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说上市公司增发是圈钱行为.
简单的说,中国上市公司中有不少已经上市了很多年,但是在这些年里,分配的股利很少,而期中增发圈了股东很多钱,就是只管圈钱,不顾股东回报。这不是圈钱是什么?新股如中国平安也是,刚上市1年还没给投资者任何回报,又继续增发圈钱。所以说,在中国股市增发都是赤裸裸的圈钱。
㈡ 为什么股市上圈钱国家管不了
证券市场目前是属于融资市场。还不是真正的投资者市场。从融资市场到投资市场的转换需要过程。
㈢ 上市公司,上市后除了能在股市圈钱,对国家有什么好处吗
我们买股票、卖股票要给国家交税。这不就是最大的好处吗?然后你在找到高中的课本看看税收的好处,就明白了上市公司对国家有什么好处了。
㈣ 为什么说股票上市就是圈钱
所谓的圈钱,简单地讲,就是把不属于自己的钱,通过某些貌似合法的手段掏到自己袋中。由于这种行为在方式上和传统违法犯罪中的盗窃、抢劫、诈骗存在明显区别,因此,业界将它们统称为圈钱。
圈钱行为广泛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但要论最为集中的爆发地,莫过于金融资本市场,由于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常常会出现企业不顾投资人利益而实施恶意圈钱。
企业要做大做强既是管理层的要求,也是上市公司梦寐以求的。在这一过程中,也有以海尔为首的一些杰出企业通过市场融资,达到了做大做强的目的。上市公司正当的融资行为并非坏事。
问题是,圈钱后不干正事,或者说圈钱后将资金存入银行吃利息,或搞所谓的资本运作(甚至搞腐败也并不少见),上市公司没有把圈来的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中,这些行为都可以称其为圈钱。
在资本市场中,圈钱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直接挪用,即直接把上市公司资产挪为己用,这相当于赤裸裸的明抢。
有的采用连环担保的方式,通过上市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错综复杂的担保,从上市公司融资、资产变卖、银行借贷等各个环节套骗巨额资金。
由于担保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有着貌似合法的外衣,但实际上,担保资金往往得不到及时偿还,最终由投资者和银行来承担所有损失。
从性质上看,这类行为类似于鬼鬼祟祟的暗偷。更高明的圈钱者实施不公平的关联交易,通过“以次充好”、“以小换大”等方式套取上市公司资金,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
由于这种方式表面上正常合法(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禁止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只要求相关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因此,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很难察觉,这类圈钱行为更接近于诈骗。金融资本市场中的圈钱决不限于上述三种,随着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投资者法律意识的提高。
这三种方式已经逐步为市场所熟悉,因此,圈钱者也在逐步调整其策略,开发新的圈钱方式,以至于现代圈钱行为表现出明显的隐蔽化、产业化、专业化趋势。
(4)上市公司圈钱国家不管扩展阅读: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募集基金,拟募集的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二)有明确的基金运作方式;
(三)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品种的规定;
(四)不与拟任基金管理人已管理的基金雷同;
(五)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六)基金名称表明基金的类别和投资特征,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欺诈、误导投资人,或者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基金管理人申请募集基金,应当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受理基金募集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可以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基金募集申请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 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二条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一)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二)基金管理公司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五千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五千万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第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㈤ 如何理解上市公司在市场上圈钱
股价无论怎样暴跌,都无法伤害到公司的经营主体,但是,股价暴涨却能够为公司带来巨大的利益,那就是增发与配股。
股票首次发行时,发行价通常都是很低的,而股票的面值是1元,所以只要发行价高于1元,公司就能立即获利大量的现金。
增发或配股的价格是根据市价确定的,之所以人们喜欢称上市公司的融资是圈钱行为,就是因为上市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拼命的高价发行、高价增发或配股。高价发行,投资者可以不买,但高价增发或配股,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却根本无法阻止这种强行的再圈钱。
㈥ 股市只是上市公司圈钱的地方。难道真的是这样子的吗
一股上市公司本身价值假如说吸有三千万,
但是,
通过发行股票,
让其公司股票总值达到了7000万,
那么这多出来的4000万,
就是从股民身上搜刮去的,
这就叫着圈钱,
基本上每个上市公司都是这样,
所以股市就是个圈钱的地方.
有些无良的公司圈了钱就跑路了,
那么二级市场的股民就惨了,
血本无归.
一股上市公司自己肯定要有自己的股份,
占股一般要在50%以上,
否则公司就有可能成为别人的了.
上司公司基本上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流通股可在二级市场上买得到的,
非流通股是买不到的.
但是有时,
非流通股就在一定期限后,
就允许上市交易,
一般握有非流通股的是公司的高管,
一旦到了可交易日,
他们就很可能套现走人,
因为他们的成本很低很低的.
㈦ 公司上市是为了圈钱,而不是为了募资,这样的公司有投资价值吗
如果一家公司上市是为了融资,融资是为了公司投资,为公司做大做强,这只股票具有很大的投资价值。反之公司上市是为了圈钱套现,这样的股票绝对没有投资价值,没有任何投资意义。
国家成立股票市场,目的是让企业上市是为了募资,为了企业做大做强,为了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但事实并非如此,大部分上市公司上市就是为圈钱,非常精准的减持减持再减持。
(4)大股东把这些股权都卖掉之后,这些大股东就想要撒手了,套现完之后,这些有能力的大股东就辞职了,自己口袋就鼓鼓的,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最后留下一个垃圾股票在二级市场交易,最后退市了。
所以通过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减持行为得知,如果一家公司上市之后,大股东并非是募资完全是为了圈钱,这类公司的股票是绝对没有任何投资意义的,这种垃圾股票最好远离为好。
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大部分都是忘了初衷,上市不是为了募资,而事实上市是为了圈钱,为了从股票市场获取最大利益,这也是为什么A股市场拥有这么多垃圾股票的真正原因。
㈧ 中国的股票市场大都以圈钱为目的,这对上市公司不是很有利吗为什么说不好呢
以圈钱为目的,他就不会去花精力和时间去发展公司,这样下来公司早晚会亏,退市也是时间的问题了
㈨ 上市公司圈钱
趁早退出中国的圈钱市场吧,黑暗!
来做期货!
㈩ 上市公司退市后,对上市公司自身有没有惩罚,上市时圈的钱会怎么处理
1、上市公司退市,不过是公司股票不再公开交易了而已,公司未见得就完蛋了。
2、上市公司退市,有时是控股股东自己的选择,也不一定是坏事,为何要惩罚上市公司?
3、如果退市是因为经营不善,或违反规则,退市本身已经构成了惩罚。
4、如果“上市时圈的钱”是指公司的募集资金的话,那些钱已成为了该公司的法人资产,有一部分成为了公司自己的注册资本,即使上市公司退市,这一事实也不会发生任何变化。不需要任何处理。
请记住,法律上,除非公司在圈钱的时候说了假话,否则,“被圈走的钱”就不再是你的,而是公司的法人资产,其对价是你拥有了公司的股份。你想要回当初那笔钱是不合理的——就像公司强制你不许做股东,要求你把钱收回去一样不合理。
投资与借债给别人的区别在于,前者没有谁来负责偿还,在你买股票的时候,一定要记住这个风险。对于已退市的公司,如果有股东想退出,可以找人买(只是不能公开挂牌交易而已,又不是不能买卖),但如果想要退股,就要得到包括大股东在内的其他股东的支持,要召开股东大会,通过批准公司股份回购(并减资)的决议(一般要参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通过)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