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转让股权理由

上市公司转让股权理由

发布时间:2022-01-22 04:44:49

⑴ 朋友想转让股权来着,上市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都有什么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大致如下: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短线交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⑵ 上市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定有:1、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上市公司转让股权的,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⑶ 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般来说,股权转让是中性信息。 但A股主要是概念股的炒作。 最近,它突然变得流行起来。 类似高转,不好,但投机好。 但仍需根据个股基本面和股价进一步分析。 股权定向转让好,引入大量资金,非定向转让不好,但是股权转让本身的资金缺乏增加了上市公司的营运资金,增强了公司的资金流动性。
拓展资料
1.出售股权有几种情况: (1)专注于主营业务,剥离非主营业务资产,出售相关股权,较好; (2)上市公司经营困难,依靠出售子公司(含参股子公司)股权获得收益,粉饰业绩,短期利好长期利空; (3)正常的金融(包括证券)投资,出售股权(股票)获得投资收益,是好的。 (4)其他情况下出售股权应具体分析。 (例如控股公司亏损严重,出售其股权,造成亏损和短期坏账)
2、股权转让的好坏主要看如何转让。如果转移的对象不同,释放的多空信号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1)如果直接转入二级市场,肯定是坏的。建议扔掉。 (2) 如转让给其他机构或投资人,则良好,可继续使用。说明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但会提高业绩,这是一个很大的好处。 (3)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其股份,将对股价产生影响。影响是股东对公司未来信心不足,或将导致股价下跌。这是个坏消息。公司股权转让的可能性有很多,市场反应也各不相同。公司拟进行的股权转让,可以改善财务结构,提高现有每股股东权益,可能构成利好。如果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重要股东减资,转移投资风险,则可能构成不良。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将其股东权益依法转让给他人有偿,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⑷ 上市公司股权应该如何转让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⑸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回事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如下: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且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⑹ 新三版的原始股权怎么转让转让给谁呢

随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实践中,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限售股、员工股权激励和非上市公司股权或股份等情形下如何履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常常引起混淆,让人困扰。
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就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涉及到:股权转让范围、股权转让双方及被投资企业的权利义务、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原值的确认、纳税时点、征收管理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规定了下列7种情形属于股权转让的行为: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的行为。
67号公告第四条规定了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即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其中个人转让股权在原值扣除时,按照下列方法确认:
①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②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③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规定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④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⑤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⑥另外,对于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对于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1)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①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②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③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④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⑤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⑥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2)正当理由:
①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②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③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④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3)核定方法
①净资产核定法。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⑺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是:
1、公司依法设立登记;
2、转让人对股权享有处分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⑻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股权转让流程

(1)母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转让或是否行使优先权的决议;(2)子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3)如果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不同意其股东转让股权的决议,则依据公司章程由转让方之外的其他股东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4)如果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其股东转让股权的决议,则由股权转让方和股权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召开新的股东会或董事会,接受新股东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股东名册,公司向新股东签发股权凭证,制作相关文件,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

⑼ 股权转让利好还是利空

存在很多种可能,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



我国的非流通股市场过去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十分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清算中心才给过户,不足5%的原则上无法过户(交易所公关之后的地下通道不计)。

(9)上市公司转让股权理由扩展阅读

对于公司来说,股权的转让也分以下几种情况,当然,公司转让股权,存在很多种可能,股票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

(一)公司有计划的转让股权可以改善财务结构,提升现股东每股权益,那么可能构成利好。


(二)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重要股东减资,转嫁投资风险,那么可能构成利空。


(三)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利空,还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论。主要看是对什么人转让。


(四)要是定向转让,引入大资本,那就是利好。


(五)要是对不定向人转让,那就是缺钱才转让股权,说明缺钱,就算利空!不过缺钱的股权转让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增强了公司的资金流动性,也有利好的成分。

⑽ 上市公司转让股权需要股东同意吗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一般不需要股东同意。股东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转让其股权,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阅读全文

与上市公司转让股权理由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是规定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 浏览:508
高质押比例上市公司 浏览:516
那个上市公司生产依达拉奉 浏览:798
江苏扬州化工上市公司 浏览:742
江苏有几家牛乳上市公司 浏览:228
科创板盘后如何买卖 浏览:707
仁会生物募集资金炒股 浏览:515
省广集团股票的价格 浏览:865
美股集体下跌道指跌超600点 浏览:393
美股etf股票 浏览:765
天山生物引领题材涨停潮 浏览:356
湘财长源股票型基金 浏览:370
短期炒股怎么赚钱 浏览:455
要买创业板怎样开通权限 浏览:77
科创板上市后解禁规定 浏览:809
中小板指数连涨接力创业板 浏览:605
恒友股份申请挂牌新三板 浏览:513
塞莱拉新三板排名 浏览:979
现代工程技术上市公司 浏览:535
炒股交易软件密码 浏览: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