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股权应该如何转让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⑵ 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如何转让
上市公司股东 的股权转让: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 股东大会决议 。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 股权转让合同 。 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⑶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有:
1、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3、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⑷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还存在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⑸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有哪些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手续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出让方和受让方就股权转让进行谈判。 3、出让方向上级部门申请转让股权; 4、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对股权进行评估,并验资; 5、双方签订转让协议; 6、履行完毕义务后,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股东转让其股份 ,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⑹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 在变更登记时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 ; 2、代为办理人的身份证明;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签署完毕的 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 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 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⑺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节股份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 ,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 上市公司股东 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⑻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流程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具有如下的流程:
1、必须有公开发行的证券,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3、签订转让协议;
4、办理交割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七条
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第三十八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⑼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根据《 公司法 》的相关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 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二、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 股东大会决议 。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 股权转让合同 。 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注意事项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