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董秘是什么意思官职很大吗
董秘是董事会秘书,而非董事长秘书。
官职很大,负责公司内部治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协调)、收购并购、资产管理等,最主要的是公司的对外发言人,对上市公司来讲,董秘需要上交所的资格认定后才能担任。薪水较高,在公司相当于高管,一般是副总待遇。
⑵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简称“董秘”)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是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其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内负责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理、股权投资、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等事宜。
一是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二是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如股东名册等资料的管理。
三是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如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⑶ 董事会秘书在上市公司里的责任是什么算是公司管理层吗
《公司法》对董秘的职责有明文规定:“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⑷ 关于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与内容是什么
董秘对于自身职责的认识比较一致,主要包括:
1、信息披露工作;
2、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3、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交易所有关规章制度;
4、协调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关系;联络相关监管机构;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决策建议。
董秘工作的主要对象是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中介机构、机关机构等公司相关利益人,其从中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要重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
二是重视境内外券商业、基金经理等机构投资者的来访,使其充分了解公司。
三是规范资本运作,开好股东会、董事会,规范信息披露;四是借助新闻媒体提升公司形象,董秘在其中需要兼顾各方的利益和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其工作的主导事项是以诚信、开放的态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投资者关系工作的成效已成为衡量董秘工作的重要方面。
在具体的工作方式上,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者是董秘与投资者沟通的最重要的方法 董秘在协调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关系时的表现是最受投资者关注的,董秘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
1、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
2、接待来访投资者、机构研究员;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保持与媒体的良好关系,采用路演等手段加强与公众沟通。
3、回访投资者。
4、建立与维护公司网站的投资者论坛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5、就某些议案与投资者进行事前沟通等。
在这些与投资者沟通的方法中,董秘最经常使用的是接听投资者电话和接待来访的投资者、调研员,在被调查董秘中分别占比85%和99%。
日均接听投资者电话5次以下(含5次)的董秘占70%,23%的董秘日均接听电话6-10次,另有7%的董秘日均接听投资者电话达10次以上。
在接待投资者来访方面,九成董秘月均接待来访者10次以下,只有1位被调查董秘月均接待来访者不足1次。
(4)上市公司董秘主要工作内容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二是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如股东名册等资料的管理。
三是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如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⑸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可解聘。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但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我国 年 月 日修改的公司法( 年 月 日起施行)中,第 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在中国得到有关法律、法规上的认同,最早起源于国务院根据《公司法》第 条及 条而制定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该规定第 条明确了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而后,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中,都进一步重申了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有关章节都明确了董事会秘书这一职位,要求“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并规定了相应的职责和作用。
⑹ 董秘的职责与义务是什么
董秘的职责与义务:
1、处理董事长总经办日常工作事务;
2、正式文件的处理;
3、组织安排及接见事项;
4、组织相关会议工作。
董事长秘书介绍:
董事长秘书是协助董事长处理各项事务的行政人员。董事会秘书是掌管董事会文书并协助董事会成员处理日常事务的人员,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应注意区分董事长秘书与董事会秘书的区别。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董事长秘书
⑺ 董秘是做什么的
董秘
董事会秘书(简称“董秘”)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是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其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内负责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理、股权投资、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等事宜。
⑻ 董秘是什么职务做什么的
董秘是董事会秘书,而非董事长秘书。负责公司内部治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协调)、收购并购、资产管理等,最主要的是公司的对外发言人,对上市公司来讲,董秘需要上交所的资格认定后才能担任。薪水较高,在公司相当于高管,一般是副总待遇。
⑼ 什么是董秘
董事会秘书(简称“董秘”)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是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其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内负责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理、股权投资、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等事宜。
董秘,一种是专职董秘,另一种是兼职董秘,如兼职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等。而在上市公司中,后者占了大多数。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可解聘。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但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秘属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董秘一般以公司高管的身份参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009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相关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实行资格管理和淘汰制度。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上证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和深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均要求,上市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都应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