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三板上市条件和要求
一、上市条件
要在新三板上市,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新三板”主办券商,同时具有承销与保荐业务及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企业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新三板企业上市后还要做什么吗?
新三板企业上市后还需要履行以下义务:
(1)持续信息披露,包括临时公告和年报(经审计);
(2)接受主办报价券商的监管,接受公众投资者的咨询。
② 新三板转板机制
新三板转板需要满足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公众持股比例满足规定;在新三板挂牌满两年等条件。
1、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证券法》上市条件第一项规定“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也就是说股票上市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行的公司。而公开发行取决于两个条件,要么是进行过公开发行,要么是非公开发行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在各政策文件的描述中可以看到转板省去了公开发行的环节,新三板公司要满足该项条件就要求股东人数必须超过200人。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证券法》上市条件第二项规定“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也有同样的内容,这条非常明确,不需要过多的阐述。
3、公众持股比例。
《证券法》上市条件第三项规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在公众持股比例的问题上,新三板公司的公众股认定是一个不确定的地方。结合现有的规定推断,新三板公司的公众股,应是指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公开转让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转让累积超过200人的部分。
4、在新三板挂牌(或者创新层)满两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对公司主体资格的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
5、转板公司应符合创业板IPO条件。
既然是上创业板,就必须符合创业板上市的其他条件。不应该存在转板和直接IPO的标准套利。
③ 新三板上市股东最少要几个人
新三板上市股东最少要2个人。新三板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这意味着不少初创企业可能需要在筹备上市前进行融资或者股权转让等操作,以满足该要求差键。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具体来说,要求拦穗公司连续两年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并保持盈利状态。如果公司存在亏损,还需要提供清晰合理的盈利预期和改善措施。
除了股东结构,新三板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是一项重要考虑因素。公司需要建立稳健的治理机制,确保公司运营正常。具体来说,需要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信息披露机制,以保障出资人和受益人的权益。
新三板有超过300家北京中关村挂牌公司。政策支持和IPO预期,是资金蜂拥新三板的最大动力。中国证监会当届主席尚福林提出的2011年八大工作重点中,扩大中关村试点范围、建设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即业内惯称的新三板扩容,被作为年内证监会主导工作之首。
随着市场进一步成熟和完善,新三板还会陆续公布相关规则和服务指南,比如在融资工具方简庆卜面,将来会推出债券、优先股,围绕债券、优先股如何发行、如何交易仍会有相关交易规则出台。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总经理谢庚表示,已经公布的49个业务制度,全属于试行阶段,随着市场逐渐深化,新三板将根据情况完善规则体系。
④ 新三板股票上市的股东人数要求
上市没有人数要求,哪怕独资也没问你,只要满足蓄满2年,500万以上,有固定盈利项目都可以申请挂牌。
⑤ 企业挂牌新三板股东能否超过200人
三板企业挂牌股东人数是否能超过200人?这个问题可能困扰了一部分的企业。自2013年12月回13日,国务院发答布国发(2013)49号文《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的第三条明确规定挂牌公司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
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股转系统挂牌,需要由证监会核准(200人以下则证监会豁免核准),这给企业的挂牌进程和流程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根据第一路演为新三板企业服务的经验得知,在实践中,券商和律师基本建议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企业尽可能将股东控制在200人以内。
⑥ 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新三板公司挂牌,需要两个会计年度,那么这两个会计年度如何计算,有哪些错误认识和理解呢?
误读:新三板挂牌条件中明确要求拟挂牌企业存续时间应当满2年。对此,有人理解为满24个月即可,如2012年9月1日成立的企业,2014年9月1日就可以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也有人理解为必须要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加1期的经营记录方可申请在新三板挂牌。
解析:企业须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运营记录方可申请有新三板挂牌,也就是说如果2014年9月1日操作挂牌,企业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12年1月1日。此外,如果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日,并且于2015年2月份完成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则可以直接申报新三板挂牌,无须等到2015年一季报出来后再申报,即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不强制要求为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报表。
注意事项:财务报表的有效期是6个月,股转系统要求申报企业至少给其留出2个月审核时间,因此企业申报时距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有效期截止日不能少于2个月,否则股转系统会直接要求企业加审。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最后一句话怎么理解?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但是可以早于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取得日。比如:改制基准日是6月30日,那不能你5月31日作为最近一期上报材料,但是可以以6月30日作为最近一期上报材料,尽管营业执照可能在7月15日才能取得。】
⑦ 新三板上市必须要多少持股人
新三板上市要求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2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根据《公司法》规定,其持股人数也即股东人数在3-100人。
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
在中国环境下,上市分为中国公司在中国境内上市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或B股)、中国公司直接到境外证券交易所(比如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H股)以及中国公司间接通过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并以该离岸公司的名义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红筹股)三种方式。
⑧ 如果企业挂牌新三板后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对未来转板上市会有什么影响,200人的限制怎么解决
现在新三板上的企业归类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是可以超过200人的,对将来转板不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