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成立空壳子公司,员工购买空壳公司股份算是上市公司股东吗
算,但是也不算,他走的是法律漏洞加自身保障,就等于你去买股一个道理
2. 赵薇以空壳公司购上市公司被罚是真的吗
据台湾媒体报道,赵薇和富商老公黄有龙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万家文化”,因贸然公告消息对市场造成极大误导,证监会祭出重罚,禁止黄、赵5年内投入股市,并各处以140万台币(约30万人民币)罚款。
赵薇夫妇其他受波及的持股还包括跌了2.52%的唐德影视以及跌了1.36%的云锋金融。
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9日晚间公告,指公司收到大陆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指出赵薇和黄有龙所控制的龙薇传媒在自身资金淮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并对外释出消息。
黄有龙和赵薇的龙薇传媒早在去年7月就计划作价30亿人民币(以下同)收购上海A股上市公司万家文化的29.135%股份,取得控股权。上海交易所查询细节后,赵薇才披露当中只有6000万由她出资,其余资金均为贷款,杠杆高达50倍。
希望法律能公平公正的对待市民赵薇夫妇。
3. 巨额收购空壳公司涉嫌洗黑钱吗
公司通过收购空壳公司实现上市的目的法律是允许的,但通过这种方式上市的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公司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上市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而有些公司为了实现快速上市,会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然后进行资产的重组,这就是俗称的借壳上市。
4. 空壳公司能不能被收购
空壳公司不可以收购上市公司。空壳公司是指没有投资者认购股份,没有实际展开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投资者应当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空壳公司不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第七十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制定上市公司收购的具体办法。
上市公司分立或者被其他公司合并,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予公告。
5. 购买空壳公司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空壳公司十分常见,如果想要收购一家空壳公司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首先,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虽然我国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但一些特殊行业会对注册资本限额和实缴资本有限制。因此,空壳公司转让,受让方应注意这种情况;其次,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收购者应当尽最大可能的调查空壳公司是否存在隐形债务,否则收购后将产生一系列纠纷;再次,注意空壳公司是否被工商部门列为经营异常,是否照常进行年检,是否履行零申报手续,是否存在真实的经营行为。最后,本律师提醒大家,收购空壳公司,一定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做好尽职调查,将收购风险降到最低。
6. 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合法吗
法律分析: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不合法。如果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从事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涉及领域广泛,将扰乱经济秩序,危害经济安全,法律应当严厉制止。空壳公司通常都具备以下特点:从来没有委任董事;已经做好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7. 收购空壳公司注意什么
空壳公司十分常见,如果想要收购一家空壳公司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首先,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虽然我国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但一些特殊行业会对注册资本限额和实缴资本有限制。因此,空壳公司转让,受让方应注意这种情况;其次,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收购者应当尽最大可能的调查空壳公司是否存在隐形债务,否则收购后将产生一系列纠纷;再次,注意空壳公司是否被工商部门列为经营异常,是否照常进行年检,是否履行零申报手续,是否存在真实的经营行为。最后,本律师提醒大家,收购空壳公司,一定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做好尽职调查,将收购风险降到最低。
8. 收购空壳公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先,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虽然我国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但一些特殊行业会对注册资本限额和实缴资本有限制;
其次,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收购者应当尽最大可能的调查空壳公司是否存在隐形债务,否则收购后将产生一系列纠纷;
再次,注意空壳公司是否被工商部门列为经营异常,是否照常进行年检,是否履行零申报手续,是否存在真实的经营行为。
最后,收购空壳公司,一定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做好尽职调查,将收购风险降到最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