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炒股所得交个人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所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个人转让的股票属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及在境外上市的股票,其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贰』 炒股票赚了钱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来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自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为了配合企业转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你个人炒股赚了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叁』 炒股所得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股票投资是我国公民投资的重要渠道之一,随着我国股票市场越来越规范,股票投资的投资者会不断增加,而进行股权投资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那么炒股所得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肆』 炒股挣得钱,要不要交个税
这是要分情况的:
一、股票转让的两种情形:
1、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2、据《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个人收入*20%
二、股息红利
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两种不同的方式,第一种是你在股市上买卖股票挣钱了,是不交个人所得税的。
但如果是你购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公司给你分红了,如果持股时间《1个月,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分红数额*20%,如果是持股时间超过了1个月,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分红数额*50%。相当于,应纳税额=分红数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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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股票收益如何缴税
【法律分析】:取得炒股所得收益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收益后次月的十五日内,预约至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然后携带相关资料现场进行税费的缴纳。个人所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十七、 将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修改为: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30000元的52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3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4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5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此外,对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本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本决定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陆』 炒股有个人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股票分红的时候需要缴纳的人所得税,此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除股本溢价原因所致之外,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投资者卖出股票的时候自动扣取。不同的持股时间,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数税率是不一样的,主要分为三个梯次:
1、持股时间未达一个月的,按照20%的税率征收红利税;
2、持股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包含一个月)但是未达1年的,按照10%的税率征收;
3、持股时间达到一年则不需要交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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