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好:现在国产格列卫多少钱一合
在四川南充川北医学院1180元一盒
⑵ 哪里能买到国产的格列卫啊
今年八月,国内多家药企已经生产出来国产格列卫了,价格在2300元\盒,江苏豪森药业是最快上市的
⑶ 康德乐的格列卫哪里生产的
(甲磺酸伊马替尼片),适应症为-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和/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的成人患者;用于以下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信息主要来自国外研究资料。中国人群数据有限。用于治疗成人复发的或难治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用于治疗嗜酸细胞过多综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CEL)伴有FIPlLl-PDGFRα融合激酶的成年患者。-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伴有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PDGFR)基因重排的成年患者-用于治疗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ASM),无D816V c-Kit基因突变或未知c-Kit基因突变的成人患者-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复发的或发生转移的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用于Kit(CDll7)阳性GIST手术切除后具有明显发风险的成人患者的辅助治疗。极低及低复发风险的患者不应该接受该辅助治疗。
原厂的是瑞士诺华 印度有仿制的
网络 natcocn 可以查询到
⑷ 国产格列卫厂家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的话,我觉得国产的格列卫厂家的话,主要还是这三个方面,所以说大家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厂家就可以了
⑸ 中华慈善总会卖的格列卫是哪个厂家,是什么规格的
中华慈善总会卖的格列卫是瑞士诺华药厂生产的(俗称G,印度的俗称V)
规格是10粒/板,一个包装盒里6板,深黄色的药片。
外包装是纸盒包装,印有中英文表示和说明,内有中文说明书,说明书是整张纸折叠的。
⑹ 印度格列卫是哪个公司生产的
两种都是用于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和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主要成分都是 甲磺酸伊马替尼 。他们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商品名不同,印度NATCO公司生产的叫VEENAT。严格的说,印度没有格列卫。因为格列卫是商品名。 第二,生产流程应...
⑺ 江苏省社保厅瑞华公司生产格列卫目前采购价格
从价格来看,此次带量采购,虽然昕维的降价幅度没有其他品种动辄90%那样惨烈,但随着过评品种越来越多,在“最低价+唯一中标+一年一招”的规则下,价格只会越来越低,低到接近成本线。据华尔街见闻测算,大部分品种降幅要在80%,所以低于这个数的品种今后几年大概率还要继续降价。再从“量”来看,昕维此次中标,获得了11个城市60%~70%的市场份额,而本轮试点采购覆盖的北上广深和省会城市,基本涵盖了全国60%的药品市场,原研诺华未中标,显然是诺华版格列卫价格降幅未够,主动放弃了大块市场。
⑻ 哪位朋友知道,国产格列卫啥时上市啊
今年八月,国内多家药企已经生产出来国产格列卫了,价格在2300元\盒,江苏豪森药业是最快上市的
⑼ 格列卫何时能够国产 说瑞士的专利到2012年结束 有人说国内已经研究出来 有人在试吃了 是实情吗
格列卫专利期何时失效 中国何不“强制许可”?(2008-11-11 23:02:23)转载标签: 格列卫专利诺华印度泰国杂谈 分类: 白血病
[两手抓:进医保 + 限制专利滥用]
进医保博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799da30100b9m3.html
限制专利滥用博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799da30100bapx.html
一边是跨国大型药企花费巨资研发出救命药,药企依据漫长的专利保护期,不光要快速收回成本,还要赚个盆满钵满;一边是每天聆听死神呼唤的病人面对价格高不可攀的药物无可奈何。
要钱还是救命?各有各的理?
有没有平衡点?平衡点在哪里?
来看看治疗慢粒的特效药、首选药、一线药格列卫吧!
格列卫效果好,但非常非常昂贵,且终生不能断药。标准剂量是每天400mg,一个月刚好一盒(120粒),而一盒的价格是24000元!虽然有这家药企诺华公司搞的所谓药品援助慈善项目,像我就是“买三赠九”,每年还是要掏7万多元。如果真的慈善,为什么不直接降价?
专利期有多长?
据我目前查到的资料,格列卫最早也要5年左右以后才会专利失效,也就是到那时才有可能生产仿制药。
下面查的资料有些复杂和矛盾,但失效时间都是那么的遥遥无期。
知名的国际药品观察网站pharmalot上写道:
http://www.pharmalot.com/2007/11/patent-challenge-taking-the-glee-out-of-gleevec
A Novartis spokesman writes us to say such views are premature: “Sun filed the Paragraph IV certification against a Gleevec patent that expires in the US in 2019. The basic compound patent, which expires in 2015 in the US, is not being challenged. So the earliest a generic could be launched - and this is only if Sun is successful in its challenge - would be after the expiry of the compound patent in 2015. We have full confidence in the integrity of these patents.”
在美国,格列卫专利期2019年失效。但文章又提到“basic compound patent”,我不懂法律,大概是什么“基础的、化合物的专利”,应该是这个药的分子式、成分之类的专利保护吧。这个patent在美国2015年失效。
不管怎么样,最迟也要到2015年才失效,而且还只是在美国,其他地方什么时候失效不得而知。
另外在这个网站上看到:
http://www.cptech.org/ip/health/gleevec/vitalissues05182002.html
Under the Trade 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ct, patents for drugs, including the ingredients for the drugs and manufacturing proceres, are protected for up to 20 years. Novartis' patent on Glivec is scheled to expire in 2013.
这里说,格列卫专利保护期,包括对药物成分和生产工艺的保护,长达20年。这里说的是2013年失效。
虽然有些矛盾,但最早也得2013年才有可能松动,也就是四五年后。
格列卫的发明人:格列卫的价格让我不爽!
美国俄勒冈健康与科学大学癌症研究所教授Brian Druker是格列卫的发明人,泰斗级的人物。去年8月在华尔街日报下属的livemint网站写了这篇文章:Don’t abuse patents(不要滥用专利权)
他详细地介绍了研制格列卫的过程,特别提到是出于救助慢粒患者的动机而不懈研究。研发出来后,诺华定了天价,他的初衷也大打折扣,所以他很不爽地写道:
However, the price at which imatinib has been offered for sale by Novartis around the world has caused me considerable discomfort.
翻译过来就是,诺华在全球出售伊马替尼的价格搞的我相当的不爽!
这是英文原文:http://www.livemint.com/2007/08/15003521/Don8217t-abuse-patents-sci.html
也许他说这番话事出有因,但他说的全是大实话。不要滥用专利权!
关于他与诺华的纠葛,《环球科学》杂志有所触及:格列卫(Gleevec)是一种疗效显著的抗癌药物,由俄勒冈健康与科学大学的研究员布赖恩·德鲁克(Brian Druker)与诺华公司共同开发,诺华公司拥有药物的所有权。尽管格列卫带来了巨额收益,但是俄勒冈健康与科学大学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只能徒生懊恼。
印度为什么有仿制药?泰国等N国为什么都“强制许可”?
没错,药企要收回上亿美元的研发费用,但格列卫成了诺华利润极高的产品之一,而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大部分的病人却因为没钱而被拒之门外,被迫去购买印度生产的仿制药,这种仿制药每月1300元左右,一年15000元左右,勉强可以承受。
《科学时报》去年7月报道,原来在印度,其专利法曾为适应WTO而进行了修改。但是,关于药品发明这一敏感领域,2005年1月生效的印度专利法只对1995年以后发明的新药、或经改进后能大幅度提高疗效的药物提供专利保护,而不支持原有药物混合或者衍生药物专利。这一规定有利于仿制药品的生产。格列卫就被认为是1995年以前的发明,后来只作了处方改进,故被认定不应享有专利。为此,诺华公司把印度政府和专利局告上法庭,以格列卫属于疗效升级药为由,指控印度违反了WTO的专利规则。但印度的法院驳回了诺华的上诉,这才为我们这些穷人在山穷水尽的时候留了一条路。
泰国也利用WTO的TRIPS协议中的条款曾对格列卫等四种癌症治疗药品实施强制许可,欲对价格极其昂贵而又病人急需的药物进行仿制。其实从2006年开始,泰国已经利用“强制许可”,对抗艾滋病药物开了刀。后来诺华公司可能也怕了,于是承诺对泰国全民健康保险计划内的癌症患者全部免费提供该药。相当于,泰国以强制许可为筹码,成功地与诺华讨价还价。
另外,在巴西、南非、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莫桑比克等发展中国家也都有类似为了重大疾病病人的健康权而动用WTO规则对专利垄断药企进行讨价还价的案例。像美国、意大利这些发达国家也动用过TRIPS协议搞强制许可,从而也降低政府支出的负担。去年权威的《知识产权报》都有过详细的介绍。
巴西也是深谙此道。《法制日报》去年底报道:巴西近日从瑞士引进某专利药品,瑞士公司投资很大开发出这种专利药品,因此要价也很高,以致巴西无法接受。在讨价还价的谈判过程中,正是因为巴西提出,如果瑞士公司不能降价巴西将按法定条件启动强制许可,瑞士公司最终同意降低原价的40%授权给了巴西。
我们呢?
中国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是否应该考虑民众健康,与诺华进行协商谈判呢?即使不能像印度那样获得仿制权,是否可以学学泰国、巴西?是否以强制许可为筹码,让垄断暴利的诺华吐点利?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里的有关人士是看得很清楚的。该局的条法司条法三处姚忻写了一篇长文:《公共健康视野下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泰国实践观察》【链接:(1),(2),(3)】
但看了一下05年出台、06年开始实行的《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心凉了半截!
貌似只针对传染病!传染病以外的像慢粒的药就不管了?在我国,对白血病之类的癌症用药在法律上不能适用强制许可?连以此讨价还价的权力也自己给毙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