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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上市公司会计信息

发布时间:2023-02-01 06:47:16

1.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批露包括哪些内容

您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包括的内容有:数量性信息、非数量性信息、期后事项信息、公司关联业务的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

2.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应当具备哪些质量特征(质量

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 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3. 迎驾贡酒为什么跌迎驾贡酒历年财务报告迎驾贡酒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

白酒股可以说是又让股民喜爱,又让股民讨厌。目前来看白酒股涨势喜人,可如若跌起来,咱们这样的普通人可就无法承受它带来的刺激了。


所以大部分想要投资白酒的小伙伴也有点动摇投资的想法了,不确定在今年这个大环境下,白酒还有没有投资的必要。


下面我用迎驾贡酒来举例,来给具体为各位朋友做个分析。


在开始分析迎驾贡酒的这段时间,我把这份最近整理的白酒行业龙头股名单给大家浏览一下,想看的小伙伴就来点击下方领取吧:建议收藏!白酒行业龙头股一栏表


一、从公司角度看


公司介绍:迎驾贡酒股份又叫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白酒企业第一家的国家级绿色工厂,也是全国酿酒骨干企业。2015年5月28日,迎驾贡酒(股票代码:603198)在上交所A股主板上市,成为白酒行业第16家上市企业。


介绍完迎驾贡酒的大致信息,我再来说说它有哪些区别于同行的优势:


亮点一:品质优势


水质会直接影响好酒酿造,也是酒体设计的核心因素之一。迎驾贡酒酿酒用水以及勾调用水均采用了发源于大别山主峰白马尖的山泉水,产品具有明显的水质优势。


而且,驾贡酒选用酿造高档酒的多粮(五粮)工艺,能加工出高品质、中低价位的优质好酒,性价比优势突出,在同行业同等价位的产品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亮点二:区域市场优势


区域方面,迎驾贡酒周边的这些城市有较大优势,比如江苏、山东、河南、湖南、湖北、江西等省份均为白酒消费大省,白酒销售的市场前景是特别广阔的。


而迎驾贡酒作为徽酒的主要代表企业中的一个,在周边区域内拥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促进了对于全国市场的开拓。


迎驾贡酒的优势这里学姐也就不再分析了,想了解更多信息可以看我整理出来的这份研报,点击就可以领取:【深度研报】迎驾贡酒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看


自从白酒行业复苏到现在,安徽省白酒消费升级如火如荼,主流价格处于稳步上涨,增长了区域名酒中高端和次高端产品的生产预期。而现在安徽次高端及以上白酒占比唯独就22%,参考对象江苏比重为44%,安徽未来产品结构还有很大的升级空间。


然后在当前行业挤压式增长的发展情况下,徽酒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省内龙头企业为占据更多市场,依据自身在品牌和渠道优势不断挤压二三线酒企的生存空间,市场份额加速向迎驾贡酒等龙头企业集中。


再就是安徽和江浙沪的消费也仍然在继续升级,现在省内消费主流价格带将近200元,江浙沪已上升至300元左右。迎驾贡酒核心布局的洞藏系列正处于此主流价格带,并且在销售方面也很给力,生态洞藏系列一直在稳定且快速的放量,也因此大大提高了在终端市场的占有率。


所以归纳总结,我认为迎驾贡酒的长期发展趋势值得被看好,投资者可以看好其未来表现。


不过文章有着明显的滞后性,若是想更准确地知晓白酒行业未来行情如何,可以直接戳下方链接领取:【免费】测一测迎驾贡酒还有机会吗?


应答时间:2021-10-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4. 浅析如何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辛勤(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 阜新 123000)
摘要:会计信息作为信息使用者进行投资时赖以决策与分析的基础,其真实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它不但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上市公司的社会形象,而且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积极性,使信息使用者产生一种不信任的感觉。因此,如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对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现状,剖析质量薄弱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现状;对策
1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现状
1.1 信息披露不真实。信息披露不真实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利润造假。上市公司为了自身利益,常常采用多提多摊的手法,把本不该列入本期的成本费用列入本期;一些上市公司甚至还利用非经常性损益实现账面上的扭亏为盈,诱导投资者。二是盈利预测弄虚作假。很多公司为了尽可能在上市时募集资金,常在盈利预测方面做虚假陈述,甚至故意操纵盈利预测,发布误导性信息。三是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一些上市公司在披露会计信息时,常采用手段发布虚假的会计信息披露。
1.2 会计信息披露不够及时。若不及时公布,信息的相关性就会降低。在证券市场上,若信息披露及时,投资者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准确的信息,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相反,如果信息披露不及时,不仅会影响投资者的决策,而且还可能有一些内幕人员利用时间差进行内幕交易、牟取暴利。目前上市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上市公司将有利的会计信息提前披露,而将不利的会计信息延迟披露。
1.3 信息披露不充分。会计信息充分披露要求信息披露当事人依法充分完整的公开所有法定项目的信息,不得有遗漏和短缺。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上市公司通报有利的消息而隐瞒不利和消息,常常隐瞒部分事实,误导投资者。主要表现有偿债能力、或有事项、关联交易等信息披露不充分。
2 造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薄弱的原因分析
2.1 会计法规不完善。在我国,虽然已相继修订了《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但由于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有关规定不配套,执法环境欠佳及执法者本身素质低下,对违规违纪者惩罚不力等因素,会计法律规范的执行仍不理想。就现有会计管理法规、会计管理体系而言,还存在理念滞后,规定内容空泛,监管手段不明确等局限。
2.2 社会监督力度不够。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社会监管,主要是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独立审计来完成的。其他社会机构或组织,虽然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监管也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将其纳入监管主体的范围,赋予其监管责任。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独立审计为主的会计信息社会监管,能够促使上市公司强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从而有利于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但是,从目前的监管效果来看,并不令人满意,这种社会监管机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2.3 上市公司内部有意进行违规操作。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处于利益驱动,失实披露会计信息。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由于在现代股份公司中,股东和受托管理公司的经济利益倾向于提高利润,并往往借助于会计上的技术处理达到自己的目的。此外,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证券市场也成为展现企业形象的一个重要舞台,公司的盈利以及其它有利好消息,有利于吸引投资者。因此提高公司的股票价格,有利于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使公司在竞争中立于有利地位。而且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的时间不长,一些成熟的观念和意识还没有建立起来,许多上市公司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做法也不很成熟,这样制作出来的信息常常不能完全符合规范的要求。
2.4 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有缺陷。具体表现在,一是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来看,存在着严重失衡。股东大会大多是摆摆样子,难以有效监督公司管理人员,大股东干预上市公司日常决策的不规范现象时有所见。二是从公司董事会的结构和功能来看,许多由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而成的上市公司,公司的董事长多数仍由原来的厂长或者经理担任,习惯于既管决策,又管经营。三是从监事会的监督来看,其监督功能弱化、缺乏权威,部分监事因缺乏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无法行使职权。许多公司的监事。是由现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上市前的副职或助手来担任,由原来的上下级关系转变为现在的相互制衡关系,其监督难度可想而知。
3 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3.1 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我国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我国会计准则上迈出了较大步伐,但在具体执行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个制定得再好的会计准则,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那就是形同虚设。所以,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会计准则执行机制。同时,不断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建设,从制度层面预防会计违规行为。会计法律法规的作用在于强约束性,通过对具体会计核算业务进行规范性约束,来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结果,最终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3.2 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一是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责、权、利,建立股东对经营管理者的强力约束,建立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基于合约的委托代理关系;二是理顺委托方和代理方的利益关系,解决国有股产权主体虚位问题;三是通过权利分配、权利制衡和信息披露等机制,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上减少会计造假的风险;四是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应考虑增加一些涉及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等的非财务会计指标,使经营者所得的利益与企业目标约束挂钩;五是改变激励措施,防止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就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措施将长期绩效补偿与短期工薪支付分开。
3.3 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如果缺乏必要的业务水平,很可能会出现会计信息差错。而当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时,那么就算他的业务水平再高,也会出现会计信息舞弊。所以需要以技能培训与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即要经常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素质是规范会计职业的前提条件,职业道德意识的提高是规范会计职业的重要因素,有助于会计人员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其能够抵制和化解来自外部的威逼利诱,依法办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之间的关系,杜绝会计违法现象的发生。
3.4 完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审计委员会。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可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督,并使董事会这一内部机构适当的外部化,从而形成一定的监督制约力量,加强了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同时,在独立董事制度下设置审计委员会有助于对受制于经理层的会计信息进行再监督。鉴于会计信息由管理层负责编制和提供,而管理层的聘任显然受大股东意志的支配或影响,为了防止内部人控制,制衡管理层和大股东在会计信息方面的权利,在公司的治理实务上,设立审计委员会,对受制于经理层的会计信息进行再监督。审计委员会最主要的功能是通过指导和协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与外部注册会计师审计,确保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可有效摆脱经理层的控制,实现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再监督,从而为资本市场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3.5 加强执法力度。要明确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承担主体,应该将会计信息失真归入企业领导者的约束体制中,而不应让会计人员充当不该充当的角色,否则会适得其反。应该明确会计信息失真的衡量标准,使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成本远远高于其所得的利益,革除目前造假利益大于造假成本的现象,从经济利益上隔断对会计信息造假的偏好。
[2]李翔,冯峥.会计信息披露需求.来自证券研究机构的分析[J].会计研究,2006(3).[3]降琪琦.会计信息的优势分析[J].财会通讯,2006(5).

5. 请高人提供一些制酒业的相关税务知识或帐务处理注意事项,

1.对白酒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税方法,维持现行的对粮食类白酒按
出厂价依25%税率、对薯类白酒按出厂价依15%税率从价征收消费税办法不变的前
提下,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收一道消费税;取消现行的以外购勾兑生产
酒的企业可以扣除其购进酒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政策。
2.适当调整啤酒的单位税额,按照产品的出厂价划分为两档定额税率:每
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为250元/吨
;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220元/吨。
酒类消费税的调整,是国家运用行政手段对经济生产进行政策导向的直接体
现,对涉及到的白酒和啤酒行业及行业内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或限制、或调整的
作用。了解消费税的涵义与作用,以及消费税调整对酒类行业和相关上市公司的
影响,有助于把握酒类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动向,以及更深层次认知酒类上市公司
的投资价值。
第一部分 消费税简要释义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制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在普遍征收增值
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一道消费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在产品的生
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此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税
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根据税制设计,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原来是征收产品税或增
值税的,现改为征收增值税后,这些产品的原税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为了不因
税负下降造成财政收入减收,需要将税负下降的部分通过再征一道消费税予以弥
补。开征消费税属于新老税制收入的转换,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虽然还要征收增
值税,但基本上维持了改革前的税负水平,因此对少数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不应成
为物价上涨的因素。
消费税征税方法分两种: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除了黄酒、啤酒、汽油、柴
油四种产品实行从量计征外,其余应税消费品均为从价征收。具体到酒类行业的
计征税率如下:黄酒240元/吨,啤酒220元/吨,粮食白酒为出厂价的25%,薯类
白酒为出厂价的15%,其他酒为出厂价的10%。其中黄酒和啤酒之所以按销售量而
不是按价格来计税,是考虑到其社会用量较大,按销售数量计税方法简便易行,
且税款征收多少,只与数量有关,而与价格高低无关。
最新的调整细则对啤酒在从量计征的基础上又划分为两个档次,添加了从价
征税的限制:每吨出厂价≥3000元的,则税率为250元/吨;每吨出厂价在3000元
以下的,税率保持不变为220元/吨。也就是说对定价在中高档层次的啤酒企业,
比如青岛啤酒,是个不利因素。
原消费税法对利用外购的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
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
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
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而最新调整后的规则取消了这一条,也就是说,以生产
白酒散酒为主的企业,由于购进酒再生产不能抵扣消费税,产品在价格上的竞争
力将被大大削弱。那些缺乏必要生产规模的中小型白酒生产企业,本身欠缺良好
的生产设备和优质的原料及工艺技术基础,经营依赖于快速勾兑外购酒再拿到市
场售卖的方式,没有自己的产品品牌,靠廉价去争夺市场份额。因此,这部分企
业赖以生存的价格优势一旦受到致命打击,销售市场占有率预期大幅下降,企业
经营将无可避免地立于危墙之下。这其实也正是国家出台新的消费税则目的所在
:清理淘汰劣势小白酒企业,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大型企业的生产规模化。
征收消费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社会消费方向,保证国家
财政收入。这次调整消费税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对白酒加征一道税,取消外购
白酒可抵扣的优惠政策,以及对中高档啤酒从价计征,正是这一功能的本质体现

第二部分 新税收政策对白酒行业的影响
一、 国家调控白酒消费税的意图与效果
1.行业现状与政策目的
市场供求定律表明,价格具有弹性时,供给与需求将趋于一致,也就是达到
“市场出清”(Market Clear)状态。但国内白酒市场的现状却是:一方面竞争激
烈,需求下降并趋于饱和;另一方面行业内大量小规模、低产能、结构分散的中
小企业,不断制造着产出。2000年全国白酒产量476.11万吨,虽然比96年最高峰
的801.3万吨已减少几乎一半,但据白酒专业协会会长沈怡方判断,全国白酒产
量要压到350万吨左右才能基本保持产销平衡。据统计,2000年度国有及销售收
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为1286家,在这1000多家比较有规模的白酒企业中
,利税排前20名的企业掌握着全行业大部分的产量、销售收入以及利润;而同一
时间,全国实际生产白酒的工厂达到37000多家。换言之,绝大多数的地方小酒
厂制造着无效的产出。
短缺经济结束,企业竞争由原来抢占新的市场空间变为对现有市场份额的争
夺,大企业因具备规模化产销和多元化经营的特点,比中小企业更具竞争比较优
势,此时应该出现企业快速两极分化,生产能力向少数优势企业集中的趋势。但
我国白酒业的实际情况是:市场淘汰机制失效,许多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并不退出
;在地方保护主义下,大量中小酒厂不计成本、不计亏损照样维持运转,长期用
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其他企业被迫随之降价,导致行业生产秩序混乱,整
体经济效益下降。
根据产业经济学的观点,就白酒行业而言,虽然其技术和产品本身并不是新
技术新产品,现有生产能力总体上也过剩,但只要优势企业更有效率,就不应该
限制有竞争力的企业扩大规模,而应该切实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加速淘汰没有竞
争力的企业,这正是国家调整白酒行业消费税的目的之一。
出台新税率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追回流失的税收。由于市场迟迟不能完成
白酒业的优胜劣汰,国家主管部门已经对此失去了耐性,政策调控被逼到前台。
财政部透露,国家对白酒企业消费税的法定税率是25%或15%,但在各地实际执行
中,仅维持在7%左右;33%的所得税被地方财政修改为15%;更主要的是,对小酒
厂的情况很难掌握,低廉的成本使小酒厂成了地方财政的救命稻草。
调整前的白酒消费税办法是从价计征的,并且只在生产环节征收,这样导致
白酒企业采用转移定价的方法来规避纳税。白酒企业常通过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
、关联公司以及加大包装物等手段调低白酒在出厂环节的价格,从而达到减少缴
纳消费税的目的。新复合计税方法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一现象的发生。
企业如何通过转让定价达到避税的目的呢?举例来说,一家白酒生产企业,
在各个省市建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它们都实行独立核算。假设该企业向自己的销
售公司提供的产品价格每瓶为20元,而市场上其它酒厂向没有关联关系的经销商
提供的类似产品价格,平均每瓶为24元左右。由于酒类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
以25%税率计算,该白酒企业缴纳的消费税每瓶为5元,其他酒厂缴纳的为6元。
该企业通过向销售公司低价销售,少缴了消费税,至于销售公司因进货成本低而
在市场销售上多获的利润,可通过其它方式返还给白酒生产企业。
2.新政策对白酒市场的冲击
以2000年白酒行业产量粗略估算,新政策执行后白酒企业仅在生产环节按量
增缴的消费税额约为50亿元人民币,再加上取消抵扣优惠的影响,财政部估计将
收回80亿元的税收。
以国有企业和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过去3年的经营数据为取
样对象,对消费税的实施将给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作一分析。选择这些企业作为
样本是因为它们集中了大部分的行业资源和优势,代表了行业的生产能力及未来
发展趋势。
年度 企业数(家) 销量(万吨) 每吨酒售价(元) 利润(亿元) 销售利润率(%)
1998 1428 557.62 8539.69 33.08 6.94
1999 1334 489.30 10330.00 41.18 8.15
2000 1286 466.30 11006.86 43.27 8.43
数据来源:《中国酒》杂志2001年第3期
按每斤白酒0.5元即每吨1000元的消费税率计,并根据正常、严格的征税假
设推算,过去3年分别增加55.76亿元、48.93亿元和46.63亿元的消费税赋,如此
一来,这些规模较大的白酒企业实现的总体利润将成为负数,也就是说过去的净
利润还不足以缴纳新征的消费税,相应的销售利润率也变成负值。再从收入/成
本角度分析,从量征收每斤0.5元的消费税影响三年度成本上升的比例分别为
11.71%、9.68%和9.85%。在2000 年度1286家大型白酒企业中,亏损面已达
23.95%,全国3万多家白酒厂中微利和亏损的企业有多少可想而知;同样地,根
据上面分析,消费税的调整已给大型白酒厂家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对整个白酒行
业来说更是一次重创,很大一部分白酒企业将由微利走向亏损,亏损走向巨额亏
损,整体白酒行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新政策将对生产低档酒的中小企业产生致命打击,逐步被淘汰。对生产中高
档酒为主的名牌企业而言则是一柄双刃剑:短期而言,企业业绩有所下降;长期
而言,低档白酒企业被淘汰后,在白酒需求总量相对稳定之下,中高档企业的产
品市场占有率迅速扩大,促进白酒生产向其集中。
二、 消费税调整对白酒企业的影响及相关应对措施
1.从量征税的影响
每斤白酒加多0.5元的消费税后,首当其冲的是以低档酒生产为主的白酒企
业,因为从量计征消费税会使低档白酒成本增幅较大。
比如以中低档酒为主的沱牌曲酒,2000年白酒销量仅次于五粮液,但由于其
产品结构中以低附加值的产品为主,沱牌系列中一半的销量是10元以下的产品,
所以14.3万吨的销量只赚回1.064亿元的净利润,平均每斤酒利润只有0.37元,
还不足0.5元。如果沱牌不改变经营方针,新政策实施后须增缴消费税1.43元,
倒贴4000万元;如果年报上披露的2001年销售目标18万吨顺利实现,则意味着公
司要在原来基础上多支付1.8亿元的税费。基于斤酒的平均销售毛利相对较低,
从量征收的消费税已经足以抵消其对利润的贡献,并且低附加值产品具有利润并
不随销量增长而成倍扩张的特点,因此沱牌公司非常可能步入亏损行列。
而去年净利润为1273万元的山西汾酒,在产量不变的情况下将增缴1150万元
消费税,在新政策下几乎无利润可言,更何况山西汾酒有此净利润并不全是经营
性的成果,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会计处理方法变更带来的增值。竹叶青酒自从适用
消费税率从10%提到25%,从享受国酒待遇变为一般保健酒地位以后基本就不赚钱
了;从量增加消费税将加速“利转税”的结果,经营毫无效用。主导产品汾酒这
些年来都是以低价位、大批量的方式经营的,以量计征消费税后单瓶在20元以下
的产品将出现深度亏损,无法经营。
川酒是我国白酒行业的一面旗帜,以它为分析对象可起到“管中窥豹”的作
用,四川省的白酒上市公司所受影响见下表,取样区间为2000年度。

公司 增加的 2000年 2000年 2000年收 2000年
消费税 净利润 每股收益 实际每股 增缴消费
名称 (万元) 将减少 将减少 收益(元) 费税后的
(万元) (万元) 每股收益(元)
五粮液 15000 12750 0.25 1.60 1.35
泸州老窖 3000 2550 0.05 0.34 0.29
全兴股份 5000 4250 0.10 0.439 0.339
沱牌曲酒14300 12200 0.36 0.316 -0.044
注: ① 2000年实际发生数据来源为各公司2000年报
② 增加的消费税以2000年销量为基数,按每吨1000元的比例计算
③ 剔除15%所得税的影响后,“净利润减少额”=增加的消费税额×85%,

低价酒受的致命打击从以上分析可明显看出,比如沱牌,净利润下降的1.22
亿元已超过去年实现的净利润1.064亿元。目前国内大大小小的酒厂有3万多家,
多数以生产低档酒为主,许多低档白酒每瓶利润也仅在0.5元左右,而且很多厂
的经营实力与沱牌不是同一层面,因此更无能为力去抵挡调税后的冲击。
山东酒系是川酒之外的第二大集团军,96年的秦池标王带起了一个鲁酒轰轰
烈烈的时代。近几年来鲁酒声势虽有所滑落,但靠过去的品牌和现在的价格优在
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基本做到产销平衡。新政策将给以
中低档酒为主的鲁酒带来怎样的影响呢?以下是两个较有代表性的山东酒厂的例
子。
孔府家集团作为全国首家推出低度酒的大型白酒企业,以薄利多销为原则,
主要生产低价大众酒。2000年该企业实现销量1.48万吨,其中价格在10元左右的
低档酒1.1万吨,每斤酒利润0.06元;20元左右的中档酒销量3610吨,每斤酒利
润0.23元;中低档酒的合计销量占总销量98.99%,平均每斤净利润仅为0.11元。
每斤白酒除了增加0.5元的消费税外,还要再增加消费税的附加税如城建税和教
育费附加0.05元,以去年产量计算,税负将增加1628万元,而去年该企业利润仅
为400万元,粗略计算将由此亏损1228万元。
心酒集团所受影响更为明显。心酒这几年主要面向农村市场,在价格上、包
装上、促销上很受农民欢迎。去年销量2万多吨,主要是10元以下的低档酒,基
本上没有利润。去年上交税收1200万元,实行新的税收政策后,全年将亏损2000
多万元。
2. 取消现行的“外购酒已纳消费税可以抵扣”政策后的影响
白酒企业通常的产销模式为:以自有基酒和部分外购基酒生产成品酒,然后
将成品酒批发给下属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卖给各地经销商。在这一过程中,
应交的消费税为生产环节的销售收入(即批发给下属销售公司的销售收入)乘以
25%(粮食类)或15%(薯类)再扣除其外购基酒已纳消费税。新政策实施后外购
基酒已纳的消费税就不能再抵扣了。
以五粮液为例,2000年度向关联单位五粮液酒厂购买的基酒及原酒共计5.22
亿元,这部分消费税不能抵扣后,上市公司将增纳消费税1.305亿元(5.22×25%
)。扣除15%所得税影响后,公司净利润将因此再下降1.11亿元,每股收益减少
0.22元;加上前面从量征税的影响,公司每股收益总计将下降0.47元,下降幅度
高达31%。上市公司中除了五粮液之外,受影响最大的是古井贡,该公司去年外
购了1.5万吨的食用酒精。
外购基酒或干脆OEM贴牌生产,已是白酒行内公开的秘密了。山东秦池神话
的破灭源于97年北京《经济参考报》的一则关于“秦池白酒是用川酒勾兑”的系
列报道,四川的邛崃是全国各地酒厂的“幕后英雄”。秦池每年的原酒生产能力
只有3000吨左右,他们从四川收购大量的散酒,再加上本厂的原酒、酒精,勾兑
成低度酒,然后以“秦池古酒”、“秦池特曲”等品牌销往全国市场。秦池代表
了大部分山东白酒的状况,进一步,更代表了全国各地酒厂的状况。据不完全统
计,目前邛酒已替新疆、黑龙江、甘肃、内蒙等多家企业生产OEM散酒,直接就
地装瓶出厂的已有20多个品牌,按照目前的势头发展下去,5年后中国白酒三成
左右可能出自邛崃。如果各地酒厂严格按照新政策交税的话,“外购酒已缴消费
税不能抵扣”的措施将给它们带来相当大程度的冲击。
3.白酒企业如何应对?
面对迫在眉睫的甚至威胁到生存的新政策,白酒企业可以做的事情不外乎以
下三种:
(1) 调整产品结构,加大中高档产品的开发销售
按照上述分析,在消费税调整中受冲击最大的就是低档酒,要消化新政策的
负面影响就必须提高产品销售毛利率,因此要么是提高产品售价,要么升级换代
。提价要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目前售价10元以下的低档酒的提价空间其实非
常小。因此白酒企业今后竞争的突破口应该是努力扩大生产规模以降低成本,增
加中高档酒的产销比重,以品牌效应去开发和占有市场。
该方式比较适用于大型和名牌企业,主要通过提高中高档酒比重,降低营销
费用来缓解政策变动的冲击。五粮液在目前产量下全面提高中高档酒比重;春节
后,200元的五粮液牌白酒已经连续两次涨价,涨幅20元,用意在于确立品牌创
造财富的核心竞争力。全兴推出号称最贵的白酒“水井坊”,泸州老窖推出国窖
酒,纷纷进军中高档市场。
(2) 生产领域转型重组
该方式比较适用于中小企业。与大型名牌企业相比,由于生产线投资以及品
牌渠道等无形资产投资较少,退出壁垒小,因此中小企业向生物制药和果酒等领
域拓展就相对容易了。 宁城老窖董秘称,该公司上市以后其实再没有提高过产
量了,并承认生物科技是公司未来利润的支撑点。在今年初的公告中,宁城老窖
将募集的资金投向了两大项目:家畜胚胎生物工程和特色牛肉加工,公司从白酒
业突入生物工程产业已基本定局。古井贡控股了北京金盛怡科技公司,并投入了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公司,资本运作和生物科技将是古井贡的重要来源。伊力特公
告变更2亿多的资金投向,新增保健饮品、水泥销售等。经统计近半年的公告,
白酒上市公司投向其它领域的资金高达50亿元左右。沱牌曲酒与上海复旦大学合
作生产生物药品和保健制品。
投资生物科技是白酒上市公司最主要的方向,这固然是因为在股市上是个不
错的概念,但带来的技术上升级的意义更大一些,而不只是简单的产业多元化。
酿酒的传统发酵产业、新型发酵产业、现代生物产业本来就是同一基础的三个层
面,如果转型是确有其事的话,酒企业走的方向正是借自身优势向现代生物产业
领域过渡。酿酒业属于发酵工业,与生物工程有相通之处,具有技术人才的相对
优势。酿酒副产品是上佳的种畜饲料,产业链延伸使白酒企业向生物基因产业发
展具备了必然性与可能性。
(3) 合理避税方式
白酒企业可以通过收购上游基酒或原酒生产厂家来避免两个环节征税,消除
“外购酒已纳消费税不能抵扣”的影响,这里面应用了科斯的“交易费用决定企
业规模”的学说。比如五粮液用所属塑料瓶盖厂置换集团公司的5个基酒车间。
古井贡也拟收购一个年产3万吨的食用酒精厂,减少原料流通环节。
在消除“从量计征”的影响方面,如前论述,上市公司设立销售公司的做法
仍属于合法避税的范畴。
三、新政策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国家实施新政策的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淘汰一大批不产生实际效用的中小
白酒企业,提高行业集中度,规范行业生产秩序。但担心就在于白酒企业之间实
际税负不公平,不能一把尺子,这也是“中国特色”。对于上万家小型白酒企业
来说,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等种种原因,存在不同程度没有如实申报纳税的现象
,导致企业不能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使国有大中型白酒企业处在不平等的竞争
条件下。
很多小酒厂本身经营已经很不规范,有的是两本帐;有的是把伪劣产品拿到
市场上卖,以次充好;有的是私人作坊,根本没经过正规的工商登记注册;还有
的没有必要的生产工序,靠买卖酒精勾兑白酒。私营中小型白酒企业在经营各环
节、财务核算等方面都难以控制。如果新政策对这些白酒企业难以起到限制作用
的话,将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也和当初的出发点南辕北辙了。
新政策要打击的就应该是上面所讲的这些企业,但如果白酒市场经济秩序不
深入有效地整顿规范的话,实际上受罪的是那些各项管理都比较规范,但产品和
企业实力处于行业排名中流的中型国营企业,上市公司的例子有山西汾酒、沱牌
曲酒等。这其实是消费税调整工作中的最大难度和重点所在,是白酒行业整顿清
理的关键之处。
四、值得注意的一些上市公司
从长远看,白酒行业的总体产量会因新税收政策进一步萎缩,但中高档酒份
额会提高。从竞争态势看,白酒企业多为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和业务重组面临重
重困难,因此白酒上市公司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因利乘
便,有充足的现金流,对实施收购重组、战略转移等行动有较好的比较优势。
各个上市公司具体所受的冲击程度不同,从从量加收的消费税额看,五粮液
和沱牌曲酒销量最多,因此受影响的绝对额最大;从所增加的消费税额占公司净
利润的比重看,沱牌曲酒和山西汾酒受影响最大,其比重分别高达135%和90%;
从外购酒已缴消费税不能抵扣看,五粮液和古井贡受影响最大。
简单来说,五粮液、全兴、湘酒鬼属于中高档酒企业,产品结构合理完善。
比如湘酒鬼,其产品以中高档为主,税收政策调整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很小,同时
其生产能力完全能满足销售,不存在外购基酒情况。低档酒和外购基酒生产企业
被进一步打压,对这样类型的企业来说实质上是利好,其发展空间将更进一步打
开。 转型的企业可以留意宁城老窖和伊力特,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地域偏远,有
少数民族概念,并且在切入生物工程和其他领域方面已经真正贯彻开展起来了。
而由于消费税调整以致被逼上梁山的公司要重点关注沱牌曲酒和山西汾酒。
经过前文详细分析,这两家企业是白酒上市公司里处境最困难的,“置之死地而
后生”可以用来很贴切地形容它们。沱牌曲酒很早就公告与上海复旦大学合作的
事宜,并且四川的白酒再怎么困难也还是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的。现在焦点在山
西汾酒上了,汾酒属于清香型的白酒,与四川浓香型白酒不一样,消费口味的特
定性较强,出了山西就卖得不怎么好。消费税的调整对该公司的打击是致命的,
再不想方法进行重组或引入优质资产的话,“白酒上市公司无一亏损”的神话将
被毫无悬念地打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企业背水一战所释放出来的能量将是非
常巨大的。该公司已经在洽谈引入生物工程及国有股减持的事宜,需密切留意其
资产置换和重组的进展。
第三部分 新税收政策对啤酒行业的影响
此次对啤酒税额只作了适当调整,按照产品的出厂价格划分了两个档次的额
定税率,由统一的“220元/吨”变成了以出厂价3000元/吨为界:3000元/吨以下
的,依然是老税额,所征消费税为220元/吨;出厂价是3000元/吨(含3000元/吨
,不含增值税)以上的,每吨消费税增加至250元/吨。
也就是说中高价啤酒每吨多收30元,啤酒价格会不会因此抬高呢?这种担心
是多余的,因为税收实际增加并不多,折算下来每斤只增加1到2分钱,啤酒厂家
完全可以消化。啤酒上市公司里燕京和青岛啤酒是两大龙头,其中燕啤走的是中
低价路线而青啤是高档路线。燕京公司已经形成了宝塔型的产品结构,占15%份
额的中高档啤酒完全可以通过对总成本的控制,更多地依靠市场来定价。
我国目前对啤酒业征收消费税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税额与销售数量成正比
;单位课税对象的消费税额与销售额成反比,销售额提高,若消费税额不变则税
负相对减轻。我国确定使用从量定额税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某种产品的价格差异
不大,但事实上目前优质高档酒和普通低档啤酒在价格上相差较大。这次税收调
整实际上应该是94年税制改革的一个延续,拉开了低档和中高档啤酒的税收界限

6. 迎驾贡酒近期走势点评迎驾贡酒公司财务分析迎驾贡酒的股价怎么了

白酒股可以说是又让股民喜爱,又让股民讨厌。白酒股涨势喜人,可一跌起来,咱们这样的老百姓可就要受不了了。


所以多数想要投资白酒的朋友也没有那么坚定的想法了,不能肯定的是在今年这个大环境下,白酒有没有投资的意义呢。


今天我就拿迎驾贡酒现实事例,来为各位朋友做个详细介绍。


在对迎驾贡酒进行分析前,我把这份白酒行业龙头股名单分享给各位小伙伴阅读一下,直接点击下方链接就能看到:建议收藏!白酒行业龙头股一栏表


一、从公司角度看


公司介绍:迎驾贡酒股份又叫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白酒企业第一家的国家级绿色工厂,也是全国酿酒骨干企业。2015年5月28日,迎驾贡酒(股票代码:603198)在上交所A股主板上市,成为白酒行业第16家上市企业。


为大伙分析完了迎驾贡酒的大致信息,我再来说说它哪些地方做的比同行的好:


亮点一:品质优势


水质会直接影响好酒酿造,也是酒体设计的其中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迎驾贡酒酿酒用水和勾调用水为发源于大别山主峰白马尖的山泉水,产品具有特别优秀的水质优势。


除此之外,迎驾贡酒采用酿造高档酒的多粮(五粮)工艺,酿出高品质、中低价位的优质好酒,性价比优势突出,在同行业同等价位的产品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亮点二:区域市场优势


在区域优势上,迎驾贡酒周边的城市,譬如江苏、山东、河南、湖南、湖北、江西等省份均为白酒消费大省,白酒销售市场前景相当宽广。


而在徽酒的主要代表企业中,迎驾贡酒就是其中一个,在周边区域内有着特别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在开拓全国市场方面是有一定帮助的。


迎驾贡酒的优势分析就到此为止了,想了解更多信息千万不要错过我概括的这份研报,点击即可查看:【深度研报】迎驾贡酒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看


在白酒行业的复苏后,安徽省白酒消费升级如火如荼,主流价格的稳步上升,有利于区域名酒中高端和次高端产品的产量提升。可是而今安徽次高端及以上白酒占比仅仅达到22%,参考对象江苏比重可是有44%,安徽未来产品结构具备的发展潜力还是非常大的。


同时在当前行业挤压式增长的前提下,徽酒市场竞争是非常激烈的,省内龙头酒企依托品牌和渠道优势持续挤压二三线酒企的生存空间,并且市场份额也在不停的靠近迎驾贡酒等龙头企业。


另外,安徽和江浙沪的消费也将持续升级,目前省内消费主流价格带200元左右,江浙沪已上升至300元左右。迎驾贡酒最重视的就是洞藏系列,它的价格也正处于主流带,并且在销售方面也很给力,生态洞藏系列继续保持快速放量,也因此大大提高了在终端市场的占有率。


所以总的来说,我认为迎驾贡酒的长期发展趋势不错,大家可以持续观望一下。


不过文章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倘若想更准确地了解白酒行业未来行情如何,就直接戳下面的链接查看:【免费】测一测迎驾贡酒还有机会吗?


应答时间:2021-11-19,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7. 上市公司依据的会计规范主要有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通常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定期报告等文件向广大投资者、债权人等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信息,是投资者评价公司业绩决定投资方向的重要参考之一,也是资本市场运行的基础。及时有效的会计信息披露可以规范公司行为,降低代理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帮助投资者制定正确的投资决策。
财务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其在公布之前属于公司的私有信息,一旦被披露便成为公共信息,存在很强的外部性,因此企业都不愿意将重要信息彻底披露,并且考虑到信息公布后的市场反映,公司会倾向于披露利好信息而刻意回避利差信息,以此来稳定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引起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通过谎报资产;虚构财务状况;编造虚假利润或亏损;隐瞒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夸大公司未来盈利等来进行会计信息造假,扭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信息披露虚假可以说是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最为严重、危害最大的问题,既误导了广大投资者,也严重影响到了市场的健康运行。从会计信息披露成本角度来看,如果上市公司从会计信息披造假为中获得的收益大于其违规成本,那么公司就有虚报会计信息的动因。而我国目前,会计造假的违规成本是相当低廉的。
首先,公司造假被揭露的概率很小。正如上文所指出的,我国相关的会计制度不完善,资本市场不健全,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和缺位,使虚假信息被揭露的可能性变得很小;其次,即使被揭露出来,其受到的处罚的力度也不够大,并不能使违规上市公司感受到切肤之痛。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目前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使得造假者难以受到应有的处罚,即其造假所付出的代价远远小于因失信而得到的收益。这种成本—效益的不对称性使得上市公司在巨额收益的诱惑下,不惜通过隐藏或歪曲某些会计信息来形成对自己有利的局面。同时这还大大挫伤了诚信者的积极性,可能会放弃原则,纷纷效仿,进而整个社会陷入会计诚信缺失的黑洞,严重影响整个市场的健康运行。1.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治理
上市公司是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源头,因此是我们治理的重点。要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治理力度。除了要对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外,还要进行股权结构调整。主要是指通过改制重组,引入新股东,分散大股东股权来抑制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加强不同持股者之间的制衡关系,约束大股东行为。此外,还因不断推进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增强董事或内部的制约机制。使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监管公司的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促进真实会计信息的披露。
2.建立完善的会计准则
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包括了会计准则、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会计信息披露信用评价制度、审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其中的核心便是会计准则。准则规定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是我们进行会计监督的主要手段。但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对上市公司会汁信息披露的规定并不完善,有必要构建一套准确、系统、适应未来发展需要、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准则体系,为上市公司披露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提供技术保证。
3.强化对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
我们有必要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政府监管、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进行有机结合。第一,要明确政府的监督职能,各部门合理分工,明确职责。财政部与证监会在工作中保持协调一致,加强合作,在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各司其职。财政部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会计准则,侧重于规范披露信息的实质内容;证监会负责监管,确认会计信息披露,重点在于规范披露信息的表现形式,即披露什么,如何披露,何时披露等等。第二,健全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汁制度。比如建立注册会计师奖惩制度,实施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提高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强化其独立性,充分发挥他们的行业监督作用。
4.严格执法,加大对违规公司的处罚力度
我们要严厉惩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以及与这些上市公司合谋或无法公正履行职责的会计中介机构。第一,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公司以及参与造假的个人给予严厉的惩罚,追求其法律责任。第二,构建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当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被揭发后,应该把相关的肇事者驱逐出其所处的行业,给那些没有职业操守、不守诚信的上市公司或个人以严厉的打击。比如,对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进行强制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会计中介机构进行停业整顿,对会计造假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从业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则应该吊销其从业执照,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等。
我国改进无形资产计量的紧迫性
综上所述,与国外报表中的充分、详尽、谨慎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报表中关于无形资产的披露状况不尽如人意:范围过窄、结构不合理、表外披露太少。特别是对某些维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无形资产没有充分揭示和披露,一方面使得报表的相关性减弱,也必然使报表国际通用的程度降低,在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更加广泛地进行联营、兼并及商务交往的活动中,无形资产披露不充分则会导致国内企业处于不利地位。
报表披露出现种种差异的原因,究其根本,在于国内外会计准则中关于无形资产披露的要求不同。我国改进无形资产的计量迫在眉睫。财政部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关于无形资产的部分作出的大幅改动,正是顺应了这一要求。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商誉在企业合并相关准则中规定。这样,商誉的核算更为明确;新准则对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计价作了改变,取消了原准则第10条中“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该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意在减少实际工作中遇到的能否用评估价入账的问题;新准则还增加了有关不确定寿命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不确定性的说明应运用稳健原则,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这一点体现了新准则中的谨慎性原则。
对于研发费用,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予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中,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此条规定适应了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披露的要求,对于研发费用较大的企业影响巨大,将极大增加企业的权益,资产结构随之发生变化,权益比率的提高,有利于增加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为了消除上市公司利用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粉饰报表来应付投资者及规避退市。新的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它是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进行的重大变革。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将有效的遏制利用减值准备作为“秘密储备”调节利润的情况。准则实施后,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小,利用计提手法调节利润将越来越难,相应的,报表真实性会越来越高。
关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若干思考
判断一个会计准则的好坏不在于该准则有多先进,而在于是否适应其所处的会计环境。新会计准则是随着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及监管环境的发展而制定出台的,是与我国当前的会计环境相适应的。以下是关于无形资产方面我国新准则与国际准则接轨的几点思考。
(一)扩大确认范围
知识经济时代,能够给企业带来不确定性的超额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中绝大部分是无形资产,包括我们所熟悉的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特许使用权等)、组织资本、智力资本、人力资本等。国际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包括六大类,分别为与营销有关的无形资产、与客户关系有关的无形资产、与技术有关的无形资产、与合同权利有关的无形资产、与技术革新有关的无形资产、商誉。客户关系、数据库升级费用、制造合同、设计许可等都纳入了无形资产核算的范畴。其范围十分宽泛,也充分体现了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的驱动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范围过于狭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出现的形形色色的“无形资产”对于企业价值的驱动作用日益明显,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将客户关系、技术文档、非竞争协议等纳入无形资产核算体系,同时要积极研究可行的确认与计量方法,包括一些非财务计量方法,在理论成熟的基础上,逐步将这些新兴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
(二)逐步建立公允价值计价的环境
与国外公司治理相对规范、监管体系完备、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相适应,在计量手段上,国际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都采用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此次颁布的新准则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产、债务重组等方面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成为本次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虽然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完善,但我国公允价值的应用环境并未完全建立。国际接轨是方向,是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应在今后逐步建立公允价值的计价环境。
(三)对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建议
对于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在英国,研发费用一般存在于科学或工程项目中,缺乏“独特性”使之与其它内生资产一样被资本化(Company Reporting, January, 2002)。目前国际会计准则(IAS No.38)对研发费用采用的是有条件的资本化方法,即通过技术可行性测试后,内生无形资产在研发过程中的支出可予以资本化处理。
新准则中,我国改变了之前研发费用完全费用化的做法。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应注意的是:要严格制定研究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以防企业利用费用资本化调节利润。
Amir&Lev(1996)提出,在慎重对待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问题中,“内部效用”是一个很好的评判标准。为了制造出令人满意的产品,成功的非商业产品所含的智力资本也可能用于内部研究。因此,基于市场生存能力及内部有用性的研发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将更有意义。
(四)加强表外披露
美国的Paul B·W·Miller和Paul R· Bahnson 在《高质量财务报告》一书中指出:产生QFR(高质量财务报告)信息最可能的途径在于提供大量的补充披露信息,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所有已确认的和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同时应该使用这些补充披露来描述所有无形资产的来源和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价值。当衡量无形资产时,不应该给出一个单独的确切数字,而应该描述可能的价值分布。在本文所研究的15家国外上市公司2004年年报中,发现其中对于无形资产的披露相比国内公司而言充分很多。不仅体现在无形资产包含项目上,而且对近三年摊销、减值情况的对比、今后五年的预计减值(具体到每项资产)、研发活动对于企业生存及发展的重要性等等都作了详尽描述。 因此,我国上市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表外披露,在扩大披露范围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给出每项无形资产的来源、增减情况、预计未来摊销额、预计减值情况等,这样,不仅可以增强信息与决策的相关性,也使得企业的获利能力及盈利的增长率更符合实际。
综观世界上著名的公司无不靠无形资产赢得投资者信任,其股票受到投资者追捧,从而使公司及投资者双赢。当前,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报表中关于无形资产的披露不完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价值,使得报表不具相关性及可比性。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加强并改善了无形资产的披露状况,但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全、市场监管的逐步有序,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会越来越高。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基石,其理论基础是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决证券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从而纠正证券定价偏差,最终促进资本的有效配置。真实、准确、完整、公平披露、规范、易解、易得的信息是投资者作出理性投资决策的先决条件,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的基础之一。在没有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下,证券市场上信息的混杂状态使得投资者无法辨别高品质证券与低品质证券,结果便是高低品质证券的价格趋同,换句话说,投资者不愿意为高品质证券支付高价,因为他不知道哪些是高品质证券。这就是证券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其直接后果便是“资源将会配置到一些低价值的替代物上作用 ”(Esterbrook and Fischel,1984),而高价值的证券定价偏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降低,资源配置功能受损。作为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证券监管方式,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在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中得以推行。实践强有力地证明,通过树立并维护公众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和提供投资者保障,信息披露制度增进了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并最终促进了资本的有效配置,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从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出发,按照法定要求将自身财务经营等会计信息情况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且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告。

8.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程序是什么

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摘要:本文论述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包括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剖析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成因,并指出了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信息 披露

目前我国已经由有关机构发布实施了一系列股票交易法律、规则,并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要求和内容体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还存在不少不规范的现象,损害了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也使广大投资者蒙受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和风险,因此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试就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化问题作些研究探讨。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上市公司及时、真实、充分、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是上市公司必须履行的义务。从宏观而言,它有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的运转,有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助于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从微观而言,从企业外部信息需要者角度来看,它有助于保障投资者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从企业角度看它有助于公司的筹资和降低筹资成本,有助于促进公司自身的发展,从企业经营管理者角度看,有助于落实和考核其经营管理责任。总之,公平、真实、充分、及时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于国家、于企业、于民众都是大有好处的。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于90年代初期,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1.取得的成绩

(1)会计信息披露规范逐步完善。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为主体,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证监安会发布的关于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为具体规范的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和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项报告)三部分组成的信息披露内容,初步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框架体系如图1:

图1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框架体系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往往不是单独进行的,而是与其他非会计信息一起,在公司入市(一级、二级市场)、入市以后的适当时机公开披露。综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文件,虽然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会计信息都是其主要内容,但是出于用户和市场管理的需要,同时披露非会计信息也是必要的。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就不可能象我们习惯上所理解的行业会计制度那样独立存在、自成一体,而是渗透在有关法规和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之中。在这些公开披露信息中,还应包含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所作的各种审查、鉴定、评估、验资、查帐、审计的报告和意见。

(2)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正在不断完善。1992年11月,为了适应证券市场管理的需要,我国成立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简称证券委),同时还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前者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构,后者是一个受证券委指导并授权全面监督检查与归口管理证券业务的政府执行机构,负责建立健全证券监管工作制度。它们从宏观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了比较有效的管理。此外,证券交易所也积极地参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另外,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中,注册会计师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正越来越明显地发挥出来。从1997年年报的审计看,注册会计师们出具解释性说明的明显增多,同时,重庆会计师事务所对“渝钛白”说“不”,以及普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宝石A”年报的拒绝发表意见,都开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先例。随着1998年“脱钩”工作的迅猛开展,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责任感更有明显提高,其执业环境也正在改善。

(3)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心理素质和投资分析、决策水平等技术能力正在不断提高。

2.存在的问题

(1)有关法规、制度不完善。迄今为止,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证券法》虽然已经出台并实施,但有些规范仍然采用“试行”、“暂行办法”的形式,明显带有过渡色彩;上市公司会计制度不规范。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从1998年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几个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等有关条件,使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得以加强,同时也体现了与国际惯例不断接轨的原则,但随着证券市场的扩大,现行会计制度中有些规定仍有些滞后,一是某些新情况、新业务,在会计处理上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如对收购、兼并、合并、破产等的帐务处理、对即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帐务处理、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帐务处理等等,二是上市公司会计制度太分散,不易全面执行,三是与国际会计准则不一致,跟不上我国证券市场向国际化迈进的步伐,不利于我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

(2)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现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很规范,散见于各种规定之中。而我国目前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的有关机构有全国人大、证券委、证监会、财政部和其他机构等,令出多门,管理不统一,从而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性;信息披露制度不稳定,有些治标不治本的规定经常变动,既不易把握,又不易执行,给会计信息披露出现虚假、遗漏、隐瞒等现象以可乘之隙。

(3)上市公司会计行为不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是企业的会计人员收集、整理、加工会计数据并进行检验后,向利益相关方披露会计信息过程的总称。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的不规范,造成了其披露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不高。具体表现在:①不够真实。企业管理当局出于经营管理上的特殊目的,蓄意歪曲或不愿披露详细、真实的信息,低估损失,高估收益,这方面的信息造假行为在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屡见不鲜。1997年轰动一时的“红光实业”、“琼民源”事件便是例证。1998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中获得补贴收入提升公司业绩的公司有410家,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仍有水份。再者,上市公司运用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办法,提供带有明显误导性的财务报告,以粉饰经营业绩,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亦不乏其例。1998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中主业业绩下降、关联交易频繁、托管收益和资产置换收益剧增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很多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公司盈利的预测值与实际值相差一倍、数倍甚至数十倍,用过高的盈利预测信息骗取股东和社会公众信任,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一项痼疾。1998年以前,10%的净资产收益率成为一般上市公司配股的资格线,多数达不到资格线的上市公司就利用会计制度(更有部分分公司违反制度)“操纵”利润来达到目的,我国证券市场的“10%现象”蔚为奇观,即净资产收益率位于10%-11%的上市公司数量远远大于9%-10%之间的上市公司数量。1998年,随着上市公司配股条件的修改,配股资格线由10%调整为6%,过去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集于10%-11%的现象得以改观,1998年度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处于该区域的有112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15.45%,而在1997年是207家,占当年全部上市公司的28.55%。①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不真实的会计信息必然导致决策的失误;②不够及时。在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能否及时,直接关系到众多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一旦信息披露不及时,产生了内幕交易,一般投资者的损失可想而知。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已经基本能够做到在规定时间披露业绩报告,但对重大事件的披露仍往往不及时。这就降低了会计信息的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③不够充分。不少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对有利于公司的会计信息过量披露,而对不利于公司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会计信息披露,常常不够充分,甚至三缄其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信息披露虽比以前充分,但仍不够细致。对企业偿债能力的揭示不够充分。很多企业在存在大量应收帐款的情况下,却不对应收帐款的构成进行分析,或者对企业的对外担保情况、或有负债的具体内容进行隐瞒等等。对资金投放去向和利润构成的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对一些重要事项的披露不够充分。借保护商业秘密为由,隐瞒对企业不利的会计信息尤其是涉嫌违规的行为的披露;④不够公平。证券监管部门一再强调上市公司必须在其指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信息,然而迄今为止仍有个别上市公司不分时间、场合、地点随意披露会计信息,有些上市公司的有关重要信息(如业绩、分配方案、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尚未公开披露,市场上一部分人已了如指掌,有些上市公司还擅自公布涉及国家经济政策方面的重要信息,助长了股市的投机性,有些上市公司公布的会计信息朝令夕改,让投资者无所适从。

(4)审计执业不规范。作为证券市场的鉴证者,会计师事务所在市场信息披露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投资者能否得到可靠的信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在过去的几年中,恶性的虚假报表案件接二连三,不少潜在问题也令人寝食不安。在“红光实业”和“琼民源”等重大案件中,负责审计的成都蜀都、中华和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就是风险意识淡薄。一些注册会计师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投资者借以判断一家公司是否值得投资的重要依据,如果报告本身有错误或是有虚假成份,不但会给投资者造成大的损失,甚至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尽管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违法执业有着严励的处罚措施,但在实际中,一些注册会计师依然不能规范执业。此外,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也是值得重视的问题,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时受到了来自上市公司、当地有关部门等方面的压力和利诱;同时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招揽客户,稳定与客户的合作关系,而接受了客户的一些不正当要求,不正当的竞争妨碍了执业质量的提高。从总体上说,注册会计师的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也还有进一步提高的必要。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成因分析

1.利益驱动是产生上市公司不良会计行为的内在原因。首先,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某些特征,也就是说,一个会计信息需求者对它的合作并不影响另外的行为主体对它的使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不仅对公司自身及其有直接利益关系者的利益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且会对其它上市公司、其他投资者、证券交易所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社会利益产生影响。由于利益驱动,公司总是要实施对自己有利的会计行为,使会计信息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失公平,不能满足所有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其次,会计信息的供给主体呈现多元化格局。本来,会计信息的供给主体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代表上市公司),而现在,上市公司各个相关的利益集团(如发起人、公司主管部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等)也千方百计地影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供给,甚至积极参与会计信息的供给工作。这样,经过协调而提供出来的会计信息便有失于偏颇。

2.会计准则制度的不完全为不公正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可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和会计准则制度同是证券市场会计规范的内容,区别在于前者规范的是被披露信息的表现形式,如坡露什么、怎样披露、何时披露等;后者规范的是被披露会计信息的内容实质,如会计怎样通过特定程序生成符合用户需要的、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信息等。只有先生成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才谈得上信息如何披露。但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制度仍然是不完全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会计准则制度与会计实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滞。由于会计实践和经济创新行为的层出不穷,实践中经常出现企业的会计处理“无法可依”的情况;二是会计准则制度具有统一性的同时还兼顾一定的灵活性,如同一项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着多种备选的会计方法。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存为企业进行会计操纵提供了方便之门,造成部分上市公司为了配股、“扭亏”、“保壳”、兑现管理人员奖金、平衡实际盈利与预测盈利、参与二级市场炒作等目的,利用准则制度给予的“活动空间”进行会计操纵,从而忽视了会计信息的公平性、真实性。如用高估资产、延长递延资产的摊销期、提前确认营业收入、潜亏挂帐、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以实现虚增利润,或者利用高估坏帐和工程投资损失、缩短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年限等方法隐瞒利润。另外,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功能弱化,监事会和内审制度被以大股东为首的相关利益集团控制,不能代表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进行监督。

3.证券市场相关制度安排的不完善是上市公司粉饰会计信息的外在诱因。(1)股票发行的“额度”制。我国现阶段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实行计划额度制。在一级市场上新股额度的供给大大小于需求,额度成为一种紧俏的“资源”,所有准备上市的公司都渴望在争取到一定“额度”后实现募集资本最大化的目标。要想最大限度地筹集资本必须提高股票的发行价格,而股票的发行价格的高低又取决于公司上市前盈利水平的高低和上市后盈利预测数的大小。这样,围绕提高“利润”包装上市这一目标,拟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公司便大做文章。(2)“剥离”上市制度。我国上市公司多数为国有企业改组上市,存在一个资产剥离的问题。即企业在不能整体上市的情况下将原有资产中的一部分剥离出来折合成发起入股。公司在上市之前,会计人员将剥离出的资产假设为一个新的会计实体,且已存在3个或3个以上的会计期间,然后根据历史资料从原来的会计实体中剥离出“归属”虚拟会计实体在会计期间的利润,并编成虚拟财务报表。这给股份上市前的财务包装、虚拟利润提供了机会。统计显示,1997年新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前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同期全国国有企业对应指标平均值的5倍以上。②另外,公司剥离上市后,其职工“福利”仍有相当部分由母公司提供,这又为上市公司与母公司的关联交易增加了新的内容,为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间输送、转移利益又提供了方便。(3)配股“资格线”制度。股份公司上市后便获得了利用“壳资源”继续进行股权融资的可能,上市公司均想千方百计地实现这种可能。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配股条件的规定中有这样一条:净资产税后平均利润率在10%以上(1998年改为三年平均10%以上,最低年份6%以上)。这样,10%的净资产收益率便成为上市公司配股的资格线。多数达不到资格线的上市公司就会通过操纵利润来达到目的。1997年700多家上市公司中净资产收益率位于10%-11%的达200多家,而位于9%-10%之间的仅20多家,透过现象看本质,不难发现其症结所在。(4)关联交易。目前有不少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利用转移价格、虚假报销、费用转嫁、资产置换等方法达到了操纵利润的目的。从1998年年报看,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非常频繁,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对上市公司业绩的贡献显著,相当多的托管收益、资产置换收益等没有现金到帐,有的上市公司的大额资金被关联公司无偿占用,即使有偿,收益也是挂帐,大量的关联方其他应收款没能收回。1998年以来,许多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打着资产重组的旗号用母公司的财政来“补贴”上市公司,然后再用配股募集的资金反向高价收购自身的资产收回“补贴”,这样一文不化既保持了壳资源,又脸上有光。这实际上是根据母公司的意志任意调节利润的行为。

4.社会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困扰。由于我国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中,国有法人股占控股地位,而目前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主体还不十分明确,这样上市公司的审计委托人实际上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即由管理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监督管理者自己的行为,并且审计费用等事项由公司管理层来决定,这种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对上市公司不公正、不真实的会计信息进行严肃的监控,再加上前述的其他原因,使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独立性受到很大困扰,甚至出现“同谋”现象。

5.证券监管力度不足。目前,我国尚我证券市场的自律性机构,交易所在运作过程中也很少严格约束会员。由于中国证监会力量薄弱,权威性不足,证券市场又是多种利益冲突的焦点之一,多方插手。一些领导经济工作的同志习惯于用行政管理办法来管理证券市场,不按证券市场的特有规律办事。投资者的素质也还不高,造成有用的会计信息不能全面、及时地传递给投资者和其他信息需要者。因此证券监管力度不足也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原因之一。

三、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对策

目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由现行不完善的市场经济特定制度安排下的环境因素所决定的,因此,要想一蹴而就予以全面解决是不可能的。只能从剖析其成因出发,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各方面的改革为基本立足点,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加强监管,综合治理,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逐步地予以解决。

1.加快改革,提高认识,按证券市场的规律办事。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中较高形式的市场形态,上市公司是现代企业中最高层次的企业形式,因此,一定要从寻找证券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出发,加强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加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清除计划经济体制遗留在人们思想上的影响,摒弃惯用的行政管理办法,改变管理方式,按证券市场和现代企业特有的规律办事,建立起真正规范化的市场经济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和利益驱动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把这件事情办好,其他的一切措施只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才能真正取得实效。否则,采取的任何措施手段都将是治标不治本,修修补补,这个问题将得不到根本解决。

2.制定科学、配套的会计规范体系。会计规范体系是上市公司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的规范和准绳,只有先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生成客观公允的信息后,才谈得上信息如何披露,因此,建立并严格执行一整套科学的会计规范体系,是实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前一步必须做好的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的规范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几个具体会计准则和若干补充规定,它使得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规定不正规、不完备,很多问题得不到系统解决。下一步一定要建立以会计法、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内部会计制度等一整套完备的上市公司会计规范体系。现行的《会计法》要根据实际情况作修改补充,并要制定《实施细则》,便于真正施行,要建立健全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要制定完善并尽快出台,企业会计制度一定要严密详细,使会计工作有章可循,并得于切实执行。

3.建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由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控制和证券监管部门控制三个要素组成,通过它们正常执行自己的职能及各职能间的相互制约,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由上市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组成,通过公司内部会计部门、审计部门、各经营部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活动来完成。其机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①必须合理、有效地设置会计机构。目前必须将上市公司的会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分立,分属不同领导,分担不同职能。财务管理部门由总经理领导、会计部门应由董事会领导,主要会计人员由董事会任命,并向董事会负责,让会计人员真正成为会计信息供给的主体,使会计人员有责任也有能力拒绝管理人员的不合理要求,避免管理人员舞弊。同时,采取措施大力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各方面素质,包括职业道德水准。②上市公司必须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归属监事会领导,对会计业务进行日常的内部审计监督。至于注册会计师和证券监管部门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下文再述。

4.加大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首先,随着《证券法》的出台,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然而已经颁布的一些规范性文件,有些内容不统一,有些相对滞后,有些比较分散,不易全面执行,因此相对于市场规范的要求来说,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其次,改变多头管理的体制。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管理政出多门,权责不明,不利于对之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因此,必须参照国际惯例,对现行证券市场管理体制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相应改革。目前,证券监管部门的设置应集中到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中央级的证券监管部门。负责对全国上市公司进行宏观监管,统一制定证券市场政策和上市信息披露规范;另一个层次就是证券交易所。它遵循中央证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上市公司的日常活动和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具体的详细监管。

再次,建立上市公司信息监查员制度。由中国证监会及其驻各地派出机构委派信息监查员到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中报、年报、股利分配信息等的生成和披露加以监督,防止外界各个相关利益集团对会计部门的信息供给横加干涉。信息监查员在企业中行使职权时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不得持有公司股份,一切工资、待遇均在证监部门享受,任免考核均由证监部门进行。

最后,证券监管部门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办法,对违规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坚决杜绝“你讲你的,我做我的”这种不规范行为。对于业已颁布的法规制度,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违法必究,尽快在上市公司及证券市场参与者心目中树立法制意识。尤其对财务状况异常的ST公司更要加强监管。

5.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目前,世界各国都实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制度。我国在实行这一制度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为了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应做到:第一,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改善执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执业自律准则,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第二,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标准。证监会和中国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审查应形成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提高证券市场民间审计质量;第三,应借鉴海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经验,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惩戒规则》,在中国注协成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明确赋予它以惩戒权。只有这样才能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成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保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公正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傅磊:《会计信息披露与证券市场》,《管理世界》1998年第2期。

2.丁际刚、黎宇宁等:《特定制度安排上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研究》,《会计研究》1999年第4期。

3.倪国爱、杨青峰:《论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规范》,《财贸研究》1997年第6期。

4.张志天、高建军:《论上市股份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现代会计》1996年第3期。

5.孙铮、王鸿祥主编:《财务报告分析》第八章,企业管理出版社1997年8月版。

9. 上市公司什么资料可以反应公司的会计信息和非会计信息

上市公司披露的重要提示、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公司治理结构、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重要事项、财务报告可以反应公司的会计信息和非会计信息。根据查询相关资料,
1、会计信息是指按会计特有的处理方法(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的规定)对交易和事项的原始数据经过处理后产生的,为满足会计管理及经济管理需要的经济信息。
2、非会计信息是指以非财务资料形式出现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各种信息资料。一般而言,不在财务报表上反映的信息内容大都可以认定为非财务信息,它客观存在于经济系统的信息传递过程中。

10.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都包括哪些内容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包括如下一些内容:
(1)数量性信息。上市公司一般按照国家颁布的"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以及行业会计规定,以货币形式反映公司所涉及的各种经济活动的历史信息。
(2)非数量性信息。这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重要变化说明、会计政策的使用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其影响等等。
(3)期后事项信息。这主要包括:直接影响以后时期财务报表金额的事项、严重改变资产负债表计价连续性严重影响资产权益之间关系或严重影响以前年度所呈报的有关本期的预测活动的事项、以及对未来收益和计价的影响不明了或不确定的事项等。
(4)公司分部业务的信息。它们是随着公司多元化经营、跨地区经营的业务发展,而导致的一种信息聚合。如果仅仅在财务报表中揭示这些数量性的数据,很难准确揭示公司这部分业务的经营、以及未来的发展情况。因此,上市公司必须在对外报表中公布这部分数据,以及数据的口径、揭示的原则、管理的要求等众多重要信息。
(5)其它有关信息。上市公司在发行、上市、交易过程中,除了公布上述占主要地位的财务、会计信息之外,还应披露相关的:公司概况、组织状况说明、股东持股情况、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重要事项揭示、公司发展规划以及资金投向、股权结构及其变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和意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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