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首家新三板小IPO被立案调查,调查的原因你知道吗
12月2日晚,证监会宣布对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0815)立案调查。这是我国申报精选层且公开发行股票的新三板挂牌企业里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企业的企业。那么,蓝山科技是因为什么原因才会被证监会调查呢?
此次蓝山科技被立案调查,等于是在精选层内爆了一个很大的雷。据相关报道,截至今年上半年,蓝山科技的股东为1718户,比19年年底时增加了876户。这里大部分投资人都是受了准精选层概念的影响,谁都没想到会突然爆这么大的雷。目前已经有律师在开始组织相关的投资人进行索赔登记。综合现在已经披露的情况,有相关人士认为,蓝山科技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违规主要是涉及到没有及时披露企业主要的业务已经陷入停顿中、银行账户已被冻结、董监高辞职等情形。如果这些情况最终都能被证实的话,蓝山科技将会承担相应的行政及民事法律责任。
㈡ IPO被否就“借壳”上市
2月23日,证监会官网上发布了《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表示证监会拟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
对此,市场普遍认为这对“壳资源”股是一种利空,然而有私募机构却有不一样的解读。有私募机构表示,由于存在3年的时间限制,这将会导致部分质量不足够优质的企业知难而退,取消IPO审核排队或撤回资料,而“借壳”的道路或是优先选择。
IPO被否再“借壳”需3年后
2月23日,证监会发布一则名为《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公告,明确表示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将加强监管,主要是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
此外证监会还提到,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交易,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被否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这意味着有些企业在IPO被否后,在没有规范整改情况下,带着重大问题想重组出售给上市公司的路也被堵上了。
目前IPO审核排队数量大幅度减少,主要是审核否定率大幅度上升。而据证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月22日,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438家,其中未过会411家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有404家,中止审查企业7家。而今年以来已有22家企业终止IPO排队,延续了2017年四季度以来终止审核企业家数保持高位的常态。2017年全年,终止审核的企业数量为149家,仅2017年12月份就有45家终止审核。
监管层严控IPO被否项目绕道重组问题,一方面是让符合标准的企业可以IPO尽快上市,另一方面让质量不足够优质的企业知难而退,撤回IPO资料或走并购重组道路,既解决“堰塞湖”问题,也提升上市企业质量。
或利好“壳资源”股
对于IPO被否公司在3年内不得借壳上市的要求,长城证券并购部总经理尹中立表示,对于IPO希望不大的企业,可能会走向并购重组的道路。而另外一些IPO被否掉的公司借不了壳,估计会有部分项目将撤掉材料,这些企业对于带病申报也会有所忌惮,IPO不行还不如撤下材料走其他渠道。
对于拟IPO公司来说,特别是部分质量不够优质的公司,如果IPO过不了,公司后期资本运作将有3年的时间限制,所以这些公司可能会提前撤销资料及提前退出IPO,另外寻找并购重组的渠道进行间接上市。这对于“壳资源”股,某种角度来说反而是一个利好。
有需求就有市场。
㈢ 业绩扛不住,又一家IPO被否
证监会在11月26日审则闭核了6家企业,分别是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猜盯如限公司、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巅峰智业旅游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五家审核都过会了,穗启唯独只有北京巅峰智业旅游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巅峰智业)被否,这也是11月份第三家IPO被否的企业。
㈣ 新股上会,叫停或者取消或者未通过,一般需要多长时间重新上会还需要多长时间新股上市
比如,你公司10年1月1日申报上市,结果经证监会审核未通过,那么则需要从未通过的当月起等待1年的时间才可以再次申报。
㈤ 新三板上市公司财务问题有哪些
新三板上市需要解决的七大财务问题
在备战新三板的过程中,企业不仅要考虑主营业务重组、历史沿革梳理、治理结构规范、持续盈利保障等关键问题,还得重视财务问题。根据新三板挂牌的要求,参照拟上市企业IPO被否的原因分析,结合新三板IPO企业的普遍性特点,主要有以下七个财务问题需要企业提前关注并解决。
一、会计政策适用问题
新三板IPO企业在适用会计政策方面常见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是错误和不当适用,譬如收入确认方法模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合规;长短期投资收益确认方法不合规;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点滞后;借款费用资本化;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年限;合并会计报表中特殊事项处理不当等。另一方面是适用会计政策没有保持一贯性,譬如随意变更会计估计;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随意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随意变更收入确认方法;随意变更存货成本结转方法等等。对于第一类问题务必纠正和调整,第二类问题则要注重选择和坚持。
二、会计基础重视问题
运行规范,是企业挂牌新三板的一项基本要求,当然也包括财务规范。新三板IPO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会计基础方面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有“规”不依,记录、凭证、报表的处理不够规范,甚至错误,内容上无法衔接或不够全面;另一方面是“内外”不一,由于存在融资、税务等多方面需求,普遍存在几套帐情况。这不仅让企业的运行质量和外在形象大打折扣,还势必影响好企业挂牌,当然更会影响企业今后的IPO。建议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充分认识到规范不是成本,而是收益,养成将所有经济业务事项纳入统一的一套报账体系内的意识和习惯。
三、内部控制提升问题
企业内部控制是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和内核时关注的重点,也是证券业协会等主管备案审查的机构评价的核心。从内部控制的范围来看,包括融资控制、投资控制、费用控制、盈利控制、资金控制、分配控制、风险控制等;从内部控制的途径来看,包括公司治理机制、职责授权控制、预算控制制度、业务程序控制、道德风险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等。一般来说,内部控制的类型分为约束型控制(或集权型控制)和激励型控制(或分权型控制)。通常情况下,中小型企业以前者为主,规模型企业可采取后者。另外,内部控制不仅要有制度,而且要有执行和监督,并且有记录和反馈,否则仍然会流于形式,影响挂牌。
四、企业盈利规划问题
虽然新三板挂牌条件中并无明确的财务指标要求,对企业是否盈利也无硬性规定,但对于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客观需要来说,企业盈利的持续性、合理性和成长性都显得至关重要。因此,要对企业盈利提前规划,并从政策适用、市场配套、费用分配、成本核算各方面提供系统保障。盈利规划主要包含盈利规模、盈利能力、盈利增长速度三个方面,必须考虑与资产负债、资金周转等各项财务比率和指标形成联动和统一。从真正有利于企业发展和挂牌备案的角度来看,盈利规划切忌人为“包装”,而是要注重其内在合理性和后续发展潜力的保持。
五、资本负债结构问题
资本负债的结构主要涉及的问题有: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构成;股权结构的集中与分散;负债比例控制与期限的选择;负债风险与负债收益的控制等。以最为典型的资产负债率为例,过高将被视为企业偿债能力低、抗风险能力弱,很难满足挂牌条件,但过低也不一定能顺利通过挂牌审核,因为审批部门可能会认为企业融资需求不大,挂牌的必要性不足。因此,适度负债有利于约束代理人道德风险和减少代理成本,债权人可对当前企业所有者保持适度控制权,也更有利于企业挂牌或IPO融资。因此,基于这样的考虑,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挂牌前进行合理重组就显得格外重要。
六、税收方案筹划问题
税收问题是困扰新三板IPO企业的一个大问题。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多采取采用内外账方式,利润并未完全显现,挂牌前则需要面对税务处罚和调账的影响。主要涉及的有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购置税、营业收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股东个人所得税等项目。如果能够通过税务处罚和调帐的处理解决,还算未构成实质性障碍,更多的情况是,一方面因为修补历史的处理导致税收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却因为调整幅度过大被认定为企业内控不力、持续盈利无保障、公司经营缺诚信等,可谓“得不偿失”。因此,税收规划一定要提前考虑,并且要与盈利规划避免结合起来。另外,在筹划中还要考虑地方性税收政策和政府补贴对企业赢利能力的影响问题。
七、关联交易处理问题
关联交易的正面影响反映在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降低交易成本,负面影响在于内幕交易、利润转移、税负回避、市场垄断等。因此,无论是IPO还是新三板挂牌,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查都非常严格。从理想状况讲,有条件的企业最好能够完全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或尽量减少发生,但是,绝对的避免关联交易背后可能是经营受阻、成本增加、竞争力下降。因此,要辩证的看待关联交易,特别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清楚认识关联交易的性质和范围;二是尽可能减少不重要的关联交易,拒绝不必要和不正常的关联交易;三是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财务处理务必要做到合法、规范、严格。
㈥ 新三板企业IPO遭遇什么新烦恼
今年以来,新三板企业热衷通过IPO路径寻求资本市场升级之路,但当前有IPO计划的新三板企业遇到了“新烦恼”。
目前,新三板达到IPO标准的企业数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截至8月下旬,新三板11000多家挂牌企业中,达到法定基础上市条件的占55%。这就是说,已有相当数量的公司与市场建立时的主体预设不一致,市场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加快完善市场功能。
㈦ 注意,会计差错调整会导致IPO被否
一、案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合纵科技IPO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是从事电缆网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及相关技术服务的高科技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面向国内电力网络、市政建设、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诸多领域,生产和销售户外中高压(12~40.5kV)配电和控制设备,主要产品包括环网柜、箱式变电站、配电系统故障检测装置、电缆附件等共计四大类十一个系列。
合纵科技是2007年9月在新三板挂牌,股份代码430018,是申报创业板的新三板公司之一。合纵科技于2011年11月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创业板发审委于2011年11月对公司的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并否决了公司的上市申请。
公布的否决原因:你公司因2008年度及2010年1-6月原始财务报表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和关联交易统计不完整导致合并报表内部交易抵销不彻底的情况,对申报财务报表进行了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使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差异。其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2010年1-6月因跨期收入调整主营业务收入290,918.20元,调整应收账款16,707,788.74元,因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消错误调整销售利润-1,352,975.90元。上述事项说明你公司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二)脉山龙
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脉山龙)是国内第一家通过自主创新的“远程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从信息系统咨询设计—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运维全过程服务的服务外包商。
脉山龙于2010年5月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创业板发审委于2010年5月对公司的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并否决了公司的上市申请。
公布的否决原因:报告期内,申请人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07年度并计入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82.6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8%、13.12%;调减2007年度并计入2008年度净利润517.7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2.49%、40.06%,且该调整事项发生在申请人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后,说明申请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二、案例分析
两个案例,公开的否决原因都是由于报告期内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而被认定为内控制度存在缺陷。重大差错的原因,可能是会计方法错误,可能是跨期因素,也有可能涉嫌财务舞弊。无论何种原因的差错更正,都可以归结于内控缺陷,而内控缺陷都可以上升到“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的发行条件。
(一)合纵科技被否决原因
1、内控缺陷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的报告期为2008年至2011年6月三年又一期,可以推测,公司应该是2010年下半年进行的上市申报。从差错的期间看,不是整个报告期内都存在,而只是2008年度和2010年1-6月。2008年是报告期第一年,内控缺陷是一般是可以接受的。由于不涉及年度的汇算清缴,一般不会出现半年报的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差异,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估计是与其是新三板公司有关,即先在新三板公告半年报形成了原始报表,又经审计调整后形成申报报表。
形成差错的原因,是由于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和关联交易统计不完整导致合并报表内部交易抵销不彻底。收入原则和关联交易抵销都属于技术问题,是很容易解释清楚的。从差错的金额上看,对2010年当期的利润影响应该是很小的,并不具有重要性。
所以,从差错的时间、原因及重要性上来看,合纵科技的会计差错在性质上并不严重,且公司早已在新三板挂牌,其核算的规范性理应有一定保证,创业板发审委将其定性为内控重大缺陷有些勉强。
2、公告之外的可能原因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涉及一项重要的专利权诉讼:2010年10月,合纵科技被北京科锐以专利侵权为由诉至法院,2011年6月,合纵科技二审败诉。此事项保荐机构认为:该产品所涉及技术非发行人主营产品的核心技术,专利诉讼的经济赔偿及相关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较小,涉案产品停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因此,该次纠纷不影响发行人核心技术及其产品,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北京科锐是合纵科技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合纵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及4个主要股东都是原北京科锐的员工,此外,合纵科技申报材料上报后北京科锐即提起上诉,显然是有备而来。或许正是北京科锐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才会使发审委对于公司核心技术所面临的被诉风险难以判断,这才是被否决的更重要的原因。
(二)脉山龙被否决原因
1、内控缺陷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的报告期为2007年至2009年三年,差错涉及2007和2008年两个会计年度,且该调整事项发生在申请人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后,从时间上看,相对严重一些。形成差错的原因是收入跨期,即2008年收入提前计入了2007年,相对也比较容易理解。但从重要性上看,更正利润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2.49%、40.06%,金额相当大。
从上述差错的时间、性质和重要性来看,会计差错总体上还是比较严重的。
2、公告之外的可能原因
根据招股说明书,脉龙山报告期内利润水平较低,报告期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原始报表净利润如下表:
可以看出,脉龙山营业收入最高都没有过亿,规模偏小,审核中一般认为这样的袖珍公司经营风险较大,业绩不稳定,影响持续盈力能力的判断。此外,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是差错更正,三年业绩没有成长性,根本不符合创业板的上市条件。这样,这笔跨期更正的真实性难免引起发审委的怀疑。
㈧ 86企业IPO被否意味着什么
今年以来,新股审核显著提速的同时,被否企业的数量也在攀升。统计显示,截至12月30日已有86家企业首发(IPO)被否,已经超过去年全年否决总数三倍多。今年以来IPO被否企业数量急增,被否率已超过30%,其中绝大多数均被发审委质疑其持续经营能力。
小编觉得这主要是申报期内业绩下降、过度依赖关联交易、继续获利能力存疑、运作不规范等问题
㈨ 兴业证券遭立案调查 哪些新三板企业受波及
最新的新闻消息: 因 欣泰电气 涉嫌欺诈发行,保荐人 兴业证券 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事件又有了新进展——兴业证券今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保荐项目将被暂停受理。
而这也是继平安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安信证券之后,又一家遭此处理的券商。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平安证券和民生证券在此前被立案调查过程中,IPO、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被全部暂停受理,即便是已过会项目,也未被核发发行批文。
兴业证券今日早间公告称,公司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据券商中国记者多方核实,兴业证券遭立案调查缘起欣泰电气涉嫌造假上市。据相关法律和过往案例,该公司包括20个IPO项目在内的全部保荐项目恐将全部被暂停受理。
保荐项目全部暂停受理
今日早间,兴业证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沈稽查调查通字16005号),因该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接近兴业证券和了解欣泰电气涉嫌造假事件的多位人士表示,调查书中标识了“沈稽查”字样,而且近期兴业证券并无其他违法违规事项,因此,这项立案调查基本可以确定针对的是欣泰电气涉嫌造假上市事件。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0条的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该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
券商中国记者采访了平安证券和民生证券,两家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在此前被立案调查过程中,投行IPO、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被全部暂停受理,即便是已过会项目,也未被核发发行批文。
因此,业界据相关法律和过往案例判断,兴业证券全部投行项目将被暂停受理,其中包括19家在会排队的IPO项目和1家已过会项目。
欣泰电气涉嫌造假事件回放
此前6月1日晚间,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欣泰电气存在如下违法事实:报送证监会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一旦欣泰电气日后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确认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暂停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多家券商负责人表示,“欺诈发行”这一违法行为具有不可纠正、不可消除影响的特征,加之创业板公司不允许借壳,欣泰电气大概率将成为中国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
兴业证券近期表示,本着保护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原则,按照新股发行先行赔付制度的要求,决定设立赔偿基金,依法合规履行投资者赔偿责任。
平安民生南京安信往事
1、平安证券暂停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
2013年4月,证监会表示,因 万福生科 涉嫌造假上市,其保荐人平安证券、中介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和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都已经被立案调查,且发现上述中介机构存在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
2012年9月14日,证监会对万福生科立案调查,现场调查已经基本结束。经查,万福生科自2008年至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前,存在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销售收入、虚增净利润等违规行为。万福生科的招股说明书、2011年年报和2012年中报等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彼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万福生科造假案作案手法隐蔽,资金链条长,时间跨度大,涉及300余个个人账户,调查对象涉及4省市的10个县、乡、村镇形成667卷、共计15万字的证据材料。
2013年10月,证监会作出的相关处罚显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平安证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5110万元罚款,暂停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对时任平安证券万福生科项目保荐代表人吴文浩和何涛、时任平安证券总经理薛荣年、时任平安证券总经理助理曾年生、时任平安证券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上海业务负责人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平安证券万福生科项目组成员汤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2、安信证券和南京证券同时被查
2013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民生证券、南京证券近期有相关保荐项目被立案稽查,暂不受理其推荐项目及材料。
根据证监会此前的通报,山西天能科技、广东新大地和河南天丰等公司已进入立案调查阶段。其中,天能科技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新大地的保荐机构为南京证券,河南天丰的保荐机构为 光大证券 。
2013年5月31日下午,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新大地及其中介机构在IPO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对南京证券给予警告;对南京证券责令改正并实施公开谴责的监管措施,限其在6个月内对内部控制制度、尽职调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监管部门将检查验收;对保荐代表人胡冰和廖建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13年11月,证监会作出的处罚显示,据中国证监会公告,天能科技IPO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天能科技招股说明书签字保荐代表人邓德兵、刘小群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其中对民生证券给予警告,没收民生证券该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邓德兵、刘小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彼时证监会还强调,保荐机构被暂停保荐业务许可期间,依法不能从事相关保荐业务;保荐机构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暂不受理其推荐;保荐机构在整改期间,应当对其负责推荐的项目认真复核,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控制风险,并在整改完成后提交书面报告。
3、安信证券被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
2015年3月5日,安信证券母公司中纺投资公告称,由于子公司安信证券在 华锐风电 上市后持续督导期间存在一些问题,证监会依据相关条例决定在2015年3月4日-2015年6月3日期间,暂停安信证券保荐机构资格。原因是其保荐的华锐风电业绩造假,安信证券在华锐风电上市后未能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
证监会此前曾表示,经查发现安信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在华锐风电上市后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持续督导制度未有效执行,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实际上,早在2013年5月底,华锐风电就因虚增净利润涉嫌违反证券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