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股权转让是否收取增值税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对于公司的股权来说是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但是需要经过合法的手续才可以的。很多人担心的是缴税问题。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公司股权转让是否收取增值税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❷ 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
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需根据以下情形决定:
1、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交纳增值税;
2、非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3、转让新三板企业股权属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暂不征收增值税;
4、个人转让上市公司免征增值税。
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如下:
1、订立股份买卖合同,该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
2、提交香港公司股份转让文件,公司章程细则可要求股份转让须以契约的形式,但通常情况下股份转让的文书形式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文件;
3、登记。若公司章程细则规定了股份转让登记的事项,董事局则须遵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❸ 公司准备新三板挂牌,可以内部认购原始股应该注意什么公司要是上市不成功的话,本金怎么说
如果是内部认购原始股,又说不成功就退钱的话,那你是并不出现在公开的股东名册上,你的股票也是挂在公司某股东或者老板的名下,所以上市后不能自主卖出,只能老板卖,卖了把你那份钱给你。如果上市不成功,那就把你钱退回就是了。但是要注意在协议中写明这个。
❹ 新三板上市的公司的法人股东在上市后将股权转让给个人,个人再次转让免征个税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规定如下:
一、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二、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是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个人转让股票时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❺ “新三板”限售股转让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为了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我国针对上市公司实施了特殊的税收政策,《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针对限售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新三板公司是上市公司么?
“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的规定,对其“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可见,国务院明确将新三板公司界定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也明确指出,“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按照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二、新三板限售股转让税收政策适用
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针对新三板交易中的涉税事项,如果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具体的文件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
如果参照上市公司的税收政策,关于限售股的规定,有两个比较具体的文件,《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以及《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7种法定情形属于上市公司限售股范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事实上,将新三板界定为非上市公司后,更加符合逻辑的做法是应该直接适用有关股权转让的一般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对以下7种情形均征税:(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❻ 新三板股权转让是否交个税
一、新三板 股权转让 是否交 个税 新三板股权转让是需要交个税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新三板股权转让如何交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一、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 抚养 或者 赡养 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上文就是关于 新三板股权转让是否交个税 这个问题的介绍。新三板股权转让是需要交个税的,个人持有的股权期限在一个月之内,并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新三板股权转让必须按照公平交易的方式进行计算,不能无理由的偏高偏低。根据一些判断方法,可以大致分析出计算有无偏差。
❼ 新三板交易需要交些什么税
一、企业法人的纳税
(一)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法人而言,转让新三板的股票属于版财产转让范畴,按权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营业税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股票买卖业务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属于营业税的金融保险业税目,税率为5%。
(三)印花税
在新三板买卖、继承、赠予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二、个人投资者的纳税
(一)个人所得税
当前,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二)营业税
当前,对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三)印花税
在新三板买卖、继承、赠予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与企业法人的政策一致。
(四)股息红利
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有持股在1个月以内的,按股息红利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在1个月以上至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些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