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转债强赎规则是什么
一、可转债强赎规则是什么
1、可转债强制赎回条件:
(1)当上市公司可转债的正股价连续15-20天高于转股价的130%,则会触发强制赎回;
(2)当上市公司可转债的正股价持续约30天低于转股价的70%-80%时,上市公司强制赎回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1-103之间。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可转债长期处于破发的情况,通过强制赎回,来保护投资者的收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二、可转债强赎会提前公告吗
可转债强制赎回会提前发出公告,投资者留意上市公司公告即可,触发强制赎回会造成可转债亏损的概率较大,投资者可以提前卖出或者转股避免造成损失。
『贰』 可转债强制赎回是什么意思
所有上市的可转债,都存在一个“强制赎回条款”。当这个条款触发时,发行转债的上市公司有权以既定的赎回价格,来收回市面上尚存的本公司转债。例如,当AB转债的市场价格位于166元时,上市公司AB发出公告,约定两周后,将以102元的赎回价格来强制赎回尚存的AB转债。如果持有AB转债的投资者,不把转债转为AB公司的股票,也不在二级市场上抛售转债,那么两周后如果AB转债的市场价格仍是166元,则赎回触发时,这个投资者将承受每个转债单位64元的净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