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包含哪几部分内容
内部审计的内容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范畴。现代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可分为以财务活动为对象的内部财务审计和以经营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经济效益审计两大类。但在具体实施审计时,二者又是互相联系、交叉、渗透的。内部审计人员正是通过对这两部分内容的联系审计来促进审计工作目标的实现的。一般地,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公司财务收支审计
同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实施的财务收支审计仅限于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审计。由于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来源状况及资产、负债管理情况不尽相同,内部审计的重点也各不相同。对有资金介入的部门、单位,不仅要审查其自身财务状况,还须重点检查资金的使用渠道和使用方向。?
二、经济效益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是内部审计的基础,经济效益审计则是内部审计发展到现阶段的特殊内容。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加剧,质量和效益已成为每个企业发展的直接决定力;通过内部审计找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经济效益,也成为企业管理者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主要目的。内部审计人员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进行效益审计,有许多方便之处:一是熟悉本单位情况,可以有针对性地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二是有足够的时间深入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及时取得有关资料和信息;三是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地位,有利于提供客观、真实、可靠的信息,更好地为改善本部门或本单位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三、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人员依法对经济责任人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的审查。内部审计人员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是结合日常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及经济效益审计进行的,一般侧重于经营责任目标的审计;并通过审计资料和信息的积累,为离任责任审计服务。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经营责任目标审计时,首先通过分析企业盈亏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业务经营指标和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指标及各项指标的影响因素,确定审查的重点;然后再抓住几个关键的指标,进行局部审查以便及时找出错误所在,纠正偏差,改进提高,最终促进任期经营目标的实现。
㈡ 上市公司内审应该怎么定位
审计本部是公司专职内部审计机构,是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审计本部在业务上向董事长及审计委员会报告,在行政上向总裁报告。
像你说的 是上市公司的内审,所以还是服务于公司,而非国家,即使是国企也是如此。拥有一票否决权是个强制性的措施,现在为止还不实现,但是,有些业务需要经过公司审计部门作出一个最终的审批建议这个是可行的,然后管理层本着对审计人员的信任来作出最终的决策。
财务、基础制度审计是内审工作的一部分,实际上当一个公司的内控系统完善后,基本制度审计就不是工作重点了 ,财务审计也同样是。
内审在企业中,它不同于其他部门,它更多的是站在外人的角度来看企业做得怎么样,这是它的独立性,但是,它将看到的结果如实汇报给公司最高管理层,同时叫上自己的分析及部分方向性建议。这个时候它又是企业的一份子,因为它的独立性不包括对董事会。而这一点的不独立,则是与外审最大的不同,因为外审也出建议,也审核,但是他们终究是外人,不能那么尽心。
㈢ 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成员构成 委员应具备董事资格。审计委员会是隶属于董事会的专业委员会,其成员的选择与公司董事会的构成具有直接关系。目前,国有企业董事会中有内部董事(含职工董事)、外部董事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三类。因此,审计委员会委员应从外部(独立)董事中选择。审计委员会的主席对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及作用的发挥具有关键作用,因此主席的选择应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任命。 2. 委员的基本条件。
主要包括:①了解公司所在行业的情况及影响该行业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因素;②对公司的历史、现状、组织结构、经营理念、经营政策有较全面的认识;③ 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及财务会计制度;④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知识和财务会计知识,并有独立的判断能力。
3. 委员的提名及任命。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应由广泛的渠道产生,如公开招聘、股东推荐、董事会推荐、经理人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等并组织差额选举,采用一定的公开方式(例如报刊),向社会公示审计委员会当选人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实际的规模,取决于公司业务的规模和结构的复杂性以及委员会在职人员的经验和工作时间,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一般由3名到9名不等。笔者认为在实务中除审计委员会主席外,其他委员应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议任命,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4. 审计委员会主席应在外部董事中选聘。
要求该外部董事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或中国注册会计师之类的会计资格水平,负责审计委员会工作,既要保证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又可保证审计委员会能胜任其工作。同时要提高审计委员会的效果、效率,强化可操作性,还要明确审计委员会主席的职责,例如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工作,由其负责与外部审计机构协定审计业务约定书等等内容。
(二)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基本功能
从我国审计委员会的发展情况和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反映情况来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是我国上市公司发展审计委员会的蓝本, 它明确了审计委员会5个方面的基本职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和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把这五点进行归纳总结,分为以下三点: 规划。审计委员会应就下列事项加以规划:①依据董事会核准的审计委员会工作议程或实施办法,对公司审计计划加以检查与评估;②考察并确定对公司财务报告实行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③检查并沟通内部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工作;④每年评估公司审计计划的适当性。 2. 监督。
审计委员会无法经常性地参与会计与审计业务,但董事会应对会计与审计业务负有最终的责任,因此,审计委员会应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①内部审计工作;②内部控制制度与相关的经营风险;③ 财务报告及披露;④ 公司的捐赠、赞助及其政策;⑤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系统;⑥其他董事会交办的工作。
3. 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包括:①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适当性;② 财务报告的完整性与可靠性;③会计师事务所与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及审计结果;④ 有关公司的重大担保、诉讼等法律咨询报告及结果;⑤有关公司专项财务问题的调查报告及结果;⑥其他董事会特别提交事项的审查报告。
(三)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隶属关系
理论界有的学者认为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公司的董事会,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由公司的股东大会任命,由外部(独立)董事和其他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人员担任。有的认为审计委员会应设在监事会下,直接对监事会负责。笔者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是服务于董事会的,而监事会的职责是监督董事会的,国有企业的审计委员会应设在董事会下,独立于经营管理层。
(四)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胜任能力 成员胜任能力方面。在审计委员会合理的任命期间,每一个成员均要求能够“解读和理解基本的财务报告,包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且,至少有一位成员应具备:在财务或会计方面的工作经历;会计的必要职业证明;或者其它相当的经历或背景,这些能够产生个人的财务综合判断力,包括曾经任职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或其他承担财务疏忽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可堪称审计委员会能够发挥如此巨大作用的核心原因。高素质的、相对独立的成员,从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 2.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的共同要求应该是:没有贪污、行贿受贿、侵占财产、破坏经济秩序等方面的犯罪记录和信用劣迹记录;具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坚持原则的品质;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财务理解力,能够阅读和分析财务报表,并能对财务状况做出专业判断;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相关工作的丰富经验;熟悉公司运作、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理解主要会计原则,能够迅速判断新推出的会计原则及法律法规对公司的影响;熟悉公司面对的风险及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 具备从多角度分析问题及作出建设性提议的能力;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等。
(五)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设计的权责安排
从制度设计的原理上看,审计委员会应当肩负三方面的职责。
①审计委员会最基本的职责是督导公司审计职能的有效运行,保证财务信息的质量;②表现在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方面;③表现在公司治理方面,应确保公司有效地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保持有效的控制以使管理层进行科学的决策。
(六)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运行
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关于“审计委员会必须建立一定的程序系统,来完成与会计处理、内部会计控制、内部审计、员工匿名举报可疑的会计问题及审计处理等相关申诉事项的受理、执行和保留记录等任务;国有企业必须负责提供审计委员会合适的财务和资金保证”的新规定,为更有效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的运行
应建立以下制度性规定: 审计委员会必须建立起自己科学合理的运行程序系统。
首先,审计委员会应制定具体的章程,清晰定义其目标、使命、框架、开会次数、议事程序及会议召开的时间、功能和职责等;其次,赋予审计委员会在实际运行中进行专项调查的权力,明确其定期向董事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的责任;再次,审计委员会还应领导并定期检查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搜集独立审计信息并聘请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执行董事和财务主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提供相关材料,回答股东所关注的问题等。这样,从制度上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运行程序,可以减少审计委员会制度荒废或流于形式的现象发生,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 必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合适的资金保证,以使审计委员会建立一定的程序系统来履行其职责。
为了保证审计委员会有效地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国有企业必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适当的、履行职能必需的资金支持。为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可以文件或规章的形式,将审计委员会经费开支纳入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以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形式或直接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式保证审计委员会拥有足够的活动资金。
3. 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说明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如果审计委员会工作出现问题,应说明理由。
笔者建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要对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及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信息披露,还应披露审计委员会成员是否独立,而且当审计委员会工作出现问题时,应强制披露问题内容,并说明问题的原因和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解决办法,以加大审计委员会工作的透明度和信息使用者的监督力度, 必要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直接调查。
构建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制度框架体系的几点意见[2](一)国外经验和模式
建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借鉴国际经验与模式,设计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外部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必须引入外部董事制度,外部董事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选聘和管理。尽快建立必要的准入门槛,规范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聘任制度,以提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人选资格和胜任能力。
(二)提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委员有效履行其职责的最关键因素。审计委员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包括:
①当年度或过去两年内未受雇于公司或其关联企业;②除了董事的酬金外,并未从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取得任何报酬;③当年度或过去两年内未受雇于向该公司提供商业服务的公司;④非公司现任或过去两年的主管及雇员的配偶及关联人;⑤委员个人或所在单位未接受过公司的捐赠或赞助;⑥不具有互兼董事或交互关系。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审计委员会必须有充分的独立性才有利于其职权的行使。这也就是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最后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而我国的《公司法》对独立董事的设立没有做硬性规定。只是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里提到,上市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所以除了一些为了增强股民信心而设立的公司外,大部分公司不愿意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也因此一度被戏称为“花瓶” 。如果独立董事的人数达不到相当高的比例,则他们“独立性”的优势难以体现。是否尊重他们的意见,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靠大股东的自觉,而非制度性的约束。
因此,笔者认为,为了不断提高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应该加强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提高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并确实地赋予他们权力。
(三)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写入公司章程
建议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明确写入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商定审计计划等相关工作的参与权, 从而确保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由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主管由审计委员会提名,交董事会决议,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直以来,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由管理当局领导,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弱,内审监督只能对下而不对上,面对管理当局操纵利润,提高经营业绩的行为显得无能为力。将内部审计改为由审计委员会领导,并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机构从管理当局中独立出来,更能客观、公正地实施审计监督,提高审计效果;并且,审计委员会的许多方面工作是倚靠内部审计来实施,需要内部审计收集材料、提供信息和进行参谋,将内部审计转为审计委员会领导,方便审计委员会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充分发挥其职能。
2. 明确规定审计委员会会议一年至少召开四次,并有权要求执行董事和财务主管出席会议,提供相关材料,回答所关注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将审计委员会开会事项制度化、定期化,并明确相关人员的配合责任,以减少审计委员会制度荒废或流于形式的现象发生。
3. 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说明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果审计委员会工作中出现问题,应说明理由,加大审计委员会工作的透明度和信息使用者对其的监督。
(四)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1.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赋予审计委员会聘请或变更外部审计机构的最终决定权, 不受高级管理人员的干预,而董事会也必须听取该委员会的意见。
2. 由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首先,目前内部审计机构均由管理当局领导,其独立性较弱,对纠正管理当局操纵利润等行为显得无能为力。随着内部审计的发展, 内部审计已经不仅局限于财务审计,而更多的是向管理领域的延伸;其次,从公司治理角度来看,内部审计不仅要对管理当局负责,同时也应当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将内部审计改为由审计委员会领导,并对审计委员会负责,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总经理及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都需接受审计,则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管理当局,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利于保证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监督、评价、鉴证和管理等多种职能的发挥,也有利于治理目标的实现;最后,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也会使审计委员会提高工作效率和充分发挥其职能。当然,内部审计主管的提名权也应归审计委员会,并由董事会决议,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而不受管理当局节制。
(五)加强研究
与国外相比,我国对于审计委员会治理有效性还缺乏全面、深入的研究,审计委员会制度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作用, 也亟待提供评价的经验证据。
所以,笔者建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家审计机关和中国证监会加紧相关研究工作,为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有效运作提供操作性指南,使得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能真正起到加强国有资产管控、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作用。
㈣ 如何构建国有企业的治理型内部审计
(一)合理安排审计机构的组织地位,提高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1.重构内部审计的组织系统
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系统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力屏障。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及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治理的结构要求,为治理型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一,建立具有独立性、权威性的内部审计机构,改变内部审计机构平行于各职能部门的现状,使之向更高层级升格,从体制上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内容的全面展开。内部审计应协调各方面关系,凭借优势通过具体的业务活动体现其监督、评价、服务职能,并侧重于对高层经理及其下属各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价,提出建设性建议。
第二,变革内部审计的管理模式。我国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大多为监事会与董事会联合的治理模式,对于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有三种比较合理的选择:一是由监事会领导;二是隶属于董事会;三是由监事会和董事会双重领导。从 理论 上讲,监事会有更大的权利行使所有者赋予的监督权,董事会则有更大的权利行使决策权。作为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内部审计,行使监督权应归于监事会的领导,以在公司内部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系统。这种机构设置的前提是公司监事会有充分的权力与能力行使所有者的监督权。考虑到我国改制后部分公司监事会存在监督权的行使缺乏力度,功能名存实亡、功能弱化等问题,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上,通常采取第二种模式,即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实施对内部审计的管理。而条件成熟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进而由监事会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双重领导。这种“ 政治 上的三权分立思想在公司机关构造上的显现”,从“权力层次”的理论上为治理审计提供了最强独立性的制度支持,应该属最优模式。
2、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治理作用 鉴于内部审计在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转及管理和控制风险等方面的独特的作用,它在帮助管理当局及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估、报告方面也起着任何其他部门所无法替代的作用。美国政府出台Sarbanes-Oxley法案明确规定所有上市公司必须设置和保持有效的内审机构,否则不得上市或将面临退市。内部审计师已被看做是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师构成有效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之一,这一观点很快被 社会 各界所接受,并达成共识。随着我国对内部控制重要性认识及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如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颁布实施、中注协《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发布),有理由相信内部审计必将且应该成为企业内部组织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职能部门。为加快我国公司治理建设,在当前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还没有为人们普遍认识和重视的情况下,首先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非常必要,同时还应参照前述为确保内部审计有效发挥作用所应具备的条件对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进行规范,尤其还应对我国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资职作进一步严格的规定。
(二)提高内审人员的职业胜任力
内部审计要能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具备独立性可以说仅具备了必要条件,还必须具备充分条件——职业胜任能力。为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作用,审计委员会必须确保内部审计规范是遵循国际内部审计标准,并要求内部审计师尤其是CAE必须取得适当职业证书以证明其职业胜任能力。 目前 ,首推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证书,这是惟一被世界各国都认可的资格证书。取得该证书除要通过严格的 考试 ,还须有两年以上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取得证书后必须参加IIA规定的后续 教育 方可注册,否则取消其资格。如果内部审计是由有胜任能力的职业内部审计师按照其职业标准和行为规则,独立地、勤勉谨慎地进行的,其必定成为企业管理当局提高效率、管理和控制风险、实现企业目标最得力的智囊。因此,企业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否有效除具备独立性外,最关键的是其必须配备充分的、全职的、具有职业胜任能力的内部审计师。
(三)丰富审计主体
治理审计的主体可以是多方面的,在以相应的机构主导之下,根据业务需要,可能需要多方面人员参与进来,包括企业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企业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外部独立审计师、独立董事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等,并由此分为内部治理审计和外部治理审计。这一现实的做法,完全打破了内部审计原有的“内部性”壁垒,外部人员也可以实施内部审计。如果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内部审计的联合外部专业性的咨询公司进行内审咨询都是可行的。
(四)拓展审计对象及范围
1、实施治理过程审计
(1)战略审计。 战略审计是公司治理过程中的一种正式机制,是正式的战略考察过程,它同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施加约束;战略审计应采取由董事会主导的审计模式,主要由公司的独立董事来负责执行,是独立董事参与战略管理过程的主要方式。其审计的主要 内容 是对公司经营战略实施前监督和评价其制订的合理性。通过战略审计既可使公司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在实现目标的同时,不断获得更多的资源;又可使公司不断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抓住 发展 的机遇,避免或减少威胁,确保公司战略符合股东的利益,以及战略实施过程中监督和评价管理者是否将战略目标转化为公司行动。
(2)加强风险管理审计。风险管理审计是风险基础审计的一种延伸,其基本吸收了风险审计各种特点,只是在此基础上扩大审计关注点到 企业 的主要战略目标,管理层对风险的容忍度,主要风险评价指标以及企业绩效评价 分析 等涉及 现代 企业整体风险管理领域的多方位角度。而且风险管理审计已经开始关注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应如何进行风险优化,如企业对哪些固有风险可以实行避免、转移或接受并予以控制的风险管理策略。
(3)重视内部控制审计。以内部控制评价为核心的管理审计依然是治理型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内部控制审计,主要是运用文字描述、调查表及流程图等手段与 方法 对内部控制系统实施健全性评价,以及通过穿行试验或重点测试来进行符合性测试等,以检查和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被遵循及内部控制机制运行是否有效,并找出内部控制系统中的薄弱环节并加以改进,促进企业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改善管理,减少损失浪费,提高 经济 效益。
2、对公司治理效果进行评价
(1)董事会评价
董事会评价是通过对董事会结构及其成员、董事会风格、董事会培训、董事会实务(包括企业使命和战略的制订、创新、生产力、市场推广、人员开发、团体关系以及最终收益等)作出评价,对董事会的治理责任及其业绩作出保证。董事会评价的难度是评价标准的选择。以下方面可作为董事会责任的评价标准: 法律 、法规、政策、 社会 规范; 历史 模式、公司传统;与公司事项相关的长期战略目标;责任人的认定;董事会诚信与成长力;董事会参与或干涉公司事件;绩效的业务与行业对比分析等。事实上, 目前 各国公司治理准则都已形成一套较为全面的治理评价指标体系,这些评价指标是董事会评价现有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 参考 标准。
(2)评价审计委员会的活动
审计委员会的活动应当具有下列特征:正式的书面形式的审计委员会章程对目的,成员及独立性,会议频率,成员的作用和责任,与管理层、内部和外部审计师的关系,报告责任,进行特别调查的授权等 问题 进行阐述;实际的活动与章程的规定相比较;实际的活动与正式的指南和规则相比较;实际的活动与最佳实务相比较;以及审计委员会使用正式的自我评估程序。
审计委员会对保证治理结构及其支持程序的有效性负最终责任。因此,将审计委员会的活动与章程中确定的作用和责任,以及外部指南和最佳实务等进行比较就非常重要。例如,审计委员会的结构和章程必须包含特定的责任和与Sarbanes-Oxley Act,SEC规定和其他公司治理指南的遵守有关的最佳实务。内部审计师经常应审计委员会的要求进行这类评价,以证实他们遵守了这些新的规定。当然,必须将这些责任和最佳实务整合到公司总体的治理活动中。审计委员会章程还必须保证内部审计师具有有效执行和遵守审计标准所需的各种资源,接近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接近高级管理层的权利。该章程必须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章程保持高度的一致性。最后,内部审计师应该将这些评估视作通过观察、训练和建议等方式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价值的重要的机会。
(2)管理责任审计
管理责任审计是以评价管理(经营) 责任为主要的业务内容,通过对经营管理活动(经营或项目、业务或事项等) 进行审查与评价,并采用一定的标准来衡量其经济性、效率性及效果性,从而找出差距,挖掘潜力,提高效益,或证实效益优劣,评价管理绩效,提供咨询意见,增加公司价值。我国现阶段的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一种典型的管理责任审计,涉及决策审计、效益审计、经营审计和舞弊审计等相关内容,是一种 中国 特色的治理审计。
(五)改进内部审计的技术与方法
1、内部审计应该突破单纯的、事后审计的传统方式。
随着 计算 机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公司中 应用 水平的提高,通过在公司内部建立一个完善、高效的审计信息化系统和审计操作平台,逐步实现审计过程的三个转变:从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事前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静态审计转变为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现场审计转变为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非现场审计相结合。
2、内部审计的实施应向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是指为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内部审计机构与 会计 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合作。企业内部审计应从单纯依靠内部审计人员的力量转变为寻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工作的合作协调关系,如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相互交流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在具体审计程序和方法上相互沟通等等。这既有利于缓解内部审计人员少而任务重的矛盾,又可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反馈机制,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只有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结合起来,并互动地发挥作用,才能保障整体企业契约机制的有效运行。
(六)协调并统一内部审计的相关规制
近几年,作为完善与发展内部审计规制的重要举措,国家审计署发布了新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也相继制定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二十余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除此之外,相关法律法规对内部审计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这些规制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急需在实践中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紧密结合公司制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内部审计程序与方法的建立、内部审计标准的制定,以及内部审计质量的监督等问题,寻求各法律法规的协调与统一,以制定出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规范体系,以通过具体规制强化内部审计的地位和责任,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
与此同时,要加快各级内部审计协会的组织建设与制度建设,尽快设立和完善地方性或区域性内部审计协会,建立健全中国内部审计新的行业管理体制,使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由行政型的法规强制管理、分散管理,转变为社团型的行业自律管理、集中管理。
㈤ 上市公司设置审计这个职位的作用是什么审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
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辅导教材《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编委会 编):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
内部审计机构按照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1、对本企业及所属企业(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下同)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对本企业及所属企业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对本企业内设机构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4、对本企业及所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5、对本企业及所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6、对本企业及所属于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7、法律、法规规定和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㈥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有哪些设置模式 各有哪些利弊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有五种设置模式,利弊比较如图:
一、什么是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是指在部门、单位内部从事组织和办理审计业务的专门组织。它是中国审计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审计署正式成立以后,中国就提出了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问题,并根据国务院的要求,许多部门和单位相继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
二、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五种设置模式
1、财务总监领导的组织结构。这种结构的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治理框架内层次较低,只能开展部分日常性的审计工作,不能直接为经营决策者服务,更多地是履行检查功能,并未涉及内部审计的确认与咨询活动,独立性较差。一般多见于企业规模较小、股权结构简单的企业。
2、总经理领导的组织结构。这种结构的内部审计部门地位比财务总监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来得更高,更接近于经营管理层,能直接为日常经营决策服务,审计的范围主要是经营审计和总经理对董事会财务责任的审计。这种结构有利于发挥内部审计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方面的作用,保持了审计的独立性和较高的组织地位,但难以对总经理的受托管理责任进行独立的监督和评价。
3、监事会领导的组织结构。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大会及各利益相关方作为委托人,分别将各自的资源交董事会代理,并委托与董事会平行的监事会对其进行监督。这一结构的内部审计部门地位较高,有利于履行内部审计的检查、评价、鉴证功能,监事会也能够更好地利用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其自身职能。但这种结构下,由于监事会属于公司高层制衡机制组成部分,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相应地内部审计部门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策,难以通过内部审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从而难以实现其对企业的增值功能。
4、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的组织结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其职责是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策略等重大事项,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地位较高。审计委员会作为隶属于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对管理层进行监督,同时制衡董事会的内部董事。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能够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权威性和组织地位,更强调完成董事会的责任,有利于内部审计的检查、评价、监证和咨询功能的发挥,如图4所示。但这种组织结构下无法监督董事会的受托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内部审计的检查、评价功能。
5、双重领导的组织结构。因以上的几种组织结构都不能同时平衡内部审计职能与独立性之间的关系,因此产生了一种新的组织结构——双重领导的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即在业务上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业绩,在职能上向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这种双向负责、双轨报告、保持双重关系的组织结构,符合公司治理对其履行报告受托责任的要求,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审计的检查、评价、鉴证和咨询的功能,而且保证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三、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1、独立性原则。
这是设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最重要的原则。在这个原则指导下,内审组织机构在组织人员、工作和经费等方面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股东、总经理。其它职能部门和个人的干预,以体现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如果将内审机构隶属或合并于本单位的其它部门,就会使内部审计失去其应有的独立性。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它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中强调,内部审计师“必须独立于它们所审核的活动”独立性“可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鉴证和评价,这对于正确的审计工作实施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一点是“要通过组织的客观性来获得的”。
2.权威性原则。这是内审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的另一个关键因素,主要体现在内审组织机构的地位和设置层次上。内审组织机构的组织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权威性就越大,内审的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国内外的审计实践也表明,内审的组织地位和作用的发挥是相辅相成的。
一方面作用的扩大为内部审计赢得较高的组织地位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组织地位的提高,独立性增强又为内部审计人员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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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其规模大小,主要根据单位职工人数、经营规模、业务性质及其复杂程度、经营管理状况与收益状况确立;人员编制,主要取决于审计任务的轻重及复杂程度。内部审计的组织结构,一是与企业的资源及所处的地理环境有关;二是与业务性质和业务范围有关;三是与内部审计职能作用有关;四是与计划编制人数有关。
一般内审机构应设立内审机构负责人、审计项目负责人(主审或审计组长)、审计辅助人员、审计复核人员、审计档案管理人员。规模较大、经营业务范围较广的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置若干审计专业部门。规模大的企业还应设置总审计师。具体岗位职责,不同单位、不同设置,岗位职责也不同,可以参考内审准则,自己定 。
下面给你个其他企业的,仅供参考: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并由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中的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作为委员会的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审计部主要职责为: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审计部经理职责:
1、组织内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支持审计人员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使其审计监督权。
2、负责拟定审计计划和审计范围,组织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目标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有序地进行各项审计工作。
3、负责对审计情况进行复核,并组织编写审计报告及审计评价书。
4、负责就初步审计结果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
5、协助公司有关单位对财务、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建立内部激励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第 5页 共 12页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其工作业绩,激励其努力工作。
7、制定单位经营预算,控制单位经营支出。
8、确保审计团队的人员充足且具备必要的审计知识、技能、经验,以完成本章程所要求的任务及使命。
审计人员职责
1、根据审计计划和审计范围,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进行现场审计。
2、根据审计情况,收集相关的事实依据,编写审计工作底稿。
3、根据审计底稿,编写相关的审计报告及意见。
4、负责审计意见的具体处理,保证意见的及时处理及信息的及时反馈
5、建立、健全审计档案,保证资料的及时归档,并负责管理。
㈧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有哪些设置模式各有哪些利弊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一共有五种设置模式。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模式分别是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在行政系统——经营管理系统设置审计机构、设在董事会、设在监事会、隶属于总经理、隶属于财会部门这五种设置模式,其五种设置模式的特点和利弊如下:
①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模式:在行政系统——经营管理系统设置审计机构。该机构是内部审计组织机构中最高层次、地位和独立性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模式,其有利于审计人员独立开展工作。
②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模式:设在董事会。设在董事会是内部审计组织机构中很高层次、地位和独立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模式,地位仅次于在行政系统——经营管理系统设置审计机构。设在董事会的内部审计机构不足之处表现在董事会是集体讨论制,凡事都通过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正常的审计工作就很难进行。
③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模式:设在监事会。设在监事会是内部审计组织机构中较高层次、地位和独立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模式。内部审计机构设在监事会下,利弊表现在实际中往往会将二者的工作混为一谈或顾此失彼从而削弱彼此应有的作用。
④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模式:隶属于总经理。隶属于总经理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中层次、地位和独立稍差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模式。隶属于总经理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表现利弊主要是,其有利于对企业直接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计,但不利于对企业高层次决策及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审计范围相对窄小,审计工作受到一定限制。
⑤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模式:隶属于财会部门。隶属于财会部门是内部审计组织机构中较差或者较低层次、地位和独立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设置模式。隶属于财会部门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只能开展部分日常性的审计工作,不能直接为经营决策者服务,不能很好地实现审计的根本目的,这是隶属于财会部门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利弊。
㈨ 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其实是公司最后最重要的一道关口,防范错弊,将风险扼杀在摇篮中,对企业的长治久安是功不可没的。这就决定了审计绝不是查查账就可以了,还应该通过与被审单位沟通,持职业怀疑的态度关注企业的业务流程,梳理流程,总结风险点,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公司其他部门可能各部门说各部门的好,但审计应该做企业的第三只眼,站在相对独立的角度去看问题,敢于向高管问责。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董事长重视审计,并赋予审计应有的权利。经营方面的损失。
一般来说现代内审有以下几个作用:
(1)风险评估及预防风险评估是指内部审计对风险的识别及评价和评估相应措施应对风险的过程和方式。风险预防是指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各方面经济活动的检查监督,找出薄弱环节,尽早提前发出警报,起到风险的预警作用,再进行风险控制。内部审计通过将风险评价和风险预防做为审计工作的重点,经常而及时地了解企业各方面的状况,发现企业存在或是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建立健全风险评价机制,帮助企业高层注意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2)监督与再控制企业由于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务日趋复杂等使得企业高层很难直接控制各方面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需要专门的监控机构对企业的以上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达到其控制企业的目的。内部审计不仅要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还要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以后工作绩效的建议。
(3)咨询职能随着市场风险变得越来越复杂,集团下属企业自身判断能力是不足,以及企业各部门业务专业知识的狭窄,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工作和咨询活动,它在企业中承担着咨询的职能。内部审计能针对企业中存在的不合理事项进行制止,预防出现更大的管理漏洞和经营方面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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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企业如何构建内部审计制度
一、内部审计的本质与职能
1、内部审计的本质。新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定义中包含了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能、内容、本质等要素,而这几项要素是构建审计理论结构不可或缺的部分。
2、内部审计的职能。具体来说,现代内部审计具有监督、管理控制、评价鉴证、服务等四项职能。
(1)监督职能。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督有两层含义:一是代表企业股东及董事会等决策层对本企业的会计机构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看其是否正确执行企业的经营方针政策,是否完成任务,不仅在于查错防弊,重要的是检查评价;二是业务上受当地政府审计厅局的业务领导,代表国家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2)管理控制职能。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审计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等各部门进行彻底的检查、取证、分析和评价,客观公正地做出结论,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领导进行科学的决策,强化内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经济效益。
(3)评价鉴证职能。内部审计的评价是内部审计人员依据一定的审计标准对经营活动及其绩效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评价过程的实质是针对审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进行评议,从而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的过程。评价是内部审计的核心职能。鉴证是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及其经济活动的鉴证和证明,据以做出审计结论。
(4)服务职能。企业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有两层含义:一是要为本企业服务,对最高层负责,完成其指派的任务;二是为国家审计机关及企业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服务,完成他们交办的工作。
二、我国内部审计现状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隶属关系不清。传统模式下的内部审计不适应新形式的发展,而新的内部审计准则、标准、工作流程等规范尚未建立或不完善,这些都导致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缺乏评价标准。我国企业的内审机构独立性差,甚至有的企业的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兼任内审部门的领导,其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导致隶属关系不清,监督不力。
2、内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受到限制。从我国现状来看,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大多设置于管理层之下,在高层管理人员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为管理经营者服务,其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强,从而影响到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
3、内审的工作范围过于狭窄。直到目前,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还仅限于财务领域,重点在检查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错防弊上,很少触及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域。
4、内审机构和人员设置不合理。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人员大都是财会人员出身,其中不少没有接受系统的专业训练,缺乏足够的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与经验,因此使内审的重要作用无法充分发挥。
5、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发展推动作用的有限性。国家审计机关有权审计、管理和约束的是那些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的属于法定审计范围的各级政府及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而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不属于国家审计法定范围的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而言,内部审计工作要不要开展以及如何开展则取决于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内部管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