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会不会被收购
不一定,收购有全额收购,控股权收购和股权收购几种。
对于全额收专购,由于公司股属权被一家法人全部收购了,不再满足上市必须的股东人数至少200人的规定,所以必须退市,这种收购又叫私有化收购。
控股权收购和股权收购一般只收购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收购后可能仍满足上市要求,因而一般不需要也不会退市。
⑵ 上市公司可以收购吗,
可以,但是有下面来几源条就不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⑶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合法吗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算上市。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有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两种方式,被收购公司解散,整体并入上市公司,法人资格消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⑷ 哪些情况下可以收购上市公司
下列情况下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3、最近三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第七十六条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第七十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制定上市公司收购的具体办法。
上市公司分立或者被其他公司合并,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予公告。
⑸ 被上市公司收购还能上市吗
股权被上市公司收购了还能再上市。需符合法律规定的上市条件,包括公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⑹ 如何才能被上市公司收购
只要是属于的公司满足条件就可以被收购了。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国外企业收购的程序或渠道是非单一性的,基本上可概括为间接收购和直接收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⑺ 上市公司被收购用什么方式
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的方式,包括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和其他合法的方式。上市公司收购必须依法达成收购协议,并及时书面告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第四十七条
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的,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
⑻ 上市公司被收购后如何处理
被上市公司收购后股份的处理办法: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可以向收购人以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但仅限于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交易要求的情形。且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四条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交易要求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⑼ 上市公司被收购
1、法律上没有明确定义“收购”的意义,理论上,股民投资股票也算是“收购”的一种,只是收购的比例没有达到一定的标准,没有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种义务
2、《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了收购比例从5%到100%的各种情况,以及各种情况下需要履行的相应义务,从这个角度看,可以把“收购”定义为持有5%以上股权的行为
3、总裁是一个行政职务,由董事会选聘,股权比例够高的话,可以做董事,甚至董事长,当然也可以选举自己为总裁
⑽ 上市公司可不可以收购
不是上市公司可以收购。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公司控制权。
【法律依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公众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其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