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票市场 > 上交所回应科创板四

上交所回应科创板四

发布时间:2023-06-14 02:36:52

1. 科创板交易细则全文

4月11日上交所网站上显示的是,木瓜移动科创板已经进入问询阶段啦,同时木瓜移动也是专上海证券交易所属目前受理的第四家申请科创板的北京企业,前几天听说木瓜移动公司计划首次公开募股募集11多亿元人民币,估值差不多47多亿呢。

2. 科创板上市公司出现什么情形,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你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可能退市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行为;
二是交易类强制退市,包括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指标,股票收盘价、市值、股东数量持续低于一定指标等;
三是财务类强制退市,即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包括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等;
四是规范类强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等方面触及相关合规性指标等。
此外,投资者需了解,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不得申请重新上市。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下是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一是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3. 因这事,上交所终止吉利汽车科创板IPO审核

用民生视角报道 汽车 资讯 / 左右观车6月28日报道——

看好“科创板 汽车 第一股”的投资者要失望了。

本以为在科创板可以铁定上市的吉利 汽车 突发“撤回申请”的公告,让市场一头雾水。是什么原因导致吉利 汽车 暂缓科创板IPO申请呢?上交所和港交所的公告基本说清楚了。

6月25日,上交所官网消息称,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吉利 汽车 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吉利 汽车 和保荐机构申请撤回申请的文件名称为:《吉利 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吉利 汽车 还称,此次撤回申请不会对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待有关条件成熟后,再积极推进人民币股份发行上市工作。

吉利 汽车 同日晚间在港交所发布的公告显示,鉴于公司经营决策和战略调整,经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及讨论,并经当天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公告中,吉利 汽车 提到,将对旗下智能 汽车 品牌极氪智能 科技 寻求不同的外部融资方案。

吉利 汽车 在此前针对科创板IPO问询的回复中提到,传统车企以硬件开发见长,目前正在处于转型过程,而部分新兴新能源车企在设立之时就以软件开发为重,因此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公司也正在积极投入软件研发转型,已建立了超过千人的软件工程师团队,全面开展各项相关技术开发升级。”

从对外宣布拟在科创板上市,到撤回上市申请,吉利 汽车 耗时整整一年。

针对终止申请,媒体给予吉利 汽车 的关注是:2000亿 汽车 巨头撤回科创板IPO,将为旗下公司寻求外部融资,会否继续寻求A股上市?网友在留言中表示,吉利 汽车 此次撤回申请也许有另外的隐情,从长期看寻求A股上市是一定的。

我们注意到,上交所披露吉利 汽车 的申请状态已经显示终止。在本次状态更新前,IPO审核状态显示因财报更新进程中止。

吉利 汽车 是我国自主品牌乘用车企业,主营乘用车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主掌握 汽车 领域核心技术,广泛布局主流车型市场。

根据吉利 汽车 当时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该公司拟在科创板发行不超过17.32亿股,计划募资200亿元人民币,用于新车型产品研发及前瞻性技术研发等。

随着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科创板 汽车 第一股”亦宣告终止。

左右观车评论:

从IPO申请开始,市场就期盼“科创板 汽车 第一股”快点上市,到吉利 汽车 突然撤回科创板IPO申请,可谓“来也汹汹,去也汹汹”。

撤回申请肯定是有原因的,除了前面提到的“原因”之外,是不是网友所言“还有其它原因”,还真不好说,毕竟吉利 汽车 在公告中说了,“待有关条件成熟后,再积极推进人民币股份发行上市工作。”这说明,现行条件还不成熟。

至于何时条件会成熟,还真不好断言,你说呢?

4. 柔宇科技暂缓科创板上市申请,为什么暂停上市会有什么影响

近日,上交所针对柔宇科技做出暂缓其科创板上市的决定,针对此事,柔宇科技方面做出回应表示,基于公司股东结构存在直接层面的“三类股东”等适格性的情况还需等待进一步论证,因此决定暂缓本次科创板上市申请。许多股东对此次暂缓上市一事是否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表示十分担忧,但柔宇科技方面表示,本次暂缓科创板上市申请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生产造成重大影响

不得已为之?

任何一家企业想要走下去,就必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且这个赛道是长期性的,这就要求企业要有能力去打好这场持久战,只有挺到产业爆发的时刻,才有资格享用技术带来的红利,而柔宇科技所处的赛道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销金窟"。虽是高收益,却也有技术含量高,行业门槛高,高投入,高风险这几大特点,前期主要依靠资本。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过去对不好的舆论置之不理的态度是行不通的,时刻注意舆论环境才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柔宇科技如果真的有足够的实力,就要向那些质疑声勇敢地予以回击。如果企业上市前在舆论上缺乏足够的回应和经营,可能会增加上市后的风险,这才是柔宇科技需要注意的点。

柔宇科技接下来的上市路仍要面对诸多的不确定因素。但作为一名围观者而言,我们也希望拥有一家具备领先实力的企业。

5. 对于科创板的定位,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呢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科创板定位做了规定,是推进科创板建设中必须牢牢把握的目标和方向。
具体来看,在执行层面把握科创板定位,需要尊重科技创新规律、资本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科技创新往往具有更新快、培育慢、风险高的特点,因此尤其需要风险资本和资本市场的支持。同时,我国科创企业很多正处于爬坡迈坎的关键期,科创板定位的把握,需要处理好现实与目标、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科创板既是科技企业的展示板,还是推动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促进板;科创板既要优先支持新技术、新产业企业发展,也要兼顾市场认可度高的新模式、新业态优质企业发展。
结合《实施意见》要求和市场实际情况,上交所在具体工作中将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落实科创板定位:
一是制度建设上,通过发布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业务指引、设立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和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细化保荐核查要求,强化专业把关和自律督导机制。
二是市场机制上,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建立执业评价机制,通过商业约束和声誉约束进一步发挥保荐机构对科创企业的遴选功能。
三是审核安排上,要求发行人结合科创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成长性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同时,要求保荐人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专业判断。上交所在审核工作中,将关注发行人的评估是否客观、保荐人的判断是否合理,并可以根据需要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向上交所设立的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提出咨询。
四是企业引导上,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同时,兼顾新业态企业和新模式企业,体现科创板的包容性。

6. “核酸检测”企业上市交易所深夜回应

近日,多家“核酸检测”概念企业申请登陆科创板和创业板,引发市场关注。对此,11月21日深夜,沪深交易所集中发声。上交所方面:
深交所方面:
核酸概拆纯闭念企业扎堆上市引发市场关注
目前提交上市申请的“核酸检测”概念企业包括康为世纪、达科为、致善生物、瑞博奥、菲鹏生物。其中,康为世纪已于10月25日成功登陆科创板,其核心产品包括分子检测酶原料、核酸保存试剂、核酸提取纯化试剂以及分子诊断试剂盒等。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在答记者问中点名“达科为”。深交所官网显示,申请登陆深交所创业板的达科为早在2021年9月就已经受理,今年10月14日提交注册,距注册结果仅一步之遥。公开资料显示,达科为成立于1999年11月,注册资本5996.7万元。该公司共对外投资8家企业,涉医疗设备、生物技术等领域。新冠疫情大背景下,达科为自主研发病毒保存试剂,用于病毒样本的收集、运输和储存等。其招股书披露的年报数据显示,达科为于2019年至2021年度分别营收4.35亿元、6.05亿元、8.3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82.96万元、8133.45万元、10351.25万元。2022年上半年,公司营收4.74亿元,净利润4779.23万元。针对核酸检测业务,达科为表示,公司自主研发了病毒保存试剂,用于病毒样本的收集、运输和储存等。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公司病毒保存试剂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5260.37万元、4827.88万元和4190.23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1%、5.78%和8.84%。随着新冠疫情被控制以及新冠产品价格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其对公司的收入贡献可能减少,该部分收入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另外引发市场关注的是,在达科为的股东中,95后、00后位列前5大股东。企查查APP显示,该公司由吴庆军、何俊峰共同出资设立,当前该公司大股东为吴映洁(吴庆军之女),持股比例达15.455%。招股书显示,吴映洁出生于1995年2月,目前就读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所学专业为经济学,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参与公司管理。而达科为第五大股东何政龙,是一名“00后”,出生于2005年的他,目前仍是未成年人,企查查APP显示,何政龙直接持有达科为7.7275%股份。因为未成年身份,何政龙所持股份的权力由其父何俊峰代为行使。
业绩能否持续成为监管关注重点
今年以来,在全国多地疫情接连不断的背景下,上述核酸检测相关公司收入颇丰。致善生物2019年至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旅裂约为9858.22万元、3.29亿元、4.76亿元;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885.74万元、1.02亿元、1.14亿元。瑞博奥2019年至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35亿元、2.84亿元、2.85亿元;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4489.36万元、1.13亿元、1.1亿元;对应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3480.85万元、9955.82万元、1.01亿元。菲鹏生物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分别实现营收2.89亿元、10.68亿元和23.3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0.61%、269.31%和118.44%;同期,净利润分别为5745.49万元、6.33亿元和15.0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3.53%、1001.95%和137.38%。在沪深交易所的回应中,“裤誉依据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和审核标准,对企业发行上市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核,重点关注了其核酸检测相关业务与主营业务的关联性、相关收入的可持续性,以及剔除该等业务收入后公司是否仍满足发行上市条件等,要求公司进行了风险揭示”成为关注的重点。而在相关企业上市审核中,业绩的可持续性也是监管审核的重点。在上市委审议会议中,创业板上市委要求致善生物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自身竞争优劣势、国内获证进展及障碍、在手订单等因素, 说明新冠类产品销售收入是否存在可持续性, 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风险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瑞博奥表示,新冠疫情情况逐步获得控制,公司新冠疫情相关产品及服务收入预计将出现下滑。菲鹏生物也表示,由新冠疫情带来的业绩大幅增长具有一定偶发性,若新冠相关产品未来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亦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大家都在看
金融支持“稳地产”一揽子措施持续加码!LPR继续“按兵不动”释放了什么信号?开门红!北证50上线首日涨2.55%!

7. 科创板IPO现首例主动撤单 审核“问出”木瓜移动四大疑点

科创板开市脚步渐近,各项制度规则正接受来自市场的检验。在“问出一家真公司”的审核威慑力之下,科创板迎来了首个IPO主动撤单的案例——木瓜移动。

7月8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显示,木瓜移动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审核”。上交所发布消息称,日前对木瓜移动及其保荐人提出的撤回发行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按相关规则规定,同意其申请,依法决定终止其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上交所表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是申报企业的自主判断和正常行为,上交所予以尊重。

历时101天,经过两轮问询的木瓜移动为何主动止步IPO?

在市场人士看来,这正昭示了注册制下问询式审核的威慑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以“充分、一致、可理解”为准绳进行审核。同时,审核问答不仅是丰富信息披露内容的互动过程,也是震慑欺诈发行,便利投资者在信息充分情况下作出投资决策的监管过程。注册制下的发行上市审核,将对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给予最具穿透力的市场检验。

四大疑团难解致主动撤单

从3月29日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受理,到7月8日终止审核,木瓜移动在科创板的“考试”进程持续了101天。其间,公司历经两轮问询,累计回复“89问”,其中核心技术、业务模式、技术先进性、收入等都是上交所追问的热点问题。

据上交所介绍,6月28日,经过两轮审核问询和回复,上交所审核中心召开审核会议,对木瓜移动发行上市申请形成审核报告,拟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并发函要求发行人和保荐人提交招股说明书上会稿。7月4日,公司及保荐人提交了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对此,上交所经过审核,决定终止其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

据申报稿显示,木瓜移动是一家依靠自主研发技术进行大数据处理分析的公司,主要利用全球大数据资源和大数据处理分析技术为国内企业提供海外营销服务。本次公司拟募集资金11.76亿元,中天国富证券为公司保荐机构。

木瓜移动缘何主动止步IPO?

翻阅公司两轮问询“答卷”不难找到答案——审核问询的重点已展示出公司在核心技术先进性、业务模式、持续经营能力和信息披露方面的四大疑点。

首先,在技术先进性方面,木瓜移动披露,目前拥有1项美国专利、无国内专利,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比分别为4.94%、1.20%及0.71%,各期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31%、6.24%及4.38%。上交所问询要求发行人说明具有什么样的核心技术,要求发行人结合报告期毛利率变动趋势、研发投入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技术水平等进一步披露公司核心技术是否具有先进性、能否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

其次,在业务实质和模式方面,上交所关注发行人行业定位及归类的准确性,要求发行人结合相关部门出具的产业分类目录及指南、公司具体从事的经营活动内容、大数据的来源及获取、主营业务与可比公司的相似度等多重因素,充分说明和披露公司行业定位是否准确。

同时,上交所特别关注公司是否充分披露对其持续经营能力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因素。比如,2018年,木瓜移动向Facebook采购额占全年采购额的91.99%,相关收入亦主要依赖Facebook渠道实现,而其采购占Facebook亚洲收入和广告总收入的比重较低,相关合同条款对其业务的可持续性亦存在不利影响,而公司未在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充分揭示上述情况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不利影响。

此外,上交所还发现,木瓜移动的相关重要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可理解性也存在诸多疑点。

问询式审核威力显现

事实上,一问、二问甚至多轮问询,在审核程序和机制中相互衔接、层层递进,是后续审核机构和上市委员会进行审核判断的重要基础。而多轮问询的过程,是在全面问询的基础上,不断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的过程,不断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的过程,也是震慑欺诈发行、便利投资者在信息充分的基础上作出投资决策的监管过程。

显然,在全面、聚焦式的先后两轮问询中,木瓜移动在涉及科创定位、属性、上市条件及发行条件等方面的作答并没有说清楚、讲明白。在突出重点、合理怀疑、压实责任的审核威力下,发行人及其保荐人仍无法展示自身的科创“真容”,这或许是其最终选择主动离场的关键。

上交所特别指出,审核问询及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回复内容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已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开披露。值得注意的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一经受理,审核问询回复内容一经披露,对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即产生法律约束力,信息披露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律责任并不因为终止审核而减免。如果终止审核前,发行人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执业已经存在违规问题,上交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目前,科创板首批上市企业已经产生,其他申报企业的发行上市审核,正按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基本要求、审核标准和规定程序有序推进。发行上市审核中,上交所将在充分发挥公开化问询式审核应有功能基础上,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做出审核判断,形成审核意见。

上交所进一步表示,将继续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把握好科创板定位,重点关注发行人的科创含量、技术先进性、运用先进技术开展生产经营、主要经营和技术风险等重大事项,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以便于市场主体能够有效判断发行人科创属性和投资价值。

首例撤单!木瓜移动科创板IPO审核终止 3个多月里发生了什么变故?

木瓜移动成科创板终止审核第一股:上会前急撤材料 问询中早有端倪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郑重声明: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

8. 围绕贯彻落实《指引》要求,上交所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中有何具体措施

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坚持从严监管,加强监管协同,稳步推进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做好增量项目申报。新申报企业应在申报时全面落实《指引》要求,依法依规清理股权代持、披露股东信息、提交专项承诺。保荐机构应当对股权代持、临近上市前突击入股、入股价格异常等“三类情形”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上交所受理时将重点核对发行人、中介机构是否按照《指引》要求落实相关事项,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锁定期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是存量项目分类处理。对在审项目以及已通过上市委审议尚未注册的项目,上交所将及时通知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补充披露股东相关信息并进行核查。对于不存在股权代持、突击入股、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等问题或前期审核问询阶段已对前述问题作出说明或披露的企业,按照规定提交专项承诺后,正常推进审核程序。

三是统一问询标准。上交所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提出问询问题,同类问题的披露与核查范围将保持一致。在审核中,上交所将进一步关注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和核查问题,区分企业情况分类处理,有针对性地发出补充问询,重点关注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的自然人股东和多层嵌套机构股东的信息披露和核查工作。

四是压严压实责任。结合前期发布的“常见问题自查表”和《科创板保荐业务现场督导指引》,上交所将进一步压严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严把上市企业入口关。拟上市企业未如实说明或披露股东信息,或相关中介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上交所将予以严肃查处;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五是加强监管协同。上交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发挥监管合力。对企业存在反洗钱管理、反腐败要求等方面问题的,上交所将及时提请证监会启动意见征询程序。市场主体对《指引》具体适用有重大疑问的,可及时向上交所咨询反映。

9. 科创板和新三板有何区别 为什么人们会将科创板称为四新板

类型不同,交易的方式不同,交易的时间不同,交易风险不同。这是因为科创板是资本市场的补充的一种短板,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称呼。

10. 关于科创板退市

什么情况可能会造成科创板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介绍,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可能被强制退市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一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违法、治安重大违法;二是交易类别强制退市,包括股票累计交易量低于某一指数,股票收盘价、市值、股东人数连续低于某一指数等。三是金融类强制退市,即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包括大部分主营业务停滞或规模极低,经营性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等。第四,规范类中的强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总股本或股权分布逗高大变动等方面相关合规指标的暴露等。

此外,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包括以下两类:一是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违法披露重大信息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其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终止上市;二是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违法行为。且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其上市地位的,应当终止其股票。

因此,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相比,科技创新板的退市制度在制度设计上更加全面和立体,在退市标准、程序和实施上更加严格。不过,根据科技企业的特点,科技创新板也推出了研发的特殊安排。d企业退出市场,这也凸显出它对科技研发确实充满了"真爱";d企业。

那么,科创板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后,投资者是否可以交易转让相关股票?付立春表示,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处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转入股份转让场所挂牌转让。同时,公司应确保股票自退市之日起45个交易日念蠢内可以上市转让。

对于科创板设立如此严格的退市制度的必要性,顾认为主要有四点:一是从上市公司的角度,严格的退市制度会促使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质量,从而促进整个科创板生态的优胜劣汰;第二,对于投资者来说,严格的退市制度会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抑制投机行为,形成业绩型投资理念,从而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第三,从规范证券市场运行的角度来看,严格的退市制度可以降低市场风险,促进科技创新板的稳定运行;第四,就资源配置而言,严格的退市制度可以帮助科技创新板形成“价格发现”功能,保证资本的有效流动,优化资源配置。

另外,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可以申请自愿终止上市吗?根据规则,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有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

一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主动撤回其股票在上交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上交所交易;二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主动撤回其股票在上交所的交易,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三是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发出回购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总股本、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且不再符合上市条件;4.上市公司股东向其他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总股本、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5.上市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收购人向公司全体股东要约收购全部或者部分股份,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的;6.上市公司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新的合并或兼并而被注销;7.上市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8.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自愿终止上市情形。

相关问答:科创板股票退市整理期满后的多少个交易日摘牌?

您好,还是20个交易日的。股票低佣金开户流程可以发给你,望采纳!

相关问答:一般被*st之后最短多久退市?

上市公司连续3年出现亏损,被加ST警告,之后1年审核,没有好转才会退市。基本不会出现退市的情况,这种概率很小,ST后公司都会想办法扭转公司现状,最后总是重组,借壳给其他企业上市。 特别是一些ST的央企大可放心,并且在将来可能乌鸡变凤凰.

拓展资料

ST在股票上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被进行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被进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

*ST为退市风险警示。以下七种情况会被交易所标以“*ST”标示:

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山竖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②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③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④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⑤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

⑥在收购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情况报告至维持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的具体方案实施完毕之前,因要约收购导致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且收购人持股比例未超过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90%;

⑦法院受理关于公司破产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

阅读全文

与上交所回应科创板四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股票涨停之后还能卖出吗 浏览:400
科创板北京君正 浏览:481
股指期货炒 浏览:100
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上市公司一览表 浏览:638
民生证券科创板知识测评的答案 浏览:44
3家企业过会创业板 浏览:479
炒股亏了2万块想不开 浏览:560
三只松鼠能涨停几天 浏览:908
方正证券科创板开户题目 浏览:291
上市公司开董事会需要公告嘛 浏览:653
艾媒咨询是上市公司吗 浏览:844
多个股票证券户如何申购新股 浏览:401
蓝帆医疗科创板 浏览:181
大业股份一字涨停 浏览:202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比例 浏览:398
喜用神火不能炒股票吗 浏览:796
新三板申报的实质性障碍 浏览:888
拉涨停资金越大越好 浏览:882
上市公司借款会不会影响净利润 浏览:236
为什么炒股割韭菜 浏览: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