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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定增金额限制

发布时间:2022-01-26 22:47:56

1. 请问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什么条件,并且发行股票的数量有什么最低和最高限制。如果公司想筹集更多资金,是

增发股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和证监会通过,具体条件与发行数量、价格等也是由审核来定夺,但一般是以发行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股价来作为发行价格的。
上市公司筹集资金最好的方法当然是发行股票,但手续和审核非常严格,经常无法通过,所以,有些公司会采取发行债券或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筹集资金,那样相对简单。

2.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证监会对该上市公司有什么条件限制和要求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所谓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3. 股票定增价有何规定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
[1]上市公司的增发,配股,发债等~~都属于再融资概念的范畴.
[2]增发:是指上市公司为了再融资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行为.
[3]定向增发:是增发的一种形式.是指上市公司在增发股票时,其发行的对象是特定的投资者(不是有钱就能买).
[4]在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总是在股票价值与市场价格相当或被市场价格高估时,实施增发计划;而在股票价值被市场价格低估时实施回购计划.这才是遵循价值规律、符合市场经济逻辑的合理增发行为。因为在市场价格低于股票价值时实施增发,对公司原有股东无异于是一次盘剥,当然对二级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投资信心都是一种伤害。
所谓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购、合并及资产重组中,上市公司以新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为对价,取得特定人资产的行为。

4.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有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要进行增发股票的话,其条件首先是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而且公司的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并且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5. 上市公司的定增能超过自己的总市值吗

是可以的而且也不一定会设涨跌幅限制

6.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次数有上限吗

有上限。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二) 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三)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6)上市公司定增金额限制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

第二十四条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六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7. 为什么一上市公司用增发股票 都要说不超过人民币多少多少亿呢

融资一般都是有目的的, 目的的大小是有一定计划和预算的。
这些都是要在融资的时候要公示的, 不能无目的,无限制的融资!
所以根据目的用途不同一般是有个上限的。 也就是说不超过多少融资额度!!!

8. 定向增发补充流动性资金用途有限制吗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有一个重要用途就是补充流动性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财务紧张,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更好的运营发展提供助力。那么,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补充的流动性资金的用途有什么限制吗?天使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下吧!

2014年11月21日 ,中国监管层对定向增发补充流动资金的监管在加强。证券时报周五报导,从多家证券公司投行部门获悉,凡是提交了材料但未通过发审会且有补充流动资金内容的定增项目,监管部门均要求补充说明该部分资金金额的测算依据、具体用途,以及对未来三年贡献的收入及收益率进行预测等。

报导称,近期监管部门对多家券商进行指导,要求补充流动资金的定增项目须在上报材料中对该部分资金未来三年的收入及收益率进行预测,并须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核及对外公告。

据介绍,如果募集资金投向主业或开展并购,将会要求上市公司提交详细的使用说明,从流程上而言相对复杂。此外,如果募集资金用於加码主业或展开并购部分,无法达到定增时所预测的收益率,需要说明原因,并就该投资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作定性分析。否则,将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而补充流动资金则相对简单。

另外,利用定增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司大多存在资产负债率过高的缺陷,但有部分公司资产负债率极低,依然利用定增来补流动资金。投行人士透露,此次监管部门再度要求申请人对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进行说明,也是为了加强对“不差钱”公司“储血”现象进行规范。

以上就是天使客小编对“定向增发补充流动性资金用途有限制吗?”的介绍,希望能解除大家的疑惑。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但一些资产负债率低的公司也想利用定增来进行资金储会扰乱市场秩序。监管部门要求上司公司披露其流动性资金用途,有助于金融市场更好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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