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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昌家具拟挂牌新三板

发布时间:2023-08-31 11:02:26

❶ 企业注册资金100万能在新三板挂牌吗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截至目前为止,新三板挂牌要求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最好大于注册资本。对股本要求是,发行前不少于500万元。另外,注册资本必须实缴。
综上所述,贵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也能挂牌,但挂牌前净资产必须在500万以上。所以你的情况不用担心。

对于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到新三板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二章做了明确的规定。可以说,该规定的门槛还是比较低的。甚至都没有盈利要求,亏损的企业都可以申请。现对其规定的几个条件做一点简要说明(大部分为《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原文):

1个前提:股份有限公司

要到新三板去挂牌,你企业的组织形式必须得是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的组织形式都不行。所以如果你的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就必须先完成股份制改造,然后才能到新三板去挂牌。所以9C顾问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帮助企业进行股改。为此,在事前为企业设计个性化挂牌方案时,就要对股改给予足够重视。

那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能不能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然后去挂牌呢?

答案是不行。因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承担的都是无限责任。这两种企业形式不能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也就不能到新三板去挂牌。

除了要具备以上的1个前提,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还要满足以下的6个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1、不受股东性质的限制。有国有股东背景的,和外资背景的,都可以申请;

2、已不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申请;

3、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必须合法、合规。国有、外资、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改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需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

4、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5、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6、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2、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3、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1、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2、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4、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1、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2、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3、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1、企业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2、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总结:以上是关于新三板挂牌条件的基础规定。但规定与现实之间始终会有一些差距。在设计新三板的挂牌方案时,除了要考虑以上的基础规定外,对潜在门槛和操作细节问题也要充分考虑。不能死扣规定,而不顾现实状况。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开风险、绕过障碍,更顺利的登陆新三板。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十七年专注股改一件事。

❷ 新三板挂牌申请需要多少时间

根据我们的经验,从合同签署到完成挂牌,按企业的规模、资料的完整性、经营专的规范程度等属,一般在3-6个月,具体如下:拟挂牌企业了解新三板市场,企业决策挂牌新三板选择中介机构:先确定券商,再由券商推荐会计及律师事务所或者由企业自行聘请股份改制:1-3月尽职调查、制作挂牌备案材料、内核:1-3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审查。

❸ 选择做市交易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同时可以协议转让交易吗

做市交易方式与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只能两者取其一。

挂牌前,拟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挂牌时采取做市或者协议转让交易方式,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还需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挂牌后,挂牌公司还可以申请转换交易方式。挂牌公司也应就转换交易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协议拟转换为做市交易方式的,还应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拟转换为协议转让方式的,为其做市的做市商应当同意退出做市。此外,当做市商不足两家,还存在由做市交易强制转换为协议转让方式的情形。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等规定对转让方式的确定、转换的条件,申请的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❹ 新三板拟挂牌或者已挂牌公司可以更换主办券商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根据第一复路演小编的新三制板操作经验,拟挂牌公司在申请挂牌前更换主办券商,直接与主办券商自行协商即可,无须报告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主办券商制度,主办券商在公司挂牌后,仍需对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股转系统鼓励挂牌公司与主办券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持续督导关系,除主板券商不再从事推荐业务或者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两种规定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持续督导关系。

主板券商与挂牌公司因特殊原因须解除持续督导关系的,双方应协商一致,且有其他主办券商愿意承接督导工作,事前报告给股转系统并说明理由。在今天操作流程中,挂牌公司和承接督导事项的主办券商应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

❺ 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新三板公司挂牌,需要两个会计年度,那么这两个会计年度如何计算,有哪些错误认识和理解呢?
误读:新三板挂牌条件中明确要求拟挂牌企业存续时间应当满2年。对此,有人理解为满24个月即可,如2012年9月1日成立的企业,2014年9月1日就可以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也有人理解为必须要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加1期的经营记录方可申请在新三板挂牌。
解析:企业须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运营记录方可申请有新三板挂牌,也就是说如果2014年9月1日操作挂牌,企业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12年1月1日。此外,如果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日,并且于2015年2月份完成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则可以直接申报新三板挂牌,无须等到2015年一季报出来后再申报,即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不强制要求为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报表。
注意事项:财务报表的有效期是6个月,股转系统要求申报企业至少给其留出2个月审核时间,因此企业申报时距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有效期截止日不能少于2个月,否则股转系统会直接要求企业加审。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最后一句话怎么理解?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但是可以早于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取得日。比如:改制基准日是6月30日,那不能你5月31日作为最近一期上报材料,但是可以以6月30日作为最近一期上报材料,尽管营业执照可能在7月15日才能取得。】

❻ 拟挂牌新三板公司董事长同时是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长会对挂牌造成实质性影响吗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刑事处罚;(2)受到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界定参照前述规定;(3)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总的原则是:不强制要求企业在申报时提供环保、质检、安监等官方证明或核查文件,但需要企业日常经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近2年不能违法。对于实际控制人变更可以有条件接受,前提是变更不影响公司业务稳定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必须归还,资金占用的视具体情况进行整改或提出改进措施,但应披露信息。

❼ 新三板挂牌费是什么如何收费

新三板挂牌费用计算的方式:根据特许人及代第三方约定收取费用的种类、金额、标准和支付方式计算。例如,根据中国结算初始登记费按照所登记股本面值的千分之0.1,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费用10万/年左右,会计事务所审计费10-15万元/年等。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
特许人进行信息披露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基本情况。
1.特许人及代第三方收取费用的种类、金额、标准和支付方式,不能披露的,应当说明原因,收费标准不统一的,应当披露最高和最低标准,并说明原因。
2.保证金的收取、返还条件、返还时间和返还方式。
3.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七)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情况。
1.投资预算可以包括下列费用:加盟费;培训费;房地产和装修费用;设备、办公用品、家具等购置费;初始库存;水、电、气费;为取得执照和其他政府批准所需的费用;启动周转资金。
2.上述费用的资料来源和估算依据。

❽ 新三板挂牌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转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❾ 现在拟挂牌新三板的一家公司,如果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完全重合,会成为被否原因吗

如果不存在独立董事的话,董事会成员全部担任经理层应该没什么问题。
此外应该注意的是,监事会人员的情况,监事会成员不宜担任财务负责人等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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