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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现状

发布时间:2022-09-02 18:12:05

1. 上市公司融资结构

融资结构
也称资本结构,它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时,由不同渠道取得的资金之间的有机构成及其比重关系。

融资结构指金融体系的构成结构。现代金融制度中包括以银行为主的媒介间接融资的金融机构体系、服务于直接融资的金融市场体系,和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金融监管机构体系。各种体系发挥特有功能为资金融通提供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

中国融资结构的变化趋势:
a融资格局由财政主导型转向金融主导型
b在金融主导型格局下,直接融资的比重正在逐步扩大,但间接融资仍占主导地位。
c间接融资体系中,多种金融机构和非国有金融机构融资比重逐步扩大,国有银行贷款比重下降,但仍占主导地位。
d直接融资体系中,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得到发展,其中股票市场融资比重上升较快。

2.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偏好股权资本。从长期资金来源构成看,企业长期负债比率极低,有些企业甚至无长期负债。特别是在连续数次降息,在债务成本不断下降的背景下,长期债务比例不升反降,并一直维持在低水平上,这不能不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具有明显的选择股权融资方式的偏好。西方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提出,企业融资次序应遵循内源融资优先,债务融资其次,股权融资最后的顺序。然而,从我国近几年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看,则是尽量避免借债,在企业上市时,多剥离负债,在再融资时,多推荐配股。
从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的关系看,我国企业具有强烈的外源融资偏好。1995-2000年对于未分配利润大于0的上市公司,内源融资平均只有不到15%,85%以上是外源融资,而未分配利润小于0的上市公司,外源融资更是在100%以上,内源融资为负。在外源融资结构中,股权融资又占优势,典型地表现为股权融资偏好,融资的顺序一般表现为:股权融资、短期负债融资、长期负债融资 中国企业上市之前有着极其强烈的冲动去谋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上市之后在再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往往不顾一切地选择配股或增发等股权融资方式,以致形成所谓的上市公司集中性的“配股热”或“增发热”;大多数上市公司一方面保持很低的资产负债率,而另一方面目前1000多家上市公司几乎没有任何一家会主动放弃其利用再次发行股票融资的机会。我们将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上述特征称为股权融资偏好。这是与国外成熟融资市场的“啄食次序”所不同的,我国企业在外源融资时,表现出强烈的股权融资欲望和行动。自1990年股市成立,市场规模不断扩大。1990年,我国上市公司只有10家,到2004年已达1377家;1991年,我国股票筹资额只有5亿元,2004年达到1510.94亿元,企业对公开发行股票的愿望仍然十分强烈,对上市资格和上市后股权融资资格的争夺一直没有停止过。从1991年-2004年我国企业债券与股票融资额的比较中可以看到,股权融资的金额远远高于债权融资。

3. 你认为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特点是什么存在什么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是什么

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特点如下:
普遍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流动负债水平相对偏高、存在明显的股权融资偏好。这些特点与西方国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尤其股权融资偏好更是有悖于“优序融资理论”。
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市场机制尚未健全,资本市场还不发达,筹资形式有限,并且约束条件也很多,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
1.增加了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2.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杠杆收益。
3.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
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
1.优化股权结构。
2.完善融资体制。(1)大力推进以市场经济的融资体制替代计划经济融资体制的进程,即建立以资本市场为主体的融资体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用。 (2)完善上市公司股票的发行考核制度,增加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资格的难度,从源头上控制上市公司偏重股权融资的倾向。 (3)规范监管体系,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建立信息披露动态监管机制,对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跟踪核查。
3.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
4.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筹资行为的理性化。

4.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现状如何

我只能告诉你 我国公司的融资状况主要依靠的是股权融资,看你的问题下面所写的内容,似乎要研究的范围是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问题。我认为,我国股市的ipo基本属于暴利收入,不够的话还可以选择再融资,实在没必要选择债权融资。至于你所谓的外源,一则本身作为上市公司直接选择再融资更为合适不必从国外获得债权融资;二则如果考虑在国外上市的公司,这种公司要么规模很大,要么是我们国家给外人做秀,也没必要一定要在国外上市。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你要研究融资结构更应该倾向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结构,而不是内与外的区别。我国股市还有很大的能量供我国上市公司攫取。

5. 财务杠杆效应的企业研究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负债的定义是:“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上讲,负债是现代企业经营不可缺少的资金来源,是构成企业资产的基本组成部分。任何企业都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负债,几乎没有一家企业是只靠自有资本,而不运用负债进行经营的。企业负债的形成大致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通过借款、发行债券、租赁等方式向债权人筹集的债务资本;二是企业由于信用关系而形成的应付款项等。
负债经营既可为企业带来厚利,又可使企业面临巨大的风险。负债的存在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双重作用和影响,企业必须在效益和风险之间做出适当的权衡。因为负债是一把“双刃剑”,企业负债过多不好,负债过少也不意味着好。若企业负债过多,会增大财务风险,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倒闭;相反,若负债过少,则不能有效取得负债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好处。举债投资是神奇的工具,但务必妥善运用。这时应坚守借贷的两大原则:(1)期望报酬率必须高于贷款利率;(2)在最坏的情况下,必须有足够的现金还本付息。这里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认识财务杠杆的存在及其影响。
所谓杠杆,简言之就是四两拨千斤、以小搏大的工具。阿基米得曾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将整个地球撬起。”延伸到财务杠杆上,可以这样说:“借我足够的钱,我就可获取巨大的财富。”具体来说,财务杠杆就是指在企业运用负债筹资方式(如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优先股)时所产生的普通股每股收益变动率大于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的现象由于利息费用、优先股股利等财务费用是固定不变的,有一项投资,需要10万元的资本,预估会有30%的报酬率,如果我们全部以自有资金来投资,那么这10万元的自有资金报酬率就是30%.但是,如果只拿出6万元,另外4万元是利用借贷获得的,借款年利率为15%,虽然表面的报酬率也是30%,但是因为我们真正拿出来的只有6万元,因此这6万元自有资金真正的报酬率,是将要赚到的3万元(100000×30%),扣除负担的利息费用6000元(40000×15%)之后所得,这样财务杠杆操作的报酬率高达40%(24000/60000×100%)。
由此得出如下结论和启示:(1)负债是财务杠杆的根本,财务杠杆效用源于企业的负债经营;(2)在一定条件下,自有资金愈少,财务杠杆操作的空间愈大。利用财务杠杆操作,看起来获利率很高,但是必须操作得当。如果判断错误,投资报酬率没有预期得高,甚至是负的时候,再加上需要负担的借贷利息,就变成反财务杠杆操作,反而损失惨重。
合理运用财务杠杆,提高企业筹资效益
由前述可知,财务杠杆对企业的资金运用有一种放大效应,当企业运用了负债,财务杠杆的效应就会显现。但是负债并非越多越好,我们首先应该分析筹集资金后资金的利润率是否大于利息率,如果是,则负债的运用会大幅度提高企业的每股利润,负债体现的是一种正杠杆的效应;反之,负债的运用会大幅度地降低企业的每股利润,负债体现的是一种负杠杆的效应。当然,这仅仅是对单种负债的财务杠杆效应进行阐述,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筹资的渠道很多,财务杠杆效应往往是通过组合的筹资结构体现的。下面就这一问题进行阐述。
(一)从资本结构角度谈论
资本结构是指长期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传统财务理论认为,从净收入的角度来考虑,负债可以降低企业的资本成本,提高企业的价值。但企业利用财务杠杆时,加大了股东权益的风险,会使权益资本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内,权益资本成本的上升不会完全抵消利用资金成本率低的债务所获得的好处,因此,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会下降,企业总价值上升。但是,过度利用财务杠杆,权益成本的上升就不再能为债务的低成本所抵消,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便会上升。以后,债务成本也会上升,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上升加快。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从下降变为上升转折时的负债比率就是企业的最佳资本结构。
企业筹资有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这就呈现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比例关系,即资本结构。企业筹资必须达到综合资金成本最小,同时将财务风险保持在适当的范围内,使企业价值最大化,这就是最佳资本结构。在实际工作中怎样才能合理确定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的比例,把握资本结构的最佳点呢?
1.从企业的营业收入状况确定:营业收入稳定且有上升趋势的企业,可以提高负债比重。因为企业营业收入稳定可靠,获利就有保障,现金流量可较好预计和掌握,即使企业负债筹资数额较大,也会因企业资金周转顺畅、获利稳定而能支付到期本息,不会遇到较高的财务风险。相反,如果企业营业收入时升时降,则其现金的回流时间和数额也不稳定,企业的负债比重应当低些。企业的营业收入规模决定企业的负债临界点。负债临界点=销售收入×息税前利润率/借款年利率。企业负债筹资规模若超越这个临界点,不仅会陷入偿债困境,且可能导致企业亏损或破产。
2.从企业财务管理技术方面确定:长期负债大都是用企业的固定资产作为借款的抵押品,所以固定资产与长期负债的比率可以揭示企业负债经营的安全程度。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与长期负债的比率以2∶1为安全。只有固定资产全部投入正常营运的企业,才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维持1∶1的比率关系。
3.从所有者和经营者对资本结构的态度确定:如果所有者和经营者不愿使企业的控制权分落他人,则应尽量采用债务筹资而不采用权益筹资。相反,如果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不太愿意承担财务风险,则应尽量降低债务资本比率。
4.从行业的竞争程度确定:如果企业所在行业的竞争程度较低或具有垄断性,营业收入和利润可能稳定增长,其资本结构中的负债比重可较高。相反,若企业所在行业竞争强烈,企业利润有降低的态势,应考虑降低负债,以避免偿债风险。
5.从企业的信用等级方面确定:企业进行债务筹资时贷款机构和信用评估机构的态度往往是决定因素。一般来说,企业的信用等级决定了债权人的态度,企业资本结构中的负债比例应以不影响企业的信用等级为限。
从以上筹资的定性分析中可概括出:(1)如果企业处于新建或不稳定和低水平发展阶段,为了避免还本付息的压力,应采取偏重股东权益的资本结构,包括内部筹资、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筹资等;(2)如果企业处于稳定发展阶段,则可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或借款等负债筹资的方式,充分利用财务杠杆的作用,偏重于负债的资本结构。
(二)从财务结构角度谈论
财务结构是指企业各种筹资方式的组合构成,通常用资产负债率表示。财务结构的类型有3种:(1)资产负债率为100%,股东权益比率为0,全部为借入资金;(2)资产负债率为0,股东权益比率为100%,全部为自有资金;(3)资产负债率与股东权益比率均小于100%,借入资金与自有资金各占一定比例,比例的不同又会衍生出若干种具体的财务结构。企业全额负债经营,风险全部由债权人承担,不仅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会严重干扰一个国家的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公司设立必须要具有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由股东出资形成,也即实践中不允许上述第一种财务结构存在。企业全部依靠权益资金经营,无负债,虽不受法律的制约,但权益资金成本高,不能根据需要作灵活的调整,且在市场经济中,由于交易的结算关系和临时性资金需要,第二种财务结构实际上也是不存在的。第三种财务结构才是现实经济生活中需要加以研究的,也就是如何安排和调整负债与股东权益资金的比例,使之更趋于合理。那么,什么是理想的财务结构呢?
1.综合资金成本低。财务理论与实践告诉我们,借入资金成本小于权益资金成本,流动负债成本低于长期负债成本,所以提高负债比率和流动负债比率将使公司实际负担的资金成本下降。
2.财务杠杆效益高。财务杠杆效益是指企业负债经营能使权益资金获得的额外利益。在企业全部资金息税前利润率高于负债利息率时,负债经营会使权益资金利润率超过全部资金息税前利润率,并且负债比率越高,这种财务杠杆效益越大。但若企业获利能力很差,全部资金息税前利润率小于负债利息率时,负债经营或高负债比率将使权益资金利润率下降,甚至无利可图或发生资本损失。这种财务杠杆负效益应尽量避免。企业全部资金息税前利润率等于负债利息率,这是负债经营的临界点,前者大于后者,提高负债比率将使股东获得更多的财务杠杆效益。
3.财务风险适度。企业负债比率和流动负债比率高,虽然能够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并能为股东带来财务杠杆效益,但加大了财务风险。如果风险过大,以至于债务到期不能偿还的概率很高,企业就可能陷入破产的境地,持续经营就会受到影响。因此,企业应根据预计的现金流量,合理安排债务的数量、种类和期限,降低财务风险。 企业要发展,经济要增长,就得有投入,在企业自有资本私有制的情况下,举债投入无可非议。那么,怎样才能在企业发展和控制负债风险之间寻求一条最佳途径?在一般情况下,负债成本必须低于投资项目预期回报额,否则,经营无利可图,任何优惠的筹资条件、诱人的投资项目都是不可取的。
(一)确定适度的负债结构企业一旦确定应进行负债经营,随之一是要确定举债额度,合理掌握负债比例;二是要考虑借入资金的来耗结构。企业在举债筹资时,必须考虑合适的举债方式和资金类别。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举债方式由过去单一向银行借款,发展到可多渠道筹集资金,企业应根据借款的多少、使用时间的长短,可承担利率的大小来选择不同的筹资方式。(1)向银行借款。这仍然是企业借款的主渠道。但由于银行是我国进行宏观调控的主战场,银行贷款既要受资金头寸的限制,又有贷款额度的制约,双向钳制,所以贷款难度较大。如果国家紧缩银根,最先遭到调控的就是那些借债大户。(2)向资金市场抗拆借。它是通过金融机构,对某些企业的闲散资金,通过资金市场集中起来,然后再借给短期内急需资金的企业。这种渠道得到的资金,一般使用时间不长,而且资金成本较高。(3)发行企业债券。向企业内部发行债券,可以把职工紧紧团结起来,为企业的兴衰存亡而共同奋斗,但能筹集到的资金十分有限。向社会公开集资,虽然可以筹集到数额较大的资金,但资金成本高,稍有不慎,会带来很大的财务风险。(4)稳妥地使用商业信用。它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融资方式,不仅成本低,而且可以背书转让; 在资金紧张急需现款时,可以在银行贴现取款。它是解开三角债的最佳选择。但使用商业信用,要有健全的经济法规和良好的商业道德,即商业信誉好,才能稳妥地为我所用。否则,再好的办法,对信誉太差的人来说也是一纸空文。(5)引进外资。即通过种种渠道(政府、银行、企业、个人)从国外借贷资金。引进外资时,则需要考虑汇兑风险。虽然国家利率政策宏观控制较严,但社会拆资成本化存在着较大差异,所以在选择筹资渠道时不能盲目,要努力降低资金成本。同时要考虑借入资金的期限结构。企业借入资金的使用期限短,企业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就大;使用期限长,风险小,但资金成本高。所以企业对不同期限的借入资金要合理搭配,以保持每年还款相对均衡,避免还款过于集中。
(二)复合杠杆及企业筹资效益
财务管理中涉及的杠杆主要有经营杠杆、财务杠杆、复合杠杆,并对应着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企业总风险及有关的收益。财务管理利用杠杆的目标是:在控制企业总风险的基础上,以较低的代价获得较高的收益。
1.经营杠杆及经营风险。经营杠杆是指由于固定生产经营成本的存在所产生的息税前利润变动率大于产销量变动率的现象。也就是说,如果固定生产经营成本为零或者业务量无穷大时,息税前利润变动率将等于产销量变动率,此时不会产生经营杠杆作用。从另外的角度看,只要有固定生产经营成本的存在,就一定会产生息税前利润变动率大于产销量变动率的现象。经营杠杆系数=基期边际贡献/基期息税前利润=(基期营业收入-基期变动成本)/基期息税前利润。(1)在其他因素不变(如营业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固定成本越高,经营杠杆系数越大,经营风险也就越大。(2)如果固定成本不变,则营业收入越多,经营杠杆系数越小,并且经营风险也就越小。
2.复合杠杆与企业总风险。复合杠杆是经营杠杆与财务杠杆连锁作用的结果,反映营业额的较小变动导致普通股每股收益发生较大变动的现象。(1)复合杠杆系数=经营杠杆系数×财务杠杆系数。(2)复合杠杆系数反映企业的总风险程度,并受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影响(同方向变动)。因此,为达到企业总风险程度不变而企业总收益提高的目的,企业可以通过降低经营杠杆系数来降低经营风险,同时适当提高负债比例来提高财务杠杆系数,以增加企业收益。虽然这样会使财务风险提高,但如果经营风险的降低能够抵消财务风险提高的影响,则仍将使企业总风险下降。于是,就会产生企业总风险不变(甚至下降)而企业总收益提高的好现象。 综上所述,要提高企业筹资效益,就必须把握好企业财务结构、资本结构,按照企业预期合理搭配各种筹资方式;同时,合理安排企业的负债规模、期限、结构,达到财务杠杆效益优化,从而解决财务杠杆与企业筹资效益的问题。
财务杠杆效应案例分析
案例一: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分析[3]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长期资金筹集来源的构成和比例关系。通常情况下,指的是长期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各占多大比例,也常用负债率表示。在分析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对资本结构财务杠杆效应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上市公司要获得财务杠杆利益,必须维持一个相对合理稳定的资本结构或者说负债水平。
一、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现状
1.融资结构不合理。从现有融资环境来看,我国上市公司长期资本来源有利润留存、长期负债以及股权融资三种渠道。通过对历年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可以得出上市公司内部融资比例甚少,而外部融资的比重占绝对优势。其中股权融资比重平均达到55%-60%,内部筹资所占比重平均不超过5%,与发达国家上市公司主要依赖内部资金(约占资金来源的50%-97%),其次是负债(约占11%-57%),最后才是发行的新股(约占9%-33%)的融资顺序截然不同。
2.资产负债率水平偏低。2000-2005年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77%,43.05%,48.72%,50.11%,52.53%和54.28%,平均值为48.58%。低于全国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60%。
3.流动负债水平偏高。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高达75%以上,约比全国企业高出10个百分点。一般而言,短期负债占总负债一半的水平较为合理,若比率偏高,会增加上市公司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二、资本结构财务杠杆效应的理论分析
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是指企业通过对资本结构中负债比例的选择而对权益资本利润率的影响。MM理论认为,有负债公司的权益成本等于无负债公司的权益成本加上一笔风险报酬,而风险报酬的多寡视负债融资程度和公司所得税率大小而定。根据这一原理,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便可用下列公式加以定量描述:
权益资本净利润率=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负债利率)负债/权益资本(1-所得税率)
由上述公式不难看出,当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大于负债利率时,企业适当地多借入资金,就可以提高权益资本净利润率,这就是财务杠杆产生的正效应;当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小于负债利率时,企业如果不缩减负债规模,就会降低权益资本净利润率,侵蚀股东权益,甚至还有可能出现财务危机,这就是财务杠杆产生的负效应。
当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等于负债利率时,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没什么危害,但由于借入的资金无增值,企业如果不尽快地采取措施来扭转这种局面,财务杠杆也会产生负效应。因此,举债具有财务杠杆效应。而财务杠杆效应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给企业带来正面、积极的影响,也可以带来负面、消极的影响。其前提是,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是否大于利率水平。
通常财务杠杆作用的大小用财务杠杆系数来表示。财务杠杆系数是普通股每股税后利润变动率相当于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的倍数,财务杠杆系数越大,表明其对财务杠杆利益的影响也最强,承担的财务风险也越高;财务杠杆系数越小,表明财务杠杆作用越小,财务风险也就越小;财务杠杆系数等于1,不能获得财务杠杆利益,也不承担财务杠杆风险。
三、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财务杠杆效应实证分析
根据中信建设信息系统提供的上市公司(剔除金融公司)公开披露的2000-2004年度会计报告,并经过简单平均计算,得出2000-2004年我国上市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1.64%、46.66%、49.25%、50.23%、54.63%,与国外许多国家相比,是比较低的,其平均资产息税前利润率为6.59%、5.88%、5.00%、5.01%、3.93%,只有2000年、2001年略大于我国商业银行年贷款率。
为进一步说明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作用,对1348家样本公司2002—2004年的财务杠杆系数进行一个分段分析,如下表:
表:资本结构与财务杠杆系数的关系 资产负债率(%)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上市公司家数 财务杠杆系数 上市公司家数 财务杠杆系数 上市公司家数 财务杠杆系数 0-10 25 1.7 26 1.23 13 1.12 10-20 80 1.55 75 1.63 82 1.55 20-30 107 1.29 126 1.42 142 1.35 30-40 189 1.47 222 2.08 227 1.41 40-50 260 1.06 270 1.71 290 1.64 50-60 264 1.22 265 1.24 262 1.40 60-70 242 1.42 225 1.50 220 1.49 70-80 91 1.35 82 1.24 63 1.34 80-90 32 1.18 25 1.17 23 1.38 90-100 22 1.02 14 1.26 10 1.25 100以上 36 1.06 18 1.05 16 1.05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杠杆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财务杠杆系数普遍不高,特别是高负债的企业系数更低。为进一步说明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对1348家样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息税前利润率进行一个分段分析,如下表:
表:资本结构与息税前利润率的关系 资产负债率(%)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上市公司家数 平均税前利润率(%) 上市公司家数 平均税前利润率(%) 上市公司家数 平均税前利润率(%) 0-10 25 5.86 26 2.27 13 3.18 10-20 80 7.76 75 5.92 82 6.16 20-30 107 8.05 126 7.46 142 6.06 30-40 189 6.82 222 7.28 227 6.87 40-50 260 6.30 270 6.45 290 6.38 50-60 264 5.20 265 5.44 262 6.50 60-70 242 3.29 225 4.57 220 5.48 70-80 91 0.86 82 1.09 63 0.81 80-90 32 -2.95 25 0.86 23 -6.76 90-100 22 -14.16 14 -6.77 10 -2.82 100以上 36 -29.41 18 -28.68 16 -54.09 计算结果表明:从各年来看,资产负债率50%以下的公司,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普遍高于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要提高财务杠杆效应,就应该采取较高负债的资本结构。由此可见,对于有较高盈利水平的行业来说,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处于不合理状态,从而丧失了可能获得的财务杠杆利益。
从各年来看,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资产息税前利润率普遍低于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要提高财务杠杆效应,就应该采取较低负债的资本结构。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处于不合理状态,从各上市公司来看,资产负债率过高或过低的不合理现象非常明显。2004年的1348家公司样本中,其中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下的公司有661家,占49.04%,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公司有181家,占13.43%。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大于当前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的公司有608家,占45%,而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小于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的公司有740家,占55%,也就是说,有一半以上的上市公司没有利用好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这个比例是非常惊人的。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作用处于不合理状态,明显地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在盈利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忽视了通过借入资金来提高权益资本的获利能力,从而丧失了可能获得的利益;
第二,在盈利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却不顾使用负债资本的风险而保持较高的负债水平,从而造成了财务杠杆损失。
综上所述,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没有能够很好的发挥财务杠杆应有的积极作用,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影响上市公司业绩。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业绩与不合理的资本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
案例二:财务杠杆在报表分析中的运用[4]
一、财务杠杆和资产负债率
通常长期债权人分析企业财务报表时都会将资产负债率作为报表分析的重要指标。该指标反映企业的总资产中有多大比例是通过借债来形成的,也可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同时也直接反映了企业的资本结构。从债权人的角度分析,都希望债务比例越低越好,企业偿债有保障,贷款不会有太大风险。由于存在财务杠杆效应,其实这个比率并不能说明贷款的风险程度,只有将资产负债率与财务杠杆系数结合起来分析,才能真正知道资产负债比率结构的优劣,才能真正反映企业偿还债务的保障程度,使债权人全面了解企业抗风险能力。只要DFL接近1,即使资产负债率很高(80%)债权人也不必担心,因为此时企业赚取的利润比其所承担的固定债务利息要大得多,企业负债经营的风险很小,企业是有能力归还债务利息的。反之,即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40%),也并不能说明企业偿还债务的保障程度高,因为此时企业可能正面临很大的风险(DFL很大),企业可能只有很少或几乎没有利润,甚至企业的利润不足以支付固定利息或企业亏损(DFL为负数)。
二、财务杠杆和己获利息倍数
己获利息倍数指标的重点是衡量企业支付利息的能力,没有足够大的息税前利润,长期资金利息的支付就会发生困难。我们可以发现己获利息倍数和财务杠杆系数的资料来源是同样的,只要知道息税前利润和利息费用就能分别求出已获利息倍数和财务杠杆系数。通常认为已获利息倍数越大越好,说明偿还债权人的利息有保障,但这个数大到多少才好,只能和同行业的平均水平进行比较才有可比性,才知道它相对于同行业来说是好或不好。如果我们在分析已获利息倍数的基础上分析财务杠杆系数,就能知道这个企业在现有利息倍数下的风险程度如何。

6. 中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现状、融资现状,理论界和实务界如何解释上面的现象拜托各位了 3Q

(一)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基本现状 1.股权结构的含义。股权结构是指各股票投资主体所拥有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在目标投资企业全部股份中的分布构成,表现了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各不同持股主体之间的所有权构成。 2.股权结构的分类。(1)集中型股权结构。集中型股权机构的特点是股权高度集中于一个或几个大股东手中,中小股东所占份额很小;(2)分散型股权结构。分散型股权结构的特点是股权分布分散,股东数量较多,单个股东的作用有限;(3)阶梯型股权结构。股权相对集中于一定数量的股东手中,股权分布呈现从高到低的阶梯形态,各个股东以其持股水平为依据,决定其行使权利的努力程度。 3.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目前,在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大致包括以下三大类股份: (1)原发起人持有的尚未上市流通股份(发起人股),主要包括国家股, 内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外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其他发起人持有的股份;(2)非发起人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非发起人股),主要包括上市前募集的法人股(募集法人股),上市后形成的转配股(转配股),上市期限已确定的内部职工股(职工股),其他未上市流通的股份;(3)已上市流通的股份,主要包括A股, B股,和H股。 (二)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 1.未流通股股本比重大。未流通股股本在上市公司总股本中的比重相当大,截至2000年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未流通股占总股本的38%,虽然未流通股在总股本中所占比重在最近几年中有下降的趋势,但是仍然维持在相当高的比重,在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仍占绝对优势。 2.国家股股本占绝对优势。国家股股本在上市公司总股本中占有绝对优势, 1997年国家股在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重为32.60%,期间虽略有下降,但在2000年又达到了37.32%的高峰,且一直处于第一大股东地位。 3.法人股比重相对较高。法人股股权在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中的比重相当高,基本维持在25%~30%;在1997-1999年度法人股比例有逐步上升并超过国家股的趋势,但在2000年国家股比重再一次与法人股拉开了差距,这表明在2000年度上市的公司中,国有企业仍然占据多数。 4.流通股比重较低。流通股股本在上市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重较低,流通股最主要是A股,A股比例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但变化幅度并不是很大,这反映了中央政府近些年来所采取的“稳步减持国有股比例,增大可流通股份比例”的政策取向。 (三)我国企业股权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股权分置。首先,股权分置(人为地划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造成市场定价畸形是产生股价泡沫的制度根源。其次,股权分置是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地位不平等的制度基础。最后,股权分置造成一股独大,就没有办法彻底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2.股份种类过多。中国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的股份种类过于繁多,流通股(A股、B股、H股)因流通市场的不同而彼此处于分割状态,有着各自不同的市场价格,无法遵循同股同利、同股同权、同股同价的原则。 3.股权的高度集中性。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向国有股呈现高度集中性,国有股股东是大多数上市公司唯一的大股东,这导致股本结构中各大股东之间的实力分布极不平衡,产权多元化特征不明显,缺乏形成权力制衡的产权基础,极易造成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蚀。 4.证券市场市场化程度较低。目前,我国股市仍是一个政府调控色彩过浓的“政策市”,证券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很低,由于庄家的操纵和散户的非理性投机行为,人为造成中国股市频繁的异常波动,影响证券市场的运作效率。 (四)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方向 1.股票全流通和国有股投资的优化。解决股权分置,其核心要义是赋予非流通股流通的权利,摒除同股不同权。只要股票具有了正常的流通性,就会自然而然的形成“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本来经济局面。 2.统一股份种类。统一股票市场涉及许多具体问题,如国有股、法人股的流动问题,A股和B股的对接问题。在目前的情况下,A股与B股的接轨不是短期能够实现的。首先,A股与B股接轨的前提是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实现其还需时日;其次,A股与B股市场的对接对于投资者的风险难以预料,这些都会影响二者的顺利接轨。 3.大力培育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对于发展中的中国证券市场而言,由数个适当身份的大股东持有公司适度集中的股权可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有利于公司绩效的改进。所以,政府部门在减持国有股的过程中,应积极推进各类基金组织的发展,培育机构持股者的力量。 4.发展银行持股模式。银行是公司非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它参与公司治理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首先,银行自其产生以来就是公司最大的资金支持者。其次,银行相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更关注企业的经营活动,因为企业经营状况直接影响着银行本息的偿付。再次,银行更有能力和动力参与公司治理结构,银行具有在人员、资金、设施等方面的强大优势,同时,通过参与公司治理结构,银行可以获取更大、更长远的利润回报。最后,银行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五)中国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业绩水平 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和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25日在此间发布2010年度“中华工商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指数”。数据显示A股主板与中小板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从2007年至2010年呈V型变化趋势。中国整体经济持续向好各 行业 盈利能力平稳增长。 该指数自2008年5月以来每半年发布一次。本期指数依据23个行业1772家A股主板、中小板非ST上市公司其中民营企业835家和209家A股 创业板 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计算得出。本期指数主要显示特征为: 一、2007年至2010年全行业平均指数呈平稳上升趋势与中国宏观经济基本走势吻合。22个行业中14个行业毛利率有所上升其中10个行业的毛利率超越2007年平均水平。 二、主板及中小板的民营上市公司在盈利能力、成长能力、长期偿债能力、短期偿债能力以及营运能力方面表现均优于国有及其他类上市公司。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成长能力、长期偿债能力以及短期偿债能力整体表现优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 四、在宏观经济呈现先降后升发展态势的20072010年期间医药生物、食品饮料以及信息服务三个行业盈利能力依然持续增强。 具体在盈利能力方面餐饮旅游、医药生物、房地产行业位于前三名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商业贸易最低;在成长能力方面有色金属、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行业位于前三医药生物、餐饮旅游和公共事业最低;在长期偿债能力方面信息服务、电子元器件和医药生物行业最低黑色金属、房地产、商业贸易行业最高。 此外与2009年相比2010年房地产行业平均毛利率增幅最大继之是纺织服装、交运设备行业。 (六)中国上市公司经营水平的提高、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有赖于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创新是上市公司生存的根基,也是核心竞争力形成和持续的原动力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要经过长期培育才能形成,在形成过程中,创新是核心竞争力形成的最主要、最有效方式。 核心竞争力一旦形成,就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防止对手模仿的唯一方式是不断提升和改进核心竞争力的等级,而提升和改进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持续的创新能力。从小的方面来说,这使得对手模仿时投入大,花费时间长,总是望其项背。 创新要追求的是两个方面的目标:一是使消费者的价值获取最大化,获取最大化的市场份额;二是使创新的发明者和应用者的成本结构发生重大改变,降低成本、扩大利润空间,提高使用价格武器的主动性,提高市场的话语权,如果有可能还可以在生产产品,或者服务产品上形成行业标准,进而整体提升竞争力。除此之外,企业创新,还包括管理的创新、技术的创新、工艺的创新、机制的创新、新产品研发的创新。 二、创新要具备三方面能力: 一是战略创新能力。战略是决定公司成败的首要因素,公司的成功,不是战术的成功,而是战略选择的正确;公司的失败,不是战术的失败,而是战略选择的失败。公司发展方向和目标选择正确,成长为行业领导者只是时间问题,公司发展方向和目标选择失误,不仅不会实现既定的目标,还会走向消亡。战略创新是战略管理最高层次的内容。战略创新是打破行业传统和行业习以为常的规则,创造出通常人们认为不可能实现的价值,而成为行业领导者。 战略创新最为挑战性的案例是面对整个市场的竞争战略。上市公司的竞争对手不是其他同行业的公司,而是整个市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只有放在更为广阔范围来考察,才能够打造出一流的企业--这种战略思维人们都认为是不可能实现的,而把人们普遍认为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得以实现,就实现了战略性的创新。 战略创新不仅体现在战略设计的创新,还体现在战略实施过程的创新,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一整套的行动系统创新的基础之上。 未来市场竞争中只有两种企业存在:一种是在价值链的某个环节上具有最佳能力要素的企业;另一种是将这些能力要素进行最优化组合的企业。 二是对市场的预测和反应能力,能捕捉和实施把握市场的机会。这种能力最为重要的是适时、适度,领先市场半步,领先竞争对手一步,就能获取竞争优势;反之,超前市场需求、高于人的需求升级发展的速度,不仅不会成功,反而会失败。 举例来说,IBM在PC机领域的成功、微软在操作系统领域的成功、英特尔在电子芯片领域的成功,都是适时适度、领先市场半步、领先竞争对手一步成功的范例。反之,施乐公司20世纪70年代就成为在PC机的研发、操作系统的创新领域最早的发明者,但由于当时市场还远没有培育出来,无论在人的观念、意识,还是支付能力方面,都还没有形成现实的市场需求,这种创新对施乐公司的发展毫无价值。 三是动员和获取市场资源的能力。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经营资源的占有和拓展,动员资源的能力是公司发展的条件,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如上市、发债券、战略联盟、合资合作、股权互换、兼并收购,都可以在短时间内扩大经营能力,实现快速拓展市场的目标。

7. 融资结构怎么分析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主要包括留存收益转增股本、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具体如下:
1.留存收益转股本:作为一种内部融资方式,留存收益转股本具有成本低、速度快的优点。然而,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积累普遍较小,因此这种形式的融资规模非常小。
2.银行贷款:多年来,银行贷款一直是中国上市公司的主要融资渠道之一。由于中国特殊的经济环境,虽然国有企业进行了重组,但国有股仍占大多数企业的一半,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相对而言,国家作为主要股东,银行贷款更容易获得。
3.发行股票:发行股票意味着股权融资,即企业的股东愿意放弃企业的部分所有权,通过增资引进新的股东。对于股权融资获得的资金,企业不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分享企业的利润和成长。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它不仅可以丰富企业的经营资金,还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在中国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中,股权融资占据主导地位。
4.发行债券:只有极少数上市公司发行过公司债券, 主要因为条件所限。
依据证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资产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对累计发行债券的限制规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盈利要求: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用途要求: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率要求:债券利率不可以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8. 如何进行融资结构评价

这个题目太大了点,最好找相关的书读一读。参考下面的文章。

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与融资成本研究

一、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及股权融资偏好

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个渠道,其中内源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外源融资即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部分,主要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类方式。直接融资是指企业进行的首次上市募集资金(IPO)、配股和增发等股权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股权融资;间接融资是指企业资金来自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等债权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债务融资。

我国证券市场成立迄今已有十年多的发展历史,股票市场的大规模发展为上市公司进行外部股权融资创造了极其重要的场所。以上市公司境内的A股融资为例,1991年——2000年的十年期间,累计股权融资总额超过了5000((亿元,其中首次发行筹资额累计达到2967.98亿元;配股融资累计达到1637.85亿元;增发融资累计达到256.91亿元。

但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内源融资在融资结构中的比例是非常低的,外源融资比例远高于内源融资,而那些“未分配利润为负”的上市公司几乎是完全依赖外源融资。其次,在外源融资中,股权融资所占比重平均超过了50%0,其中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公开发行A股进行的股权融资在全部股权融资资本中的比例平均达到了17%左右的水平,并且随着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有理由认为这一比例的平均水平还将继续快速上升。

然而,在西方企业融资结构中,根据啄食顺序原则,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顺序首先是内部股权融资(即留存收益),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外部股权融资。

从美、英、德、加、法、意、日等西方7国平均水平来看,内源融资比例高达55.71%,外源融资比例为44.29%;而在外源融资中,来自金融市场的股权融资仅占融资总额的10.86%,而来自金融机构的债务融资则占32%.从国别差异上看,内源融资比例以美、英两国最高,均高达75%,德、加、法、意四国次之,日本最低。从股权融资比例看,加拿大最高达到19%,美、法、意三国次之,均为13%.英国、日本分别为8%和7%,德国最低仅为3%.从债务融资比例看,日本最高达到59%,美国最低为12%.可见,美国企业不仅具有最高的内源融资比例,而且从证券市场筹集的资金中,债务融资所占比例也要比股权融资高得多,可见,西方七国企业融资结构的实际情况与啄食顺序假说是符合的。

但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表现为股权融资、短期债务融资、长期债务融资和内源融资,即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关于啄食顺序原则存在明显的冲突。事实上大多数上市公司一方面大多保持比国有企业要低得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甚至有些上市公司负债为零,但从实际上看,目前1000多家上市公司几乎没有任何一家会主动放弃其利用再次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的机会。我们将中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的上述特征称为股权融资偏好。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的具体行为主要体现在拟上市公司上市之前有着极其强烈的冲动去谋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公司上市之后在再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往往不顾一切地选择配股或增发等股权融资方式,以致形成所谓的上市公司集中性的“配股热”或“增发热”。但上市公司这种轻视债务融资而偏好股权融资的选择,并没有换来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改善,上市公司无论是通过在一级市场首次公开发行A股还是通过配股或增发再融资的效率都是不能令人乐观的。

二、上市公司融资成本的计算及特点

近年来,国内已有许多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对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进行了研究,但一些研究的局限性在于:没有能够牢牢抓住融资成本这一主线展开对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行为的实证研究。而我们认为,无论是债务融资还是股权融资,上市公司的任何一种融资方式都是有成本的,而评价上市公司外源融资策略合理与否及融资结构优劣的最重要的标准或出发点就是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

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存在“名义成本”和“真实成本”之分。目前国内大多数关于上市公司融资成本的研究文献中所提到的或所计算出来的融资成本实际上只是表面意义上的,即应属于“名义资本成本”。而问题的关键和实质则是究竟应如何合理计量上市公司的“真实资本成本”或“真实融资成本”。

我国学术界和金融实务界在有关“真实资本成本”的计量问题上迄今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并且目前关于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计量和测定问题的研究也很少。本文在综合借鉴并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之精华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中国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成本、股权融资成本和融资总成本的计量模型,并且以自1998年——2001年上半年全部实施过增发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公司进行了实际计算和统计分析。

上市公司的真实融资成本。数据显示,1998年实施增发的上市公司,无论是股权融资成本还是融资总成本,增发后都要高于增发前,如股权融资成本增发前平均为18.8%,增发后则上升到31.19%;融资总成本由增发前平均为15.16%上升到增发后的22.45%.但从1999年开始,增发后的股权融资成本和融资总成本都要低于增发前。如1999年实施增发的公司,股权融资成本由增发前的28.24%下降到增发后的20.79%,融资总成本由增发前平均19.65%下降到16.76%;2000年实施增发的公司,股权融资成本由增发前的20.54%下降到增发后的16.58%,融资总成本由增发前平均16.07%下降到14.43%.此外,不同样本公司的股权融资成本和融资总成本差异还比较明显,比如1998年实施增发的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最高的达到38.66%,最低的为24.47%;2000年实施增发的公司,股权融资成本最高的为41.51%,最低的仅为5.36%.

由此可见,对于实施增发再融资的上市公司而言,无论是股权融资成本还是融资总成本都要比名义融资成本要高得多。

三、上市公司股权融资行为与债务融资行为和融资总成本之间关系的实证分析

为了对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进行深度分析,我们通过建立适当的经济计量模型,以全部实施增发的上市公司数据为截面样本,对上市公司的增发融资行为进行实证研究。

上市公司增发再融资行为所涉及的主要方面有:融资成本,其中又包括股权融资成本、债务融资成本、融资结构(即股权融资资本或债务融资资本占总投入资本的比例)、股票市场的预期平均收益率;增发募集资金的规模、增发类型(即是由原A股还是B股增发)等,因此,我们建立了关于上市公司增发融资行为的相关模型(略)。

同时,我们对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增加(或减少)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融资总成本的问题也作了研究。根据现代公司财务与资本结构理论,财务杠杆是度量公司债务融资行为的重要指标,因此研究上市公司债务融资与融资总成本之间关系实际上就是研究财务杠杆的变化与公司融资总成本之间究竟存在什么样的关系问题。

度量财务杠杆通常有三种方法:资产负债率、偿债比率和市值杠杆比率。资产负债率为帐面负债与帐面总资产之比;偿债比率常常用利息倍数或偿债倍数来表示;市值杠杆比率为总负债有股票市值或总资产市值之比。在研究中,我们采用总负债——总资产市值来作为财务杠杆的度量。在实际分析中,我们将总负债划分为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以进一步计算短期和长期财务杠杆。这里我们假定,负债的市值等于负债的帐面值,而权益资本的市值等于股价乘以总股本数。那么总资产市值就等于负债的帐面值加上权益的市值。

依据实证分析我们得出了值得深思的结论。

实证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

1、股市预期平均收益率对融资总成本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同时上市公司增发类型(即增发前公司是否有A股或仅有B股)对融资总成本的影响较显著。

2、股权融资成本和债务融资成本对融资总成本都有显著正向影响,但股权融资成本的影响更大。增发前后的股权融资占总资本比例对融资总成本有显著影响,其中增发前的股权融资比例对融资总成本的正向影响程度更大。

3、增发募集资金占上市公司外部资金来源之比对融资总成本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增发募集资金金额或增发募集资金与增发前股东权益之比或增发募集资金与增发前股权融资资本之比或增发融资额占总资产市值的比例对上市公司融资总成本并没有显著影响。

4、上市公司的长期财务杠杆普遍低于短期财务杠杆,即短期财务杠杆要大大超过长期财务杠杆,反映了上市公司进行长期融资选择时普遍存在的股权融资偏好以及上市之前将长期债务大量剥离的行为。

5、财务杠杆变化与公司融资总成本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即增加债务融资并不一定显著地导致上市公司融资总成本的上升,反之,减少债务融资也不一定会显著导致上市公司融资总成本的下降。

9.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可以从哪些方面分析

想分析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就从现阶段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进行分析,每个渠道都有优缺点,针对这些优缺点进行对比分析。企业融资渠道根据融资对象分为两个融资渠道,分别是内部融资渠道和外部融资渠道。内部的例如对内进行原始股的发售,对外的比如银行贷款,股权交易等等......

10. (简答题)简述我国企业融资结构及存在的问题。

摘 要:中小企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问题,本文在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借鉴中小企业比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较为成功做法,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议,并对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模式、内容和意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议

统计表明,到目前为止,我国在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成为拉动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的76%以上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60%。由其所提供的就业岗位约占全国城镇就业岗位总数的75%,在全国整体经济中占据大半壁江山.

但由于我国市场机制尚不成熟,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扰,从对我国中小企业比较发达的浙江省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所做的调查可看出融资难已经成为经营中的首要难题,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已成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现状与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我国现行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决定了它很难得到股市融资,加之我国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缓慢,因此,中小企业资金筹措基本上依赖于银行的间接融资完成的。自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如对金融机构连续下发了两个《指导意见》,同时进一步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然而,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并未因此而明显改善,不少中小企业甚至抱怨,他们得到银行贷款似乎更难了。那么,这种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呢?

1.历史背景 中小企业成分复杂,存在较大的制度性风险。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主要来源于5种渠道:一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这部分企业产权不清,机制僵化,经营状况不佳,大部分有长期的银行负债,信用记录不良。二是乡镇企业。这部分企业技术档次低,管理水平低,产品研发能力弱。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借款、内部积累和集资,一般都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三是一些机关和企业开办的“三产企业”,因其难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达不到银行贷款的条件。四是私营和个体企业,我国近期内这类企业如雨后春笋大批涌现。这些企业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大多是家族企业,财务管理形同虚设,银行难以掌握其真实的经营状况。五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民营高科技企业。这类企业项目风险较大,启动资金需求大,自身积累难以满足,银行又因担心其项目风险而不敢对其融资。

2.企业自身情况 中小企业自身积累少,经营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低下,银行由于对其融资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存在着“惜贷”、“惧贷”心理。究其原因:一是中小企业自身积累明显不足,对外融资需求大。据《上海统计年鉴2002》显示,2001年,全市中小型企业户平均年末资产只有1914.29万元,仅为大型企业的1/55,中小企业平均年产值1741万元,约为同期大企业的1/34。全市大型工业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2.67%,中型企业为 55.42%,小企业为56.09%。其二,企业资信等级不够,根据对江苏省1100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下企业)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截至2002年底,江苏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中3.8%的企业已获得AA级资信等级,10%的企业获得A级资信,但尚有股82%的企业未参与评级,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这部分企业事实上产品缺乏市场潜力,技术含量低,或由于其他原因未参与评级,另一方面则是企业不动产及规模指标难以达到信贷准人等级,未能参评。其三,大部分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这些企业普遍都是家族式经营,少数或个别人控制现象严重,法人资产与自然人资产没有严格区分,当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抽逃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民营企业财务数据不真实,一个企业往往有几套账表甚至几十上百个账户,造成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严重不对称,难以掌握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而且部分企业在“转制”过程中逃避银行债务的现象较普遍。

3.首要原因 在对浙江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的调查中,他们把难以提供合格的担保、抵押品,难找担保单位作为严重制约金融机构对其融资的首要原因。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第一,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小,资金实力不强,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找到有实力的担保单位;第二,抵押担保手续复杂,费用较高,耗时耗力,企业不堪重负;第三,抵押物流通市场窄小,变现能力弱,进一步加大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难度。

4.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引导和扶持 首先,国有银行不愿意给中小企业贷款的原因之一是没钱可赚。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庞大,冗员甚多,本身运行成本就高,再加上审贷程序复杂,使得他们几乎没有办法来经办小额贷款,一办就亏。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无论贷款额大小,其运作成本基本相同。举例来说,国有商业银行贷出一笔1亿元一年期的贷款,利息收入600万左右。而贷出一笔10万元的贷款,利息收入只有6000元。这点利息收入还不足以支付银行运作成本,难怪国有商业银行总把眼睛盯在那些大客户身上。其次,近年来,一些地方把“抓大放小”政策片面理解为放弃中小企业,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没有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特点,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认识不清,信贷支持力度不够。

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议

(一)政策性融资渠道的建立

在我国现行的企业制度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中,政府的角色已经独立出来,不再以银行和企业的所有者身份对它们的经营活动进行决策和控制,而是以协调者的身份对市场经济中诸主体的行为进行调控和引导。目前,政府在“抓大放小”之后对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已制定和实施了不少扶持政策,它们的融资问题已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然而对于众多的中小企业,政府亟需推出相应措施,建立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渠道。具体来说,可考虑进行以下操作:

1.建立、完善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 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应该先于融资体系的建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建立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健康、有序的融资体系才能蓬勃发展。中小企业发达的国家地区的实践也证明了这点。

日本早在1953年颁布了《信用保证协会法》,为中小企业从民间机构融资实行担保。为促进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日本政府于1950年颁布了《小企业信用保险法》,奠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法律基础。1958年,日本对《小企业信用保险法》进行了修改,把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保险体系理顺,避免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重复。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是日本中小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法规,被称为日本的中小企业宪法。此外还有《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助成法》,为中小企业现代化提供资金保证;《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等等,形成了相对独立的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日本政府还进行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建设,其中涉及融资的制度就有新技术企业保险制度,这是一种针对开发一种新技术需要大量资金,但技术产业化存在风险,筹措资金又缺乏抵押品和必要的能力的中小企业,进行资助。当企业在技术开发中出现了事故,产生了损失,这一保险制度就可为其提供补助金额。

我国到目前关于中小企业的法律有《小型企业租赁暂行条例》,《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出售国有小型企业暂行条例》,《乡镇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等。以上这些法律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和经济转轨前期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情况的变化,这些法律法规已经变得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了。主要表现在:(1)按照所有制划分,已经不再适应现实。(2)侧重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3)许多法规为国务院或国务院各直属部委制定,法律效力低且不系统。于2003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作为我国中小企业法律的“母法”,初步界定了法律的调整范围。重新确定了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该法的第二章(资金支持)对中小企业融资作出了明确的指导。

2.建立政府系统中小企业金融机构 日本在这方面的经验可供借鉴。日本政府为了发挥中小企业的活力来支撑日本经济,综合实施了各种相应政策,其中在资金支持方面设立了完善的政府系统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包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和工商公会中央金库,利用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进行资金融通。这3家机构分工明确,其中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为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及稳定经营所需的长期资金提供融资,国民金融公库为小型企业的小额事业所需的资金提供融资,工商公会中央金库则是具有存贷款、债券、外汇等综合金融机能的金融机构,进行推行中小企业组织化的金融业务。这些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一般利率较低、期限较长、担保要求较松,其中中小企业金融公库还依据促进中小企业现代化、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防止公害等特定政策目标提供特别贷款,具有更优惠的利率、期限条件。

针对我国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政府金融支持机构势在必行。在具体操作上提出以下建议:(1)在形式上,可以设立相应的政策性银行,也可以委托现有的商业银行开设此类业务,但要保证贷款专项使用,真正体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同时,也可考虑设立专项基金,用于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产业结构升级等特定用途。(2)在资金来源上,可以由中央财政拨款,也可以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行和企业效益的好转,我们的财政收入应能保证这项开支的来源。(3)在融资方式上,要以长期的信贷资金融通为主,也应考虑设立投资性机构。日本的中小企业投资扶持株式会社就是通过承兑中小企业股票、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向中小企业进行投资的政策机构,以充实这些企业的自有资本。这样,资金支持与资金投入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增强中小企业的活力。

3.建立、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实施相应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用风险较大,银行不愿对它们提供贷款。从根本上解决贷款难、银行“惜贷”的出路在于建立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部分的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国家将会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比如日本就在全国务都道府县设有信用保证协会,在缺乏信用和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从民间金融机构借贷经营资本时对债务予以保证,并且对信用保证协会保证的债务由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金库进行保险。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SBA)也为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一般在75万美元以下,担保部分不超过90%。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散出资,规模过小,许多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资金来源单一,缺乏资金补偿机制;缺乏专业队伍,由于过去专业担保机构少,近两年担保机构扩张迅速,担保专业人才短缺。

此外还存在着如何合理运用担保基金,如何减少政府干预等问题。虽然我国1995年颁布了担保法,但是该法是规范担保行为而不是规范担保机构的,缺少对担保机构的法律规范。1998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分别发布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是主要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适用范围比较窄,不够完善。目前,国内已经有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因此,迫切需要规范担保机构的相关法律规定。

4.制定相关的中小企业扶植政策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与人民日常生活联系密切,是职工就业的主要场所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政府必须推行相应的扶植政策,优化中小企业面临的金融环境,真正搞活中小企业。(1)成立统筹全局的政府管理机构,如美国的SBA、日本的中小企业厅等组织,对束缚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因素统一协调解决。在此基础上,融资困难的状况自然会得到化解。(2)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改制和重组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其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3)在税收上除对新改制的中小企业给以优惠外,也应对中小企业用于开发、改造的投资减免所得税。(4)鼓励居民储蓄部分投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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