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上市过程中能够更换审计师吗
可以。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更换审计师的案例日益增多。更换审计师作为市场经济中上市公司一种特殊经济行为,毫无疑问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
2. 在中国,非上市公司更换审计师,后任审计师用向原来的事务所要回函吗
在接受委托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并对沟通结果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是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前应当执行的必要审计程序。接受委托后的沟通与接受委托前有所不同,它不是必要程序,而是由后任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工作需要自行决定的。
3. 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五年必需换会计所码
不是的,就算是不换会计所,也必须按更换签字会计师。一般都会更换会计所得。
4. 关于审计任期轮换制度的提问
该条的意思是,如果两签字会计师为同一机构提供审计服务,在某一服务年度两人都已经服务了5年,其中一会计师可以继续提供服务(可以延期一年),另一名必须换,且已经服务满5年的最多可延期服务一年。个人理解,嘻嘻
5. 联交所对主板上市公司变更审计师的披露规定是什么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内容主要有:
1.《关于改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轮换制的规定
签字注册会计师每5年一换;
7. 审计轮换制的年限
审计轮换制(audit rotation system)是从维护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出发,为了促使注册会计师谨慎执业、保证审计质量而要求严格限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师对同一企业审计的年限,到期必须予以更换的制度。
在近几年国内外重大财务舞弊和审计失败案件频发的背景下,实行审计轮换制成为帮助会计职业界走出困境的系列措施之一。审计轮换制在国际上早有惯例,但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在发生了以安然和世通为代表的系列财务丑闻之后,美国于2002年7月底通过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也就是我们现在熟知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规定:“对 审计某发行证券公司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如果该所负责该审计项目的合伙人或负责复核该审计项目的合伙人已连续超过5年对该公司的审计或复核负责,则该事务所提供上述审计业务的行为是非法的。”也就是说,会计师事务所的主审合伙人或复核审计项目的合伙人,为同一客户连续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5年,否则将被视为非法。通过这一法案,审计轮换制在美国从此成为一种强制性的要求。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也纷纷采取有关措施。
我国会计理论界长期以来对审计轮换制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在我国连续发生较为严重的财务舞弊和审计失败案件之后,特别是发生在2001年的“银广夏”事件成为当年中国股票市场大幅下跌的导火索,并因此导致对其进行审计的“中天勤”被勒令出局,各界都意识到要采取措施改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保证审计质量。我国2002年6月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已经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轮换审计项目负责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要求,虽然还没有对轮换的最低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上述行为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关注,因为这可能意味着中国证监会准备借鉴美国模式,在中国启动“审计轮换制”。
8. 你好,老师叫弄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机制是否提高了上市公司的审计质量”课题。
建议提纲:
一、什么是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机制
二、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机制的动因
世界范围内频繁的发生财务丑闻和审计失败事件,其中一大部分是由于审计师缺乏独立性造成的,因此,公众对独立审计制度提出了质疑。监管者认为,应采用不同的机制来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其中就包括了审计轮换制。审计轮换制度主要分为审计师轮换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
三、轮换机制对上市公司的审计作用(不进行轮换的弊端)
正反面的典型案例,并得出分论点
四、结论
强制轮换机制提高了上市公司的审计质量
简单说大概就这些吧,可以找找相关资料,从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找出你要的东西。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总之,论文写作就是提出论点,用分论点支持主论点,得出结论。论文结构一般是总——分——总。切忌大而空。
关于论文题目,可以在老师提出的基础上细化一下,选择一个小一点的点切入,例如,从国内上市公司审计弊端看强制轮换机制,等等,以小见大更好写、深入浅出才出彩。
9. 中国的审计轮换制具体说明
你问中国的审计轮换制具体说明?
答:本人是从事审计工作的,曾在1991年写过《轮换审计》这个文章,并在《辽宁审计文汇》刊登,其具体说明就是,防止审计部门、审计工作人员在一个地区时间久了,审计与被审计之间相互往来多、相互利用的多、办的事情多,相互所谓的照顾多了,这给审计执法相对增加障碍,如果采用《轮换审计》的方式,就可以减少或杜绝上述情况。
10. 上市公司为什么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原因复杂多样,通过查阅中注协相关信息,变更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年报、公告等相关资料,将事务所变更的原因归结为三方面:上市公司方面、事务所方面和外部环境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方面
一些上市公司为了避免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而从主观上采取某些手段,比如强行更换事务所。当然,有时更换事务所并非上市公司意愿,而是由于控股股东要求、前任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前任事务所失去执业资格等客观原因所致。下面着重介绍从主观上来说,上市公司更换事务所的意图。
1、购买审计意见。上市公司希望通过审计报告向市场传递乐观积极的信息。然而,当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佳,甚至处于财务困境和面临破产时,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并不一定能迎合公司的需求。当与前任事务所沟通无果,为了实现掩盖或推迟传递不利信息的目的,上市公司选择更换事务所,寻找那些能满足管理层需求的“更好的”合作伙伴。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ST水井)2015年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随着事务所的变更,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也由14年的保留意见变更为15年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ST水井通过更换事务所来购买审计意见。
2、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事务所的声誉、行业专长及特殊技术、地域分布、规模以及提供非审计服务的能力影响着事务所审计服务质量。当上市公司认为事务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其发展需求时,通常会选择更换大型事务所。延华智能2015年因业务规模扩大由普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满足公司长期的发展要求。
(二)事务所方面
1、主动请辞。诉讼风险是事务所主动辞聘的一个因素。诉讼风险主要是由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事务所自身及社会方面的原因。
2、审计成本。上市公司经营业务的复杂性等原因使得审计业务难度增加,事务所可能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当审计成本大于审计收益时致使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委托关系的终结,上市公司更换事务所。
(三)外部环境因素
外部环境因素主要是政府的影响。一方面,国家监管部门规定,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应该超过5年,达到规定年限的上市公司必须强制轮换。另一方面,在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的作用下,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主管部门为了保护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可能要求上市公司选择本地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