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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三板补助

发布时间:2025-01-16 13:39:58

㈠ 宁波环洋化工上市又退回了吗

是的
1、宁波环洋化工位于宁波大榭岛经济开发区的榭北石油化工区东港北路7号,根据宁波万华工业园总体发展要求,于2010年9月对宁波东港电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分裂重组,组建成立宁波环洋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环氧氯丙烷及后续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科技企业。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方福良,注册资金:10188万元,宁波东港电化提供土地资源,占地64亩,并以土地入股,其余股东为原宁波东港电化职工股东。公司并拥有自主创新研发的甘油法生产环氧氯丙烷技术,已申报三个国家专利, 为了配合宁波万华公司60万吨/年MDI项目,本公司一期投资达2亿元,建设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项目,预计年产值为4亿元。现已展开前期土建工作,至明年底具备投产条件。二期10万吨/年环氧氯丙烷、5万吨/年环氧树脂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值达到25亿元,属于万华工业园循环经济项目。
拓展资料
1、上市是一个证券市场术语。狭义的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在中国环境下,上市分为中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公司直接到非中国大陆的证券交易所(比如香港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以及中国公司间接通过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并以该离岸公司的名义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红筹股)三种方式。
2、从2011年开始,国务院就明确提出建设以第一级主板、中小板,第二级创业板,第三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第四级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构架的多层次资本交易市场。在各地方政府的发文中也清晰可见"完善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建立市场优选机制,推动创业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融资。"的通知。

㈡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中小银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我国中小银行的上市公司主要有:浦发银行(600000.SH);招商银行(600036.SH);兴业银行(601166.SH);中信银行(601998.SH);民生银行(600016.SH);光大银行(601818.SH);平安银行(000001.SH);华夏银行(600015.SH);北京银行(601169.SH);盛京银行(HK.02066);重庆银行(601963.SH);宁波银行(002142.SZ);广州农商行(01551.HK);重庆农商行(601077)。

本文核心数据:新三板发行规模;私募债行规模;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疫情常态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下降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急剧下降,据银行家问卷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1季度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指数波动下降,截止2021年1季度,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指数分别下降至62.3%和72.3%。

——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中小银行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

㈢ 新三板832399是否上市公司

1、宁波公运(832399)已经在新三板进行交易,该公司属于上市公司。
2、新三板832399是宁波公运的股票代码,该公司是经浙江省交通厅及浙江省汽车运输公司批准同意的,公司前身浙江省汽车运输公司,宁波分公司于1981年12月28日注册成立。 1987年12月25日,宁波市交通局下发《关于浙江省汽车运输公司宁波分公司及所属单位要求更改名称的请示的批复》(市交通[1987]59号),批准同意浙江省汽车运输公司宁波分公司更名为“宁波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企业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1988年1月8日,宁波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
3、“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

㈣ 宁波银行潜规则多吗

原来银行资金业务有这么多潜规则!
2017-05-23 23:40
原标题:资金业务潜规则之忧
来源:《中国金融》 2016年18期 城商行论坛 作者:陈亚楠 中国银监会南通监管分局
从2016年年初农行爆发票据39.15大案后,仅仅半年时间,国内相继爆发了中信、天津、广发、宁波银行、恒丰电子票据等6起大案,案值累计超过百亿元。剖析大案的特征,农行案件与随后爆发的天津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的4起案件有着惊人的雷同,均为犯罪分子利于市场上公认的“封包入库”潜规则,套取资金,挪用资金投入股市,最终因投资失败,酿成风险,爆发案件。
6起大案集中爆发,既涉及纸质票据也涉及电子票据,既涉及号称内控严密的国有大行也涉及管理尚佳的股份制银行。案件爆发后,监管层和银行高管的高度关注,银行内控检查和监管检查频频,但案件依然没有终结迹象。笔者分析,市场潜规则一日不消除,资金业务(包括投资业务、票据业务、同业业务)案件很难销声匿迹。且随着票据业务潜规则向同业业务潜规则的阵地转移,同业理财、同业存放的交易量的急剧攀升,同业业务爆发案件的可能性正在增加。
何谓资金业务潜规则?笔者通过调查分析,发现资金业务潜规则是不遵守“监管规则” 、“内部规章”的一些做法,这些做法在整个市场虽没有明文规定、但又约定俗成、被市场主体广泛认同、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如果市场参与者不遵循这些潜规则,就会被市场视为异类,业务难以开展,形成了潜规则执行者驱逐监管规则执行者的怪现象。正因为大家共同遵守着同样的潜规则,所以相似的案件持续暴露。
为此,对资金业务潜规则有五忧。
一忧潜规则介入银行业务深。通过调查分析,资金业务潜规则已全面覆盖了投资业务、票据业务、同业业务,且在“交易对手准入——开户——合同签订——资金划转——实物保管——对账”各个环节均有表现。如:在票据业务准入环节,“票据中介”如影相随,默认“中介”充当贴现口、转贴现口,支持中介“养票”“代持”“代理”;在开户环节,有“远程开户”、“熟人开户”等不验证交易对手身份的“简化”开户规则,也有利欲熏心者直接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供中介操纵和使用;在合同签订环节,耳熟能详的是“抽屉协议”,也称阴阳合同;在资金划转环节,存在“打同业”“倒打款”“打过渡户”等潜规则;在实物保管环节,出现前、中、后台职能不清,前台越位保管票据,且票据“封包入库”;在对账环节,同业业务只对余额,不对发生额,方便交易对手腾挪资金,转移用途。此外,自营投资中滋生的委外投资和理财投资中滋生的投资顾问,均存在不顾流动性风险加杠杆博取收益获取顾问费的潜规则,个别投顾身兼数职,可能会涉及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
二忧潜规则转移阵地快。对于银行来说,资金业务占用资本少,银行可以通过直接配置高收益资产赚取收益,也可以通过做大交易量、加杠杆等方式赚取期限错配、品种错配的收入。银行在赚取错配收益时,哪一块业务利润空间大,哪一块业务就有潜规则渗透。而这些潜规则往往随监管力度的加大而“转移阵地”。现以票据业务为例。在票据案发前,部分银行为实现票据业务交易量几何级增长,公然与某兰金融(票据中介)等票据中介合作,从而衍生了“封包入库”“代理”“代持”等潜规则;票据案爆发后,监管力度和内控力度加大,票据业务潜规则难以为继,全国转贴现业务量和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票据业务量逐步萎缩。与此相反,同业业务交易量快速增长,在其增长的背后,一样的也衍生了同业业务“抽屉协议”、“存放同业业务对账只对余额不对发生额”等潜规则,在这些“潜规则”背后,其实质是存放同业变身大额定期存款、存放同业变身同业理财、存放同业变身委托贷款等等,为同业资金投向高风险企业或是员工套取绩效提供了便利,且该做法越来越被市场认可。
三忧潜规则成创新业务的行业规范。通常情况下,资金业务分为线上业务和线下业务,线上业务主要为标准化产品的投资业务、线上同业拆入(拆出)、同业存单业务;线下同业业务包括票据业务、同业存放、同业投资、理财业务。银行资金业务的创新主要集中在线下资金业务,创新的目的主要是规避资本约束,赚取利差。为此,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租赁公司等影子银行通过扮演投资顾问、通道、承销商等方式参与银行资金业务,并成为资金业务创新的源头。受创新主体分属不同监管机构且风险偏好不一的影响,市场上同一业务其监管要求和内控要求也是不一,此时应运而生的市场潜规则往往成为创新业务的规范,并引领银行效仿和遵从。现以理财资金投向为例加以佐证。按照银监会规定,银行募集的理财资金进入托管行账户,然后再由托管账户对外投资。围绕“募集资金——投资”这一环节,市场上的创新层出不穷,按投向不同,出现投资私募债、新三板、同业理财、券商收益凭证、资管计划、产业基金等等,在产品创新中,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属于证监会监管,保险公司属于保监会监管,而理财资金投向又属于银监会监管,充当投资顾问的货币经纪公司等机构缺少应有的监管,导致银行理财资金投向五花八门,或投向股权、或投向债权或通过层层通道投向股市,与此遥相呼应的分级理财(现在监管部门已叫停)、优先劣后、理财投资加杠杆、理财账户所有人与指令人不一致等潜规则随处可见。更为令人忧心的是影子银行的盈利模式又在市场复制、演变、创新。目前多家银行充当他行理财投资顾问,且投资顾问管理的理财资金盘与自营盘之间关联交易现象比比皆是。据中债登的报告,截止2015年末,全国共有23.5万亿元存续理财产品,一旦理财业务打破刚性兑付,投资者很有可能指控银行交易有失公允、违规操作乃至利益输送等问题。
四忧潜规则突破内控能力强。资金业务具有跨区域交易的特征,单一银行的交易对手遍布在全国各地,发源于某一区域、某一银行的“潜规则”,一旦被市场认可,其复制——效仿的速度快,加之资金业务涉及的环节多,单一银行的“前中后”台的岗位监督也好、内控合规检查也好、内部审计也好,往往因潜规则普遍存在而降低内控要求,导致前中后台人员甚至内审人员默认潜规则突破内控防线,更有无知无畏者,将潜规则等同于准规则。可以说,潜规则突破内控失灵的案例比比皆是。如:异地开设并出租同业账户、出借票据经营资质与票据中介机构合作经营票据,其实是银行违法了《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和监管部门的案件防控的工作要求,在前台人员违规后,后台人员没能在印章核对、业务对账环节严格把关;再如票据业务“封包入库”的潜规则,存在前台部门违规保管票据,后台运营管理部门未验票记账入库的问题,其行为既不符合岗位监督,也不符合账款、账实、账据、账表、总分账、内外账“六相符”的会计准则。现在,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同业对账只对余额不对发生额的问题,反映了后台对账中心没有执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 银监发〔2005〕17号)要求,没能做到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适时对账,并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业务单据”(KYD)的原则。票据业务“打同业”,主观是银行想规避资本监管,将买入返售资产隐藏在“应解汇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以此减少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实际却为犯罪分子控制同业账户腾挪资金提供了机会。
五忧监管机构查处潜规则困难多。从非现场监管角度分析,监管人员很难通过报表、数据看到资金业务违规点,尤其是线下同业业务、转贴现、买入返售业务均属于日常交易量大,月末余额小的业务品种,监管部门很难通过报表数据分析,发现银行的异常交易信息;从现场检查角度分析,分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制度安排,导致单一监管机构只能发现管辖范围内机构违规现状,很难沿着资金业务资金流和实物流查实查清长链条、跨区域、跨市场的资金业务违规点和风险点。如:一笔买入返售票据业务,其业务违规的节点有可能涉及违规开出银行汇票——违规贴现——违规转贴现——违规买入返售资产等多个业务环节,涉及业务链条的交易对手有可能分散在全国各地,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就有3-4家监管机构去监管,执法的片面性,很有可能忽略潜规则的存在,忽略案件防控的薄弱环节。同样的,存放同业、同业投资、理财投资等业务,都涉及跨地区、跨市场的监管协调和联动监管难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清除资金业务潜规则,需要从上到下、从银行机构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管理、从严监管。
对于银行来说,树立合规意识。无论什么业务,都会返璞归真,单一银行只要在业务准入——开户——合同管理——资金划转——对账——实物保管等环节严格遵守内控制度,做到环环合规、人人合规,潜规则就会无处藏身。
《荀子.正论》认为,“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也就是说,法令太宽往往会使坏人漏网,甚至纵容了违规行为的扩散。监管部门在资金业务监管方面,不仅要做到“盯机构、盯违规、盯案件”,还应做到按资金业务的资金流向、实物交接流向开展联动监管。在当前案发期,建议由银监会组织监管组,对资金业务量大、涉及潜规则多的银行开展示范式联动检查,然后再由各省局组织监管组效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严肃惩处,以儆效尤。唯有此,资金业务才能风清气正,才能让监管规则主导市场,让潜规则成为历史。

㈤ 宁波银行银诚新三板私募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的定位

国际上根据投资方式或操作风格,一般可以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分为6种类型,其中3种最为常见。

一是风险投资基金VC(Venture Capital Fund),一般投资于创立初期的企业或者高科技企业;

二是增长型基金(Growth-oriented Fund),即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投资处于扩充阶段企业的未上市股权,一般不以控股为目标,增长型基金也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中比例最大的部分;

三是并购基金(Buyout Fund),主要投资于成熟企业上市或未上市的股权,意在获得成熟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以整合企业资源,提升价值。

此外,私募股权投资还有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Pre-IPO资本(Bridge Finance)的以及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PIPE)的方式。

2

私募股权基金的模式

1公司制

顾名思义,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据《公司法》(2005年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等法律法规设立。

在商业环境下,由于公司这一概念存续较长,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较容易被出资人接受。在这种模式下,股东是出资人,也是投资的最终决策人,各自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投票权。

2信托制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理解为私募股权信托投资,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下取得的资金进行权益类投资。

其设立主要依据为《信托法》(2001年)、银监会2007年制定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简称“信托两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2008年)。

采取信托制运行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借助信托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资金,起到资金放大的作用。

但不足之处是:信托业缺乏有效登记制度,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代持关系、关联持股等问题,而监管部门要求披露到信托的实际持有人。

3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2006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

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一规定明确地承认了作为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的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了有限合伙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优势。而在运行上,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委托管理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伙人进行资产管理和运作企业事务。

采取有限合伙制的主要优点有:

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各合伙人权利义务更加明确,激励效果较好;

仅对合伙人进行征税,避免了双重征税。

4“公司+有限合伙”模式

“公司+有限合伙”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该模式,较为普遍的股权投资基金操作方式。

由于自然人作为GP执行合伙事务风险较高,加之私人资本对于有限合伙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尽相同,无疑都增强了自然人GP的挑战。同时,《合伙企业法》中,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是没有要求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的。于是,为了降低管理团队的个人风险,采用“公司+有限合伙”模式,即通过管理团队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再以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自然人、法人LP们一起,设立有限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

由于公司制实行有限责任制,一旦基金面临不良状况,作为有限责任的管理公司则可以成为风险隔离墙,从而管理人的个人风险得以降低。该模式下,基金由管理公司管理,LP和GP一道遵循既定协议,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目前国内的知名投资机构多采用该操作方式。

5“公司+信托”模式

“公司+信托”的组合模式结合了公司和信托制的特点。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过信托计划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资金。

在该模式下,信托计划通常由受托人发起设立,委托投资团队作为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建议信托进行股权投资,同时管理公司也可以参与项目跟投。

需要提及的是,《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第21条规定,“信托文件事先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这意味着,管理人不能对信托计划下的资金进行独立的投资决策。同时,管理人或投资顾问还需要满足几个重要条件:

持有不低于该信托计划10%的信托单位;

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管理团队主要成员股权投资业务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

采用该模式的,主要为地产类权益投资项目。此外,一些需要通过快速运作资金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也常常借助信托平台进行资金募集。新华信托、湖南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都发行过此类信托计划。

6母基金(FOF)

母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称为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其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而参与到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中。

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资金及其管理团队优势,选取合适的权益类基金进行投资;通过优选多只股权投资基金,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

国内各地政府发起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都是以母基金的运作形式存在的。政府利用母基金的运作方式,可以有效地放大财政资金,选择专业的投资团队,引导社会资本介入,快速培育本地产业,特别是政府希望扶持的新兴产业。

㈥ 宁波中物科技园创业环境怎么样

中物科技园既是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又是国家级众创空间呢,这种双国家级应该是国内屈指可数的。她的依托单位是“国宝级”国家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都是国际顶尖的。
现在中物科技园已孵化企业81家,争取的各级补贴达8100万呢,已有多加企业进入新三板上市准备期,有的已和世界500强建立业务关系,还有很多黑科技公司。
应该是国内最好的孵化器之一。

㈦ 新三板一天两起乌龙指是怎么回事

在3月9日,新三板一天之内出现两起乌龙交易。上午10:58左右,宁波水表(834980)出现两单高价买单:挂1970元/股,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的该股票,当天在此时间点之前并无交易,报价系统仍显示前天收盘价的21.91元/股,因此市场分析买方原本是想挂19.70元/股的买单,不料忘记输入了小数点而闹出了如此乌龙交易。




新三板交易制度不完善、尤其是协议转让方式的存在,是乌龙交易不断出现的根源。

也正是因为新三板交易制度上存在较为复杂的漏洞,有深谙此道的投资者,还专门开启机器监控的方式盯紧二级市场的乌龙挂单进行捡漏,据闻还获益颇丰。

业内人士也呼吁,只有新三板交易制度完善了,才能真正从源头上降低乌龙交易发生的概率。

㈧ 宁波百琪达能在新三板上市吗

不能。
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于1900年登陆新三板,总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是装备制造第0家登陆新三板的上市公司。
宁波百琪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前身是成立于1989年的奉化市百达机床厂,公司座落于风景秀丽的奉化市莼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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