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分析: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特征: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虽然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其发行的股票并不必然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只有依法经批准,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被称之为上市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衍生问题:
上市公司上市的条件。
公司上市的基本要求如下:
其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其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三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其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Ⅱ 关于上市公司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上市公司的法律特征是: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具有公开性。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2、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Ⅲ 什么是上市公司及其特点
(1)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版 如股东承担有限责权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 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2) 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 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3) 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 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 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 重要战略步骤。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知名的大企业几乎全是上 市公司。
Ⅳ 上市公司的主要特征
上市公司 的主要特征: 一是上市公司必须是 股份有限公司 。 二是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上市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 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 诉讼 ,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Ⅳ 上市公司最主要的特点是
上市公司的特点有以下3个:
1.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2.上市公司必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必须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上市公司注意事项:
1、核实名字
在公司注册之前首先应该取一个好的名字,在确定之后就到工商局网站进行注册。
2、为设立公司做准备
核实名字成功之后,可按《网上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指示,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开始申报
当你把一切材料准备好之后,就要开始申报。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第22条中有明确的详细规定。公司首先要合法才能够经营下去。
4、设立登记文件递交
待所有开业材料准备齐全后,拨打某个工商分局的预约电话办理预约登记,按照预约登记的时间到注册大厅递交材料,待核准通过后,获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一切就绪,领取执照
这是最后的步骤,意味着你的公司申请注册一切手续都已经要办完了,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提示时间到工商局领取执照就可以。
6、后续的手续
执照到手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开工,还需要凭借营业执照到公安局制定的刻章社刻章,(其中包括公章和财务章)。然后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Ⅵ 上市公司有哪些特点
(1) 上市公司 是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 公司法 》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 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知名的大企业几乎全是上市公司。例如,美国500家大公司中有95是上市公司。 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讲,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了。 其次,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资产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大家都可以买这种公司的股票从而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上市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则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场交易(注意:所有公司都有股份比例:国家投资,个人投资, 银行贷款 ,风险投资)。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众披露公司的资产、交易、年报等相关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则不必。 最后,在获利能力方面,并不能绝对的说谁好谁差,上市并不代表获利能力多强,不上市也不代表没有获利能力。当然,获利能力强的公司上市的话,会更容易受到追捧。
Ⅶ 创业板上市公司具备什么特征
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具备以下特征:
1、以信息、生物和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创业板市场的首选群体,其他具有独特性行为的企业,以及传统行业与现代技术融合所派生的新兴行业中的企业,也是创业板市场的挑选对象。
2、主业突出、技术独特、产品市场潜力大,是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
3、创业板市场不应对上市公司所有制属性进行限制。
4、创业板市场不仅接纳中小型创业企业,也欢迎发展潜力大的大型企业。
(7)上市公司的特征有哪些扩展阅读
创业板公司平均规模较小,为满足实时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当减轻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创业板公司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经深交所登记后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公司网站上披露。同时,为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阅读习惯,创业板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摘要还需要在证监会指定报刊披露。
创业板是一个高风险、高增长的市场,虽然创板上市规则可能并不规定企业要达到多高的增长水平,但投资者却会期望获得较高的回报。只有发展前景良好、增长潜力巨大的企业,才能为投资者所接受,如果企业上市后增长不大,则难以在创业板立足。
因此,企业的市场定位必须体现出企业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如果有现实的、优良的业绩记录当然好,如果没有这方面的业绩,企业则应通过各方面客观合理的论据让投资者相信其具有高成长的发展前景。
Ⅷ 上市公司的法律特征有什么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二、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第四十八条 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