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股东违法无偿占有上市公司款项,是严重违法行为吗
引言
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给资本市场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据统计,在连续两年亏损和已经退市的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大股东侵占资金行为,而近年来在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中有近10%被大股东占有,在披露的2010上市公司年报中大股东欠款超过一亿元的上市公司达12家,有3家公司的大股东欠款额甚至达到了应收账款总额的50%以上。虽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禁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各上市公司也相继出台了管理办法防止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但是这个问题并没有得以彻底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仍然很严重。
一、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方式
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方式一方面是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占用资金,这是经营性资金占用;另一方面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表现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利用上市公司为其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为其代偿债务及在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提供借款担保等方式占用资金,而且这两种资金占用方式在同一家上市公司往往共存。
二、大股东能够占用资金的条件和原因分析
大股东能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既有股权结构、内部控制等内部方面的原因,又有法制环境、监管不利、处罚不严等外部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一股独大”,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不合理。
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为其占用资金提供了可能,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有90%以上是由国有企业独家发起或作为主要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并实现上市的。这就造成了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绝对控制权,一方面使其在决策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制衡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大股东的绝对控制权使其与上市公司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频繁的资金往来为其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
2.上市公司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
大股东占资情况严重的上市公司往往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大多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作用的发挥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公司缺乏内部监察管理机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明确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责任,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也没能在定期检查与大股东资金往来情况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公司在制定有效的清欠方案、规范关联方交易和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上执行不力,内控的缺陷为大股东占资提供了机会。
3.外部监管力度不够。
各级地方政府、国资委、证监会、财政部、工商、税务等均对大股东实施监管,但其监管的目标并不统一,监管主体的多元化及不一致的监管目标使得对大股东监管制度缺乏有效性[1]。负责上市公司监管的证监会职权尚有局限、监管不严;政府对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问责机制不健全,惩罚力度不够;社会公众、投资者了解信息不全;中小股东利益受到大股东侵害时诉讼制度实施力度不够。
4.法制不完善,上市公司违规成本低廉。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对大股东或控制人占用或挪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做出直接的、专门的法律规定。由于法制法规不完善,缺乏针对主要责任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处罚条款,对违法和违规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在法律法规约束机制存在缺陷的制度背景下,大股东占款带来的巨大的非法利益对应的是相当低的违规成本,使得某些大股东存在监管博弈的心理。
三、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的危害
大股东及关联方抽走的资金通常存在金额大、长期拖欠现象,而且还款时通常采用转让股权、债权、实物资产及其他非现金方式抵债等情况。但是这部分资金却以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形式反映在公司资产里,这严重削弱了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使企业的资本结构恶化,影响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直接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会计信息失真,报表利润被误读,增大投资风险。
大股东占资会影响上市公司利润的数量和质量。从数量上来说,上市公司每年都必须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作为资产减值损失直接减少“营业利润”金额,这部分资金通常是长期占用、归还期限未定的应收款项,且容易由于回收不力等原因产生大额的坏账,因此需要计提较大数额的坏账准备影响利润,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具有较大的蚕食性。从质量上来说,上市公司为了掩盖公司盈利能力被弱化的情况可能会粉饰业绩和报表,一方面财务报表中的利润中可能包含巨额的资金占用费以及大量的关联交易形成的利润,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存在对坏账的计提不足的情况,两方面都会导致报表中利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下降,从而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实际利润质量。同时,这种处理也导致对大股东的某些关联交易会计监管不能有效实施,从而使得会计信息失真,掩盖了上市公司的许多不合法交易,使投资者面临巨大的投资风险。
2.大股东的资金占用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
大股东占资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和现金流量比率等均以流动负债为分母。一方面大股东占用资金必然导致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缺乏,另一方面如果占用资金对应的是银行短期借款,就会造成这些指标值下降,即上市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降低。如果对应的是长期借款或募集的股本就会影响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权益乘数和现金流量债务比等,导致财务风险增大。而且由于相对应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并不是优质的盈利资产,不会产生现金流,大股东在还款时存在还款期限较长、以劣质资产抵债等情况,就可能导致公司不良资产比例上升,缺乏充足的现金来偿还到期债务,
现金链条断裂引发信用危机和财务危机。
3.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
上市公司大额资金被占用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降低经营效率,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都会产生严重影响。大股东占资,通常会表现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增加,从而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下降,即公司的营运能力下降。同时大股东占资由于对净利润存在上述数量和质量两方面的作用,会影响公司的销售净利率、资产净利率和权益净利率,降低其盈利能力。从短期来讲可能会导致公司连续亏损,造成公司被迫退市,从长期来讲,可能会使公司资不抵债而最终走向破产。
4.大股东占用资金对中小股东的危害。
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全体股东按股份享有的法人财产,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直接侵犯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侵害了中小股东的财产权。大股东享有控制权会造成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即大股东倾向于利用手中的控制权以占用资金等方式从上市公司手中转移资产和利润,从而“掏空”上市公司,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大股东往往通过其控股地位利用上市公司资源为集团牟利,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2]。
四、对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的应对措施
要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的控股股东占用资金问题,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经验,主要有以下措施:
1.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大股东肆意占用资金的重要条件是“一股独大”,所以要分散股权,优化股权结构。根据实证分析,前十大股东中第二至第十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能力越强,控股股东的资金偿还越快[3]。上市公司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运作、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首先,可以通过改进股东大会决议制度,对大股东的表决权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其次,通过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增强董事会的制衡功能,并且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控制作用;最后,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
2.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
法治不完善是导致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现象得不到根本遏制的根源,因此,必须完善立法,以法律约束大股东占用资金行为,对于违规占用资金行为给予严厉惩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的威慑作用和惩治作用。同时,资产监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对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加强监管,对关联交易进行监控。
3.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
审计作为独立的外部监督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股东与管理当局的代理冲突,起到有效的外部公司治理机制作用[5]。如果大股东利用种种隐蔽手法操纵上市公司的行为能够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中被发现并且通过审计报告体现出来,就能积极地揭露和防范其占资行为,促进大股东还款,保护股东权益。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充分披露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信息,揭露财务报表中的虚假信息,根治会计信息失灵及会计信息造假问题。(
Ⅱ 当年银广夏事件具体是怎么处理的拜托各位大神
经过长达两年时间的调查审理,1996年7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终局裁决:认定银广夏三家中方股东“采取了一系列不正当的手段,使申请人丧失了合营者的法律地位”,并在既未知会外方合营者又未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下,单方面以合资公司的名义委托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所进行的验资报告是无效的。依据密苏尔公司(香港登宝山公司的"继任者")出具的原始出资发票单据,仲裁庭认定登宝山公司实际出资160万美金。最终,仲裁庭一致裁决三家中方股东应赔偿密苏尔公司实际投资损失160万美元。 银广夏三股东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随即,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决定对此案重新仲裁。1998年6月,仲裁庭再次做出裁决,维持原来的裁决意见不变。 银广夏三股东依然十分强硬。随后,合资公司中方两股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申请。1998年12月,深圳市中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后,认为其申请理由均不成立,依法裁定驳回不予执行的申请。 1999年2月,深圳市中院做出民事裁定,依法驳回合资公司另一中方股东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请求。 2000年2月,合资公司中方三家股东再次联合向北京市二中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要求。同样,二中院依法驳回。 令人不解的是,公司所涉如此重大的诉讼事项,遍查银广夏所有的公告与中报、年报,不见只言片语。 无法执行的裁决 两份裁决书、三份法律裁定书均为终审裁定,香港密苏尔本以为长达7年的纠纷已告结束,但事情接下来的发展却更加令人意想不到。 由于银广夏三家中股东拒绝履行国际仲裁裁决和我国法院的终审裁定,拒不赔偿香港密苏尔,2000年10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并冻结了三家中方股东,即深圳广夏文化实业总公司、宁夏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深圳兴庆电子公司所持的共计1000万股银广夏(0557)法人股。 但执行工作却突然到此为止了。由于密苏尔公司为印尼华侨出资所办,中国侨联为密苏尔公司的郑淑铃提供了法律援助。侨界全国人大代表朱添华将此事反映到有关部门。在给予朱添华的答复中,该部门称“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应当依法不予执行,现已函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照办”。记者在采访中获知,此部门名称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 在此期间,银广夏现任第一大股东深圳广夏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第四大股东深圳兴庆电子公司与上市公司银广夏(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宁夏自治区银川市联合上演了一出“自己告自己”的诉讼闹剧。 2000年5月,深圳广夏文化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兴庆电子公司以合资纠纷为名向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银广夏,密苏尔公司则被作为第三人被同时告上法庭。令人感到迷惑乃至滑稽的是,除第三人密苏尔公司外,两名原告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同一人:即现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张吉生。 之所以要“自己告自己”,银川中院的判决让人一目了然--法院确认上市公司在1991年2月前已向密苏尔公司支付设备保证金96万美元,因而裁定密苏尔公司返还原告设备保证金96万美元及利息。 作为第三人的密苏尔不仅成了实际的被告人,而且银广夏利用被告方的转移,再次将密苏尔置于不利的地位。 密苏尔公司自然不能接受这样荒唐的审判,随后上诉。2000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撤销银川市中院的判决,发回重审。宁夏高院指出:“原审法院没有理顺本案的法律关系,忽视了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原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判决有误。”
Ⅲ 上市公司省高院受理破产重整可能性大吗
破产重整的可能很大。
破产重整表示上市公司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
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所以一般都会退市,所以破产重整一般是一个利空消息。
公司宣布破产重整后,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直接进行破产清算,清算后公司退出交易市场后。
另一种是转移至三板市场进行交易,如果在老三板市场,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申请到主板交易。
Ⅳ 超10亿股权质押出事 天风证券踩雷多年净利可能泡汤
2月20日晚间,天风证券发了一份公告,暴跌了3颗质押地雷,告诉大家自己的“悲催”。
天风证券披露了对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11.76亿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
其中天风证券踩雷股权质押有4起,涉及金额约11.7亿元。
天风证券称,因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据2018年三季报+10~12月经营月报数据大致统计显示,2018年天风证券营业收入26.76亿元,净利润2.68亿元。
天风证券踩雷三只股票
2018年以来,市场波动加剧,股票质押频频暴雷,尤其进入下半年,发生频次更高,越来越多的券商被卷入其中。
具体来看,此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涉及的公司有北讯集团、方盛制药和银亿股份三家,分别涉及金额为3.97亿元、2.77亿元和4.97亿元。其中,银亿股份涉及纠纷有两起,也是这些纠纷中金额最高的。
1、北讯集团
2017年9月20日,天风证券与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跃实业”)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并展开为期一年的业务。
龙跃实业以其持有的4445.43万股北讯集团无限售流通股票向天风证券提供场内质押担保,并于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2日分两笔交易获得4亿元融资款。2017年12月29日,龙跃实业提前偿还部分本金1000万元。
该业务履行期间,因北讯集团股价下跌,一笔交易于2018年9月7日跌破追保线、2018年9月10日跌破平仓线;另一笔交易于2018年9月6日跌破追保线、2018 年9月10日跌破平仓线。截至2018年9月11日,融资人仍未履行补充担保的义务,已构成违约。
2、方盛制药
2017年2月24日,天风证券与方锦程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并展开为期一年的业务,方锦程质押其持有的3024.15万股方盛制药无限售流通股,向天风证券融资2.88亿元。
合约履行期间,方锦程分别向天风偿还本金3500、500、600万元(合计4600万元),并分别补充质押共计103.19万股。
2018年9月14日,双方签订协议确认剩余融资本金为2.42亿元,剩余质押股数3127.34万股。同日刘可武签署合同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合约履行期间,股票持续下跌,方锦程未按约定采取相应履约措施,刘可武未按约定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上述事实已形成违约。
3、银亿股份
在天风证券提及的诉讼中,银亿股份因金额最大和频次最高引人关注。基金君发现,天风证券最近一次对银亿股份的诉讼为2019年2月19日,但是,值得玩味的是,就在诉讼的前一天,银亿股份公告宣布筹备了近半年的重组,最终以失败告终。同时,大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近9成持股遭司法冻结。
2018年8月21日,银亿股份的股价闪崩;8月22日,公司股价继续一字跌停。连续两天的跌停,银亿股份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部分质押股票出现平仓风险。银亿股份随即于2018年8月23日申请停牌,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2月18日晚间,银亿股份的一纸公告宣告重组失败。从公告来看,重组失败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大股东银亿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一直在积极寻找投资方,但截止本公告日,“招商银行-天山基金-安境1号私募基金”持有的宁波五洲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拟受让方尚未确定。另一方面,公司因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发行的“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回售款本金。
再来看看天风证券和银亿股份的纠纷。2017年5月9日,天风证券与宁波银亿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自有资金)》并展开为期一年的业务,以银亿股份5000万股股票为标的,初始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91亿元,购回价格(年利率)为6.05%。2018年5月8日,双方签订《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存量项目展期版补充协议》,确定剩余委托金额为1.31亿元,剩余股票质押股量2500万股,将于2018年5月8日将利率调整为年化8.7%,并将该笔合约的购回日期延期至2019年5月8日,将违约金比率上调为日千分之一。
由于质押的股票下跌,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分别于2018年6月27日和2018年8 月7日再次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委托书》,补充质押股票。至此,宁波银亿向天风证券提供质押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2845 万股。不过,宁波银亿质押的股票继续下跌,并于2018年8月21日跌破最低履约保障线。截至目前,宁波银亿仍未履行补充担保的义务,已构成违约。
天风证券踩雷银亿股份造成的损失还不止如此。2019年1月3日,天风证券将孔永林告上法庭,涉及诉讼金额达3.46亿元。
据了解,孔永林与天风证券分别于2017年3月15日、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5日,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孔永林以其持有的7255.76万股银亿股份无限售流通股票向天风证券提供场内质押担保,天风证券按业务协议约定分3笔交易合约向其提供4亿元融资款。合约存续期间,孔永林共偿还本金人民币6015万元。截至2018年8月23日,融资人尚余本金人民币3.4亿元及相应利息待偿还,质押股票数量合计7178.86万股。
银亿集团的股价从2018年5月的阶段高点到现在暴跌了近70%,若是按照前段时间的最低点算,跌幅达到了75%左右。
中投向侯建芳索赔5.48亿
日前,中投证券在上交所发布公告披露,“中投证券融通资本股票质押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委托人指令,于2017年6月与融资人侯建芳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但后期融资人出现违约,未按规定赎回或提供补充质押。
侯建芳,是雏鹰农牧的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共持有雏鹰农牧40.2%的股权,但股权已全部为冻结,累计12.6亿股。
此前,雏鹰农牧还公告其他质押情况,董事、总裁李花质押给国都证券的股份也触及了平仓线,可能存在平仓风险导致被动减持。截至2月2日,李花持有股份294.53万股,占总股本的0.09%,已全部质押。
这次,中投证券起诉的是侯建芳及其配偶,代表定向资管计划委托人,向其追股票质押式回购资金。目前,诉讼已由广东省高院受理,涉案诉讼标的金额高达5.78亿元。
还有这些券商因质押很受伤!
2018年,由于市场震荡,股票质押频频暴雷,尤其进入下半年,发生频次更高,“坑”更大。
2月份,华融证券披露公司涉及多起股票质押合同纠纷案等。
其中涉及华融证券这几年来在股票质押项目上踩雷神雾环保、*ST天马(维权))、*ST保千(维权)、天润数娱等上市公司,还有与大唐能源化工的几只定向资管计划发放委贷、与致富皮业的债券也出现了违约问题。
基金君算了一下,其总共金额超过了30亿元,还有利息、违约金等。这几年来,华融证券也是苦苦申诉、申请仲裁,希望能拿回资金。
另外,太平洋证券被9只股票坑惨,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9.7亿元。
把太平洋证券坑惨的9只股票分别为商赢环球、胜利精密、当代东方、盛运环保、众应互联、天神 娱乐 、美都能源、美丽生态(维权)、*ST厦华。这9只股票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最高的是商赢环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3.37亿元。
兴业证券因同时踩中长生生物、中弘股份这两大巨雷,其在公告里表示,此次计提将减少公司2018年当年利润总额6.51亿元,减少净利润4.88亿元。要知道,兴业证券2018年上半年净利润也仅为6.87亿元,这样一来,相当于上半年净利润的71%就没了。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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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关于仰融事件的始末
1991年仰融与辽宁省沈阳市成立了一家生产汽车的合资企业。该合资企业名为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沈阳汽车),其主要合作方是由仰融全资拥有的在香港设立的华博财务公司(华博)和沈阳市政府拥有的金杯汽车控股有限公司(金杯)。合资企业设立之时,金杯拥有沈阳汽车60%的股权,华博拥有25%,另一合作方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南)拥有15%的股权。华博随后收购了海南的股权,使得沈阳汽车的股权结构变为60/40,即金杯控股60%,华博控股40%。
为通过进入美国资本市场从而扩大企业规模,合作方准备将沈阳汽车在纽约证交所上市。仰融作为沈阳汽车的首席执行官和经理,在百慕大成立了百慕大控股有限公司(华晨中国)作为沈阳汽车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融资工具,并将其40%的股权转让给了的华晨中国。金杯亦将其在沈阳汽车的11%股权转让给华晨中国,至此,华晨中国拥有沈阳汽车51%的权益。作为转让11%股权的回报,金杯取得了华晨中国21.57%的股份,使仰融在华晨中国的股份减至78.43%。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股票,筹备在美国的首次公开发行以及纽约证交所上市过程中,中国政府高层官员通知仰融,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应是一家中国实体,而非某香港私人企业,这样,将是50年来中国公司首次在美国登记和上市。仰融理解如果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由一家中国非政府组织担任即可满足中国政府的要求。1992年5月,华博、中国人民银行及另外几家中国政府机构成立了一家非政府组织——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尚明担任基金会主席,仰融任副主席。
1992年9月,华博将其在华晨中国的股份转让给了基金会。最终,仰融与尚明同意“基金会将为华博托管股份,事实上作为华博的被指定人”,仰融全权管理、控制和支配基金会在华晨中国的股份。被转让的华晨中国的股份以基金会的名义持有。在这一安排下,加之2002年10月华晨中国出售了28.75%的股权,基金会拥有了华晨中国55.85%的股权,金杯拥有15.37%的股权。根据仰融的指示,华博支付了华晨中国股票登记和上市的费用,并为基金会支付了各项管理费用。他还负责华晨中国的主要股东在沈阳汽车的工作,安排为丰田和通用汽车生产汽车。沈阳汽车的所有生产设施均在辽宁省。
与此同时,2002年初,辽宁省政府成立了一个由省长助理领导的“工作小组”。2002年3月,工作小组宣布基金会名下的所有股权,包括仰融在华晨中国的权益,均为国有资产,要求他将这些股份转让给省政府。仰融拒绝之后,工作小组通知仰融和华晨中国董事会,基金会不再承认华博在华晨中国的受益权益。根据辽宁省政府的指示,华晨中国董事会解除了仰融总裁、首席执行官和董事的职务,将工作小组成员安排在这些职务和其他管理
职务上。2002年10月,新组建的华晨中国董事会不再支付仰融工资,并于次月解除了其经理职务,终止其劳动合同。辽宁省政府还成立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新华晨),任命省政府官员作为新公司的管理人员。大约两个月后,新华晨以市场价格的6%即1800万美元收购了名义上由基金会为华博托管的华晨中国的股份。
新华晨与华晨中国董事会并对剩余的华晨中国的股份,包括纽约证交所交易的股份进行了要约收购,导致2002年12月18日至19日华晨中国股票在纽约证交所停牌。
当工作小组进行收购时,仰融代表华博在各级法院寻求救济。2002年9月27日,华博财务向北京高院提出诉讼告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要求确认其在基金会的投资权益,包括华晨股权。2002年10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正式受理该案。2002年10月18日,辽宁省检察院以涉嫌经济犯罪为名批准逮捕仰融。2002年12月2日,华博收到一份通知称,北京高院驳回起诉,并本着“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将此案移交辽宁省公安厅调查。至此,北京的起诉结束。仰融出走美国。
2002年12月18日,华晨中国在香港发布公告称,辽宁国有独资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同基金会就基金会所持有的39.4%股权正式签署收购协议。2003年1月,仰融以基金会股权不明为由,提请百慕大法院发出禁止令,禁止华晨中国出售其股权。百慕大高等法院经过调查,于2月12日宣布驳回禁止令。
针对仰融在百慕大起诉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华晨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一案,2003年12月31日,百慕大法院已做出判决,驳回仰融的诉讼。
百慕大诉讼是仰融以华博财务有限公司的名义提出的。华博公司声称其“拥有的华晨中国中的股权,被中国辽宁省政府拥有的华晨集团错误征收”。百慕大法院经对本案事实、证据全面审理,作出判决认定:“华博公司从未拥有华晨中国的任何股权”。法院还认为,华博公司的诉讼不是“可信的诉讼”;华博公司提出“其以信托方式将华晨中国的股权交给基金会”的主张构成“滥用法院程序”;华博公司是在“蓄意误导法院”,没有向法院说明华博公司从未拥有CBA股权的证据,是对“重大”事项未作披露的“严重”行为;华博公司“故意向法院隐瞒事实”。据此,PhilipStorr大法官在判决书中警告仰融:如果他本人以个人名义重新起诉,就意味着他在此前向法院提交的所有证言都是谎言,希望他不要再做浪费法律资源的事情。
虽然仰融对该判决可以上诉,但熟悉此案的律师都认为,上诉根本没有成功的可能。百慕大法院的判决实际上彻底宣判了仰融对华晨中国资产图谋的破灭。
在百慕大法院驳回禁止令后,2003年8月7日,仰融在美国华盛顿联邦法院以个人名义起诉辽宁省政府,此案在当地时间8月7日一经受理便在海内外引起了巨大反响。一些观察人士认为,事实上,仰融正在将这场私人产权纠纷案作为“人质”,向一个地方政府“挑战”2003年8月8日凌晨5点(纽约东部时间8月7日下午),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立案受理新中国历史上首例美国公民状告中国地方政府的诉讼案: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代码:1114;纽约上市代码:CBA,下简称“华晨汽车”)的前主席仰融在美国起诉辽宁省政府。
“起诉书”称,原告仰融,Rhea Yeung(仰妻)及华博财务(仰融持70%股权)因辽宁省不正当行为,财产被不当剥夺。其有关请求包括:辽宁省政府将华晨汽车和其他产权利益还给华博,或以此股份现值补偿原告;废止华晨汽车的交易,命令将此股份和其他产权交还华博,或以此股份现值补偿原告;依华博股份权益金额判决赔偿金,金额由审判证明,和从原告夺走的其他财产;废止华博在华晨股份的交易(指华博将39.45%的股权交给基金会),被告将此股份交还华博,或以此股份现值补偿原告;依原告被辽宁省转换的华晨股份及其他产权权益金额判决赔偿金,金额由审判证明;律师费及该案诉讼费;等等。
8 月 21日,美国联邦法院哥伦比亚特区分庭,就仰融等起诉辽宁省政府非法侵占财产一案,正式向辽宁省政府发出民事案传票,并以特快形式寄往中国司法部,由司法部传送辽宁省政府。该传票称:被告方需在送达后的60日内答辩,如被告未按时送达答辩,法庭将以缺席判决被告方败诉,并按原告方诉状要求的赔偿请求做出判决。
中国司法部已经拒绝了仰融律师提出的司法文书送达请求。司法部有关人士指出,根据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任何外国司法机构都不能对另一主权国家、国家机构行使管辖权。根据《海牙送达公约》第13条第一款“执行请求将损害被请求国家主权或利益”的不予送达的规定,中国司法部拒绝了仰融的律师的送达请求,拒绝函已经寄送请求方,并退回仰融的律师的请求及其所附的司法文书。
中国司法部10 月 8日拒绝仰融在美诉辽宁省政府产权纠纷案的律师司法文书的送达请求后,次日,美国律师即通过哥伦比亚地方法院,以外交途径将文件 递交到美国国务院,由其下属的特殊领事服务司负责,将该案的法律文书送往中国外交部。
收到美方通过外交途径转递的传票后,辽宁省政府积极出庭应诉,请求美法院驳回仰融的诉讼请求。美国哥伦比亚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辽宁省政府征收华晨中国的股份是主权行为,辽宁省政府享有豁免。地区法院根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在2005年作出判决,驳回仰融的起诉。仰融随后提出上诉,对地区法院拒绝适用商业行为例外提出质疑。
美国上诉法院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庭在2006年7月7日就仰融的上诉作出判决,维持地区法院因缺乏标的管辖权而驳回起诉。(一审、上诉审判决书附后)。
Ⅵ 贾跃亭事件是怎么回事
贾跃亭事件始末:
贾跃亭,乐视控股集团创始人,乐视汽车生态全球董事长。贾跃亭在2004年的时候创办了乐视,并在六年后上市。乐视最初以视频内容为主,后来大肆扩张,乐视生态逐渐延伸到智能终端、体育、汽车等领域。
在乐视扩张初期,贾跃亭还曾经以420亿的财富名列胡润排行榜,但是在2017年因为乐视生态铺的太大,而乐视的资金债务等面临巨大问题,一年之内,乐视股价暴跌,乐视高管相继辞职,乐视债权人的百亿债务无法偿还,贾跃亭飞往美国,法院将当时的乐视法定代表人贾跃亭列为失信者名单,贾跃亭从身价百亿的老总变成了逃出国的老赖。这就是贾跃亭事件。
(6)第一大股东把上市公司告上省高院扩展阅读:
乐视 成立于2004年,创始人贾跃亭,乐视致力打造基于视频产业、内容产业和智能终端的“平台+内容+终端+应用”完整生态系统,被业界称为“乐视模式”。
乐视垂直产业链整合业务涵盖互联网视频、影视制作与发行、智能终端、大屏应用市场、电子商务、互联网智能电动汽车等;旗下公司包括乐视网、乐视致新、乐视影业、网酒网、乐视控股、乐视投资管理、乐视移动智能等。
2014年乐视全生态业务总收入接近100亿元。2014年12月,贾跃亭宣布乐视“SEE计划”,即是打造超级汽车以及汽车互联网电动生态系统。2015年4月14日在北京举行乐视超级手机发布会,以生态模式进军手机行业。
乐视网发布2015年度业绩报告。这家在2015年度狂飙猛进的公司交上一份颇为亮丽的成绩单: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30.1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0.89%;归属上市公司的普通股股东净利润5.73亿元,同比增长57.41%。
2018年9月22日上午10点,多个乐视产业股权拍卖结果出炉,最终以总计约7.73亿元的起拍总价成交。根据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可知,三个拍卖项目的买受人均为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网络-贾跃亭
Ⅶ *ST金泰 连续涨停后又连续跌停 为啥
自从定向增发以来,*ST金泰的庄家凭借80亿股定向增发产生的市场预期,将其股价连续拉升。在8月31日之前,*ST金泰量能难以打开,并且配合巨单封死涨停板,散户无法买到该股股票,以至出现了连续42个涨停的 “奇观”。值得注意的是,*ST金泰的缩量涨停演绎得如此完美,每日总成交量充其量也就几十万股,最多也不过几百万股。然而在这40多个涨停板中,庄家也曾在17元、18元左右用四日的时间打开涨停板,主力及时以极小的成本顺利出货。
然而,风云突变,8月31日,*ST金泰的庄家依然我行我素,以涨停板开盘后,短短的三分钟该股便从涨停板变为跌停板,当日足足有1148.26万股的卖单被封死在跌停板上。9月3日,*ST金泰开盘即跌停,全日成交13.63万股,换手率只有少得可怜的0.17%;昨日,*ST金泰再次以21.70元的跌停板价格开盘,全日成交8.47万股,挂在跌停板上的卖单高达2250.27万股,换手率进一步减少到0.1%。
有市场人士指出,*ST金泰的庄家连拉42个涨停板,在经过17元和18元附近打开涨停部分获利出货之后,导演出了一幕跌停戏,庄家主要目的是震仓,洗出小散户和小机构这些浮筹,再度逢低吸纳筹码。未来*ST金泰基本面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很小,经过调整的增发方案才将是其股价走势的关键。新恒基所持520万股被冻结
今日,*ST金泰公告表示,公司在上市之前与工行济南高新支行6420万元的借款,因当时不能按时偿还,在2003年经与工行济南高新支行协商,公司“以借新款还旧款”的方式解决上述借款时,新恒基房地产集团公司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由于借款还没有偿还,上述债权人和*ST金泰对簿公堂。
日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工行济南高新工行诉*ST金泰及新恒基房地产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如下裁定,冻结被执行人新恒基房地产持有的*ST金泰限售股520万股,冻结期限一年,冻结期间不得为其办理股权的转移、质押等手续,不得向其支付股息或红利。对此,扣划新恒基房地产在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霄云路支行开户的存款406.2万元至山东高院帐户,开户行为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市黑虎泉路支行。
关于部分注入资产被停工、新恒基注入资产沽值过高等对定向增发的各种质疑,*ST金泰也做出解释,经向大股东书面求证,目前相关事项还没有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因而相关事项暂不予披露。有投资者强烈要求*ST金泰公司尽快公布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召开董事会会议商议具体方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否则这将是对投资者不负责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