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三板市场上市挂牌培训
现在都2015年了,看到这个问题!还是想回答一下,江西地区的话,近期也就是2015年江西首届“企业投融资及新三板上市策略”高级研修班在11月21日举办。面向的是拟上市的公司高层人员哦、、、希望对你有帮助!
Ⅱ 新三板上市全流程培训的内容是什么
新三板上市全流程培训的内容有很多,比如:新三板解读及未来发展趋势,企业挂牌新三板操作实务及案例解析,新三板挂牌上市之法律及财务问题等。建议你上活动家查看详情。因为内容很多。
还可直接在活动家报名。
Ⅲ 企业挂牌新三板各阶段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一般流程如下第一步:初步尽职调查与股份改制
1、确定主办券商及其他内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容
2、各中介机构初步尽职调查,确定改制方案。
3、会计师进场审计,出具改制专项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4、律师协助企业准备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等文件,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5、召开创立大会,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6、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第二步:申报材料制作
1、会计师出具两年一期审计报告。
2、律师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主办券商组成项目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制作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材料。
第三步:券商内核
1、公司内核小组进行审核,出具内核意见。
2、项目组根据内核意见,修改和补充备案文件。
3、出具推荐报告。
第四步:报送申请材料,审核挂牌;
1、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挂牌申请材料。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反馈意见。
3、主办券商组织企业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补充核查,回复反馈意见。
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通过(挂牌)。
5、报证监会核准(公开转让)。
6、申请股份简称及代码,股份初始登记,挂牌。
Ⅳ 企业如何培训上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现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详情可上转让系统官方网站进行了解。下面是“新三板”挂牌的条件,希望对您有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可把控、可举证、可识别”的原则,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六项挂牌条件进行细化,形成基本标准如下:一、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1.公司业务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2.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1.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2.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公司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应全文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注册会计师对强调事项的详细说明,并披露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处理情况,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是否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违反公允性的事项是否已予纠正。3.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1.公司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并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规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2.公司“三会一层”应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在报告期内的有限公司阶段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3.公司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公司最近24个月内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对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2)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指,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但处罚机关依法认定不属于的除外;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的行为,除主办券商和律师能依法合理说明或处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都视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3)公司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刑事处罚;(2)受到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界定参照前述规定;(3)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四)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一)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1.公司的股东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2. 申请挂牌前存在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应遵守国资管理规定。3. 申请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门的规定。(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1.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2)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前形成的股东超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确认的除外。2.公司股票限售安排应符合《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三)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无
Ⅳ 培训机构挂牌新三板将面临哪些法律问题
一、为挂牌企业提供新三板法律体系培训 1、培训企业高管学习上市新三板的必备知识及企业挂牌新三板的好处、费用、扶持政策等 2、重点培训新三板市场的法律法规及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操作实务 3、就新三板挂牌的最新动态以及企业新三板挂牌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等内容进行解答 二、企业改制设立股份企业提供法律事务规范服务 1、参与改制方案的设计,论证法律可行性,起草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咨询 2、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指导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 3、协助企业及推荐券商制定改制重组方案并出具相应的法律建议书 4、建立完善法人治理、财会内控制度、涉税处理 5、完成尽职调 查核实工作,对照挂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就股份公司的设立编制法律意见书 三、辅导公司进入新三板 1、协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进入代 办股份转让系统 2、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准备申报材料,并就相关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核查意见、见 证意见等 3、对企业高级管理层进行《公司法》、《证 券 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辅导 4、根据法律规定对企业之信息披露进行辅导 5、对企业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法律帮助 四、挂牌后定向融资及持续的信息披露 1、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事宜和申报程序等提供法律咨询 2、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和各种专项协议 3、对重点关注的企业在土地使用权、环保、劳动、知识产权、税务、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资产重组、收购 兼并等问题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审核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之后,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解决和处理主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提出的相关要求与问题 五、新三板转板与退出 1、通过培育公司转板进入其他资本市场(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板、主板、中小板及海外上市),进而帮助投资 者进行资本增值及利益回收 2、协助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股权回购及并购重组帮助客户收益的退出
Ⅵ 新三板股转系统申请挂牌公司的培训考试好过么
现在比较严格,只要认真学习都可以过,考试目的是使申请挂牌公司系统了解新三板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提高规范意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合法规范运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范内幕交易、价格操纵等各种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