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三板重磅改革方案敲定引入集合竞价是真的吗
新三板分层后首次集中大规模推出改革政策。12月22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召开的“分层与交易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新三板新一轮集中改革主要涉及优化分层制度;涵盖引入集合竞价、优化协议转让(俗称盘后大宗交易)、巩固做市转让的交易制度供给与改革;实施创新层企业与基础层企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
除了差异化交易制度之外,此次改革还进一步推进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安排。在信息披露制度改革方面,此次新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在坚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了创新层企业与基础层企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鉴于创新层公司公众化程度更高,对其信息披露作了从严要求,增加了季度报告、业绩快报、关键事项审计等相关安排。调整后,创新层公司信息披露强度高于基础层公司,但与上市公司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异。而基础层公司继续执行现有信息披露规则,但对其中要求过严、明显不合理的个别规定作出了修改。
李明强调,此次统筹推出的市场分层、交易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差异化安排,是中国资本市场建设的全新探索,为后续改革措施的推出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Ⅱ 求助,集合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是一种金融交易方式,它既可以提供投资者一种安全、有效的交易渠道,又能够有效地控制市场风险。本文将介绍集合竞价时间,包括集合竞价的概念、时间安排、特点、优势和风险等内容,以期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更清晰的了解。
一、集合竞价的概念
集合竞价是一种金融交易方式,它最初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975年制定,旨在促进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集合竞价的主要原则是,投资者可以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凳庆段内以最佳价格买入或卖出股票,以促进市场的公平性。
二、集合竞价时间安排
集合竞价时间安排分为三个部分: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和夜间集合竞价。
1.开盘集合竞价:开盘集合竞价是指投资者在交易日开盘前30分钟内可以以最佳价格买入或卖出股票。
2.收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是指投资者在交易日收盘前30分钟内可以以最佳价格买入或卖出股票。
3.夜间集合竞价:夜间集合竞价是指投资者在交易日收盘后30分钟内可以以最佳价格买入或卖出股票。
三、集合竞价的特点
集合竞价有许脊启多特点,其中最重要的是:
1.公平性:集合竞价促进了市场的公平性,因为投资者可以以相同的价格买入或卖出证券。
2.有效性:集合竞价可以有效地控制市场风险,从而减少了投资者的损失。
3.安全性:集合竞价提供了一种安全、有效的交易渠道,投资者可以放心地进行交易。
四、集合竞价的优势
集合竞价的优势在于,它既可以提供投资者一种安全、有效的交易渠道,又能够有效地控制市场风险。另外,集合竞价还可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集合竞价的风险
尽管集合竞价有许多优势,但它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集合竞价的时间安排较短,投资者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交易。其次,集合竞价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导致投资者无法得到最佳价格。
本文介绍了集合竞价的概念、时间安排、特点、优势和风险。集合竞价是一种金融交樱粗如易方式,它既可以提供投资者一种安全、有效的交易渠道,又能够有效地控制市场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投资者在进行集合竞价时应该加以注意。
Ⅲ 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是好还是坏
一般情况下,集中竟价回购购票是好。集中竞价回购股票是好是坏,需要看上市公司领导者
的运营能力。上市公司采用集合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股票,会动用上市公司大量的现金,上市公司的资金流动性会受到影响。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采闹盯用集合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股票,都是做好了资金预算的,对资金流动性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但是,并不排除有运营能力较差的领导者,将资金流动性问题放大,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发
展。当上市公司的发展受到影响时,对于投资者来说,这是一个坏消息。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采用集合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股票带悉,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而且,上市公司采用集合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股票,还能够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上市一般情况下,公司采用集合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拓展资料】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是抛还是留?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是指上市公司通过现金方式,在集中竞价时间,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能会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是抛还是留需要结合蠢弯乎其回购价格以及回购原因来分析。如果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来激励员工,即把赎回来的股票,通过低于市价的方式卖给特定的员工,可能会提高员工生产积极性、效率,从而促使股价上涨,则投资者可以继续持有;如果上市公司低价回购,则可能会导致股价下跌,则投资者可以考虑抛出;如果上市公司高价回购,则可能会导致股价上涨,则投资者考虑持有。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进行内幕交易以及其它不公平交易行为,则投资者应抛出手中的股票。
Ⅳ 集合竞价回购股票对股价什么影响
反收购措施
股票回购在国外经常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反收购措施而被运用。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股价,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收购难度;股票回购后,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动股票落入进攻企业手中。
改善资本结构
股票回购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利用企业闲置的资金回购一部分股份,虽然降低了公司的实收资本,但是资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稳定公司股价
过低的股价,无疑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
撤单规定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如有部分成交,则成交部分不得撤销。
集合竞价阶段主要指的是股票的交易日从9:20至9:25的时间段,沪深两市都不接受集合竞价的撤单。
股民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接受交易申报的其它时间内,沪深两市的规则都不一样。沪市未成交申报在其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可以撤销:
9:15——9:20这五分钟,交易主机可接收买卖申报,也可接收撤单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做处理。
9:20——9:25、14:57——15:00,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
Ⅳ 当前新三板交易不活跃的原因有哪些
新三板扩容以来,交易不活跃问题饱受市场诟病。笔者认为,新三板流动性差只是其扩容初期的特有现象,现在去断定其流动性必然不足还为时过早。随着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张,新三板将迎来一系列制度改进,流动性难题破解为时不远。当前新三板交易不活跃问题,其原因有三:
第一,目前新三板转让交易制度只有协议转让方式,大大限制了其流动性。这种方式成交效率低下,交易频率很低,不如纳斯达克的做市商制度和创业板的集合竞价制度。做市商制度可以进一步发现交易价格、促进交易。而集合竞价机制的引入将会在开盘和收盘环节形成开盘价和收盘价,并增加协议转让时段系统自动匹配成交功能。新三板因处于扩容初期,新的交易制度尚未落实,使得市场的定价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交易量自然受限。
第二,当前新三板准入制度的限制。新三板扩容初期,为保持市场的平稳性,将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提升至500万,与机构投资者相同。这一准入门槛令大部分中小投资者望而生畏,大大减少了参与新三板市场的投资人数量。
第三,新三板企业股权集中度过高。经统计,新三板六百多家企业平均每家股东只有22个,其中最少的甚至只有2个。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新三板企业上市前没有IPO,股权分散度没有形成;另一方面,由于很多公司都是改制以后直接挂牌,而按照《公司法》,改制以后发起人在一年之内股份不能转让。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挂牌之后没有可转让的股份。
要正确认识新三板流动性问题,首先必须认识当前的新三板市场。该市场已经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性股份转让系统,并正以超常的速度扩张。一方面,其挂牌企业不受3年利润持续增长的局限;另一方面,新三板是PE、VC寻找并购、组合的最佳场所,而当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将会促使股份转让需求增加。
首先,随着新三板规模的扩大,对转让交易制度多样性的需求加大。在优化协议转让的同时,预计8月份推出做市商制度,年底将推出集合竞价制度。未来市场将是三种交易制度并存,同时每手转让份额随之降到1000股,这将大幅改善流动性。
其次,现在对投资人的门槛限制,实际上是为避免新三板在发展最初出现混乱而制定的高标准。随着市场发展和投资者自判风险能力提高,新三板应尽可能让投资主体参与投资,使中小投资者也能通过投资分享企业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红利。届时准入门槛的限制不必要,也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因而该标准一定会调整,只是会是一个从高到低,逐步调整的过程,但其最后也一定会和深沪交易所一样,没有投资人进入的门槛限制的。
作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所有符合规定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都可以参与新三板市场投资。可以预计未来新三板市场投资者数量将不成问题。
再次,新三板市场未来获得IPO发行权是大势所趋。三板发展初期是按定向募集融资,因为当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没有盈利限制、行业限制和股东限制,若是让这样的企业再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风险将会很大。但在未来两三年内,随着三板的成熟,市场化发行制度的改革,可以预见,新三板企业的IPO必然出现。未来有两种发展趋势:一种是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绿色通道到深沪交易所升级转板。另一种是像纳斯达克一样,在新三板内部按挂牌企业的规模与质量形成精选市场、一般市场和初级市场。
新三板规模的快速扩张将加快三板市场流动性障碍破除,因而不可按三板今天的缺乏流动性来判断三板的明天。随着三种交易模式的出现,加上每手从3万元降到1千元、转让解禁时间的陆续到来,交易障碍开始消除,投资门槛开始降低,以及股权分散度开始形成。可以预见,不出一年,新三板的流动性会越来越好,也将成为PE/VC寻求并购重组的最佳场所。
Ⅵ 高管以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票,对股价有何影响
高管以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票,对股价有一定的影响了 高管减持股票会让别人认为公司有什么问题了
Ⅶ 新三板盘交易规则有待完善吗
在此次交易新规中,盘后存在协议转让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两种方式。其中,盘后协议转让的门槛为10万股或成交金额100万元,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则适用收购等特殊情况。业内人士认为,盘后的协议转让实质上已与A股市场的“大宗交易”制度类似。盘后“大宗交易”配合盘内的集合竞价及做市转让,使得新三板市场股票交易制度得到完善。
在旧的协议转让制度下,利用规则漏洞进行的“1元交易”的情况频发。2016年12月8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大乘科技股价从前一个交易日的5元/股跌至0.01元/股。而8万股的成交额仅为800元,导致当日股价跌幅达到99.8%;次日股价却飙升至20元/股,创下199900%的涨幅。放眼过去的新三板全场,大乘科技并不是个案,这样的情形在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挂牌公司中大量存在。这一方面为投机者操纵股价提供了土壤,也让二级市场中协议转让股票价格系统性失真现象凸显。
2017年9月,全国股转公司对万国体育控股股东邢金红采取了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邢金红在8个交易日用25.1万元将万国体育的股价从250元/股“砸”到1元/股。在邢金红及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以1元/股的价格转让123.3万股给邢金红个人控制的企业后,又在8个交易日内,用50.36万元将万国体育股价拉出8个涨停,收盘价从1元/股拉升至251.8元/股。在新交易制度下,滋生上述乱象的规则漏洞被堵死。在新规推出后,交易双方要么在盘中进行不连续竞价交易,每个转让日撮合1次或5次;要么盘中进行做市交易,基本取消了盘中的“手拉手”协议转让。这种点对点的互报成交转让只能在盘后进行,且门槛提高到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