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投资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的科创板公司,投资者需关注哪些问题
科创板制度允许上市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同时,当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时,特别表决权股份将按 1:1 的比例转换为普通股份。股份转换自相关情形发生时即生效,并可能与相关股份转换登记时点存在差异。投资者需及时关注上市公司相关公告,以了解特别表决权股份变动事宜。
⑵ 科创板上市公司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表述哪项不正确
普通股份与特别表决戚亮权股份具有的所有股东权利完全一样。科创板上市公司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表述不正确是,普通股份与特别表决权股份具有的所有股东权利完全一样。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举亩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高答宽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⑶ 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科创板上市公司,监事会在年度报告中应如何出具专项意见
上市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监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就下列事项出具专项意见:
一是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5.3条规定的要求;
二是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5.9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表决权股份;
三是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四是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是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股东遵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内部治理”章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⑷ 对在科创板上市时尚未盈利和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的股票或存托凭证,上交所是否会作出相应标识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时需关注,对在科创板上市时,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U”。发行人首次实现盈利的,该特别标识取消。
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W”。发行人上市后不再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该特别标识取消。
关于“U”“W”的特别标识在上交所行情信息的产品信息文件中显示,并在上交所网站展示。
⑸ 科创板带wd什么意思
科创板带wd,W代表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俗称为同股不同权,D就说明公司是以CDR(中国存托凭证)形式登陆科创板。
一、科创板W是什么意思?
科创板股带有w字,意思是发行人有表决权差额安排。表决权安排是指双层股权结构,不同的股东每股拥有不同的权利。一般股票之间的表决权和收益权是分开的,也就是我可以和你一样享有收益权,但是你的股票没有表决权。双层股权结构通常是上市公司企业家掌握控制权的一种方式,但也存在明显的缺陷。表决权垄断会导致内部股东的控制权更大,可能导致内部股东采取牺牲外部股东利益的公司战略。第一家采用双层股权结构的a股公司是优刻得,在这种双层股权结构安排下,公开发行后,三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3.1197%的股份,但这些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表决权的60.0578%。
二、科创板和创业板股票前面的字母都是什么意思?
股票名称里面带N的:表示当日为新上市股票,当日科创板、创业板新上市新股价格不限。股票名称里面带C的:代表上市第二个工作日到第五个工作日的股票,在这四个工作日内,股票仍然没有涨跌幅限制。既然没有价格限制,投资者就要警惕这类股票的投资风险。股票名称里面带U的:表示已上市但尚未盈利的公司,发行人首次盈利后标志取消。股票名称里面带W的:表示股票具有表决权差异,即同一股票中的不同权利。如果上市后投票权差异被取消,标志将被取消。投资者应注意这种具有表决权差异的公司治理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股票名称里面带V的:表示发行人具有协议控制结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如果上市后取消这一安排,标志将被取消。
综上所述,随着创业板和科创板的注册制改革,注册制改革后的创业板和科创板不仅在交易和发行制度上有许多不同和创新,就连股票名称中的一些股票也会有所不同,就像创业板和科创板中的许多股票都会有N、C、U、W和v等字母。
⑹ 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和财务指标需满足什么样的要求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在一般规定的普通股份之外,发行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其他股东权利与普通股份相同。
⑺ 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如何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科创板上市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应当充分、详细披露相关情况特别是风险、公司治理等信息,以及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
同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等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以及该等安排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如果上述规定事项出现重大变化或者调整的,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所持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对应的表决权数量、股东大会议案是否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与普通表决权数量相同的事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