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停牌重组有什么规定
上市公司因重组停牌最多30天
该新规进一步规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停牌制度,并强化了独立财务顾问的角色。
新规规定,上市公司在筹划、酝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过程中,最迟应在向公司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材料前,向上市部提出股票连续停牌的申请,且须对连续停牌期限做出明确承诺,连续停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此外,上市公司连续停牌超过5个交易日的,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至少每周一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说明重大资产重组的谈判、批准、定价等事项进展情况和不确定因素。
同时,新规还要求,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可提前泄露重组消息。另外,还明确上交所上市部在相关股票交易时间不接受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股票停牌申请、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接收和审核。
⑵ 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最长期限是多久
上市公司因筹划来重大资产重组停源牌的,应当承诺自发布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个自然日。确有必要延期复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满前按本所有关规定申请延期复牌,累计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上市公司申请停牌到期后未申请延期或虽申请延期但未获同意的,证券应该复牌。具体情况请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⑶ 上市公司如果两家合并重组的话一般会停多长时间
停牌没有时间规定,具体时间也是根据上市公司合并重组的进程和协商相关事宜,利益分配等具体问题所决定。
合并,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约或法令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创新合并两种形式:前者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后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合并创建了一个新的公司。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⑷ 一家上市公司一年可以多少次重组
重组失败后半年内不能再重组。一般都只有一次,从计划到停牌要几个月,停牌谈判要几个月,再加半年间隔,一年最多重组一次。就算理论是无限,可是时间有限。而且也没有公司刚刚重组后又重组如果这样就完全说明了先前的重组并不能带给企业好处,所以第二次重组往往说明的第一次重组失败说明了管理层的无能这样的企业是可怕的。
⑸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一年几次有规定吗相隔多少时间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上市公司,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可再次提出证券发行申请,也就是说,需有6个月的间隔期。但是,对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获得证监会核准再次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时间间隔问题,《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并未做明确的规定。
另:原则上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后,停牌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⑹ 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⑺ 公司上市多久内不能并购重组及国家对即将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方面的政策要求
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基本法《公司法》《证券法》。行政法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部门规章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一些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的要求。在这些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上市多久不能重组的规定。更多的是通过重组的条件、程序等的限制来控制。
至于拟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公开发行完毕,应该受到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限制。至于尚未发行的,应该属于IPO的范围。该部分法律规定应该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保荐业务管理规定来界定。
⑻ 上市公司如果重组对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有什么要求如果要重组,自然人是不是持股不能超过5%。
只要你不是控股股东,基本上没你什么事。。。控股股东基本上都能决定重组的事情。
自然人持股可以超过5%,只要你有钱,持股超30都行
⑼ 拟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应遵循的三个比例限制是哪三个
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收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对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一)在一个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二)能够行使、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的;(三)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的;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四)通过行使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于1997年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四十一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一)该股东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二)该股东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三)该股东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四)该股东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此处所指“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控制公司目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