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创板上市公司章程对于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四章第五节“表决版权差异安排”中
4.5.4上市权公司章程应当规定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
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应当相同,且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10倍。
2. 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和财务指标需满足什么样的要求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在一般规定的普通股份之外,发行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其他股东权利与普通股份相同。
3. 下列对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表述正确的是()。
【答案】:C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具体分析如下:拍李
AB两项,第4.5.2条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设置表决权差腔贺罩异安排的,应当经伍闹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不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不得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以任何方式设置此类安排。
C项,第4.5.3条规定,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
D项,第4.5.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保证普通表决权比例不低于10%;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股东大会议案。
E项,第4.5.8条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但可以按照本所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4. 创业板和科创板的区别
创业板和科创板是中稿橡国证券交易所推出的两种新的股票市场,它们的设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两者在运作方式、监管模式、股票上市标准、市场结构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首先,创业板和科创板在运作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异。创业板采用传统的“上市申请-审核-上市”的方式,而科创板则采用“挂牌申请闭敬尺-审核-挂牌”的方式,这种挂牌申请方式可以更快地将新兴企业的股票挂牌上市。
其次,创业板和科创板在监管模式上也存在明显差异。创业板采用“放宽监管、积极支持”的模式,要求上市公司更加注重自身经营和发展,而科创板则采取“实施严格监管、积极支持”的模式,要求上市公司更加注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外,创业板和科创板在股票上市标准上也存在明显差异。创业板要求企业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而科创板则要求企业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轿高,同时还要求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战略和研发投入,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最后,创业板和科创板在市场结构上也存在明显差异。创业板的投资者以投机性投资者为主,而科创板的投资者以投资性投资者为主,这也是两者在投资风格上的明显差异。
总之,创业板和科创板在运作方式、监管模式、股票上市标准、市场结构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这些差异使它们在投资风格上也有着明显的不同。
5. 科创板上市公司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表述哪项不正确
普通股份与特别表决戚亮权股份具有的所有股东权利完全一样。科创板上市公司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表述不正确是,普通股份与特别表决权股份具有的所有股东权利完全一样。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举亩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高答宽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6. 投资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的科创板公司,投资者需关注哪些问题
科创板制度允许上市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同时,当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时,特别表决权股份将按 1:1 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股份转换自相关情形发生时即生效,并可能与相关股份转换登记时点存在差异。投资者需及时关注上市公司相关公告,以了解特别表决权股份变动事宜。
7. 科创板上市公司章程对于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四章第五节“表决权版差异安排”中
4.5.4上市公司章程应权当规定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
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应当相同,且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