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创板控股股东减持是几年
其一,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限售解除以后减持股份的,应当保证公司有明确的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同时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股份的锁定期也被延长,即上市以后36个月不能减持。
其二,对于没有盈利的公司上市后拟进行减持安排的,减持办法规定,亏损企业在上市三年后仍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以下简称特定股东)的股份最多继续锁定两年后才能减持,也就是说最长是五年。
其三,对特定股东,减持办法规定每人每年在二级市场减持股份数量在1%以内。如果超过这个部分,就需要以非公开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而所谓非公开转让,就是上市公司或保荐机构选定相应的证券公司去进行询价兑售,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转让股份。前述转让不再限制比例和节奏,但是对受让者要限制12个月的锁定期。
其四,优化了股份的减持方式,为创投基金等其他股东提供更加灵活的减持方式,只有创投更加便利地减持,才能形成资本的循环。
2. 科创板小股东锁定期一年
在前两篇文章中,我们着重介绍了科创板在红筹结构、同股不同权、员工持股数量等方面的突破性规定。
但实际上,为了保证募集资金能够高效地用于培育好的科技公司,监管部门可谓煞费苦心。
其中之一直接体现在投资资金的“锁定”上。
比如适用“闭环原则”的ESOP平台,需要承诺一个不能减持股份的时间段,即“锁定期”。
“锁定期”的长短直接影响股权的流动性。
那么,ESOP的锁定期是基于什么?这一期,我们将详细讨论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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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家公司,两个不同的“锁定期”?
作为首批上市公司之一,瑞创那威设立了烟台和记投资中心和烟台申远投资中心两个员工持股平台。
需要注意的是,“睿租慎扰创那威”的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均为有限合伙,适用于不同期限的锁定期。
其中,睿创那威的实际控制人马洪是烟台和记的有限合伙人,持股8.1%。
根据合伙协议,马宏不能控制“烟台和记”,所以“烟台和记”只需要锁定12个月。
同时,马宏也是烟台申远的有限合伙人,持股24.85%。但在报告期内,马宏担任烟台申源的普通合伙人。
起初,“睿创那威”的招股书中,“烟台申远”也只承诺了12个月的锁定期。
但由于马宏曾担任烟台申远的普通合伙人,烟台申远最终发布《承诺函》延长股份锁定,股份需要锁定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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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烟台申源持有的股份需要锁定36个月?
要回答这个“为什么”的问题,首先要了解不同锁定期的规定。
根据科技创新板上市规定,锁定期大于等于36个月,包括被实际控制人控制、被董或核心技术人员控制、适用“闭环原则”三种情况。
1.由实际控制人控制
在市场上,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是创业公司最常用的形式。
这种情况下,员工通过持有持股平台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实际控制人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持股平台。
这时候创始人成为普通合伙人就可以掌握持股平台的控制权。
持股平台由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平台持有的上市前股份锁定时间应与创始人直接持有的股份锁定时间一样长。
一般这个时间是36个月。
如果公司在上市前没有盈利,这一时间将延长到公司盈利前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即上市后的第四个12月31日)。
2.在利润实现之前,由董事或核心技术人员控制。
与主板规则相比,科技创新板对董事或核心技术人员的锁定期有不同的规定。
具体来说,上市时公司未盈利的,董事、监事弊旦、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盈利前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即第四个12月31日之后),不得减持其上市前股份。
此时,如果持股平台由上述人员控制,持股平台持有的公司股份必须锁定相同时间,才能减持套现。
3.“闭环原则”适用于持股平台。
此外,如果对持股平台适用“闭环原则”,即使持股平台不受上述两类人员控制,持股平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将被锁定36个月。
关于“闭环原理”的详细分析,可以参考我们上一篇文章:科技创新板:开市即暴涨。“更多的小伙伴”如何分享这个红利?
烟台申源承诺36个月不减持的背景,其实是因为历史上被实际控制人控制。
为什么只有“烟台和记”
根据科技创新板规则,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减持。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可以锁定12个月。如果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平台希望仅锁定12个月,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2)即使由董或核心技术人员控制,公司上市时已盈利;
3)“闭环原理”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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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公司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锁定期”?
一般来说,员工持股平台所持股份的“锁定期”是无限期的,取决于是否由实际控制人、董事或核心技术人员控制,是否适用“闭环原则”,上市前是否盈利。
因此,公司在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时可以未雨绸缪,控制上市后股权平台转让股份的流通。
特别是比如相关股权激孝告励和股权转让安排要在公司申报前6个月完成,因为科技创新板申报前6个月,新增股东时,也就是“突然持股”,也必须锁定36个月。
除了上述规定外,关于上市后股东减持的安排,科创板其实还有更详细的规定。我们也建议公司上市前多了解一些。
本文是易到参与的“政策研究”系列之一。
本系列将涵盖创业各阶段常见的股权问题,以及因股权问题导致经营困难的公司。
我们希望通过这个系列,能够帮助创始人和团队负责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准确掌握每个创业阶段最有价值的股权知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从申购到上市一般都是1周的时间左右。
因为随着市场的制度和审核越来越完善,目前新股申购的条件和程序也越来越简单,有效。
所以,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科创板,还是主板或者中小创板,从公布中签到上市基本都是只有1周左右的时间。
如果从申购当日算起,那么可能需要2周不到的时间。
就好比最近的一只科创板新股688126沪硅产业申购指南显示:
申购的时间为2020年04-09,中签缴款的日子为04-13,而上市的时间就是4月20日,其中算上双休日,一共才11天的时间!!
所以,新股申购到上市基本都是在7~14天之内,除非中间有特长的节假日,才会特殊延长一个时间。
不过科创板目前还是一个上市前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的情况,与主板不同,所以大家一定要懂得理智对待。
我有一个朋友非常厉害,今年打中一签科创板新股石头科技!
发行价格为271.12元/股,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中签一单要缴款13.56万元。
上市首日一天内大赚10万多元。真的是一个意外“大礼包”。
而我自己在2020年的4个月里,一共才中签了5只新股,加起来都没有它一只赚得多!!!
也许,这就叫做运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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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科创板上市后,股东可以顺利套现吗
科创板作为公司上市的一种途径,可以进行股票的发售。这种情况下持有公司原始股票的股东可以顺利套现吗?会不会有什么限制呢?
虽然公司在科创板上市,员工手中的股票就能够进行套现,但这个套现并不是实时发生的,是要过了锁定期之后才能进行套现,套现也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并且还要经过公司的批准。总体来说套现并不是100%能够成功的,如果持有一定的股份还是要和公司共同发展,维护公司的利益。这一套规则的设定也是公司为了保证自己能够正常的发展。
4. 科创板原始股锁定时间
1、科创板原始股锁定时间为三年。
2、科创股对原始股减持有限制,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上市后36个月不得减持股份。
3、科创板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及特定股东在公司实现盈利前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但公司上市届满5年的,不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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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科创板交易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简称科创公司)应适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一般规定,《持续监管办法》与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持续监管办法》。
1、明确科创公司的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科创公司的章程规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弹性和包容度。
2、制定宽严结合的股份减持制度。适当延长上市时未盈利企业有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适当延长核心技术团队的股份锁定期;授权上交所对股东减持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及后续转让等事项予以细化。
3、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上交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施注册制;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须符合科创板对行业、技术的要求,并与现有主业具备协同效应。
4、股权激励制度。增加了可以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范围,放宽限制性股票的价格限制等。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根据科创板特点,优化完善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等退市标准,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
(5)科创板股权锁定扩展阅读
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要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建立健全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根据试点情况,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6. 股票锁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你好,持股方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将所持的股票转让出去,这一期限即为持股锁定期。
上海股交中心规定,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是有锁定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存量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更严格的限制性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解除限售。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业务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1)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进入上海股交中心转让,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入的时间分别为挂牌后依法依约可转让之日、挂牌后依法依约可转让之日期满一年和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认定。
(2)挂牌前六个月内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进行过转让的,该股份的管理适用前条的规定。
(3)挂牌前六个月内挂牌公司进行过增资的,货币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六个月可进入上海股交中心转让,非货币财产出资新增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可进入上海股交中心转让。
(4)挂牌后进行定向增资的,货币出资新增股份自股份在上海股交中心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非货币出资新增股份自股份在上海股交中心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满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新增股份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其余新增股份可一次性进入上海股交中心进行转让。
2、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是否需要锁定12个月?
对于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但持股比例低于30%的,也应当遵守《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在了解了锁股期的期限之后,我们就可以对锁股后上市时间做出预判。锁股后多长时间可以上市?一般情况下,锁股的期限是在3到12个月内,大多数都可以在此期满后就能够完成上市的需求。但是也存在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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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科创板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4月16日下午,上交所微信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旨在对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新股配售券商佣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定价、配售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和安排。
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规模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出资比例为5%,但不超过4000万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满20亿元的,出资比例为4%,但不超过6000万元;
3.发行规模超过20亿元不满50亿元的,出资比例为3%,但不超过1亿元;
4.发行规模在50亿元以上的,出资比例为2%,但不超过10亿元。
此前,1月2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号文,提出“构建科技创新板市场化股票发行承销机制”。为落实这一要求,上交所于3月1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近日,上交所在《实施办法》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市场主导、强化约束的原则,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卜仿》。
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规范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做法。科技创新板支持科技创新板发行人有序开展战略配售。为此,《业务指引》根据首次公开发行数量的不同,限制了战略投资者的数量,从一般要素和主体类别两个方面设置了条件资格,明确禁止各种利益输送行为。
对战略投资者的主要要求:
1.首次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不超过30人;1亿股以上4亿股以下的,战略投资者不超过20人;不足1亿股的,战略投资者不超过10人。
2.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战略配售的,应当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发行。同一基金经理只能以其管理的一只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3.除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外,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上和网下发行。
二是明确保荐机构关联子公司投资制度。为落实《科技创新板试行保荐人子公司跟踪投资制度》的规定,落实资本约束要求,促进保荐人尽职调查,《业务指引》明确跟踪投资的主体为发行人保荐人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或实际控制保荐人的证券公司依法和斗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 并使用自有资金承诺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规模2%-5%的股份,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规模确定。 明确有投资的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长于除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预发行股东持有的股份。
三是规定新股配售的券商佣金安排。为引导承销商在定价时平衡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一级市场投资者向更加专业的方向发展,《业务指引》规定,承销商向配售股票的战略配售对象和网下投资者收取的佣金率应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合理确定。
关于放置的要点:
1.网下投资者缴纳新股申购资金时,应当足额缴纳新股配售券商佣金,该佣金应当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网下发行账户
四是引导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为。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的主要作用是稳定新股价格。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与主承销商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密切相关。003010强化了主承销商在“绿鞋”操作中的主体责任,对演练安排、全过程披露、记录保存、执行报告等做出了要求。并规定主承销商在“绿鞋”操作中不得卖出为稳定股价而买入的股票(“刷新绿鞋”)。
五是细化发行定价和配售程序。为促进网下投资者理性报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审慎定价,《业务指引》加强了对网下投资者询价报价的限制,允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合理设定询价条件,细化分类配售,同时设立梯度风险预警机制,充分揭示个别新股的高价投资风险。此外,详细说明了信息披露、发行计划和文件备案、老股托管等安排。
国家商业日报
科创板股东锁定期最长5年。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限售解除以后减持股份的,应当保证公司有明确的型棚纤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同时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股份的锁定期也被延长,即上市以后36个月不能减持。
对于没有盈利的公司上市后拟进行减持安排的,减持办法规定,亏损企业在上市三年后仍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份最多继续锁定两年后才能减持,也就是说最长是五年。
8. 科创板盘中临时停牌规定
科创板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但盘中有设置临时停牌机制,具体规定如下:
1.临时停牌情形:
(1)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30%;
(2)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60%;
(3)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2.停牌规则:
(1)停牌时间为10分钟,如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2)临时停牌期间,不接受市价委托,在进行限价委托申报时,不受价格申报限制;
(3)临时停牌期间,可以选择继续申报或撤销申报,复牌时系统会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成交。
【拓展资料】
科创板上市公司(简称科创公司)应适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一般规定,《持续监管办法》与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持续监管办法》。
1.明确科创公司的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科创公司的章程规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弹性和包容度。
2.制定宽严结合的股份减持制度。适当延长上市时未盈利企业有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适当延长核心技术团队的股份锁定期;授权上交所对股东减持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及后续转让等事项予以细化。
3.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上交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施注册制;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须符合科创板对行业、技术的要求,并与现有主业具备协同效应。
4.股权激励制度。增加了可以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范围,放宽限制性股票的价格限制等。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根据科创板特点,优化完善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等退市标准,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