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股份是从大股东手里拿吗还是怎么持有谢谢
上市员工持股是公司改制的时候出钱从大股东那儿转过来的,或者直接就是出钱合资内的原始股份,上容市完成后会在中登公司登记报备,等到锁定期过了就可以出售了。还有种就是上市公司上市之后为了锁住核心员工,定向发行股票给那些核心技术人员以低于市价的优惠价格来约束员工共享企业的成长。也有锁定期,企业盈利达标之后才能卖出。
㈡ 上市公司里员工持有的股票该怎么算 比如说2000股 谢谢
上市公司员工持来股就是原始股源撒,有解禁期限的。一般是3年,过了期限,可以在账户选择卖出。一般而言,员工不太可能持有几千股的,最少也是几十万股,通俗就是 小非。大非就是大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超过总股本的5%需要提前给上市公司证券部说,不然就是非法减持,会被证监会处罚,5%以下减持就没得什么问题。最后说下减持,最好在大宗交易减持,成交比较顺。在二级市场也可以,不过要慢慢的很少的减持。
㈢ 上市公司将员工股票出售 对冲给社会上的持股人合法吗
什么叫员工股票?所有股东不管是不是员工都是享受同样的权力。
你是说上回市之前的内部职工答股?内部职工股要是比例大了,反而影响上市。
没有那一份股票标明了是员工的。除非是员工出钱买下来的股票,如果不是员工买下的,那谁买的归谁。公司是没权力卖员工自己买下的股票,员工也没权力说这些股票是自己的。
㈣ 你关于控股股东捐赠的说法太错了
对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实质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捐赠、债务豁免等单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
由于交易是基于双方的特殊身份才得以发生,且使得上市公司明显地、单方面地从中获益,因此,监管中应认定为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应比照上述原则进行监管。
对于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旧准则都要求计入“资本公积”权益类科目,新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损益类科目,这就为上市公司进行机会主义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少数上市公司通过关联方的债务豁免或捐赠行为操纵利润变得更为直接和容易。
对于控股股东和子公司之间的捐赠,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认为,从经济实质上判断,这种行为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这就从财务角度遏止了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润操纵。但是,财会函〔2008〕60号文件对于控股股东和子公司之间的债务重组行为并没有加以限制,会计部函〔2009〕60号文件的这项规定,将有利于提高盈余信息披露的整体质量。
例:甲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乙公司的控股股东,2008年初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产品不含税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按照合同规定,乙公司应于2008年6月1日前偿还货款。由于乙公司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无法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债务,甲公司为此对应收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50万元。经过双方协议于7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协议规定:甲公司同意把债权转换为对乙公司的投资,获得了80万股股份,每份股票的面值为1元,股票公允价值为2元,做出乙公司的会计分录(单位:万元)。
借:应付账款 234
贷:股本 80
资本公积——股本价 80
资本公积——债务重组利得 74
㈤ 上市公司将员工的股票出售 对冲给社会上的持股人合法吗
员工在发行时购买抄的?如何又没有过户到员工名下呢?这个当时是怎么处理的?找到证据可以跟公司打官司的。
股票由谁来保管?工会?还是信托出去了?
上市的时候每一股都有确切的持股股东的,员工购买的股票是以谁的名字持有的?
问题很多呀,你说的还是不够清楚。
㈥ 上市公司内部员工可以购买本公司股票吗
可以,但除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奖励所持有的之外,可以通过证券市场方式持有
㈦ 更换上市公司第一大控股股东,员工补偿问题.
你的补偿由你所在子公司支付,如果公司辞退你,以你的实际工龄为标准计算补偿你的经济赔偿金(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㈧ 股权激励大股东以零对价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是否会有问题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实质上多为通过权益对价换取职工的服务,符合准则特征,股份支付准则是更能反映股权激励经济实质的会计处理方式。
按照证监会目前的要求,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适用增资、股东股权转让等方式)按照股份支付准则处理,相关折价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举例说明:某企业管理层及PE机构分别各获得公司100万股份,但员工获得股权价格为每股1元,而PE机构获得股权价格为每股10元,双方之间差价9元。按证监会规定,此时,员工所获股权应按股份支付原则处理,视同公司给予员工900万元的权益奖励(差价9元每股乘以100万股),该900万元直接从公司当年净利润中扣除,调整到管理费用或资本公积金的会计科目中。
按照上述处理方式,如果拟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金额较大的股份支付行为时,会对公司当年的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甚至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当年实施股份支付后,当年净利润较低或为负数,从而不再附合上市条件。
目前,对于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股权激励价格公允性的确定等问题存在着诸多争议,证监会已在几家新上市公司中试点该制度,现正制定股份支付的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在近期内公布。
二、股权激励的方式
1、拟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股东低价转让股份给相关职工,二是职工低价对拟上市公司进行增资。结合股份支付定义、特征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相关文件规定,均属于股份支付。
2、员工持有公司股份的形式有两种:
一是员工以其个人名义直接持有股份,即员工出资,股份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该种方式的股份登记在员工名下后,属于员工个人合法资产,其依法独立行使股权权利不受限制,亦可自由将相关股份转让给愿意接手的下家。
二是由获股权激励的员工成立持股公司,由持股公司代表各员工持有拟上市公司股份,相关股份登记在持股公司名下,员工通过持有持股公司股权来间接持有拟上市公司股份。此种方式,员工行使股东权利必须通过持股公司来实施。
3、重点问题——员工获得股权的价格
根据前述股份支付的规定,员工获得股权的价格应当公允。由于证监会现正在制定股份支付细则,这一问题尚无定论。
从已有几家试点案例来看,员工入股价不能显失公允(股权激励前未有PE,激励后一年内也不打算引入PE的,定价尽量高于每股净资产),管理层及员工薪酬水平不能显著低于地方及行业平均水平。
拟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一定要选好时点,在PE机构前进入迅速且要有适当的间隔期间(从目前试点企业案例来看,应间隔一年以上)。
4、未来实现股权价值的方式
直接持股方式时,股权变现较为便利,未来腾达如果上市成功,在证监会规定的股份禁售期满后,员工可直接在二级市场转让股票;如果上市未成功,众多员工可将股份创造转让给愿意收购其股权的下家。
间接持股方式时,股权变现较繁琐,未来如果上市成功,个别员工拟转让股份时,可将其所持有的持股公司股权转让给下家,若无下家接手,则可通过持股公司在二级市场空间出售相应股票,然后持股公司以注册资本减资的方式将所获售股款交至相关股东。如上市未成功,员工可将其所持有的持股公司股权转让给愿意收购其股权的下家。
5、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后拟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包括间接持股情况)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6、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拟上市公司不得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它有关股权事宜的特殊约定或安排。
㈨ 如果公司持续用股票给员工当工资,那岂不是节约了很多工资
二级市场上的股票是转让,从一个人手上转到另一个人手上.
公司不能够因此增加新的股份内.
看看给员工的容股票原本属于谁的,谁就会形成一笔支出.
补充:
1.增加股份是需要补充资本公积金的
2.一般公司是把这当作期权在处理,员工缴纳认购费用来获得股份.但是归属于老股东的收益比例会下降,相当于新股东出一笔钱来补充净资产,老股东付出的是收益比例的下降.
3.除非公司利润增长高过老股东收益的下降,否则,会有老股东出来反对的.看起来是没有付出工资,但是老股东却付出了分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