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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可以咨询什么服务

发布时间:2023-08-09 03:31:44

1. 各中介机构在新三板挂牌中起到什么作用

(1)资产评估机构。

对于需要改制的企业,需要专业的证券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因此它是早期进入新三板辅佐公司挂牌的中介机构之一。

(2)科技咨询机构。

由于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多为科技型企业,因此适当的时候需要科技咨询机构提供信息支持和咨询服务。

(3)会计师事务所。

在改制过程中,负责财务规范整改并提出建议等工作;在挂牌过程中,要出具审计报告;在后续阶段,审计后续年度的财务报告。总之,新三板市场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并提供咨询服务,协助主办券商完成尽职调查。

(4)律师事务所。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和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试点审批过程中起草《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资格申请书》;在推荐挂牌过程中,负责草拟《推荐挂牌转让协议》;此外,负责后续报价转让、定向增资等过程中的相关法律事务。

2. 律师可以对新三板提供什么服务

在企业挂牌上市过程中,律师可以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尽职调查,甚至参与券商的选择,法律风险的防控。
股票进入证券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之法律事务(挂牌阶段)如下:
1、审查公司是否具有挂牌资格,并参加主板报价券商的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按照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要求,起草尽职调查报告、推荐报告、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调查工作底稿,制作备案文件等。
其中尽职调查报告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体董事诚信声明
(2)公司基本情况;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4)公司业务和技术情况;
(5)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其风险因素;
(6)公司治理情况;
(7)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8)关于公司进行股份报价转让问题的相关地方性法律规定。
2、审议企业进入代办系统前后的相关协议并提供法律咨询。如: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做出决议;
(2)与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3)向当地政府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的报送文件;
(4)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
3、协助主办券商为企业股票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核查意见、见证意见等;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之信息披露进行辅导;
5、对企业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企业法》、《证券法》有关知识辅导;
6、为企业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及帮助。

3. 新三板主要服务于哪些行业

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

4. 新三板是什么-新三板股票行情常见问题解答

新三板是什么-新三板股票行情常见问题解答

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公开转让、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新三板的知识,欢迎阅读。

1.什么是新三板?

答:

1)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公开转让、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

2)2012年8月22日获证监会同意组建,同年9月20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注册资本30亿,2013年1月16日正式挂牌运营,由证监会直接监管。

3)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发『2013』49号》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继沪深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地位上,与证券交易所相同,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股权投资和股票投资区别?

答:

股权,是一个企业的净资产,主要投向是企业优质项目、专利技术成果;享受的企业高成长性创造的利润,以及上市后高溢价,投资者够买的价格低,风险低,可以称为投资。

股票,是一个企业净资产溢价以后的产物,通过在二级市场赚取差价收益,投资者够买的价格相对高,收益也没有股权收益高,可以称为投机。

股权投资不是让你买股票,而是制造股票。

3.股权投资有哪些收益?

答:

1)成为股东,可享受企业承诺固定分红收益;

2)成功上市新三板股票溢价收入;

3)转板的收入,有机会获得本金的十几倍甚至是几十倍的收益!

4.中国为什么要推出新三板?

答:

从政府层面上来说,要从宏观上进行调控也是有一定的目的的。主要是为了解决两多两难的问题。

第一、中小企业多,上市难。中国有多少家中小企业?据统计,有1300多万家,上市公司有2500多家,不足万分之二,相当于有99.98%的企业获得不了资金的支持。而中小企业刚刚发展的时候最缺的就是资金,没有资金的支持企业就获得不了很大的发展。有人说去跟银行贷款,但是银行从机制上制约了只会做锦上添花的事,而不会做雪中送炭的事。中小企业银行这条路走不通那只能走民间借贷,甚至非法集资。我们都知道,民间借贷的成本是很高的,很多中小企业在一开始发展的时候很多都被高昂的利息给拖垮。中小企业得不到发展,也是政府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另一方面,民间资本多,投资难,中国是一个储蓄大国,很多老百姓都把赚到的钱存在银行。

但是去年的银行法已经出台,50万以下赔你,50万以上按比例赔甚至不赔。所以银行不是保险箱了。而且银行给的那么点利息根本就追赶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放在银行就是贬值。现阶段,买房也不是一个投资的好时机,很多朋友都不敢买,因为现在的房价已经是处在高位,而未来的政策导向现在也不明朗。民间资本也没有放弃他的`投资方法,很多人都去放高利息贷,但是有放高利息贷跳楼的,也有拿高利息贷跳楼的。可以说民间资本在现阶段投资乱象丛生,哀鸿遍野。政府开放新三板相当于是用民间的资本来救我们民间的优质中小型企业。

5.新三板股票转让方式?

答:

1)协议转让;

2)做市转让(最少两家券商做市,做市商合计最低取得挂牌企业总股本5%或者100万股,每家券商最低10万库存股);

3)竞价转让。

6.新三板给企业带来什么好处?

答:

1、资金扶持;

2、便利融资;

3、财富增值;

4、股份转让;

5、转板上市;

6、宣传效应。

7.新三板分层制度?

答:

1)基础层;

2)培育层:

3)创新层;

标准一: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

(2)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标准二: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

(1)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2)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

(3)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

标准三: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

(1)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3)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8.企业挂牌上市的条件?

答:

1)企业依法设立且存续2年以上;

(1)依法设立: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出资合法、合规;

(2)存续两年: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算。

2)业务明确,有持续盈利能力;

(1)业务明确: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2)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

(3)持续经营能力: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财务报告,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

3)企业治理机制健全,合法合规经营;

(1)治理机制健全: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2)合法合规经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4)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股权清晰,股票发行和转让合规合法;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监督;

(1)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2)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6)监督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9.客户投资之后有什么凭证或如何证明是投资呢?

答:

工商局进行股东变更之前有打款凭证,股权证书,投资人购买合同。工商局进行股东变更后有打款凭证,股权证书,投资人购合同及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股东名称。

10.企业不能如期挂牌上市,投资者对企业未来充满希望,是否可以继续持有股份?

答:

可以。

11.投资人是否可以提前撤出资金可以吗?

答:

不可以,有锁定期限制。

12.新三板靠谱吗,买的股票真的是原始股吗?

答:

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继沪深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地位上,与证券交易所相同,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三板本身没问题,当然不排除有人打着新三板旗号招摇撞骗,违法分子打着炒股旗号行骗的也是存在,重点要区分途径是否合法,资金是否安全,项目是否真实可靠。股权投资是一级半市场,属于原始股范畴,股票是二级市场。

13新三板市场的流通性问题怎么解决?

答:

新三板改革写入“十三五”规划,被纳入顶层设计,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一部分。作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流动性是交易市场的生命,这个问题我们都不用去想,政府集中力量制定方案。未来将通过协议转让,做市转让、竞价交易的多种方式激活市场。

同时对新三板企业也采用分层方式,符合创新层标准企业已高于创业板的要求,流动性完全有保障的,前提是我们先要抓住这个趋势性机遇,选择好优质企业标的。

14.客户投资后,且还没登录新三板挂牌之前,如何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答:

通过去企业方实地考察、通过企业官方的网站网站发布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数据及公司实际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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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新三板上市需要哪些法律服务

对于有意向挂牌的企业,帮助其进行分析和判断,评估企业挂牌的可行性,出具初步法律尽版职调查报告,对权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挂牌的问题提出个性化、专业化的解决方案。

在企业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阶段,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同券商协同制定相应的整体变更改制方案,并全程协助企业进行整体变更工作。设计、起草具有规范化、可操作性的企业发起人协议和章程等文件,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并协助企业申请登记或审批,帮助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

在企业挂牌阶段,律师全程辅导解决挂牌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起草、审查有关挂牌的材料及申报文件;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于已经挂牌企业,可以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协助企业做好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指导企业规范化运行,从而符合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解决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辅导企业按照准上市公司的要求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为挂牌后的企业股权转让、定向增资、收购兼并与转板上市等提供全方位、及时的新三板增值法律服务。对于未来拟IPO的企业,协助企业进行分析和判断,并进行法律方面的辅导。

6. 新三板上市 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做些什么

把企业的历史翻一遍,看看股权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是否有关联交易和同业内竞争,如果有的话容关的关并的并。同时看看各种主管部门分管的条线上是否都做到了合法经营,如果有问题协助解决。一般新三板定增项目关注:新三板资本圈。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须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关审计和验资等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企业改制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负责企业资本验证,并出具有关验资报告;
(3)负责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并出具两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
(4)对发行人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5)提供与新三板挂牌有关的财务会计咨询服务。

7. 准备上新三板,了解阶段的问题以及话术

既然是准备上新三板,那最基本的概念这里就不介绍了,说些新三板挂牌及挂牌后的主要关注点。

  1. 虽然新三板的包容性比主板、创业板更强、准入门槛低,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公司都完全“适合”在新三板挂牌,必须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规划、深刻认知新三板的特点和市场地位,才能真正体现新三板挂牌的意义。

  2. 企业挂牌新三板的前提是存续满2年,如果符合这一标准,挂牌新三板通常来说分为前期准备、改制与申报材料阶段、审核以及挂牌四个阶段。大致流程是先立项,之后接洽券商并签约确定主办券商,随后由券商带入律师以及会计事务所进行第三方尽职调查并确定需要解决的问题,之后进行股份制改造,再制作报备材料,进而转入券商内核,内核通过之后向股转公司申报,最后等待确认,确认之后即挂牌成功。

3.挂牌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1)挂牌股票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时提供集合竞价转让安排。

(2)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从事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以下简称“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4.什么是新三板定增?有什么特点?

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股权转让融资用的是股东原来手里的股权,属于存量。如果股东不愿意用这种方式,还可以定向增发。定向增发是对特定对象的融资行为,用的是增量。原股东不用出让股权,但每人手里的股权会被稀释。

股权转让一般伴有原股东股权的重大稀释,或者是原股东的退出。转让前后,企业的整体盘子基本是不变的。但定向增发则是在原股东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新的股东。投入的钱任何人都不能拿走,是要放到企业的。这时候,企业的整体盘子是增加的。


最后,关于新三板的知识有很多,建议题主可以多多浏览相关的证券资讯网站,如果有新三板具体方面的可以具体再咨询,望请采纳。

8. 律师在承办新三板业务中,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哪些方面

律师在新三板业务中,主要有以下工作:
1、审查公司是否具有挂牌资格,负责尽职调查,按照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要求,起草尽职调查报告、推荐报告、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调查工作底稿,制作备案文件等。
2、审议相关协议并提供法律咨询。
3、出具法律意见书、核查意见、见证意见等。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之信息披露进行辅导。
5、对企业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企业法》、《证券法》有关知识辅导。
6、为企业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及帮助。
在企业挂牌准备阶段,律师需要做如下调查工作:
(1)公司财务状况的调查,包括公司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对外贷款、应收款项等进行调查。(2)公司业务流程的调查。(3)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调查。(4)公司发展趋势的调查。(5)股东出资情况的调查。(6)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的调查。(7)管理层诚信的调查。(8)公司投资情况的调查。(9)公司政策制定执行情况的调查。(10)财务风险的调查。
律师在企业改制阶段,协助公司处理以下业务:
(1)审理公司是否具有改制资格,并为企业量身设计股份改制方案,规避法律风险。(2)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主板管理办法》、及《创业板管理暂行办理》审查并确认股份公司的相关内容。(3)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主板管理办法》、及《创业板管理暂行办理》协助股份公司起草股份公司三会治理制度、公司章程、股份公司挂牌及转让的文件、相关方案等。(4)出席股份公司创立大会。(5)协助公司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律师在公司挂牌阶段,主要协助公司处理如下业务:
(1)参与主办券商的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按照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要求,起草尽职调查报告、推荐报告、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调查工作底稿,制作备案文件等。(2)审议企业进入代办系统前后的相关协议并提供法律咨询。(3)协助主办券商为企业股份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核查意见、见证意见等。(4)对企业的信息披露进行辅导。(5)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辅导。(6)为企业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有关法律咨询。

9. 新三板挂牌上市的举报和监督电话是多少

业务咨询电话:
接收服务窗口:010-63889512
市场发展部:010-63889551
挂牌业务部:010-63889583
公司业务部:010-63889549
机构业务部:010-63889557
交易监察部:010-63889700
信息研究部:010-63889548
信访服务电话:010-63889513
业务咨询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邮编:1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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