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90后女孩何夏进群炒股砸进102万,钱是否还能追回来
这个钱很难追回来了,但是也可以报警,毕竟报警还是有一线希望。网络上被微信群荐股骗钱的受害人非常多,大多数人都追不回来,但是有一小部分幸运儿追讨回的案例。
微信群荐股骗局层出不穷,即使有那么多前车之鉴,依然还有很多人上当。现在简单给大家说一说微信群荐股骗局。
反思:通常来看,骗子都喜欢挑新人下手,无论是炒股还是其他,新人都是最好骗的对象,因为新人什么都不懂,而且很容易盲听盲信。容易任人摆布。所以说无论我们炒股还是其他方面,大家都需要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不贪心,赚自己能看懂的钱。
Ⅱ 不小心被一个股票交流群推荐进了大和机构账户,现在群散了,我的钱还出得来吗
我进去了2万9解散了就是联系不到了找人处理回来了23000你被骗了多少
Ⅲ 炒股骗子钱能追回来吗
亏损额度超过3万元rmb以上的。
交易记录在一年以内的。
有交易报表或者银行流水的
平台没有跑路还在运作的。
有跟平台业务员和喊单老师聊天记录的
满足以上任意几个条件我们有把握追回、时间3-15工作日,个别平台需要30工作日以上。合作之前会签署明确的委托协议书,我们承诺客户:无任何前期费用!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
Ⅳ 90后女孩进群炒股砸进102万,这些钱还能追回来吗
像这个90后女孩所谓的炒股,其实并非炒股,而是进了诈骗群。像这种已经被骗走的钱,基本上是要不回来了。即便是追回了赃款,很有可能也会被收缴充公。所以不要抱有太大的希望,我们能做的就是等待着警察把这些犯罪分子捉拿归案。至于钱什么的没了就没了吧,好好的再想办法赚回来。
然后在不断的洗脑忽悠之下,让他们大量的投入金额在他所自己创造的一个网站里面。在这个网站其实跟所谓的炒股毫无关系,他只不过是利用这个网站模拟一下炒股的各种流程。一次又一次的骗这些人不断的投入资金,当被别人发现其行为存在诈骗之后,就玩起了失踪。
Ⅳ 夫妇贷款学炒股被骗200多万,涉案钱财是否可以被追回
目前警方已经将犯罪嫌疑人逮捕,相信钱很快就能追回来。据悉,事情发生在一对夫妇身上,这对夫妇加入了一个炒股交流群,一开始夫妇还只是在群里聊天,看别人的盈亏。后来,他发现群主的炒股水平确实厉害,而且其他人按照他的方法,也确实赚到了钱。于是就想参与其中,也想赚钱。后来按照群主的指导,下载了一个软件,并开通了账户,陆陆续续,这对夫妇投入了两百多万,其中还有很多钱是从银行借来的。
Ⅵ 我被股票群骗了,可以帮我追回吗
我觉得应该有些难度唉,如果报警的话,我觉得还不一定能追得回还是要看情况。
Ⅶ 我被炒股票网络诈骗十万能追回来吗
应当及时保留证据。最起码要有汇款给对方的凭证,以及通过什么形式,怎么被骗的?对方的账号等等。可以帮到你
Ⅷ 我被一个说股票的群忽悠买了康尼币,现发觉被骗了,怎么才能报案
我也被骗了,就是在同乐会跟所谓的星相老师买的,现在那个购买的网站都已经关闭了.支付宝的交易记录还有在
Ⅸ 被别人忽悠进了股票群转账给他们领着买股票,钱还能要回来吗
如果钱比较多,请立即报警。如果金额不大,就当买个教训吧。你应该是遇到了诈骗。
Ⅹ 加入股票群,被骗58000会员费,报案有用如果有该如何报案
被骗58000会员费,可以报警,有没有用,看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情况而定。如果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你被骗的财物也就会随之追回。
先保留被骗证据,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再打110报警或到附近派局所报案。当受害人数、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一定数额时也将被立案调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10)炒股群被骗的钱能追回来吗扩展阅读: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北京市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
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并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河南省
对于诈骗犯罪,我们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2]
上海市
1997年4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上海市认定诈骗犯罪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本《意见》下发之前已经受理的诈骗案件中,对个人诈骗数额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单位诈骗在5万元以上满10万元的,(且犯罪嫌疑人已经逮捕并审查起诉的案,仍可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