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进行股利分配
1.上市公司的高层一般是该公司的控股或大股东,他们没钱花当然是分红好啊!
2.为敦促上市公司分红回报投资者,证监会力推新规。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必须符合“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红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三成”。可见分红是为了更好地圈钱、融资。
3.这也是理所应当的,回馈投资者。你想想:把钱放在银行还有利息,把钱放在公司什么都没有谁愿意干,毫不客气的说,茅台的股利A股最高了,都不如把钱存在银行划算。
4.给投资者一个信号,俺家的公司好着呢!树立公司形象,给投资者信心,稳定股票价格,你想公司股票整天七上八下的,跟过山车似的,谁敢买。
当然,也有一些骗人的股利政策,什么资本公积转增,就是会计科目之间的转换。
B. 拟上市公司的拟上市公司的改制重组与债务承继
拟上市公司的改制重组包括企业组织形式的改变、法人治理结构的塑造、业务规划的设计以及相应资产负债的分割组合等内容。一般认为,以资产负债的分割组合作为标准,拟上市公司的改制重组可以采取整体、合并、分立等三种不同的方式。 不同的改制重组方式对拟改制上市的企业法人的责任财产产生的影响不同,其债务承继所需履行的法律手续也会有所不同。
整体改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以其全部资产、负债变更法人组织形式,并在必要时引入个别新出资人的改制方式。整体改制重组尽管可能伴随股权的调整,但改制前后法人主体的责任财产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当然地继承了改制前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整体改制时,就无须为改制所产生的债务承继而履行特殊的法律手续。
合并改制重组方式是通过将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法人的全部资产、负债加以集中,从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良性资产、负债的叠加必然增加责任财产的范围,对原企业的债权人并无不利,但如果良性资产、负债与存在潜在损失的资产、负债混合,则将对原债权人一方带来实质上的损害。
分立改制重组将原本集中的资产、负债加以分割,并以其中一部分作为财产核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就被分立企业原债权人而言,无论其债权落实于分立后的任何一方,其责任财产的范围都有所减少。正是基于合并、分立可能给原企业债权人带来的不利影响,从保护债权人利益、保护民事活动秩序的角度出发,我国的法律和司法实践对企业合并和分立均有较为严格的程序性要求。 基于前文的分析,我们以下主要探讨在合并、分立改制重组方式下的债务承继(承担)的问题。
对于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因改制重组而涉及的合并、分立,《公司法》已经有较明确的规定。可以归纳为:(1)公司在合并或分立的决议通过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2)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对于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因改制重组而涉及的合并、分立,相关法律尚未有具体规定。依《民法通则》的一般性规定,合并、分立之前办理公告仍是必要的法律程序,也可以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告之外征求债权人的同意。我们认为合并、分立的债务承继不同于债务转移,不能适用《合同法》第5章有关债务转移的规定。首先,改制时的股份有限公司所承担的债务并非基于其所参加民事活动而产生,而是基于其与改制前企业的身份关系所当然继受;其次,在除派生分立以外的重组方式下,改制前后的法律主体在时间上无并存的可能,无法成为同一民事法律行为(债务转移)的相对人;其三,从我国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上看,均针对法人的合并、分立的权利、义务承继问题进行专门的规定,已经认同了这种区别,否则有关问题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关于债权、债务转移的规定。
由于保证人的特殊法律地位,在原企业的债务由他人提供担保时,通知保证人并征求其书面同意仍是必要的。 基于上述分析,改制企业就合并、分立事宜进行公告、并征求有关的债权人、保证人的同意是进行债务承继的一般步骤。因此,注册会计师必须关注企业是否已经办理了这些法律手续,并以此作为确认有关会计事项的依据之一。以下针对改制重组中可能涉及的主要债项,分别作一些简单的探讨。
1.企业债券。我国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执行较为严格的审批制度。如果改制重组涉及到企业债券,那么必然涉及到企业债券的承继方是否仍然符合债券发行人资格的问题,因此按原有的发行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查是必不可少的。同时,由于流通债券的权利人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与代理债券的承销机构就改制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债券交易场所进行公示,是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利益的必备手续。
2.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依据有关的贷款规则及合同的规定,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款一般具有特定用途。为保障资金使用的延续性,改制企业应就改制重组与贷款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同时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3.预收销贷款、应付购货款。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基于交易而产生的合同义务往往是企业的重要债务形式。这类债务一般具有给付期限短、权利人分散、变动频繁、金额相对不大等特点。根据民事活动中的默示原则,对于这一类的债务,其债权人如果接受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交付货物、支付货款等履约行为,或者在原有的业务范围内继续与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经济业务往来,则可视为以事实行为同意了债务的承继。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时,除确认企业已进行必要的公告,并应债权人的请求进行了处理之外,也需关注相应的期后事项。对于会计期后双方继续履行有关协议或延续原有业务的,可以确认对方对债务承继已经不持歧义。
4.未付税费款。税费义务的产生与企业的经济业务息息相关,对于改制前企业的正常的税费义务,有关征管机构接受了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的申报或缴交税费的,同样可以视作默认。
五、分立中的或有负债 需要注意的是,在分立改制重组时,尽管原企业的债务被分割由不同的法律主体承担,依《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立后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主体需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执行有关鉴证业务时,对通过分立方式重组的股份有限公司有必要关注被剥离出去的原企业债务的履行情况,并在必要时作为或有事项予以披露。
拟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应注意的会计问题 拟上市公司在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前必须符合法律、会计等方面的若干规定。本文试讨论应注意的几个会计问题。 公司在申请上市发行股票之前,往往积累了相当的利润。现实中,许多公司为了使得本公司的股票顺利地以相对较高的价格出售,老股东决定由新老股东共享滚存利润。但也有些公司的老股东决定将审计过的滚存利润全部分配给老股东,新股东不享有这部分利润。至于发行股票时的溢价部分则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享。
这部分滚存利润不宜全部加以分配。姑且不讨论新股东溢价购买股票时多付的代价,最主要的是如果将滚存利润全部分配完毕,而公司存在少提取折旧、少摊销费用、多确认收入等问题,那么预审员将要求公司调减利润,但是公司的利润已经分配给老股东了,此时如要求公司将超分配的利润收回,公司需要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而《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必须提前30日将会议审议的事项通知各股东,因此这要耽搁公司至少一个多月的时间,影响了公司发行股票的时间。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公司设立日期间经过运转,公司如果实现了利润,应注意这部分利润的分配问题。如果上述期间实现的利润已分配给发起人(即股东)的,且自评估基准日起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未根据评估价值进行成本结转或调整折旧或摊销计提数的,那么预审员将进一步查实在这期间有无少提折旧、少摊销无形资产、少结转存货成本,以虚增账面利润并分配给发起人,从而导致发起人出资不实,影响到公司的资本保全。如果出现出资不实或影响资本保全问题,那么发起人需要补足差额并明确责任及具体解决办法。
因此公司不宜全部分配这部分已实现利润,以避免出现出资不实问题影响公司的股票发行进程。 1.如果政府财政补贴批文明确了该项财政补贴的会计核算方法,按其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如果政府批文明确该财政补贴仅由公司代为管理并用于指定用途,不属公司享有,应将该部分财政补贴直接作为负债处理。公司在收到补贴时,增加银行存款,同时增加专项应付款;实际使用时做相反会计分录,同时增加相应的资产和资本公积。
3.如果政府批文明确财政补贴由公司享有,但该部分财政补贴限定用于发展生产、培植财源等,公司应先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030号“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会计处理的复函”进行账务处理。即实行“先征后返”的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税,应于实际收到时分别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计人补贴收入,冲减当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对于除税收先征后返以外,属于国家财政扶持领域而给予的补贴(除另有规定者外),公司应于实际收到时计入补贴收入。这类补贴收入不能用于股利分配,并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注明。
4.如果政府批文未明确该部分财政补贴的权属,那么拟上市公司应当在提出发行申请前提供明确该部分财政补贴权属的证明文件,以便预审员判定这部分补贴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同时,出于充分披露的考虑,公司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其他重要事项”中披露有关财政补贴的发生依据、性质、附加条件、所采用的核算方法以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资本市场曾经出现过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其特殊地位,将持有的商标权评估后以高价出售给上市公司,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管部门现在加强了对商标权的监管,要求改制设立的股份公司,其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重组进入股份公司的,其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使用的商标权也须无偿进入股份公司,且不得评估、不得调账。并且在获准发行前将商标权处置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商标权的处置方式。
也就是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0)的公司在获准发行前必须取得这部分商标的所有权。如果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必须使用这些商标,在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前提下,两者必须签订协议,在商标有效期内,大股东可以无偿或有偿使用这些商标。而已经上市的公司在再融资(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时必须与持有商标所有权的大股东签订协议,保证上市公司无偿使用或按合理的价格有偿使用这些商标,并且上市公司今后有优先购买权。 1.新设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新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在资产评估结果基础上协商确定投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的价值,并据以折为股份。而且根据《公司法》第152条第三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满足“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因此,新设股份有限公司可按照发起人协商确定的、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的价格入账,在开业三年以上并连续三年盈利后方可申请发行新股上市。
2.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变更前后企业性质不同但仍为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因此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资产评估结果不应进行账务调整。如果进行了账务调整的,则应在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发行新股上市。因此如果需要连续计算原有限责任公司的三年盈利业绩,那么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评估,评估的结果可以作为新股东进入股份公司的溢价依据,但不能据以调账。
3.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因此,国有企业改建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账;同时还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年度经营业绩。这是对国有企业的优惠政策,当然随着中国已经加入WTO,这条优惠政策将可能被取消。 1.在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时,生产系统、必要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主要资产应当全部进入拟发行上市主体,股份公司应具有独立的供、产、销系统。进入股份公司的经营业务原来是独立核算的,或与原企业的其他经营业务在账务上能够划分清楚,且原则上在物理形态上(如经营品种、经营地点等)也能够划分清楚。
2.经剥离调整编制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设立前经营业绩遵循了真实、配比的原则。
3.股份公司与原母体及其控股实体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及重大关联方交易。
4.进入股份公司的经营业务其改制前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是股份公司主要的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业绩来源于同一管理层。 对拟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存在巨额债务或出现资不抵债或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状态的,证监会在审核工作中将按集团观念将大股东和控股股东与拟上市公司视为一个经营整体给予充分关注;如果拟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存在的巨额债务是与拟上市公司之间的,则要求拟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披露可行的偿债方案,报上市公司监管部协调处备案。
拟上市公司还需充分披露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拟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近三年又一期存在持续占用拟上市公司的资金或资产的情况的,拟上市公司还需对以上情况在招股说明书中作特别风险提示。
存在上述情形的,在将股票发行材料提请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时,预审员按规定程序提出予以关注其高风险的建议。
因此,拟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应控制、杜绝资金或资产被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占用,以免影响到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对公司股票的发行及价格的确定产生不利影响。 1.《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9条规定,原有企业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前一年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例不低于30%,实际是要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实际工作中,有些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就近乎70%,这也可能成为股票顺利发行的障碍,因为预审员可能发现公司存在的未入账的负债、需减少的资产或利润等,一旦确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将立即超过70%,不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因此,拟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一般应控制在65%以下。
C. 怎样的财务报表说明上市公司的业绩是好的/并举例
你要看业绩的话
你要看如下几项。
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指标很多,通常使用的主要有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资产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1. 主营业务净利润率
主营业务净利润率是企业净利润与主营业务收入净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主营业务净利润率=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额
主营业务净利润率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这项指标越高,说明企业从主营业务收入中获取的利润的能力越强。影响该指标的因素较多,主要有商品质量、成本、价格、销售数量、期间费用及税金等。
2. 资产净利润率
资产净利润率又叫资产报酬率、投资报酬率或资产收益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净利润和资产平均总额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资产报酬率=净利润÷资产平均总额×100%
资产平均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资产净利润率主要用来衡量企业利用资产获取利润的能力,反映了企业总资产的利用效率,表示企业每单位资产能获得净利润的数量,这一比率越高,说明企业全部资产的盈利能力越强。该指标与净利润率成正比,与资产平均总额成份比。
把公司一定期间的净利与公司的资产相比较,可表明公司资产利用效果。指标越高,表明资产的利用效率越高,说明公司在增加收入资金使用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否则相反。资产净利率是一个指标,公司的资产是由投资人投资或举债形成的。净利润的多少与公司望量、资产结构、经营管理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正确评价公司经秽的高低、挖掘提高利润水平的潜力,证券分析师可以用该项指标与本型期、与计划、与本行业平均水平和本行业内先进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开异的原因。影响资产净利率高低的因素主要有:产品的价格、单位成本低、产品的产量和销售的数量、资金占用量的大小等。
3. 资本收益率
(return on capital employed)
资本收益率又称资本利润率,是指企业净利润(即税后利润)与所有者权益(即资产总额减负债总额后的净资产)的比率。用以反映企业运用资本获得收益的能力。也是财政部对企业经济效益的一项评价指标。资本收益率也是资产收益率。
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实收资本(或股本)×100%
资本收益率的内涵可分为实收资本收益率、自有资本收益率、总资本收益率、经营资本收益率、人力资本收益率
资本收益率越高,说明企业自有投资的经济效益越好,投资者的风险越少,值得投资和继续投资。因此,它是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企业经营者来说,如果资本收益率高于债务资金成本率,则适度负债经营对投资者来说是有利的;反之,如果资本收益率低于债务资金成本率,则过高的负债经营就将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4. 净资产收益率
5. 普通股每股收益
普通股每股收益也称普通股每股利润或每股盈余,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总额减去优先股股利后与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的比率。
计算公式:普通股每股收益=(净利润-优先股股利)÷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该指标能反映普通股每股的盈利能力,便于对每股价值的计算,因此被广泛使用。每股收益越多,说明每股盈利能力越强。影响该指标的因素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获利水平,二是企业的股利发放政策。
该指标是衡量上市公司获利能力的重要财务指标。
6. 市盈率
市盈率是普通股每股市价与没股收益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市盈率=普通股每股市场价格/普通股每股收益
市盈率越高,表明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充满信心,愿意为每一元盈余多付买价。通常认为,市盈率在5-20之间是正常的。当股市受到不正常的因素干扰时,某些股票的市场被哄抬到不应有的高度,市盈率会过高。超过20的市盈率被认为不是正常的。很可能使股价下跌的前兆,风险较大。股票的市盈率比较低,表明投资者对公司的前景缺乏信心,不愿为每一元盈余多付买价。一般认为,市盈率在5以下的股票,其前景黯淡,持有这种股票的风险较大。不同行业股票市盈率是不相同的,而且会将常发生变化。当人们预期将发生通货膨胀或提高利率时,股票市盈率会普遍下降,当人们预期公司的利润将增长时,市盈率通常会上升。此外,债务比重大的公司,股票市盈率通常较低。
其他相关公式:
权益净利率=盈余报酬率=净利润/企业股东权益=每股收益*n/每股市场价格*n=市净率/市盈率
市净率=股票市价/每股净资产
市盈率=股票市价/每股收益
7. 资本保值增值率
资本保值增值率反映了企业资本的运营效益与安全状况,是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状况的辅助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 x 100%
这一指标是根据资本保全原则设计的,反映企业资本的保全和增值情况。它充分体现了对所有者权益的保护,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所有者权益减少的现象。该指标越高,说明企业资本保全状况越好,所有者权益增长越快,债权人的权益越有保障,企业发展后劲越强。
8. 销售净利率
(Net profit percentage)
销售净利率是指净利与销售收入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净利销售净利率=(净利/销售收入)×100%
净利,或称“净利润”,在我国会计制度中是指税后利润。
以SA公司为例,SA公司XXX年净利润为11003万元,销售收入为234419万元,则该公司销售净利率为:
销售净利率=11003/234419×100%≈4.69%
该指标反映每1元销售收入带来的净利润是多少,表示销售收入的收益水平。从销售净利率的指标关系看,净利额与销售净利率成正比关系,而销售收入额与销售净利率成反比关系。公司在增加销售收入额的同时,必须相应获得更多的净利润,才能使销售净利率保持不变或有所提高。通过分析销售净利率的升降变动,可以促使公司在扩大销售业务的同时,注意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
9. 销售毛利率
(Gross profit percentage)
销售毛利率是毛利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其中毛利是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的差。其计算公式为:
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续前例,依上式计算SA公司XXXX年销售毛利率为:
销售毛利率=(234419-195890)/234419×100%≈16.44%
销售毛利率表示每1元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有多少钱可以用于各项期间费用和形成盈利。销售毛利率是公司销售净利率的基础,没有足够大的毛利率便不能盈利。
10. 净资产收益率
l 会计
净资产收益率是反映所有者对企业投资部分的盈利能力,又称所有者权益报酬率或净资产利润率。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期初所有者权益余额+期末所有者权益余额)/2
净资产收益率越高,说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盈利能力越强。影响该指标的因素,除了企业的盈利水平以外,还有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大小。对所有者来说,该比率越大,投资者投入资本盈利能力越强。在我国,该指标既是上市公司对外必须批露的信息内容之一,也是决定上市公司能否配股进行再融资的重要依据。
l 股票
净资产收益率是净利润与年末净资产的百分比,“净值报酬率”或“权益报酬率”。其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末净资产×100%
年末净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合计”的期末数。一般j如果所考察的公司不是股份制企业,该公式中的分母也可以使用“平琏产”。而作为本章主要分析对象的上市公司基于股份制企业的特征(增份时新股东要超面值缴入资本并获得同股同权的地位,期末的股东对席润拥有同等权利),采用年末净资产或年末股东权益为分母,既符合中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中关于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的规定,也可以和上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按“年末股份数”的计算保持一致。
净资产收益率反映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投资报酬率,具有很强的性。美国杜邦公司最先采用的杜邦财务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的典型)以净资产收益率为主线,将公司在某一时期的销售成果以及资产营运全面联系在一起,层层分解,逐步深入,构成一个完整的分析体系
D. 资本保全是什么 概念会计与财管中,在什么情况下会用到这个原则
资产(assets)保全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有控制的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是企业、自然人、国家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来计量收支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收入、债权和其他。
资产是会计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与负债、所有者权益共同的构成的会计等式,成为财务会计的基础。
简单的说,资产就是能把钱放进你口袋里的东西,负债是把钱从你口袋里取走的东西。
资产具有哪些特点?
资产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第二,资产都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但也是企业所控制的;第三,资产都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中获得的。
资产定义历史发展
资产是财务会计中争议最大的概念之一。历来的会计学家都试图对资产给出满意的界定,但到目前为止,一个权威的、被学术界和实务界所共同认可的定义,尚未出现。
在完整的会计理论和公认会计原则尚未形成之前,对资产的定义,往往是与经济学家联系起来的。如美国会计学家斯普瑞格(C.E.Sprague)在1907年出版的《账户原则 》(Philosophy of Accounts)一书中,将资产下义为“以前所提供服务的聚集和将要获取的服务的贮存”;1929年出版的《会计中的经济学》(Economics of Accountancy)认为,资产是“指处于货币形态的未来服务,或可转换货币的未来服务。……这些服务之所以成为资产,仅仅因为它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有用”。可见看出,这种定义与当时的经济学者内在的联系。
在40-50年代会计准则基本形成时,有关资产的定义产生了根本的变化。美国注册会计师协所属的会计名词委员会于1953年发布的第一会计名词公报,转而从会计规则角度来定义资产。这份公告定产:资产是依据会计的规则或原则,而在账簿上结转到账户借方余额所代表的事物。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于1970年所发布的第四号报告也认为,“资产是企业按照公认会计原则所确认和计量的经济资源”。
近年来,会计界对资产的定义,又走向与经济学结合的道路。最具代表性的定义当数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概念结构公德第六号中的界定:“资产是一特定主体因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形成的,并为主体拥有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其它国家和国际性组织在研究、制订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时,都程度不同地采纳了这一定义,将资产的根本特征界定为未来经济利益。
从未来经济利益角度来界定资产,确实反映了资产的核心和本质。但是,财务会计的基本特征要求,会计只核算与报告那些明确、可靠地进行计量的对象,任何存在计量上困难的内容,目前的财务会计都不进行反映。显然,未来经济利益难以准确、可靠地计量。将资产定义为未来经济利益,至少在目前与财务会计的其他基本特征不统一,从而损害了财务会计理论的内在一致性。
我国于1992年底所发布的《基本会计准则》,采取了一种折衷式的处理,将资产定义为“能够用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就目前的认识水平而言,既避免了按照会计规则确定资产的不合理的逻辑,也回避了未来经济利益过于抽象、无法计量的矛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发展的眼光看,这一定义同样具有阶段性。
未来对资产定义的讨论,不仅要联系财务会计的假设、目标等,而且发展的眼光,这一定义同样具有阶段性。
一、资产定义几种观点
1.未消逝成本观
未消逝成本观是对资产性质的早期描述。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顿在《公司会计准则导论》(an introction to corporate standard)(1940)中明确提出了未消逝成本观。他们认为:“……成本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中已经消耗的成本为费用,未耗用的成本为资产……”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资产是营业或生产要素获得以后尚未达到营业成本和费用阶段的那部分余额,是成本中未消逝的那部分余额。显然,这种观点同历史成本会计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它着重从会计计量的角度来定义资产,强调了资产取得与生产耗费之间的联系。
2.借方余额观
资产定义的借方余额观是由美国会计师协会(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的前身)所属的会计名词委员会在其颁布的第1号《会计名词》(1953)中提出来的。该公告认为:“资产是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某种东西。这一借方余额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或规则从结平的各账户中结转过来的,前提是这一借方余额不是负值。作为资产,它代表的或者是一种财产权利,或者是所取得的价值,有的则是为取得财产权利或为将来取得财产而发生的费用支出”。这一认识的基本特征是将资产视为借方余额的体现物。据此,不仅借方余额所体现的应收账款、存货、设备、厂房等要确认为资产,而且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递延费用等项目也可以确认为资产。显然,这种观点只是从会计结账技术的角度来理解资产,很难说是在描述资产的性质。
3.经济资源观
经济资源观是关于资产定义的颇具影响的一种观点。1957年,美国会计学会发表的《公司财务报表所依恃的会计和报表准则》中明确指出:“资产是一个特定会计主体从事经营所需的经济资源,是可以用于或有益于未来经营的服务潜能总量”。对资产的这一认识,第一次明确地将资产与经济资源相联系,虽然它并未正面提到无形资产的内容,但这一定义至少可能将无形资产包纳其中。另外,它也明确了资产与特定会计主体之间的关系,即特定会计主体能够借助资产业从事未来经营。1970年,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发布的第4号公告中提出了一个资产定义:“资产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企业经济资源,资产也包括某些虽不是资源但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递延费用”。这一定义虽然明确指出资产的实质是经济资源,接受了“经济资源”这一新认识,但它却认为,经济资源应否视为资产,取决于公认会计原则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这就把资产的实质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之间的主从关系颠倒了。
4.未来经济利益观
目前比较流行的资产定义体现了未来经济利益观的观点。1962年,穆尼茨(moonitaz)与斯普劳斯(r.t.sprouse)在《会计研究论丛》第3号——《企业普遍适用的会计准则》这一文献中明确提出:“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已经由企业通过现在或过去的交易获得。”现在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6号(sfac no.6)中提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未来经济利益观认为,资产的本质在于它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对资产的确认或判断不能看它的取得是否支付了代价,而要看它是否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在现实中,虽然成本是资产取得的重要证据之一,而且成本还是资产计量的重要属性,但是,成本的发生并不一定导致未来的经济利益,而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加也并不必然会发生成本,例如,业主投资、接受捐赠等。所以,未消逝成本观将未耗用的成本看成是资产,视资产为成本的组成部分,是不切实际的。而经济资源观强调资产的经济资源属性,把一些不是经济资源但有助于实现未来经济利益的或减少未来经济损失的项目如某些备抵项目排斥除在资产之外。未来经济利益观则将这些项目合乎情理地包括在资产之中。因此,我们说未来经济利益相对于其他观点来说更加全面、合理。
财务会计中资产的一般学术定义: 资产指预计有助于生产未来现金流入或减少未来现金流出的经济资源.
资产定义应包括两个要义:
(1)资产的经济属性即能够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这也是资产的本质所在。也就是说,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要成为资产,必须具备能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这是资产的第一要义。
(2)资产的法律属性即必须是为企业所控制,也就是说,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能可靠地流入本企业,为本企业提供服务能力,而不论企业是否对它拥有所有权,这是资产的第二要义。
二、中国《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重新定义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这一定义,忽略了作为企业资产应当具有的最基本的性质,即资产应当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未来经济利益”。按照我国基本准则规定的定义,在实务工作中产生的主要问题是:即使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不能再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仍然作为企业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从而造成了企业产不实。例如,由于技术进步,原有设备已经被淘汰或长期闲置不用,或从国外引进的设备原材料供应等原因在国内无法使用、这些设备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因其符合资产定义而仍作为企业的资产,其价值仍反映在会计报表的资产方,造成企业虚增资产,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因此也失去其真实性。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第287号令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中对资产进行了重新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了《企业会计制度》。
对比两个定义可以看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资产定义在三个方面对原定义作了修正:一是新的定义把资产的内涵真正揭示了出来,强调资产的实质是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原定义却忽视了这一点。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产必须具有用性和盈利性,具有为企业服务能力或服务潜力、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控制别人得到这种利益都应该是企业的资产。相反,如果企业某项财产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则该财产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如待处理财产损失预期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则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二是新定义中删去了“能以货币计量”这一定语。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货币计量是会计确认和计量的问题,不是资产的本质特征,只需要在关于资产的确认标准中规定,不必在资产的定义中进行提及。三是新定义中把“经济资源”修正为“资源”。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不仅仅是经济资源,也不仅仅是单一的、静态的、具体的某一资产。目前会计上没有确认和计量但确实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其它项目,如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商誉等也应该是企业的资源,而且是越来越重要的资源。
国际会计准则在框架中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作为以往事项的结果而由企业控制的可望向企业流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可以看到,变化后的定义从理论上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内在的一致,其实践意义是可以据资产的定义明确纳入会计核算的资源范围。
三、对资产定义的重新思考
我国《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重新定义可以说是我国会计理论与实务的重大突破,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但笔者认为新定义也有两点不妥之处:
1.关于特定主体对资产的权利即资产的法律特征问题。
某一特定主体与作为资产的“资源”究竟存在怎样的权利关系,也是资产概念的另一实质问题。原定义和新定义都认为是“拥有或控制”,笔者认为,如果将资产的内涵理解为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则资源是“控制”而不是“拥有或控制”。一方面,“拥有”自然就能“控制”,将二者并列有重复之嫌,而且企业的资产和是否拥有该资产的所有权并无必然联系。如融资租赁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出租方在融资租赁期内,对租赁物有所有权,但与该租赁物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承租方,出租方对租赁物并非不具有实际控制权:而承租方对租赁物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有控制权。另一方面,企业的资产要么来源于所有者,要么来源于债权人,企业不存在拥有所有者和债权人的资产所有权。因此,以实际控制权来确认资产比较合理和恰当。所以,笔者认为,某一特定主体对资产的权利是“控制”。关于这一点可从国际会计准则中资产的定义中得到佐证。
2.关于资产的来源。
新定义中的资产来源于“过去的交易、事项”,这只是对历史信息作出反映,没有着眼于未来的价值增值运动。资产既然是企业控制的资源,那么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必然已经发生,没有必要在资产定义中加上这一多余的定语来说明其来源。
定义只要能体现资产的两个要义,明确资产的两个本质特征即法律特征(为企业所控制)和经济特征(具有未来经济利益)就是科学而严密的。据此,可以将资产定义表述为:“是为企业所控制的、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编辑本段]资产分类
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资产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按耗用期限的长短,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根据具体形态,长期资产还可以作进一步的分类;按是否有实体形态,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目前,我国会计实务中,综合盯这几种分类标准,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类别。
(一)流动资产
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一般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二)长期投资
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三)固定资产
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四)无形资产
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五)递延资产
指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编辑本段]资产的确认
确认从理论上看,最严格的资产确认程序,应该是从资产的定义出发,确定资产的最本质属性,然后,根据这一本持属性的要求,建立资产确认的具体标准。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为例:首先,“未来的经济利益”构成了资产的本质要求,任何不具备未来经济利益的内容,都不能被确认为资产。这样,会计上的一些递延支出与待转销损失,就不应该作为资产的形式出现;其次,资产还应与特定的主体相联系,如某项未来经济利益不能被该主体所拥有或控制,它也不能作为该主体的资产。这就将一些公共性资源,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第三,任何资产,都应该是企业因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的。即使企业拥有了某项未来经济利益,如果没有明确的交易或事项,也不能确认为资产。这使得自创商誉被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当然,由于资产的定义目前还不统一,因此,资产的确认标准,也很难进行严格的界定。
从历史发展角度看,资产的确认经历了从收付实现制发展权责发生制,再向现金流动制转变的反复。
理论上看,最严格的收付实现制以收到现金为收入,付出现金为费用。这样,企业所有的资产就应该是现金资产,在存在任何非现金资产。在这一理论下,资产的确认较简单、直观。但是,只要是商品经济,就离不开商业信用。也就是说,企业必须有相应的债权和债务,从而,出现了对收付实现制的第一次修正,资产的确认扩展到对债权、债务的确认。工业革命导致机器化大生产,固定资产问题再次成为会计所必要考虑的内容。收付实现制出现了进一步的修订,将固定资产和折旧问题纳入确认的范畴。多次修正的结果是:权责发生制逐步取代收付实现制,成为会计确认的基础。
按照权责发生制,资产的确认标准是企业已取得或拥有该项资产的权利,这样,对一些权利如购销合同、一些重要的资源如人力资源、一些重要的未来经济利益如商誉(包括自创商誉)等,都应该确认为企业的资产。考虑到会计基本假设中货币主价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可靠性和可验证性等的限制,这些还无法确认为资产。因此,目前的资产确认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混合。
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特别是创新金融工具在企业中的逐步应用,传统的资产确认标准 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目前,一些国家或国际性的组织如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将“风险和报酬的实质性转移”作为资产和负会,已将“风险和报酬的实质性转移”作为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标准,而不考虑某项工具的法律所有权是否转移(即:交易行为的发生)。这样,有可能会对现行的会计基础进行再一次修订,从而导致现金流动制的产生和应用。
[编辑本段]资产计量
计量所谓计量,是指会计要素量化的过程和方法。计量,也就是对资产加以量化表述的理论依据与具体方法。它涉及到计量属性与量度单位的选择。
理论的资产计量属性,应该体现了资产的本质特征。如果认为资产的本质特征是未来的经济利益,相应的计量属必应该体现:第一,反映产出,而不是过去的历史投入。这样,最恰当地反映未来经济利益的计量属性,应该是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但是,这一属性无法满足可靠性和可验证性的要求,因此,具体会计实务往往是投入角度确定计量属性,要求排除人为估计等因素,较为客观,可以验证。而所有计量属性中,只有资产的取得成本(即历史成本)符合上述要求。因此,目前的会计实务中,资产的计量仍以历史成本属性为主。
在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广泛应用于企业经营活动中,企业所持有的资产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为此,一些国家的准则制订机构深度运用新的计量属性,以合理地反映企业所持有资产的价值。目前,公允价值是应用较多的属性之一,美国、加拿大、英国等的准则制订机构都同意将或准备将公允价值作为因衍生金融工具而形成的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
至于量单位的选择,较为简单。在特价基本稳定的环境下,名义货币单位可以较准确地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而在物价变动幅度较大的环境下,不变购买力单位更为合理。
综观各国会计实务,资产的计量基本上以历史成本/名义货币模式为主,即使其物价产生一定幅度的变动,也是如此。这说明,资产计量列多地是从可验证性和操作方便等因素出发的。这多少也反映了会计这门学科的务实属性。
报告资产的报告,主要是通过资产负债表进行的。但在对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项目的睡理上,存在着收入/费用观与资产/负债观之争。
按照收入/费用观,利润是收入抵砬费用后的余额。这样,凡是不符合费用要素规定的各种支出,都不能进入利润表,而在资产负债表的借方反映。这些不符合资产的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资产项目,有些不符合资产的本质规定。典型的有各种递延支出或待转销损失。目前的会计实务多采用这一模式报告资产。
[编辑本段]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三章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资产定义的我思考
我持严谨提高定义质量的态度,对资产新定义进行分析,觉有不合适之处如下:
首先我将资产定义为‘已由特定主体通过过去的交易、事项拥有,能用货币可靠计量价值,并预期未来会给该主体带来物质利益的资源’。
(1)资产定义并非专属概念。资产本身和定义既含概企业,也含概自然人、国家,不应单标定‘企业’说明,故应用主体即‘特定主体’取代。
(2)‘拥有或者控制’同等重复。无论从词义角度,还是从财产所有权角度,拥有、控制即为占有。故择用‘拥有’取代‘拥有或者控制’,来统一和突显所有权中的占有权。
(3)不应删除‘能以货币计量’该定义要素。通上文的资产定义发展史,我国1992年底、2000年6月21日各颁布的资产定义对比可见,新定义中删除了‘能以货币计量’部分。
首先,仅有‘拥有或者控制’和‘未来经济利益’两定义要素,还不能与财务会计的基本特征相统一,况且也不能更准确完整地区别资本概念。故‘能以货币计量’是资产定义的本质特征。
其次,无论收付实现制,还是权责发生制或二者结合,资产确认后,应当按照会计核算的需要,对其进行实际计量计价。若只在资产的确认标准中规定:“能以货币计量”,而不在资产的定义中进行提及,容易造成企业虚增资产现象,从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记录的信息真实性。
(4)‘经济利益’即‘物质利益’相比抽象化。就定义发展而言,定义的要素、结构,应尽可能兼顾专业所用和非专业所易理解,这也是提高定义质量的关键,故择用‘物质利益’取代
E. 上市公司可以在1季度、3季度分红吗
分红的时间没有严格的限制。公司分红时间可自行决定。但通常是分配上年度留存收益。并不是指当期收益。即便是分配当期利润,法律也没有限制。公司法规定的需在提取公积金后才能分配,所以需满足这个条件。但由于分红是股东会的权限事项,股东会须依据充分的根据实施之,从法理上讲,还要满足资本保全的原则,分红不能“超分”,应该要根据审计确定的结果。另一方面,某上市公司要在非正常时点分红,是一种比较反常的行为,有可能引起一些关注,会导致一些负面影响,除非该上市公司有非常大的把握,否则何苦去找这种麻烦呢
F. 投资者是否可以要求对企业留用利润作为内部筹资进行分配
可以将留用利润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分配。
G. 资本公积金为什么不能弥补亏损
《公司法》第16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为什么新《公司法》禁止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呢?这是因为:
1.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模糊了资本和收益的界限。为了给股东和投资者提供真实的财务会计信息,需要从会计上严格划分资本和收益的界限,收益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结果,可以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之后分配给股东;而资本公积金属于来自于企业收益之外的资源,其中大部分是股东的投资,具有资本的属性,与企业经营取得的收益无关。目前,企业的资本公积金的主要来源为股本溢价,属于股东实缴资本超过股票面值的部分,由于法定注册资本制度的规定而无法以资本的名义出现。因此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势必模糊资本与收益的界限,其结果是无法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业绩。
2.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不利于资本保全和维护债权人利益。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等于将资本公积金转为收益或利润,从而等于用股东投入的股本溢价部分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性质,与股东投入资本弥补亏损的性质相同,因此其结果是将投资者的出资返换给投资者,等于变相抽逃资本或分配资本。既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资本保全原则,同时也弱化了公司资本对债权人的担保功能,从而侵犯债权人的利益。
3.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共同利益。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的亏损可以在连续五年内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根据这一规定,一个盈利的公司可因其以前年度的未弥补亏损而少交甚至不交当年度的所得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企业账面上未弥补的亏损,对一个成功实现当年赢利的企业而言,意味着可以获得一笔可以减少纳税的间接收益。而以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将会使企业失去以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权利及相应的税收节省收益,损害了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4.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不利于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近年来,为什么会有如此众多的公司热衷于以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呢?这是因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最重要的目的是达到有关部门规定“再融资”的条件,实现“再融资”或“圈钱”的目的。根据《公司法》规定,累计亏损未经全额弥补之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利润分配。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底发布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3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再融资;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与再融资挂钩,现金分红作为再融资的条件之一,这对累计亏损额巨大的公司来说,能不能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十分关键。因为公司账面有累计未弥补的亏损,就意味着无法现金分红,无法分红就意味着无法再融资。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直接结果是,使得效率低下的上市公司获得了融资机会,扭曲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H.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形式都是哪些啊
一、剩余股利政策
1、分配方案的确定
股利分配与公司的资本结构相关,而资本结构又是由投资所需资金构成的,因此实际上股利政策要受到投资机会及其资本成本的双重影响。
剩余股利政策就是在公司有着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根据一定的目标资本结构(最佳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的权益资本,先从盈余当中留用,然后将剩余的盈余作为股利予以分配。
采用剩余股利政策时,应遵循四个步骤:
(1)设定目标资本结构,即确定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率,在此资本结构下,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将达到最低水平;
(2)确定目标资本结构下投资所需的股东权益数额;
(3)最大限度地使用保留盈余来满足投资方案所需的权益资本数额;
(4)投资方案所需权益资本已经满足后若有剩余盈余,再将其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
2、采用本政策的理由
奉行剩余股利政策,意味着公司只将剩余的盈余用于发放股利。这样做的根本理由是为了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
二、固定或持续增长股利政策
1、分配方案的确定
这一股利政策是将每年发放的股利固定在某一相对稳定的水平上并在较长的时期内不变,只有当公司认为未来盈余会显著地、不可逆转地增长时,才提高年度的股利发放额。
2、采用本政策的理由
固定或持续增长股利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避免出现由于经营不善而削减股利的情况。采用这种股利政策的理由在于:
(1)稳定的股利向市场传递着公司正常发展的信息,有利于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股票的价格。
(2)稳定的股利额有利于投资者安排股利收入和支出,特别是对那些对股利有着很高依赖性的股东更是如此。而股利忽高忽低的股票,则不会受这些股东的欢迎,股票价格会因此而下降。
(3)稳定的 股利政策可能会不符合剩余股利理论,但考虑到股票市场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股东的心理状态和其他要求,因此为了使股利维持在稳定的水平上,即使推迟某些投资方案或者暂时偏离目标资本结构,也可能要比降低股利或降低股利增长率更为有利。
该股利政策的缺点在于股利的支付与盈余相脱节。当盈余较低时仍要支付固定的股利,这可能导致资金短缺,财务状况恶化;同时不能像剩余股利政策那样保持较低的资本成本。
三、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1、分配方案的确定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公司确定一个股利占盈余的比率,长期按此比率支付股利的政策。在这一股利政策下,每年股利额随公司经营的好坏而上下波动,获得较多盈余的年份股利额高,获得盈余少的年份股利额就低。
2、采用本政策的理由
主张实行固定股利支付率的人认为,这样做能使股利与公司盈余紧密地配合,以体现多赢多分、少盈少分、无盈不分的原则,才算真正公平地对待了每一位股东。但是,在这种政策下各年的股利变动较大,极易造成公司不稳定的感觉,对于稳定股票价格不利。
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1、分配方案的确定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公司一般情况下每年只支付固定的、数额较低的股利,在盈余多的年份,再根据实际情况向股东发放额外股利。但额外股利并不固定化,不意味着公司永久地提高了规定的股利率。
2、采用本政策的理由
(1)这种股利政策使公司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当公司盈余较少或投资需用较多资金时,可维持设定的较低但正常的股利,股东不会有股利跌落感;而当盈余有较大幅度增加时,则可适度增发股利,把经济繁荣的部分利益分配给股东,使他们增强对公司的信心,这有利于稳定股票的价格。
(2)这种股利政策可使那些依靠股利度日的股东每年至少可以得到虽然较低但比较稳定的股利收入,从而吸引住这部分股东。
(8)上市公司资本保全扩展阅读
股利分配政策制定的影响因素
一、法律限制
1、资本保全的限制
规定公司不能用资本(包括股本和资本公积)发放股利。股利的支付不能减少法定资本,如果一个公司的资本已经减少或因支付股利而引起资本减少,则不能支付股利。
2、企业积累的限制
为了制约公司支付股利的任意性,按照法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必须先提取法定公积金。此外还鼓励公司提取任意公积金,只有当提取的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才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净额才可以用于支付股利。
3、净利润的限制
规定公司年度累计净利润必须为正数时才可发放股利,以前年度亏损足额弥补。
4、超额累积利润的限制
由于股东接受股利缴纳的所得税高于其进行股票交易的资本利得税,于是很多国家规定公司不得超额累积利润,一旦公司的保留盈余超过法律认可的水平,将被加征额外税额。我国法律对公司累积利润尚未作出限制性规定。
5、无力偿付的限制
基于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如果一个公司已经无力偿付负债,或股利支付会导致公司失去偿债能力,则不能支付股利。
二、股东因素
1、稳定的收入和避税
一些股东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股利,他们往往要求公司支付稳定的股利。他们认为通过保留盈余引起股价上涨而获得资本利得是有风险的。若公司留存较多的利润,将受到这部分股东的反对。
2、控制权的稀释
公司支付较高的股利,就会导致留存盈余减少,这又意味着将来发行新股的可能性加大,而发行新股必然稀释公司的控制权,这是公司拥有控制权的股东们所不愿看到的局面。因此,若他们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购买新股,宁肯不分配股利。
三、公司因素
1、盈余的稳定性
公司是否能获得长期稳定的盈余,是其股利决策的重要基础。盈余相对稳定的公司相对于盈余相对不稳定的公司而言具有较高的股利支付能力,因为盈余稳定的公司对保持较高股利支付率更有信心。
2、资产的流动性
较多地支付现金股利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持有量,使资产的流动性降低;而保持一定的资产流动性,是公司经营所必需的。
3、举债能力
具有较强举债能力(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有关)的公司因为能够及时地筹措到所需的现金,有可能采取高股利政策;而举债能力弱的公司则不得不多滞留盈余,因而往往采取低股利政策。
4、投资机会
有着良好投资机会的公司,需要有强大的资金支持,因而往往少发放股利,将大部分盈余用于投资。缺乏良好投资机会的公司,保留大量现金会造成资金的闲置,于是倾向于支付较高的股利。正因为如此,处于成长中的公司多采取低股利政策;处于经营收缩中的公司多采取高股利政策。
5、资本成本
与发行新股相比,保留盈余不需花费筹资费用,是一种比较经济的筹资渠道。所以,从资本成本考虑,如果公司有扩大资金的需要,也应当采取低股利政策。
6、债务需要
具有较高债务偿还需要的公司,可以通过举借新债、发行新股筹集资金偿还债务,也可直接用经营积累偿还债务。如果公司认为后者适当的话(比如,前者资本成本高或受其他限制难以进入资本市场),将会减少股利的支付。
四、其他限制
1、债务合同约束
公司的债务合同,特别是长期债务合同,往往有限制公司现金支付程度的条款,这使公司只得采取低股利政策。
2、通货膨胀
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公司折旧基金的购买力水平下降,会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源重置固定资产。这时盈余会被当作弥补折旧基金购买力水平下降的资金来源,因此在通货膨胀时期公司股利政策往往偏紧。
I. 企业能用资本公积金发放红利吗
按照资本保全原则不能用股本和资本公积金发放股利。
现金分红,就是上市公司从可分配利润中拿出一部分,直接向股东发放现金红利。目前股东需要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在发放时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
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将一部分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金,折算成股票送给股东,增加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送红股适用与现金红利相同的税收政策,股东需要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上市公司一般在送股时会同时送现金红利,现金红利的数量刚好够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增股本则是上市公司将一部分资本公积金折算成股票送给股东,增加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目前税收政策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J. 分析上市公司营运能力的指标有哪些
一、偿债能力指标 1.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一般情况下,流动比率越高,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从债权人角度看,流动比率越高越好;从企业经营者角度看,过高的流动比率,意味着机会成本的增加和获利能力的下降。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其中:速动资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一般情况下,速动比率越高,企业偿债能力越强;但却会因企业现金及应收账款占用过多而大大增加企业的机会成本。 2.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率越小,表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从企业所有者来说,该指标过小表明对财务杠杆利用不够;企业的经营决策者应当将偿债能力指标与获利能力指标结合起来分析。 (2)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一般情况下,产权比率越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但也表明企业不能充分地发挥负债的财务杠杆效应。 二、运营能力指标 运营能力主要用资产的周转速度来衡量,一般来说,周转速度越快,资产的使用效率越高,则运营能力越强。资产周转速度通常用周转率和周转期(周转天数)来表示。 计算公式为: 周转率(周转次数)=周转额/资产平均余额 周转期(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周转次数=资产平均余额*计算期天数/周转额 三、获利能力指标 计算公式 指标分析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市场竞争力越强,发展潜力越大,盈利能力越强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为取得利润而付出的代价越小,成本费用控制得越好,盈利能力越强
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息税前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一般情况下,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的资产利用效益越好,整个企业盈利能力越强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一般认为,净资产收益率越高,企业自有资本获取收益的能力越强,运营效益越好,对企业投资人、债权人的保证程度越高
四、发展能力指标 计算公式 指标分析
营业收入增长率=本年营业收入增长额/上年营业收入×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大于零,表示企业本年营业收入有所增长,指标值越高表明增长速度越快,企业市场前景越好
资本保值增值率 =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一般认为,资本保值增值率越高,表明企业的资本保全状况越好,所有者权益增长越快;债权人的债务越有保障。该指标通常应大于100%
总资产增长率=本年总资产增长额/年初资产总额×100% (1)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一定时期内资产经营规模扩张的速度越快; (2)分析时,需要关注资产规模扩张的质和量的关系,以及企业的后续发展能力,避免盲目扩张。
营业利润增长率=本年营业利润增长额/上年营业利润总额×100% 本年营业利润增长额=本年营业利润总额-上年营业利润总额
五、综合指标分析 综合指标分析就是将各方面指标纳入一个有机整体之中,全面地对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进行揭示和披露,从而对企业经济效益的优劣作出准确的判断和评价。综合财务指标体系必须具备三个基本要素:指标要素齐全适当;主辅指标功能匹配;满足多方信息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