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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表外风险探析

发布时间:2022-12-30 06:44:29

上市公司信披透明度调查:自愿式披露何以大滑坡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季结束之后,向上市公司询问前五大客户名单的投资人又多了起来。

在深沪交易所的投资者互动平台,沙钢股份、阳光电源、京华激光、福然德等超过10家上市公司,被投资者问及上年度或最近三年前五大客户的情况。

比如,有投资人向某环境公司提问:“请问贵司前五大客户分别是哪5家公司?”公司回复称:“公司前五大客户详见公司年度报告,谢谢!”但在该公司的2021年年报中,前五大客户名称分别以“一二三四五”代称,这等于没回答。

相较于该公司在回复中“玩文字 游戏 ”,更多未披露前五大客户名称的公司,则在回复中直言:“前五大客户信息涉及公司商业机密,不便具体披露。”

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趋势下,上市公司对于重要客户和供应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却逐年下滑。

以商业机密为挡箭牌,多数企业对上下游信息披露讳莫如深。客户和供应商名称被隐去之后,隐性关联交易、财务造假等行为也更加隐蔽,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随之增大,“三公”原则遭到侵蚀。

“前五大”实名披露率

已跌至不足10%

以前五大客户的披露为例,2009年A股上市公司总数为1630家,该年度披露了前五大客户名称的公司数量为826家,披露率为50.67%;2010年上市公司总数为1972家,披露了前五大客户名称的公司数量为1043家,披露率为52.89%;此后,前五大客户的实名披露率一路走低,到2021年时,上市公司总数攀升至4681家,而披露了前五大客户名称的公司数量仅为456家,披露率已低至9.74%。

上市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实名披露率走势也类似,从2012年25.69%的最高值降低至2021年的10%。

此外,不同市值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在“前五大”名称的披露率上,也呈现出显著差异。

分市值来看,无论大中小市值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实名披露率都是一路走低(图2)。分市值规模对比来看,前五大客户名称的披露率与公司市值规模成反比。过去十余年中,50亿元以下小市值公司的披露意愿始终高于大市值公司。2021年小市值公司的披露率为12.63%,而200亿元以上的大市值公司的披露率仅为5.01%。即使在披露最活跃的年份,大市值公司的披露率也从未超过40%,小市值公司披露率一度超过60%。

分行业来看,2021年年报中,公用事业、煤炭、石油石化、建筑装饰等传统重工业企业,前五大客户名称披露率超过20%;相比之下,电子、轻工制造、家用电器等充分竞争行业的披露率不足5%(表1)。这一定程度上说明,公司企业属性、所处行业的竞争强度等因素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披露意愿。

在越来越少上市公司披露“前五大”名称的同时,以一二三四五、ABCDE等代号匿名式披露的上市公司则不断增加,不予披露完整信息,客户和供应商名称成为“不能说的秘密”(图3)。截至2021年,匿名式披露或部分披露前五大客户及前五大供应商的上市公司占比皆超过60%。

“鼓励”披露背景下

实名披露率为何一路下滑?

2001年,证监会首次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正文中,披露前五大客户销售总额、占比,以及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总额、占比;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在财报附注中,披露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总额及占比。

2012年,证监会在信息披露规则中首次提出,“鼓励”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分别披露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及各自交易额。并且在此后历次的规则修订中,都坚持了“鼓励”的基调。

在2012年之后相关披露规则的修订中,对于“前五大”的披露要求越来越丰富。比如,增加了“前五大”中与公司关联关系的披露要求,占比超过50%的客户及供应商的披露要求,要求披露新增客户及供应商等等。而唯一减少披露的则是,2014年起,监管取消了在财报附注中关于前五大客户的披露要求(表2)。

由此可以看出,虽未做强制性要求,但监管部门从2012年起,便对上市公司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明细的披露,保持积极鼓励的态度,并不断完善披露要求。然而上市公司的披露意愿,与鼓励性披露政策背道而驰。

何以如此?

金祥慧认为,客户和供应商名称披露率不断下降,一方面是上市公司对商业秘密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另一方面也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长期博弈的结果。

“他(监管)没规定的情况下,我(上市公司)反而很谨慎。越没规定的那么具体,我越不知道该怎么做,有些公司去问窗口指导意见,一般情况下都会(得到)从严(的答复)。规则一旦公开说鼓励了,我就知道可以不用问了,是否披露就可以自己把握了,只要能找到合理的理由也就可以不披露了。这里面存在这样一个心理:就是规定越宽泛,上市公司反而越没底,规定越具体,他们反而能找到对策。”金祥慧说。

2012年鼓励披露政策首次提出之时,约有半数上市公司响应政策披露了前五大客户名称。不过,这一良好势头仅仅维持了两年,之后逐年下滑。一位了解信披监管的人士说:“毕竟是没有强制嘛,所以交易所其实是没有办法去追究他们为什么不披露。”

另一方面,2013年后,交易所监管理念由“事前审核”转变为“事后监管”,2016年上交所更是取消了信息披露豁免事项的事前申请制度,改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标准自行审慎判断。监管理念的转变,增加了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内容的自主决定权,上市公司自然会做对自己更有利的选择。

何以“自愿”不披露?

既然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披露更多带有“自愿”性质,上市公司为什么会倾向于不披露具体名称?

在回应互动平台上投资者关于前五大名称的提问时,“商业秘密”是上市公司共同的说辞。换句话说,上市公司不披露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名称,是一种自我保护行为。

“公司在选择自愿披露的内容时,更多是出于商业和经营方面的考虑。”某中小市值上市公司资深董秘坦言,“现在的市场竞争远比十年前激烈,公司越来越注重对重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合同金额等商业秘密的保护。如果政策没有强制要求,只是鼓励的话,公司多数情况下都倾向于不披露。”

“除了主体名称之外,我也不想让别人看出变化。比如,我跟这个公司每年的金额多少,占比多少,它是有变化的,如果不披露名称的话就看不出来。”前述董秘说。

在上市公司看来,披露客户名称可能导致竞争者争抢其客户、准确估计其产能,这些潜在的负面影响,增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成本。

其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容的选择,也受到其他客观因素影响。

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上市公司同样倾向于不披露客户和供应商名称。在有效市场上,自愿披露重要信息,有利于上市公司获得估值溢价,弥补披露对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而提升公司自愿披露的动力。不过,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卢海主持的一项调研显示,大部分中国上市公司对自愿信息披露增加股票流动性、提高股价、提升市盈率、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的作用,是持中立或否定的态度。

换句话说,上市公司认为市场并未给自愿多披露信息以相应“奖励”,自然就不倾向于披露了。

最后,自愿披露的减少,还有“从众效应”的因素在其中。

在“榜样”作用之下,监管的尺度便逐渐被参与方“探明”,进而在行业交流中更多被其他上市公司所效仿。前述董秘说:“我做董秘这么多年,(信披上)你只要是不强制,只是鼓励的话,我基本不做。我们参考有些公司这么做(不披露),我们(就)跟着一起参考(不披露)了。”

当越来越多上市公司不披露时,会引发从众效应,助推原先披露明细的上市公司选择不披露。

透明度下降,加剧信息不对称

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产业链信息,是评估公司价值的重要信息,这无论在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投资人群体中,都有高度共识。

“这意味着评价公司不能脱离产业生态的视角,比如同样金额的销售收入,来自低端客户还是高端客户,对企业价值判断是完全不同的。隐去客户和供应商信息,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我们对公司的判断。”他说。

多和美投资董事长张益凡表示,企业上下游信息对股票分析非常有帮助。上市公司在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这一关键信息上实名披露率下降,增加了投资人的信息搜寻成本,不利于投资分析和决策。站在投资者的角度,监管部门应敦促上市公司提高产业链环节的信息披露透明度。

重要信息披露的不透明,对于不同投资者造成的影响也不尽相同,这加剧了不同类型和资金规模的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某种程度上,在信息披露透明度下降的情况下,卖方机构成为了“情报”供应商。作为买方机构,可以较容易从卖方分析师处获得“情报”,而对于大多数中小投资者,资本市场公开披露几乎是其获取信息的唯一途径,获得该等“情报”的难度要大得多。

回避披露或暗藏风险

除了造成信息不对称,影响投资决策外,上市公司刻意回避“鼓励性”信息披露内容背后,也可能会隐藏更大的风险。

金祥慧说:“比如说两家都是上市公司,然后一方是另一方的供应商或者客户,(如果双方都披露了客户和供应商名称),这个数据就容易进行比对、校验。如果披露都是一二三四五代替,谁也不知道(名称),数据校验的难度就会很大。”这一定程度上也会降低财务信息的可信度。

此外,以ABCDE这种匿名式的替代披露,可以使得部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操作进行得更加隐蔽,个别公司甚至借机实施财务造假。

在证监会公布的违法案例中,不少公司都曾因上下游关系遭到媒体和投资者质疑,最终被证实造假。

比如,广州浪奇财务造假案,上市公司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虚增存货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129亿元,而在其贸易业务中,供应商和客户重叠的情况十分普遍;而公司在信息披露中隐匿了供应商和客户的名称,增加了关联交易的隐蔽性。

再比如,康得新财务造假案中,上市公司通过编造虚假合同、单据虚增收入和成本费用,累计虚增利润115亿元。康得新自2012年后便不再披露客户和供应商名称,即使在回复年报问询函时,仍以客户编号替代,最终被查实通过虚假客户虚增业绩的事实。

更加典型的,是2021年震惊资本市场的“专网通信”系列爆雷案。

2021年7月,证券时报曾刊发调查报道《900亿“专网通信”骗局》,揭示了一个在A股隐蔽运行长达7年、至少13家上市公司卷入、累计金额超过900亿元的融资性贸易网络,堪称“A股史上最大资金骗局”。

在该网络中,上市公司以“专网通信业务”为幌子,将资金以预付货款的方式流向供应商,若干时间后,供应商或其隐性关联方,再通过下游客户以销售回款的方式回流上市公司,形成业务虚构。

卷入其中的公司中,多数历年年报均未披露前五大客户、供应商、预付款对象的名称。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在回复问询函时,才被迫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由此可见,在客户和供应商名称上的信息隐匿,大幅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违规造假成本。

上下游信息透明度亟待提升

在“自愿”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回避披露上下游明细信息,导致披露透明度大幅下降,监管是否应该强调“强制披露”?

上市公司之所以回避披露,最大的理由是“保护商业秘密”,意味着商业机密保护与信息披露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立冲突的。何捷表示:“强制披露往往增加了股东福利,但会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福利,因此取决于我们在不同情形下看重何种福利。我们的一些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年报中的供应商和客户信息披露为资本市场提供了信息增量,具有比较积极的效果。”

在一些市场人士看来,“保护商业秘密”一说略显牵强。基石资本杨胜君认为,因为信息披露而影响到企业经营,这种情况应该只是少数,“如果公司经营因为上下游信息披露而受到严重影响,只能说明公司业务的壁垒不高,竞争对手比较容易切进来”。企业要做的是从根本上提升竞争力,进而提升自身行业地位和在产业链中的话语权,而不是归咎于信息披露。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说:“信息披露不当会造成商业机密被泄露,但是商业机密的泄露不能怪罪于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有一个合理的范围,因为你是公众公司,必须要去披露,不能总说是商业机密,这样下去,公司的人头数都是商业机密。”

即使在当前鼓励披露的政策下,为提升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积极性、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披露细则仍有改进空间。

美国证监会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销售收入占比超过10%的客户销售额以及客户名称,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豁免。而中国2021年修订的披露准则中,将强制披露的门槛定在了单一客户或供应商占比50%,相比之下,这一标准显得宽松。

张益凡表示,可以通过增加自愿披露的上市公司正向收益的方式,实现“鼓励披露”的效果,例如对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内容设立打分机制,信息披露透明度高、质量高的给予高分,并将分数作为公司申请再融资等事项的一项参考,将“鼓励”落到实处。

Ⅱ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与应对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与应对

从市场营销学上来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必须依照公司的经营状况、整体的会计信息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的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状况,换言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也是一个上市公司要想进一步发展不得不自己研究的问题。

摘要 :在我国,上市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一个公司的经营只有达到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上市。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既关系着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也同样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有必要从市场经济学的角度来透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具体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治理对策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市公司本身就是净资产额至少满足三千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资本额较大,经营风险较大,公司股东人数众多、经营管理比较复杂。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指的是,作为上市公司其会计信息在多大程度上、多大范围内可以向外界披露。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越规范越能够切实保护公司的利益,更能够使得股东的利益落到实处.

毋庸置疑,只有真正明确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才能对此提出具有科学性的建议与对策,从市场营销学上来观察,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就要紧密结合上市公司的特点与经营特征来进行,尤其是要结合当前上市公司会计发展程度,才能真正找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化发展不均匀

会计信息化指的是一个公司或者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其公司会计人员或者队伍是否能够依据信息化技术,尤其是相关软件技术进行会计运作。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一方面能够真正提高上市公司会计运作效率,一方面也能够从最大程度上维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安全,保障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核心机密,从长远来说,以上这两点都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总体来说,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化发展并不均匀,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部分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化发展不能达到上市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更不符合信息化发展方向的要求。

首先,有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发展较高,有的会计信息化发展程度较低。主要看公司的资本总额,公司资本总额较大的公司、其会计信息化发展程度也就相应地升高,公司资本总额较小的公司、其会计信息化发展程度也就相应地较低。这是因为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也需要一定的资本作为后盾,比如一些会计软件的研发、会计人员的更新换代,尤其是对于会计人员的信息培训都需要公司进行资金投入作为保障。其次,大部分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普遍缺乏会计信息化发展意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的知识需要到互联网上寻找,尤其是软件APP的迅速推动,人们更需要利用这些会计软件来完成自身的相关业务。会计信息化发展就是立足在这个发展方向上,借助会计信息的相关软件,会计人员能够更快、更便捷地实现工作的高效。

2.信息披露对象不明确

在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虽然明确了上市公司具有披露会计信息的法律义务,但是并未明确会计信息披露的对象,在这一点上,使得很多上市公司往往特立独行,只是根据自己的公司章程来进行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市场利益化的驱动,往往使得上市公司仅仅根据公司的营利目的,以最大化地扩展公司的利益为指导,而把会计信息仅针对大股东进行披露,甚至对小股东不披露。这就显然地造成了:其一、上市公司的股东一般不会少于三千人,一般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只对大额股东进行披露,对小股东则不进行披露。造成了小股东对于公司知情权的侵害。

很多时候,股东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需要知晓公司的运作以及盈利情况,都必须依据公平原则。上市公司依据股东的出资额,选择性地进行信息披露在侵犯公司股东的知情权的基础上,也使得公司股东的其他权利不能有效行使。其二、很多上市公司为了在市场上谋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对会计信息进行选择性披露。选择性披露会计信息实际上也是侵犯股东知情权的表现,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理应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建议权。上市公司披露不完整的会计信息只会造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透明、盈利状态不透明的现实情况,实际上这些都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其三、缺乏国家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家对上市公司的披露行为没有具体地、可操作性的条款,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赋予了上市公司很大的经营自主权、侵害了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缺乏信息披露程序

信息披露程序指的是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之前所经过的、旨在进行更好地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的程序性规定。科学、合理的心理披露程序能够在最大范围内维护股东的合法权利,能够真正做到对股东合法权利的'巩固与维持。实际上,只有真正保障上市公司股东的知情权才能使得公司的经营与管理集众智。信息披露程序是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必经阶段,只有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公正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才能保证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与市场规律相契合,会计信息披露程序地制定旨在追求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在当前上市公司中,普遍地缺乏这种会计信息披露程序,使得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不规范、不能真正体现股东的利益。首先,缺乏会计信息披露程序,就会使得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显著地缺乏共识。

程序的制定就是为了保证共识的凝聚,尤其是股东的意见与建议能否被更好地体现出来,股东关于公司的经营、运作、盈利方面的建议能否被真正采纳,这些都是会计信息披露程序必须考虑的问题。其次,会计信息披露程序地不科学,使得这样的程序成为一种有名无实的摆设。尽管有的上市公司制定了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但是因为不能真正体现相关程序参与者的意志与利益,而成为了一种仅仅是一种虚设的程序,不能真正体现公司经营与运作的意图。综上,会计信息披露程序地缺乏已经成为当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治理对策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完善需要相关对策作为支撑,针对上述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应当明确下述治理对策:切实普遍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明确会计信息披露对象、制定科学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

1.切实普遍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任何一个市场竞争者的会计信息化程度都切实关系着该竞争者的综合实力。换言之,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真正重视、以及是否真正提高了公司的会计信息化程度实际上成为了衡量这个公司实力的重要基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不高已经在实质意义上阻碍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实际落实,从这个角度来说,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已经迫在眉睫。

首先,国家应当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做出相应推动与鼓励,尤其是国家完全可以给予会计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上市公司以相应的免税、减税政策,切实推动各个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的发展,只有国家出台鼓励措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化程度才会具有更强的发展动力。其次,各个上市公司应该充分重视本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拨出相应的资金来支持会计信息化的发展,真正做到把会计信息化的提高放到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因为只有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提高之后,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才会更加完善与符合市场规律的要求。

各个公司还应该加强对公司会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使会计人员不只掌握理论知识,要更加具有实际的、丰富的会计经验。最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化程度的提高还应该提高上市公司会计准入门槛。比如上市公司应该对新纳入的会计工作人员实行相应的资质要求,使会计人员能够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技能与相关的软件操作技术是会计信息化程度提高的必要条件。

2.明确会计信息披露对象明确

信息披露对象是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方面,披露对象不明确就会使得相关的利益股东的合法权利遭受损害,同时,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众多,很可能会造成社会资金的动荡。国内外不少例子已经证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对象不明确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已经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的发展,因为诸多的上市公司管理层往往会为了公司眼前的利益而仅仅对部分股东进行会计信息披露,造成了公司发展的瓶颈。上市公司明确会计信息披露对象要求做到:

第一、国家出台相关的公司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中进一步明确会计信息披露的对象,亦即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向哪些人披露,披露什么内容,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彻底改变上市公司仅仅依据自身的公司章程就可以决定会计信息披露对象的现状,这样有利于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化、正规化,同时这也是会计信息披露的必然趋势。

第二、上市公司应该明确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亦即上市公司究竟应该向披露对象披露哪些会计信息内容、怎么披露,这些都是上市公司必须考虑的。应该从根本上改变只向公司大股东披露会计信息的惯例。只有上市公司真正做到向公司股东披露会计信息内容,公司股东的知情权才能得到维护,进而股东对公司的参与经营的权利才能真正落实。

第三、必须指出的是,公司会计对象的选择应该有助于保护公司的经营秘密,对于任何一个公司而言,会计信息总会关涉到这个公司最核心的经营秘密,公司应该依据相关的市场经验,真正把公司的核心机密放在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达到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正规化。

3.制定科学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

会计信息披露程序的制定是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的必要前提。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证,只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程序能够真正做到符合市场规律与契合股东利益,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程序的实际意义,达到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尽管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都拥有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但是在具体如何披露、怎么披露等程序性问题基本没有做出相关规定。制定科学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要求公司做到:

其一、举行相应的听证程序。在公司制定披露程序之前,应该召集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对象,广泛、深入听取会计信息披露对象的建议,尤其是要重视利益相关人的参与,只有保证参与人数较多、较全面,才能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程序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才能最大程度上保证披露程序的人性化。

其二、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序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所谓的公平、公正的原则指的是无论信息披露程序的制定过程中,还是公司依据该信息披露程序进行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的时候,都要始终贯彻会计信息披露程序的规定。树立信息披露程序的权威需要依靠相关人员对于程序的严格遵守。此外,制定相应的责任措施,亦即对于不遵守相关程序的人员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这是确保程序真正得以贯彻的必由之路。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研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时,必须针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特点与发展趋势,在寻找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顺应市场发展规律、以市场营销学与经济学为基本原理,才能制定合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实际的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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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上市的风险

企业上市也是有极高风险和代价的,比方,上市前的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费用、保荐费用,这笔费用是不菲的,如果上市失败,前期努力和折腾也就全废,其间的“硬”支出就会打水漂;如果上市成功,IPO承销费用以及在证交所初次挂牌费用及持续挂牌年费,应该也不是一笔小额数字,当然,对上市公司而言,更主要的上市压力、责任和义务则是来自上市后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监管和监督,这才是最要命的。 公司上市就会变成公众公司,它首当其冲面对的是短期增长压力。因为人们对上市公司尤其是高成长型企业上市都有较高的成长预期。当上市公司的资本金猛然增加数倍后,如何在短期内产生巨大效益,并回馈投资者,这是有相当难度和压力的。 其次,上市公司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直接挑战着商业秘密的极限,这是对上市公司的竞争力的巨大挑战。上市绝不只是简单的“圈钱”融资,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 再次,上市公司作为优秀企业的代表,作为公众公司,它对社会的直接影响以及自身社会形象的定位具有“放大”效应,公众公司可能随时要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挑刺”般眼光的审视与指责。 私营企业的注册资金只要超过三千万元,并且在提出上市请求的近三年内,没有涉嫌犯罪行为,那么上市请求被受理之后,度过考核期,那么公司就是上市的。上市之后,公司会有更多的资金来源,若是在上市请求提出后,公司涉嫌逃税罪,此时将不得上市。

Ⅳ 上市公司是否应主动披露负面消息负面消息和虚假消息的区别是什么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解答。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则是指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的过程中,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信息,隐瞒或推迟披露重要事实的信息披露行为。按表现形式分呢,还可以分成虚假陈述和延迟披露两种类型。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告诉大家不正确的信息,或者有消息该披露不披露或迟披露,都是会构成违规的。

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会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揭示不充分,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对小股民的利益损害很大呢!首先,不当信息披露破坏了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破坏投资者信心;其次,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近几年因为披露虚假信息致使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案例并不少见最后,信息披露违规常与内幕交易息息相关,许多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会利用不正当的市场披露信息来进行内幕交易或股价操纵,这当然也会严重损害小股东的利益

Ⅳ 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

http://..com/question/114746347.html这个是一些参考文献希望对你有帮助,
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摘要:本文论述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包括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剖析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成因,并指出了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信息 披露

目前我国已经由有关机构发布实施了一系列股票交易法律、规则,并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要求和内容体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还存在不少不规范的现象,损害了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也使广大投资者蒙受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和风险,因此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试就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化问题作些研究探讨。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上市公司及时、真实、充分、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是上市公司必须履行的义务。从宏观而言,它有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的运转,有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助于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从微观而言,从企业外部信息需要者角度来看,它有助于保障投资者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从企业角度看它有助于公司的筹资和降低筹资成本,有助于促进公司自身的发展,从企业经营管理者角度看,有助于落实和考核其经营管理责任。总之,公平、真实、充分、及时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于国家、于企业、于民众都是大有好处的。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于90年代初期,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1.取得的成绩

(1)会计信息披露规范逐步完善。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为主体,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证监安会发布的关于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为具体规范的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和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项报告)三部分组成的信息披露内容,初步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框架体系如图1:

图1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框架体系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往往不是单独进行的,而是与其他非会计信息一起,在公司入市(一级、二级市场)、入市以后的适当时机公开披露。综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文件,虽然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会计信息都是其主要内容,但是出于用户和市场管理的需要,同时披露非会计信息也是必要的。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就不可能象我们习惯上所理解的行业会计制度那样独立存在、自成一体,而是渗透在有关法规和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之中。在这些公开披露信息中,还应包含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所作的各种审查、鉴定、评估、验资、查帐、审计的报告和意见。

(2)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正在不断完善。1992年11月,为了适应证券市场管理的需要,我国成立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简称证券委),同时还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前者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构,后者是一个受证券委指导并授权全面监督检查与归口管理证券业务的政府执行机构,负责建立健全证券监管工作制度。它们从宏观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了比较有效的管理。此外,证券交易所也积极地参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另外,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中,注册会计师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正越来越明显地发挥出来。从1997年年报的审计看,注册会计师们出具解释性说明的明显增多,同时,重庆会计师事务所对“渝钛白”说“不”,以及普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宝石A”年报的拒绝发表意见,都开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先例。随着1998年“脱钩”工作的迅猛开展,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责任感更有明显提高,其执业环境也正在改善。

(3)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心理素质和投资分析、决策水平等技术能力正在不断提高。

2.存在的问题

(1)有关法规、制度不完善。迄今为止,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证券法》虽然已经出台并实施,但有些规范仍然采用“试行”、“暂行办法”的形式,明显带有过渡色彩;上市公司会计制度不规范。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从1998年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几个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等有关条件,使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得以加强,同时也体现了与国际惯例不断接轨的原则,但随着证券市场的扩大,现行会计制度中有些规定仍有些滞后,一是某些新情况、新业务,在会计处理上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如对收购、兼并、合并、破产等的帐务处理、对即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帐务处理、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帐务处理等等,二是上市公司会计制度太分散,不易全面执行,三是与国际会计准则不一致,跟不上我国证券市场向国际化迈进的步伐,不利于我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

(2)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现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很规范,散见于各种规定之中。而我国目前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的有关机构有全国人大、证券委、证监会、财政部和其他机构等,令出多门,管理不统一,从而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性;信息披露制度不稳定,有些治标不治本的规定经常变动,既不易把握,又不易执行,给会计信息披露出现虚假、遗漏、隐瞒等现象以可乘之隙。

(3)上市公司会计行为不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是企业的会计人员收集、整理、加工会计数据并进行检验后,向利益相关方披露会计信息过程的总称。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的不规范,造成了其披露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不高。具体表现在:①不够真实。企业管理当局出于经营管理上的特殊目的,蓄意歪曲或不愿披露详细、真实的信息,低估损失,高估收益,这方面的信息造假行为在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屡见不鲜。1997年轰动一时的“红光实业”、“琼民源”事件便是例证。1998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中获得补贴收入提升公司业绩的公司有410家,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仍有水份。再者,上市公司运用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办法,提供带有明显误导性的财务报告,以粉饰经营业绩,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亦不乏其例。1998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中主业业绩下降、关联交易频繁、托管收益和资产置换收益剧增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很多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公司盈利的预测值与实际值相差一倍、数倍甚至数十倍,用过高的盈利预测信息骗取股东和社会公众信任,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一项痼疾。1998年以前,10%的净资产收益率成为一般上市公司配股的资格线,多数达不到资格线的上市公司就利用会计制度(更有部分分公司违反制度)“操纵”利润来达到目的,我国证券市场的“10%现象”蔚为奇观,即净资产收益率位于10%-11%的上市公司数量远远大于9%-10%之间的上市公司数量。1998年,随着上市公司配股条件的修改,配股资格线由10%调整为6%,过去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集于10%-11%的现象得以改观,1998年度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处于该区域的有112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15.45%,而在1997年是207家,占当年全部上市公司的28.55%。①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不真实的会计信息必然导致决策的失误;②不够及时。在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能否及时,直接关系到众多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一旦信息披露不及时,产生了内幕交易,一般投资者的损失可想而知。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已经基本能够做到在规定时间披露业绩报告,但对重大事件的披露仍往往不及时。这就降低了会计信息的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③不够充分。不少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对有利于公司的会计信息过量披露,而对不利于公司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会计信息披露,常常不够充分,甚至三缄其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信息披露虽比以前充分,但仍不够细致。对企业偿债能力的揭示不够充分。很多企业在存在大量应收帐款的情况下,却不对应收帐款的构成进行分析,或者对企业的对外担保情况、或有负债的具体内容进行隐瞒等等。对资金投放去向和利润构成的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对一些重要事项的披露不够充分。借保护商业秘密为由,隐瞒对企业不利的会计信息尤其是涉嫌违规的行为的披露;④不够公平。证券监管部门一再强调上市公司必须在其指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信息,然而迄今为止仍有个别上市公司不分时间、场合、地点随意披露会计信息,有些上市公司的有关重要信息(如业绩、分配方案、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尚未公开披露,市场上一部分人已了如指掌,有些上市公司还擅自公布涉及国家经济政策方面的重要信息,助长了股市的投机性,有些上市公司公布的会计信息朝令夕改,让投资者无所适从。

(4)审计执业不规范。作为证券市场的鉴证者,会计师事务所在市场信息披露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投资者能否得到可靠的信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在过去的几年中,恶性的虚假报表案件接二连三,不少潜在问题也令人寝食不安。在“红光实业”和“琼民源”等重大案件中,负责审计的成都蜀都、中华和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就是风险意识淡薄。一些注册会计师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投资者借以判断一家公司是否值得投资的重要依据,如果报告本身有错误或是有虚假成份,不但会给投资者造成大的损失,甚至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尽管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违法执业有着严励的处罚措施,但在实际中,一些注册会计师依然不能规范执业。此外,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也是值得重视的问题,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时受到了来自上市公司、当地有关部门等方面的压力和利诱;同时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招揽客户,稳定与客户的合作关系,而接受了客户的一些不正当要求,不正当的竞争妨碍了执业质量的提高。从总体上说,注册会计师的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也还有进一步提高的必要。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成因分析

1.利益驱动是产生上市公司不良会计行为的内在原因。首先,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某些特征,也就是说,一个会计信息需求者对它的合作并不影响另外的行为主体对它的使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不仅对公司自身及其有直接利益关系者的利益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且会对其它上市公司、其他投资者、证券交易所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社会利益产生影响。由于利益驱动,公司总是要实施对自己有利的会计行为,使会计信息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失公平,不能满足所有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其次,会计信息的供给主体呈现多元化格局。本来,会计信息的供给主体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代表上市公司),而现在,上市公司各个相关的利益集团(如发起人、公司主管部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等)也千方百计地影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供给,甚至积极参与会计信息的供给工作。这样,经过协调而提供出来的会计信息便有失于偏颇。

2.会计准则制度的不完全为不公正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可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和会计准则制度同是证券市场会计规范的内容,区别在于前者规范的是被披露信息的表现形式,如坡露什么、怎样披露、何时披露等;后者规范的是被披露会计信息的内容实质,如会计怎样通过特定程序生成符合用户需要的、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信息等。只有先生成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才谈得上信息如何披露。但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制度仍然是不完全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会计准则制度与会计实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滞。由于会计实践和经济创新行为的层出不穷,实践中经常出现企业的会计处理“无法可依”的情况;二是会计准则制度具有统一性的同时还兼顾一定的灵活性,如同一项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着多种备选的会计方法。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存为企业进行会计操纵提供了方便之门,造成部分上市公司为了配股、“扭亏”、“保壳”、兑现管理人员奖金、平衡实际盈利与预测盈利、参与二级市场炒作等目的,利用准则制度给予的“活动空间”进行会计操纵,从而忽视了会计信息的公平性、真实性。如用高估资产、延长递延资产的摊销期、提前确认营业收入、潜亏挂帐、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以实现虚增利润,或者利用高估坏帐和工程投资损失、缩短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年限等方法隐瞒利润。另外,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功能弱化,监事会和内审制度被以大股东为首的相关利益集团控制,不能代表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进行监督。

3.证券市场相关制度安排的不完善是上市公司粉饰会计信息的外在诱因。(1)股票发行的“额度”制。我国现阶段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实行计划额度制。在一级市场上新股额度的供给大大小于需求,额度成为一种紧俏的“资源”,所有准备上市的公司都渴望在争取到一定“额度”后实现募集资本最大化的目标。要想最大限度地筹集资本必须提高股票的发行价格,而股票的发行价格的高低又取决于公司上市前盈利水平的高低和上市后盈利预测数的大小。这样,围绕提高“利润”包装上市这一目标,拟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公司便大做文章。(2)“剥离”上市制度。我国上市公司多数为国有企业改组上市,存在一个资产剥离的问题。即企业在不能整体上市的情况下将原有资产中的一部分剥离出来折合成发起入股。公司在上市之前,会计人员将剥离出的资产假设为一个新的会计实体,且已存在3个或3个以上的会计期间,然后根据历史资料从原来的会计实体中剥离出“归属”虚拟会计实体在会计期间的利润,并编成虚拟财务报表。这给股份上市前的财务包装、虚拟利润提供了机会。统计显示,1997年新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前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同期全国国有企业对应指标平均值的5倍以上。②另外,公司剥离上市后,其职工“福利”仍有相当部分由母公司提供,这又为上市公司与母公司的关联交易增加了新的内容,为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间输送、转移利益又提供了方便。(3)配股“资格线”制度。股份公司上市后便获得了利用“壳资源”继续进行股权融资的可能,上市公司均想千方百计地实现这种可能。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配股条件的规定中有这样一条:净资产税后平均利润率在10%以上(1998年改为三年平均10%以上,最低年份6%以上)。这样,10%的净资产收益率便成为上市公司配股的资格线。多数达不到资格线的上市公司就会通过操纵利润来达到目的。1997年700多家上市公司中净资产收益率位于10%-11%的达200多家,而位于9%-10%之间的仅20多家,透过现象看本质,不难发现其症结所在。(4)关联交易。目前有不少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利用转移价格、虚假报销、费用转嫁、资产置换等方法达到了操纵利润的目的。从1998年年报看,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非常频繁,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对上市公司业绩的贡献显著,相当多的托管收益、资产置换收益等没有现金到帐,有的上市公司的大额资金被关联公司无偿占用,即使有偿,收益也是挂帐,大量的关联方其他应收款没能收回。1998年以来,许多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打着资产重组的旗号用母公司的财政来“补贴”上市公司,然后再用配股募集的资金反向高价收购自身的资产收回“补贴”,这样一文不化既保持了壳资源,又脸上有光。这实际上是根据母公司的意志任意调节利润的行为。

4.社会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困扰。由于我国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中,国有法人股占控股地位,而目前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主体还不十分明确,这样上市公司的审计委托人实际上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即由管理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监督管理者自己的行为,并且审计费用等事项由公司管理层来决定,这种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对上市公司不公正、不真实的会计信息进行严肃的监控,再加上前述的其他原因,使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独立性受到很大困扰,甚至出现“同谋”现象。

5.证券监管力度不足。目前,我国尚我证券市场的自律性机构,交易所在运作过程中也很少严格约束会员。由于中国证监会力量薄弱,权威性不足,证券市场又是多种利益冲突的焦点之一,多方插手。一些领导经济工作的同志习惯于用行政管理办法来管理证券市场,不按证券市场的特有规律办事。投资者的素质也还不高,造成有用的会计信息不能全面、及时地传递给投资者和其他信息需要者。因此证券监管力度不足也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原因之一。

三、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对策

目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由现行不完善的市场经济特定制度安排下的环境因素所决定的,因此,要想一蹴而就予以全面解决是不可能的。只能从剖析其成因出发,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各方面的改革为基本立足点,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加强监管,综合治理,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逐步地予以解决。

1.加快改革,提高认识,按证券市场的规律办事。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中较高形式的市场形态,上市公司是现代企业中最高层次的企业形式,因此,一定要从寻找证券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出发,加强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加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清除计划经济体制遗留在人们思想上的影响,摒弃惯用的行政管理办法,改变管理方式,按证券市场和现代企业特有的规律办事,建立起真正规范化的市场经济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和利益驱动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把这件事情办好,其他的一切措施只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才能真正取得实效。否则,采取的任何措施手段都将是治标不治本,修修补补,这个问题将得不到根本解决。

2.制定科学、配套的会计规范体系。会计规范体系是上市公司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的规范和准绳,只有先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生成客观公允的信息后,才谈得上信息如何披露,因此,建立并严格执行一整套科学的会计规范体系,是实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前一步必须做好的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的规范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几个具体会计准则和若干补充规定,它使得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规定不正规、不完备,很多问题得不到系统解决。下一步一定要建立以会计法、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内部会计制度等一整套完备的上市公司会计规范体系。现行的《会计法》要根据实际情况作修改补充,并要制定《实施细则》,便于真正施行,要建立健全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要制定完善并尽快出台,企业会计制度一定要严密详细,使会计工作有章可循,并得于切实执行。

3.建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由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控制和证券监管部门控制三个要素组成,通过它们正常执行自己的职能及各职能间的相互制约,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由上市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组成,通过公司内部会计部门、审计部门、各经营部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活动来完成。其机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①必须合理、有效地设置会计机构。目前必须将上市公司的会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分立,分属不同领导,分担不同职能。财务管理部门由总经理领导、会计部门应由董事会领导,主要会计人员由董事会任命,并向董事会负责,让会计人员真正成为会计信息供给的主体,使会计人员有责任也有能力拒绝管理人员的不合理要求,避免管理人员舞弊。同时,采取措施大力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各方面素质,包括职业道德水准。②上市公司必须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归属监事会领导,对会计业务进行日常的内部审计监督。至于注册会计师和证券监管部门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下文再述。

4.加大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首先,随着《证券法》的出台,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然而已经颁布的一些规范性文件,有些内容不统一,有些相对滞后,有些比较分散,不易全面执行,因此相对于市场规范的要求来说,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其次,改变多头管理的体制。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管理政出多门,权责不明,不利于对之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因此,必须参照国际惯例,对现行证券市场管理体制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相应改革。目前,证券监管部门的设置应集中到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中央级的证券监管部门。负责对全国上市公司进行宏观监管,统一制定证券市场政策和上市信息披露规范;另一个层次就是证券交易所。它遵循中央证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上市公司的日常活动和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具体的详细监管。

再次,建立上市公司信息监查员制度。由中国证监会及其驻各地派出机构委派信息监查员到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中报、年报、股利分配信息等的生成和披露加以监督,防止外界各个相关利益集团对会计部门的信息供给横加干涉。信息监查员在企业中行使职权时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不得持有公司股份,一切工资、待遇均在证监部门享受,任免考核均由证监部门进行。

最后,证券监管部门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办法,对违规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坚决杜绝“你讲你的,我做我的”这种不规范行为。对于业已颁布的法规制度,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违法必究,尽快在上市公司及证券市场参与者心目中树立法制意识。尤其对财务状况异常的ST公司更要加强监管。

5.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目前,世界各国都实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制度。我国在实行这一制度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为了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应做到:第一,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改善执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执业自律准则,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第二,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标准。证监会和中国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审查应形成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提高证券市场民间审计质量;第三,应借鉴海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经验,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惩戒规则》,在中国注协成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明确赋予它以惩戒权。只有这样才能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成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保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公正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傅磊:《会计信息披露与证券市场》,《管理世界》1998年第2期。

2.丁际刚、黎宇宁等:《特定制度安排上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研究》,《会计研究》1999年第4期。

3.倪国爱、杨青峰:《论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规范》,《财贸研究》1997年第6期。

4.张志天、高建军:《论上市股份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现代会计》1996年第3期。

5.孙铮、王鸿祥主编:《财务报告分析》第八章,企业管理出版社1997年8月版。

Ⅵ 什么是中国上市公司财务分析及案例精选

《中国上市公司财务分析及案例精选》以新会计准则体系和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理论与实务应用并重,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分析与解读的基本理论、程序和方法。《中国上市公司财务分析及案例精选》由三篇共19章组成。第一篇上市公司财务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第二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分析。第三篇上市公司表外披露信息分析。在汲取传统财务分析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之上,作者总结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规则,系统分析了上市公司表外披露信息,对财务报告附注信息、投资风险、企业发展能力、公司并购重组、公司资产置换与债务重组、公司关联交易、ST公司扭亏、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及债券发行等进行了深入探索,并辅以上市公司的典型案例,使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Ⅶ 求助: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问题和对策的开题报告怎么写。主要是意义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非诚勿扰 xie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通常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定期报告等文件向广大投资者、债权人等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信息,是投资者评价公司业绩决定投资方向的重要参考之一,也是资本市场运行的基础。及时有效的会计信息披露可以规范公司行为,降低代理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帮助投资者制定正确的投资决策。

财务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其在公布之前属于公司的私有信息,一旦被披露便成为公共信息,存在很强的外部性,因此企业都不愿意将重要信息彻底披露,并且考虑到信息公布后的市场反映,公司会倾向于披露利好信息而刻意回避利差信息,以此来稳定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引起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通过谎报资产;虚构财务状况;编造虚假利润或亏损;隐瞒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夸大公司未来盈利等来进行会计信息造假,扭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信息披露虚假可以说是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最为严重、危害最大的问题,既误导了广大投资者,也严重影响到了市场的健康运行。从会计信息披露成本角度来看,如果上市公司从会计信息披造假为中获得的收益大于其违规成本,那么公司就有虚报会计信息的动因。而我国目前,会计造假的违规成本是相当低廉的。

首先,公司造假被揭露的概率很小。正如上文所指出的,我国相关的会计制度不完善,资本市场不健全,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和缺位,使虚假信息被揭露的可能性变得很小;其次,即使被揭露出来,其受到的处罚的力度也不够大,并不能使违规上市公司感受到切肤之痛。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目前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使得造假者难以受到应有的处罚,即其造假所付出的代价远远小于因失信而得到的收益。这种成本—效益的不对称性使得上市公司在巨额收益的诱惑下,不惜通过隐藏或歪曲某些会计信息来形成对自己有利的局面。同时这还大大挫伤了诚信者的积极性,可能会放弃原则,纷纷效仿,进而整个社会陷入会计诚信缺失的黑洞,严重影响整个市场的健康运行。1.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治理

上市公司是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源头,因此是我们治理的重点。要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治理力度。除了要对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外,还要进行股权结构调整。主要是指通过改制重组,引入新股东,分散大股东股权来抑制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加强不同持股者之间的制衡关系,约束大股东行为。此外,还因不断推进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增强董事或内部的制约机制。使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监管公司的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促进真实会计信息的披露。

2.建立完善的会计准则

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包括了会计准则、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会计信息披露信用评价制度、审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其中的核心便是会计准则。准则规定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是我们进行会计监督的主要手段。但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对上市公司会汁信息披露的规定并不完善,有必要构建一套准确、系统、适应未来发展需要、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准则体系,为上市公司披露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提供技术保证。

3.强化对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

我们有必要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政府监管、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进行有机结合。第一,要明确政府的监督职能,各部门合理分工,明确职责。财政部与证监会在工作中保持协调一致,加强合作,在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各司其职。财政部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会计准则,侧重于规范披露信息的实质内容;证监会负责监管,确认会计信息披露,重点在于规范披露信息的表现形式,即披露什么,如何披露,何时披露等等。第二,健全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汁制度。比如建立注册会计师奖惩制度,实施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提高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强化其独立性,充分发挥他们的行业监督作用。

4.严格执法,加大对违规公司的处罚力度

我们要严厉惩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以及与这些上市公司合谋或无法公正履行职责的会计中介机构。第一,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公司以及参与造假的个人给予严厉的惩罚,追求其法律责任。第二,构建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当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被揭发后,应该把相关的肇事者驱逐出其所处的行业,给那些没有职业操守、不守诚信的上市公司或个人以严厉的打击。比如,对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进行强制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会计中介机构进行停业整顿,对会计造假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从业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则应该吊销其从业执照,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等。
我国改进无形资产计量的紧迫性

综上所述,与国外报表中的充分、详尽、谨慎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报表中关于无形资产的披露状况不尽如人意:范围过窄、结构不合理、表外披露太少。特别是对某些维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无形资产没有充分揭示和披露,一方面使得报表的相关性减弱,也必然使报表国际通用的程度降低,在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更加广泛地进行联营、兼并及商务交往的活动中,无形资产披露不充分则会导致国内企业处于不利地位。
报表披露出现种种差异的原因,究其根本,在于国内外会计准则中关于无形资产披露的要求不同。我国改进无形资产的计量迫在眉睫。财政部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关于无形资产的部分作出的大幅改动,正是顺应了这一要求。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商誉在企业合并相关准则中规定。这样,商誉的核算更为明确;新准则对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计价作了改变,取消了原准则第10条中“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该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意在减少实际工作中遇到的能否用评估价入账的问题;新准则还增加了有关不确定寿命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不确定性的说明应运用稳健原则,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这一点体现了新准则中的谨慎性原则。
对于研发费用,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予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中,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此条规定适应了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披露的要求,对于研发费用较大的企业影响巨大,将极大增加企业的权益,资产结构随之发生变化,权益比率的提高,有利于增加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为了消除上市公司利用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粉饰报表来应付投资者及规避退市。新的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它是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进行的重大变革。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将有效的遏制利用减值准备作为“秘密储备”调节利润的情况。准则实施后,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小,利用计提手法调节利润将越来越难,相应的,报表真实性会越来越高。

关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若干思考

判断一个会计准则的好坏不在于该准则有多先进,而在于是否适应其所处的会计环境。新会计准则是随着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及监管环境的发展而制定出台的,是与我国当前的会计环境相适应的。以下是关于无形资产方面我国新准则与国际准则接轨的几点思考。
(一)扩大确认范围
知识经济时代,能够给企业带来不确定性的超额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中绝大部分是无形资产,包括我们所熟悉的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特许使用权等)、组织资本、智力资本、人力资本等。国际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包括六大类,分别为与营销有关的无形资产、与客户关系有关的无形资产、与技术有关的无形资产、与合同权利有关的无形资产、与技术革新有关的无形资产、商誉。客户关系、数据库升级费用、制造合同、设计许可等都纳入了无形资产核算的范畴。其范围十分宽泛,也充分体现了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的驱动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范围过于狭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出现的形形色色的“无形资产”对于企业价值的驱动作用日益明显,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将客户关系、技术文档、非竞争协议等纳入无形资产核算体系,同时要积极研究可行的确认与计量方法,包括一些非财务计量方法,在理论成熟的基础上,逐步将这些新兴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
(二)逐步建立公允价值计价的环境
与国外公司治理相对规范、监管体系完备、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相适应,在计量手段上,国际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都采用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此次颁布的新准则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产、债务重组等方面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成为本次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虽然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完善,但我国公允价值的应用环境并未完全建立。国际接轨是方向,是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应在今后逐步建立公允价值的计价环境。
(三)对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建议
对于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在英国,研发费用一般存在于科学或工程项目中,缺乏“独特性”使之与其它内生资产一样被资本化(Company Reporting, January, 2002)。目前国际会计准则(IAS No.38)对研发费用采用的是有条件的资本化方法,即通过技术可行性测试后,内生无形资产在研发过程中的支出可予以资本化处理。
新准则中,我国改变了之前研发费用完全费用化的做法。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应注意的是:要严格制定研究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以防企业利用费用资本化调节利润。
Amir&Lev(1996)提出,在慎重对待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问题中,“内部效用”是一个很好的评判标准。为了制造出令人满意的产品,成功的非商业产品所含的智力资本也可能用于内部研究。因此,基于市场生存能力及内部有用性的研发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将更有意义。
(四)加强表外披露
美国的Paul B·W·Miller和Paul R· Bahnson 在《高质量财务报告》一书中指出:产生QFR(高质量财务报告)信息最可能的途径在于提供大量的补充披露信息,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所有已确认的和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同时应该使用这些补充披露来描述所有无形资产的来源和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价值。当衡量无形资产时,不应该给出一个单独的确切数字,而应该描述可能的价值分布。在本文所研究的15家国外上市公司2004年年报中,发现其中对于无形资产的披露相比国内公司而言充分很多。不仅体现在无形资产包含项目上,而且对近三年摊销、减值情况的对比、今后五年的预计减值(具体到每项资产)、研发活动对于企业生存及发展的重要性等等都作了详尽描述。 因此,我国上市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表外披露,在扩大披露范围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给出每项无形资产的来源、增减情况、预计未来摊销额、预计减值情况等,这样,不仅可以增强信息与决策的相关性,也使得企业的获利能力及盈利的增长率更符合实际。
综观世界上著名的公司无不靠无形资产赢得投资者信任,其股票受到投资者追捧,从而使公司及投资者双赢。当前,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报表中关于无形资产的披露不完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价值,使得报表不具相关性及可比性。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加强并改善了无形资产的披露状况,但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全、市场监管的逐步有序,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会越来越高。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基石,其理论基础是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决证券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从而纠正证券定价偏差,最终促进资本的有效配置。真实、准确、完整、公平披露、规范、易解、易得的信息是投资者作出理性投资决策的先决条件,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的基础之一。在没有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下,证券市场上信息的混杂状态使得投资者无法辨别高品质证券与低品质证券,结果便是高低品质证券的价格趋同,换句话说,投资者不愿意为高品质证券支付高价,因为他不知道哪些是高品质证券。这就是证券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其直接后果便是“资源将会配置到一些低价值的替代物上作用 ”(Esterbrook and Fischel,1984),而高价值的证券定价偏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降低,资源配置功能受损。作为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证券监管方式,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在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中得以推行。实践强有力地证明,通过树立并维护公众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和提供投资者保障,信息披露制度增进了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并最终促进了资本的有效配置,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从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出发,按照法定要求将自身财务经营等会计信息情况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且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告。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包括如下一些内容:
(1)数量性信息。上市公司一般按照国家颁布的"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以及行业会计规定,以货币形式反映公司所涉及的各种经济活动的历史信息。
(2)非数量性信息。这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重要变化说明、会计政策的使用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其影响等等。
(3)期后事项信息。这主要包括:直接影响以后时期财务报表金额的事项、严重改变资产负债表计价连续性严重影响资产权益之间关系或严重影响以前年度所呈报的有关本期的预测活动的事项、以及对未来收益和计价的影响不明了或不确定的事项等。
(4)公司分部业务的信息。它们是随着公司多元化经营、跨地区经营的业务发展,而导致的一种信息聚合。如果仅仅在财务报表中揭示这些数量性的数据,很难准确揭示公司这部分业务的经营、以及未来的发展情况。因此,上市公司必须在对外报表中公布这部分数据,以及数据的口径、揭示的原则、管理的要求等众多重要信息。
(5)其它有关信息。上市公司在发行、上市、交易过程中,除了公布上述占主要地位的财务、会计信息之外,还应披露相关的:公司概况、组织状况说明、股东持股情况、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重要事项揭示、公司发展规划以及资金投向、股权结构及其变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和意见等信息。
以上资料小希望能帮到你

Ⅷ 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论文

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中,说到论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论文很难写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摘要: 在当今资本经济市场瞬息万变的局势下,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对各利益方的影响程度越来越大。文章通过分析现状,指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加强监管、改进标准、加强社会公众监督等对策。

关键词: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1、绪论

当今经济全球化下,市场经济中的资本经历正着深刻的变化。巨大的GDP总量及进出口贸易量伴随着巨量的交易业务,而作为反映贸易中资本运转的会计信息显得尤为重要。会计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可靠性等质量要求影响着经济市场中的资源配置和运行效率,同时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内容也会对投资者具有导向性作用。而上市公司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方,对会计信息质量更应严格把控。会计信息披露需要将有用的会计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给信息使用者,使其知晓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能力。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对内影响股东及相关利益者的利润分配及管理者制定决策,对外影响着市场资源的优先配置及效率,同时影响投资者决策。

2、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现状

2.1会计信息披露的可信性不足

会计信息的产生需要经过发生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财务报表披露三个步骤。在会计核算环节,依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估计办法。在财务报表披露环节,有些企业对重大事项不披露,只报告对企业有利的信息隐藏对自身不利的信息,导致披露的会计信息避重就轻,使得一些上市公司和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后者处于劣势地位,使用者利用不完整的`信息做出不科学、不合理的决策,可能会造成重大失误。

2.2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差

会计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取决于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上市公司传递信息的时间越早、内容越充分真实,预测事项越可靠,信息价值也越高。如果会计信息披露迟滞,公司外部信息使用者就无法根据已知信息做出正确的分析和预判,造成投资决策出现混乱。

2.3会计信息披露的可比性差

由于不同的上市公司运营方式不同,在会计核算和会计估计上会选择不同的方法,即使是同样的业务也可能会采用不同的方式,所以在财务报表披露上也会迥然不同,这就导致财务报表之间可比性差。公司外部使用者往往会采用相同标准分析会计信息,但信息的缺失往往不能使其掌握准确的判断。

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

3.1内部原因

首先,股票价格的高低往往能反映出一个公司的经营情况,是公司内部衡量管理层能力一项标准。倘若股票价格一直在较低水平徘徊,会被认为管理能力低下,且目前大部分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政策,股票价格的高低和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和管理层自身利益挂钩。更重要的是,财务报表反映的信息,影响投资者的选择。财务报表利润高,所反映的盈利情况明朗,投资者往往会将闲散资金投入进去,而在市面上吸纳大量投资者的巨额资金,无疑对上市公司有很大的诱惑。所以有些企业会出现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情况。

其次,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是覆盖全公司日常经营运行的一整套完整的系统,需要有专业的管理知识、人员、技术等强大的软硬件支持。可仍然有部分公司没有意识到内部控制对于公司运行的重要性或者无法提供完备的支撑,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够,无法起到内部控制对日常管理和风险防控的控制效果。有些公司虽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但因后续的监管力度不够或者信息处理不及时等问题,也不能很好的发挥内部控制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也是导致会计信息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

最后,由于会计政策随着时代的进步也在一直不断地更新完善,公司可能会在处理公司事务时与现行的会计准则不一致,尤其是在确认资产、收入、费用等项目上,这也会使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3.2外部原因

我国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监管的部门主要是证监会、深沪交易所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证监会是最有权威的部门其负责最初的财务信息披露,深沪交易所处于监管最前线位置但权利有限,中注协主要通过会计事务所间接对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因处理的事务繁杂且各公司性质不同,会计准则给予公司一定的空间,但选择合适的会计准则进行核算还是依靠主观判断,这就在监管依据上给监管部门造成很大困扰。其次,对于会计注册师的处罚力度主要以行政责任为主,最严重的是吊销执照,处罚力度有待加强。

4、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方法

4.1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惩处力度

首先,要完善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信息的立法体系,在内容和结构上都要形成成熟的规范,避免出现打擦边球的行为。同时加大惩处力度,在处罚金额上要与其损害的他人利益加重多倍,建立黑名单及违规退出机制将责任落实到公司及个人。

4.2规定强制性信息、自愿性信息及预测性信息披露

对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内容进行分类和规定。信息使用者和管理者必需或是影响决策的信息强制上市公司披露,避免模糊大众视线。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其自愿披露的财务信息,以此来补充信息的完整性,也能在基本信息完善的基础上树立公司良好形象,适当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甚至是失真时,投资者难以形成正确的预测和判断,所以上市公司可给予一些预测性信息并分析得更长远更透彻,完善会计信息预测体制,使结果更具科学性,信息披露质量更高。

4.3建立激励惩罚机制

在奖励方式上,可以采取股权制、年薪制、和企业文化的熏陶,增强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使员工明白企业的发展与每个人的行为息息相关,同时对于违规人员制定惩罚措施,严重者永不录用。

4.4加强企业外部监管力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发挥证监会、深沪交易所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使其权利与监管的范围力度相匹配,从而完善监督体系加强监管力度。上市公司应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使管理权与监督权分离,权利分立,职责明确,在人员配备和硬件支持上,公司应尽全力保障其的运作能力和与时俱进性。

4.5改进上市公司业绩评价标准体系

综合看待一个公司的发展能力,例如资产状况、市场评价、偿债能力等,从而对上市公司有一个科学全面的评价,不能只用传统的盈利能力去衡量公司的价值;还可引用一些非财务因素的指标加入判断体系,使上市公司不仅仅只抓住眼前的利益,调动其更大的积极性去关注未来的收益和影响。

4.6增强社会舆论的监督

中小投资者是会计信息最广泛的使用者,所以社会公众的监督应是范围最大的监督活动。设置社会公众检举奖励制度,但不以其作为谋利手段,调动社会公众促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提高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5、结语

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影响着会计信息相关利益者的判断和决策,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改进监管治理体系对资本市场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应改变传统评价上市公司价值的评判标准,以长远的眼光看待其发展,并对其进行监督,促进会计信息质量提升。

6、参考文献

[1]张文芬.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财政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4.

[2]胡国恒,王少芳,翟永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4年第7期:101-104.

[3]于梅.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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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作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般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招股说明书(或债券集体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书、临时报告书及其他披露文件,向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披露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对决策有用的信息。

财务报告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等。财务报告既具有私有产品的性质又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在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之前,财务报告是企业的私有信息,披露之后,财务报告就成了公共信息产品。由于信息披露后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因而存在外部性和搭便车的现象,会抑制企业信息披露程度,导致信息供给不足,而考虑到市场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反映,上市公司将倾向于披露有利的信息,不愿披露利差的信息,以稳定投资人对公司的信心和股价。这些现象会引起市场失灵,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本文对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作一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从证券市场的角度出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目标是:

一是信息披露应该能够促进资源的最优配置。当信息披露者向市场披露了有用的信息而筹集到了必要的资本(股票或借入资金),并因此而获得了丰厚的利润,那么可以认为信息披露已达到了资源的最佳配置的目的,即实现了社会资源的最优增长、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以及其他有益目标。

二是信息披露有利于投资者形成一个合理的证券投资组合。事实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这一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当市场披露了有用的信息,投资者在权衡不同证券价格所反映的风险和报酬的基础上,做出购买、持有、转让的决策,并形成一个合理的证券投资组合,这样既分散了风险,同时也将筹集到必要的资本,进而获得丰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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