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三板股票怎么买卖怎么操作
新三板的交易方式 :
股票交易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连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符合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单笔申报数量或交易金额标准的,全国股转系统同时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需要进行股票转让的,可以申请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优先股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全国股转公司另行规定。
1/精选层股票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包括连续竞价与集合竞价)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精选层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
2/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应当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国股转系统根据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为其提供相应的撮合频次。
挂牌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可以变更股票交易方式。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拟变更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挂牌公司应事前征得该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
【拓展资料】
新三板股票是什么?
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型企业。
“下市股票交易”的三板。其实三板就一个,正式名称叫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不过这里面的股票有三个来源:
1.主板退市股票。
2.是原法人股市场关闭后转来的。
3.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股票。被称为新三板股票。
新的三板股票有430002 ,430003等,其中最新的一个是430212,要开通三板交易业务才能进行三板股票交易! 只要出价比最后成交价高(三板每天只有3点钟一个成交价。前面的是预揭示,并不真正成交)就一定会成交。不过三板股票经常会涨停板。涨停板当然就买不进了。就象跌停板就卖不出一样。
② 新三板是如何交易的新三板交易规则
新三板分为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其中,精选层的参与门槛是最低的,大部分投资者都是参与精选层的交易,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新三板精选层的交易机制。③ 新三板集合竞价交易怎么操作
你好,新三板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1、委托与申报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基础层、创新层股票集合竞价交易适用本章规定。
①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集合竞价股票。限价委托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内容。
②全国股转系统接受主办券商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00。集合竞价股票每次集中撮合前3分钟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调整接受申报的时间)
③限价申报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等内容。
④全国股转系统对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100%。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合竞价股票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无前收盘价股票的成交首日;
(二)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
(三)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2、成交
①基础层集合竞价股票,交易主机于每个交易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每日5次),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
②创新层集合竞价股票,交易主机自9:30起(含9:30)每10分钟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集合竞价的撮合频次。
③集合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④集合竞价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若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取最接近前收盘价的价格为成交价;无前收盘价的,取其平均价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3、其他规定
①集合竞价股票开盘价为当日该股票的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为当日该股票的最后一笔成交价。
②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集合竞价股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分别公布相关股票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主办券商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一)当日竞价交易价格振幅达到40%的前5只股票;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为: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最低价×100%
(二)当日竞价交易换手率达到10%的前5只股票;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股数/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100%
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
基础层、创新层股票排名分别计算。
④ 炒股时常听说新三板,新三板究竟是什么东西
新三板也被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地点位于北京中关村,也称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其试点的前身是全国各地的区域性股票交易中心。从法律角度来看,新的第三板并未上市。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相比,它是一家非上市的上市公司,一般称为上市或进入。新三板主要面向高科技行业、科技公司和其他市场。目前,对规模小、前景好、潜力大的股份有限公司开放。进入门槛较低,对公司净利润和会计周期的要求相对宽松。然而,对公司的独立性和会计内容的标准化有很高的要求。
自进入门槛新的第三委员会可以说只有规范性要求和性能指标要求,任何企业都可以挂董事会协议转让,和相对优秀的企业将脱颖而出,引起市场转移,然后上升到竞争交易在未来。在这个过程中,相对专业的投资者用他们的脚投票,产生了一个良性的适者生存机制,对于促进整个商业系统的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⑤ 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
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
你知道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吗?你对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了解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何时实施?具体要求?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于2013年2月8日发布实施,于2013年12月30日进行修改,其中明确了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和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投资者。
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机构投资者: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投资者:
1.《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
2.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
公司挂牌前的股东、通过定向发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等,如不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
已经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买卖的`投资者保持原有交易权限不变。
二、投资者如何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的交易?
投资者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的交易一般来讲包括以下步骤:
1.选择主办券商。从事经纪业务主办券商名单可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查阅。
2.适当性审查。投资者提供符合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证明材料,接受主办券商的投资者适当性审查。
3.签署协议文本。在听取主办券商业务人员讲解的基础上,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协议的相关内容,与主办券商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4.开户。投资者提供开户材料,由主办券商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的开立须遵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有关规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结算系统正式上线之前,投资者暂时通过深圳A 股证券账户买卖挂牌证券。
5.主办券商为投资者名下证券账户开通交易并设置权限。
三、新交易系统上线的时间安排?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正在抓紧推进新交易系统的建设,计划于2014 年年中上线运行,按计划首先推出挂牌股票的协议转让,根据市场准备情况再逐步实现做市转让、竞价转让。在新交易系统正式上线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结算相关事项仍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股票转让暂行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登记结算暂行办法》执行。
四、投资者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买卖挂牌公司的股票如何收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收费事宜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3〕7号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票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需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转让经手费,按股票转让成交金额的0.5‰双边收取(佣金由券商按其标准收取)。
⑥ 新三板怎么交易新三板交易制度有哪些
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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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
二 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1]
三 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四 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
五 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
六 投资者委托交易。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七 分级结算原则。新三板交易制度对股份和资金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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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
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
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
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
交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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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交易范围:
(1)新三板交易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信托、合伙企业等。
(2)新三板交易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挂牌公司自然人股东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3)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4)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5)协会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新三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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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典型报价驱动机制,而是愿者上钩的被动交易制
新三板的交易方式有两种,一是投资者买卖双方在场外自由对接,协商并确定买卖意向,再回到新三板市场,委托主办券商办理申报、确认成交并结算;二是买卖双方向主办券商做出定价委托,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的价格买卖不超过其制定数量的股份,主办券商接到此委托后,并不积极作为,寻找相应的买家或卖家,而是将定价委托申报至股权代办转让系统登记备案,并等待一个认可此价格的买家或卖家出现,对手方如同意此定价且愿意为此交易,仍需委托主办券商做出成交确认委托,一旦该委托由主办券商做出成交确认申请,并在标的股份存在且充足、买方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交易才能成立。由此可见,此种机制并非典型的指令驱动机制。
2、尽可能减低风险,安全交易
新三板交易制度通过实行一系列规范尽可能避免交易的风险,诸如,实行机构投资者投资为主,限定进入股份交易代办系统期限,规定最低交易股份数额以及要求通过主办券商予以代理,这均显示出新三板交易制度希望尽可能减低交易风险。
3、与主板等场内市场有效衔接和统一
新三板交易系统平台建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平台上,交易账户与深圳交易所系统相衔接,创建深圳证券交易所账户的投资者,直接可以用该账户进行新三板交易,由此搭建了中小板、创业板与新三板的连接桥梁。
4、证券机构在交易制度中地位举足轻重
交易的委托、报价申请、成交确认以及交割清算,都需要主办券商代为代理,但现阶段的交易并非实行做市商制度,主板券商仅起到交易代理的作用,其进一步的作用并未发挥出来。
5、交易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具有很强的试验色彩
整个新三板的交易制度都处于试点阶段,《暂行试点办法》带有的试验色彩浓厚。[2]
交易制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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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交易门槛限制股份流动性。新三板限制了部分投资者进行投资,从而也限制了更多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金进入交易市场,最终也影响了新三板交易制度的活跃程度。
券商作用仍有进一步扩宽的空间,券商的主要功能在代理交易作用,其对于新三板交易并不能发挥进一步作用,诸如进一步引导和发现价格,促成交易等方面作用都十分有限。[3]
融资仍然存在一定难度,新三板交易制度由于存在流动性问题,致使不能充分满足挂牌公司的融资需求,希望通过广泛的投资者的快捷融资存在一定难度。
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受限,虽然此举旨在减少风险,但也使得广大个人投资者无法分享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发展成果。
非公众公司交易受限200人红线,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交易的活跃程度。
新三板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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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交易条件:
(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新三板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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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新三板分层,是指在新三板挂牌的数量众多的企业当中,按照一定的分层标准,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层次,可降低信息搜集成本,提高投资分析效率,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引导投融资精准对接。同时,通过内部分层,可以在交易制度、发行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制度供给方面,进行差异化的安排,以促进新三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新三板暂时分为两层:基础层和创新层。
新三板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满足上述规定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完备;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⑦ 新三板和老三板有什么区别
老三板和新三板的区别:
1.功能定位的差别。三板的定位是为解决法人股流通问题而设立的一个交易平台,而新三板是除了拥有此功能之外还有私募融资之功能。
2.参与的主体上的区别。在三板挂牌交易的公司都是公众公司,而且都是经过合法的公开发行程序,并且符合我国证券发行资质的相关规定而挂牌的公司,而新三板的挂牌公司则是非公众公司,无需经过公开发行程序,只要符合新三板规定的挂牌条件即可。
3.交易制度的差别。三板的交易制度都是按照主板的竞价系统方式进行配对成交,同时三板也是根据股份转让公司的质量实行股份分类转让制度,根据挂牌公司的净资产情况分别实行每周一次,三次和五次的转让方式,涨停板最高限制为5%。
新三板的交易制度实行券商委托报价和配对成交。一般在新三板成交的的投资者,通常是在线下完成价格磋商后,然后才在新三板系统来完成确认。其交易限额是,新三板交易以3万股为最低额度,并规定对于超过30%公司股份的交易,双方须公开买卖信息。
4.信息披露的区别。三板的挂牌公司是经过严格的发行上市的公众公司,信息披露也是严格按照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的执行的。新三板挂牌的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则要低于上市公司的标准。
(7)新三板竞价交易系统扩展阅读
1.所谓“老三板”,是指已从原两个法人股票市场推出的“两净股”和上市终止后已从主板市场退出的“退市股”。
2.“两个网络共享”指的是7月1日1992年STAQ系统(国家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流通法人股转让试点运行投产4月28日,1993年,证券交易系统的网络系统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中国开发设计),并于1999年9月9日关闭STAQ和遗留后股票的净系统。
3.“退市股”是指因连续多年亏损(前后有微调政策)而被迫退出主板市场代转的股票。
4.“新三板”市场最初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不是上市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共享系统转移飞行员,因为上市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不同于退市企业的原始传输系统和原始STAQ,净系统上市公司,所以图像被称为“新三个董事会”。
5.目前,新三板已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非上市公司,也不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公司。而是非上市公司的全国性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中小微企业。
⑧ 三板市场股票如何交易
如果要购买三板的股票需要开通三板的股票账户。
三板的股票是以40打头的。原由的股票退市到了三板交易的时候需要到证券公司的确权才能在自己的账户看到三板股票。
买卖和主板的没什么区别。就是它不是连续交易的。而是每天15点集合竞价交易一次。规则和主板早晨9:25的集合竞价相同。还有就是继续亏损的股票是每周交易3次。扭亏了就每周交易5次。股票名称后有标注,如大自然5、数码3 等。
拓展资料:
新三板交易制度为:
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
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
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资者委托交易。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分级结算原则。新三板交易制度对股份和资金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三板市场的全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于2001年7月16日正式开办。目前在三板市场由指定券商代办转让的股票有61只,其中包括水仙、粤金曼和中浩等退市股票。作为我国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的一部分,三板市场一方面为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继续流通的场所,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原STAQ、NET系统历史遗留的数家公司法人股流通问题。
同时,老三板市场上的个股,有的股票是一个星期只交易一天,有的股票是一个星期只交易一、三、五,还有的股票是一周五天都交易的,个股涨跌幅为5%,而新三板的个股其涨跌幅为30%,当个股开盘成交价格首次达到30%、60%时,实行临时停牌,每次停牌10分钟,停牌10分钟后(不得超过下午2:57),先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继续当日交易。