津贴,同一职等非行政系管理人员不享有职务津贴。但工资薪级同等时,非行政系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就是岗位工资和职务津贴的相加(即职津贴的金额直接转化成岗位工资计算)。职务津贴的支付金额按《薪酬等级核算对照表》支付。
2职务津贴的核算,无请假、旷工,出勤满174小时,职务津贴全额计算支付。每小时的职务津贴=津贴金额÷174小时.缺勤,职务津贴的扣除计算缺勤时间扣除标准缺勤1小时扣1/174职务津贴。
第十六条:全勤奖的支付细则
1、全勤奖是为奖励当月出勤表现好的员工,员工若在当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并按规定的正常出勤日(天)出满全勤。
2、全勤奖发放范围及金额参照《薪等薪级核算对照表》执行;
★一至三职等为100元/月(天):
★四至七职等为200元/月(天);
★八至十六职等不设全勤奖。
3、正常出勤日与假日出勤调班或调休不影响全勤奖的支付(即正常出勤日请假,用假日安排、出勤进行调休或调班,且满足到正常出勤174小时,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就需核算全勤支付),具体的作业要求参照《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4、春节假期月全勤奖发放:春节放假正常出勤小于174小时,大于120小时,且当月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者给予发放全勤奖。
第十七条:其他津贴
1、工种津贴:是突出岗位的特殊性而设定的一种津贴;
2、学历津贴:是对具有大专学历人员设定的一种津贴,便于吸纳优秀的员工;
3、特别津贴:是针对公司最高管理者对员工工资另外支付一种工资形式,且进行严格保密的一种工资,此津贴不在本文进行叙述,根据需要时最高管理者直接通知财务中心给予支付;
第十:加班工资的核算细则
1、平时加班、假日加班、节日加班计算工资的倍数标准,平日加班的倍数是150%,假日加班是200%,节日加班是300%。
2、每天正常出勤8小时和每月正常出勤天以外的出勤计算为加班工时,加班分为平时加班(即周一至周五)、双休加班(即周六/周日出勤)、节日加班(即国家法定节日的出勤)。加班工时的生效必须由部门提出加班的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子公司/中心事业部负责人批准生效。否则加班无效,人力资源部不予核算考勤统计记录。计算加班考勤工时的最小单位为小时,低于小时不予计算加班工资。具体的作业要求参照《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3、为控制好各部门的用工成本,要求各部门必须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做好内部管理控制,确保各级员工得到劳逸结合,以健康的体质为公司服务。特根据不同的岗位规定了不同的加班时间控制,加班控制基数36小时(生产旺季另议):
4、超出控制基数的加班工时,各部门需提出书面检讨的特别申请报告,部门负责人审核,子公司/中心/事业部负责人复审,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批生效;没有得到批准加班工时无效,财务中心不予核算加班工资,具体作业参照《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5、以下活动情况之一的时间,均不属于加班范畴,也不计算加班费:
★未经子公司/中心/事业部负责人以上人员书面审批,自行加班(包括经理、主管、组长口头同意或口头安排的加班,都不属于)。
第十九条:新入职员工薪资申请的作业和审批
1、新员工入职的任用参照《招聘管理制度》执行;
2、新员工薪资的申请,用人部门提出人力资源招聘需求即可,明确招聘的岗位的职位(职等)。招聘录用后人力资源部面谈时向应试人员提出岗位的最低工资综合水平。应试人员提出的工资要求超出岗位的试用期工资水平时,人力资源部填写《薪资申请单》交子公司/中心/事业部负责人审批;
3、经审批通过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人员入职报到。
第二十条:工资调整
1、试用期周期和试用满人事考核作业参照《员工考核管理规定》、《晋升管理规定》执行;
2、一职等至三职等人员试用期满,通过对员工的工作胜任能力和技能进行考核,考评员工的技能等级(A、B、C、D、E、F),调整员工的绩效考核金额度,视为员工试用期满调薪。
3、绩效考核金的考核与发放参照《员工绩效考核等级表》和各部门的《部门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并由责任部门提出申请,子公司/事业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复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中心计薪发放。
4、四至十职等人员试用期满调薪,参照《职员考核管理规定》、《晋升管理规定》执行。,
5、考核合格后用人部门提出《调薪申请单》经部门审核,子公司/事业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复核,公司总经理审批生效。
6、调薪的薪级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级,如有特殊需要需提出突出贡献的业绩事例说明方可申请作业,否则人力资源中心可以拒绝审批。
第二十一条:工资水平的调整
1、工资水平的调整是结合地方政府每年公布的法规要求进行的一种工资调整方案;
2、工资调整方法适用于新进普通员工的工资水平,对在职员工仅作为基本工资调整的依据,结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中的工资结构进行综合工资调整;
3、工资水平的调整不涉及工资的调薪或加薪。
第二十二条:年度调薪加薪是对员工一年的工作绩效肯定的一种激励机制,在公司收益的原则下提出适当的百分比对员工进行调薪加薪,以提高员工的薪酬。年度调薪时间是每年3月份或9月份,以满足一年条件为依据。每人每年仅限一次(或遇有职位晋升考核合格转正时不受限制)。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中心/事业部年度调薪总额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实行总体控制原则,子公司/中心事业部可以在范围内根据人员绩效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四条: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和调薪加薪前的绩效考核成绩的平均得分做为调薪加薪的考核依据。考核成绩得分与调薪加薪的薪级对照表如下:
第二十五条: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为有薪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有薪假天数如下(如有变更,以国务院最新规定为准):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节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节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二十六条:公司代缴代扣款项有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金及代扣伙食费、住宿费、住宿水电费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个人所得税缴税计算公式和税率表参照《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执行,如有变更按最新的法律法规文件执行。个人所得税的征缴,由公司代缴,公司从员工工资中进行代扣支还给公司。
第二十八条: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代缴,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还给公司。具体的缴费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养老保险金缴费文件执行,如有变更按最新的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公司提供就餐,员工就餐须自行支付就餐的相关费用。
第三十条:住宿费和住宿水电费用代扣,公司提供住宿条件,员工内宿须自行支付住宿的相关费用。具体的代扣款参照《住宿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个人所得税由财务中心薪资核算员根据员工的工资所得按计算公式直接在员工工资中进行代扣;养老保险金、伙食费、住宿费、住宿水电费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提供代扣款名单、金额给财务中心进行扣款。
第三十二条:其他
★福利基金:参照《福利基金会管理办法》执行
★工衣、工鞋、工帽:参照《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公司财务中心核算员工工资时需作成员工《月份员工工资表》,作为发放员工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工资应发总额和实发工资总额的明细具体参照《员工工资表》列出的项目。
第三十五条:工资表由财务中心薪资核算员作业,财务中心经理审核,财务中心总监复核,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委托人审批生效。
第三十六条:工资表的保存期限为永久性保存。
第三十七条⑽ 上市公司发工资规定

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没有统一的标准。每个公司的标准不同,人力资源部门须从薪酬的基础、薪酬的设计和薪酬提升三个层面着手来确定员工薪酬,使薪酬体系设计体现公平的原则,从而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需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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